《盗墓笔记》读后感

时间:2024-12-24 15:44:58 诗琳 笔记 我要投稿

《盗墓笔记》读后感(通用25篇)

  当细细地品读完一本名著后,相信大家都增长了不少见闻,何不写一篇读后感记录下呢?但是读后感有什么要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盗墓笔记》读后感,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盗墓笔记》读后感(通用25篇)

  《盗墓笔记》读后感 1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終遇文锦。盗墓笔记的传奇文字让人赞不绝口;天籁之情惹人回味,谁言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终成。让我明白,团结合作,什么都不怕。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所以即使以后困难在大在无限,我也可以把它当作绊脚石,一层一层,最后摸到蓝蓝的天。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因为友谊是继亲情的第二大直的留下的。我崇拜阿宁,一个长了弱不禁风面貌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为何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

  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他被有情感化,誓死维护朋友;他为解开谜团,冒险闯入地下室找到笔记而明白。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盗墓笔记》读后感 2

  “这是我的朋友,请你们走开,告诉你们老板,如果我的朋友受到任何一点伤害,我一定会杀死他,即使跑到天涯海角,我也能找到他,反正我有的是时间。”闷油瓶淡淡地说出了这句话,身后是不知所措的胖子和吴邪。

  “我告诉你们,就是他以后想把我所有的产业全部毁掉,我也不会皱一下眉头。这是我吴家的产业,我想让他败在谁的手上,就败在谁的手上。我今天到这里来,不是来求你们同意这件事情,而是来知会你们一声。谁要再敢对张爷说一句废话,犹如此案!”吴邪用他不完全结实的拳头,砸穿了书桌。那一刻,他的愤怒没有让他感觉到指骨碎裂时的剧烈痛苦。

  “胖爷我就待在这里,只有两个人可以让我从这里出去,一个是你天真,一个就是小哥。你们一定要好好地活着,不要再发生任何要劳烦胖爷我的事情了,你知道胖爷年纪大了。当然,咱们一起死在斗里,也算是一件美事。如果你们真的有一天,觉得有一个地方非去不可并且凶多吉少的话,一定要叫上我,别让胖爷这辈子再有什么遗憾!”

  他们有着各自的目的,到了最后,却又都放弃了各自的'目的;是亲人吗?我觉得也不是他们疏离着,互相猜测着,然而这种疏离,又是一种默默的保护。

  所有的一切,好像都是出于最基本的感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踪规劝闷油瓶,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闷油瓶屡次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这就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 3

  在这个寒假里,我看一本名为《盗墓笔记》的小说,作者是南派三叔,里面的主人公是张起灵,吴邪,花儿爷等,这是一本有关于盗墓的小说,远在50年前,一群长沙的土夫子在盗墓的时候意外挖到了一部战国锦书,锦书上记载了一个墓,但在盗墓的时候却有了很多不可思议的事情,最后,不幸身亡。

  在50年后的一天,一个土夫子的孙子(吴邪)发现了这个锦书并在这个锦书中发现了秘密,就和一群经验丰富的盗墓贼一起去探寻这个秘密,但却在这个古墓中发现了许多诡异的事情,青眼狐尸,七星疑棺等等。当朋友出狱而来的时候,给吴邪带来了一个惊人的消息,巨大的青铜树,诡异的六角铃铛还有遥远的秦岭腹地让我们的主人公跃跃欲试,当他们进入遥远的秦岭腹地是,却又有许多诡异的事情接连而来,黄泉瀑布,尸阵,烛九阴等危险。

  不管是在秦岭腹地,还是青铜门,在或者是云顶天宫,哪次不是充满了危险与未知的秘密,当可怕的`人物,可憎的面孔出现,会有怎样的选择,每次到最后,总是一个个让人超乎想象,却又可信的结局。在这本书里,让我看到了任何事不退缩,想在这本书里的吴邪,小哥,三叔,在墓里有多么的危险,但他们都没有退缩,每次都是冒着生命的危险一起去探险,去探索。在这本书里,我还读到团结,每次遇到危险时,他们没有一个人抛弃其他人,而是共患难。最后,用南派三叔说的一句话。

  揭开谜底那一刻,有谁还能记得?有谁又将离开?

  让谜题的海洋,涌回最初翻滚的记忆!

  《盗墓笔记》读后感 4

  十年悠悠,愿你起灵从此不忘。

  十年滚滚,愿你胖子从此傲娇。

  十年茫茫,愿你吴邪从此天真。

  那么既然十年长如十年,请容我十年,已换你一世不离,一生不许,也换你十年如我,十年依旧,更换你十年自如,十年欣然。

  生不愿与你同离,死不愿与你相敬。那就“如果你消失,至少我会发现”,那就“青山不改,绿水长流,后会有期”,那就“带我回家”,既不愿与你同离,又不愿与你相散,那就挥挥手说再见,无非就是散席上的长与短,无非就是照片上的苦与乐。你还安好,而我,自然也安好。

  二十年依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我,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旧,用两个十年换取你如初生,仿佛只是在机关中的一次次算尽,仿佛只是在鬼魅前的一次次舍身相救,仿佛只是在人心后的'一次次受伤。那就在从此,再不等待,再不欺骗,再不离去。无论你到哪儿里,我都会找到你,生不相离,死亦不相离。

  瓶凯邪,铁三角。十年漫漫,前路也或许没有尽头。像一条射线,光源在我身上,光的尽头在你身上,射线很长,完全可以牵着你——只要你不钻进我心里。

  瓶凯邪,铁三角。许你一生一世,因为我会想你。

  没错,我是吴邪,但十年请容我,换得你一世不离。

  《盗墓笔记》读后感 5

  朋友买了一套《盗墓笔记》。从小我就对鬼神、墓穴之类充满了好奇。于是,迫不及待地借来看。虽然很害怕,但还像磁铁一样吸引着我。小心翼翼地翻开书,好像里面真会钻出一个鬼怪来,很快就被书中离奇、古怪、恐怖、悬疑的故事情节吸引了。

  跟随着主人公吴邪进入到了一个个千年古墓。这些古墓有的在荒无人烟的原始森林;有的在神秘莫测的海底;有的在高不可攀的雪山;有的在泥泞的沼泽下……

  古墓里有气势磅礴的宫殿,巨大的石门、石柱;有百转迂回的墓道,无数的'暗室,密道,机关重重,更可怕的是有鬼怪在墓里游荡、攻击打扰古墓安宁的入侵者。对了,古墓里还有很多绝世珍宝:有巨大的做工精湛的青铜器;有精美绝伦的壁画;有惟妙惟肖的雕塑;有价值连城的珠宝……

  一幕幕惊心动魄的场景出现在眼前:无数的人面鸟身口中猴;棺中的“千手观音”尸;巨大的百足龙神——蚰蜒;鬼气森森的阴兵借道……虽然知道书里写的都是假的,可还是看的浑身冒汗,晚上睡觉也不敢关灯。咳!这是何苦呢?

  看完这本书,想到了现实生活中也有气势磅礴、雄伟壮观的陵墓。像埃及的金字塔,印度的泰姬陵,中国的秦始皇陵……这些都出自古代劳动人民勤劳的双手,是他们智慧的结晶。

  去参观世界各地的古墓是我的梦想,希望我的梦想成真。

  《盗墓笔记》读后感 6

  盗墓笔记,当今世界小说最火之一现已有书籍,电影。主要讲的就是主人公吴邪与一些高手盗墓所历经的困难,与他们智斗的小说。很多人认为没意义,其实,是很有意义的一部小说。

  主人公吴邪曾与伙伴们闯入鲁殇王的'七星宫,下西沙进海斗,克困难攀长白山,重复险地入泥沼,真是让人心惊胆战啊。

  回忆鲁王宫中遇离奇事件,让人心寒,幸亏张起灵的一次次的死命拼夺,最终死里逃生。海底沉船,真是小哥的机灵免招皮肉之苦,以及胖子的聪明脱出海底。在回想长白山上,阿宁宁舍命陪吴邪杀人头鸟,逃离山外。又想念蛇沼中人人齐心协力絢遇文锦。

  盗墓笔记真是惹人回味,谁知盗墓笔记不好,盗墓笔记火了就是因为里面的东西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盗墓笔记,让我明白,只要勇敢,万事都会成功。让我明白,团结合作,比什么都好。

  我想感谢张起灵,让我遇事学会沉着冷静;我想感谢胖子,真正的朋友是相互帮助,有事说正题,能帮就帮,否则共受苦难,以为友谊也是继亲情的;我崇拜阿宁,一个弱不禁风的奇女子,面对危机,不惧怕苦难,誓死陪着同伴;我感激吴邪,要我明白,友情的珍贵。我觉得应当学习他的探索精神,永不放弃,机智聪明,永远老实的精神。

  以后,再大困难我也不怕,让我们如同吴邪他们,走遍世界。

  《盗墓笔记》读后感 7

  我是一名即将上六年级的孩子,读过的书也有好多好多,其中最令人难忘的是《盗墓笔记》这本由南派三叔写的小说书!为什么说是令人难忘的.呢?原因包含两点∶第一,这本书是连载,包括《七星鲁王宫》,《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等。第二,作者南派三叔还写了许多盗墓系列的小说,比如《沙海》《藏海花》等等!

  文中主人公名叫吴邪,看到这个名字让我们联想起了天真无邪这个词语。是的,也有人叫吴邪天真。吴邪喝长沙的老九门也是有关联的,他是老九门老五的孙子!

  这本书主要讲述吴邪、王胖子和张起灵一起去调查一支西沙的考古队,因为考古队去了一个古墓后所有成员居然保持相貌几十年不变,虽然张起灵也是考古队的一名队员,但是他失忆了,所以没有给他们带来消息。经过查证,那是一支由老九门后人组成的考古队。吴邪与王胖子一路寻找着张起灵的故事……

  我们再来讲讲老九门。老九门在长沙是个势力庞大的大家族,上三门为官:张启山、二月红、半截李!平三门为贼:陈皮阿四、吴老狗、黑背老六!下三门为商:霍仙姑、齐铁嘴、解九爷!

  《盗墓笔记》虽然这套书写得栩栩如生,但是事关盗墓,看着看着还是有点惊悚。

  《盗墓笔记》读后感 8

  读完了,读完了。

  我的第一感觉居然是松了一口气。可能是一直为铁三角提心吊胆,可能是一心想寻求“终极”的含义,但是我还是略带迷糊的读完了。

  一路见证了吴邪的成长,可以说看评论,一路骂过来的。“我就没见过这样的男主,什么都不会,只能拖后腿”“怎么会有这么没用的男主,磨磨唧唧,软弱无能”“一头废物的猪”......诸如此类的话,评论几乎全是,但是看到这些评论下面总是有人在怼,我就莫名的踏实了。

  我承认,三叔有些坑没有填,有些细节有问题,但是他带给我们了那些有血有肉的人物。一步步成长追求真相的吴邪,失踪专业户的闷油瓶张起灵,插科打诨调节气氛但粗中有细的胖子,忠心耿耿为三叔不要命的潘子......他们构成了这一系列故事,他们自是这个故事的'主人公。他们各自成长着,为这个故事奉献最好的自己。

  铁三角的故事还没有结束,张家古楼石缝里的潘子被读者永远记住了,“终极”成为不想再提的秘密......瓶邪的十年之约还没有到期。我们不会缺席,接下来,还有许多个十年。

  用我十年,换你天真无邪。

  《盗墓笔记》读后感 9

  刚刚看完《盗墓笔记》,说不出来的感觉。最初决定看的时候,是抱着一种了解个大概的心态去看的,就是觉得那么多人都看了就我没看,纯粹跟个风赶个时髦。所以看开头也就没什么感觉,在看的过程中慢慢慢慢地就有些明白这部小说为什么会有那么多人喜欢,有一种魔力吧。

  不容易,三叔确实不容易,我也终于理解为什么每一个作家写小说写到最后都觉得自己不是在写小说,而是在缔造一个一个的.灵魂一个一个有血有肉的真正的人。正如三叔说的他们是真的存在,只是不是跟我们同一个世界罢了,我甚至相信他们是真的存在与这个世界的某个角落,只是不同名同姓而已。我也切身体会到这部小说里所包含的各种各样的感情有多么强烈多么炽热,多珍贵。

  很感谢三叔给了一个比我预想中好的结局,吴邪胖子小哥还是当年的铁三角,只是小哥要去完成他的事情,虽然过程中他们一次一次分散,但经历这么多磨难挫折,还是一次又一次聚在了一起,这也是让我坚持看下去的动力之一吧。对于小哥和吴邪,我只能说他们之间是太深的羁绊,至于基情什么,我倒是没看出什么来如果一定要说他们的感情的话,我认为更多的是兄弟之间的感情吧。最后,我还是要推荐这部小说,尽管很多人早就都看过了…但真的非常精彩,反正没看的都去看吧。最后的最后,三叔辛苦!

  《盗墓笔记》读后感 10

  天真无邪,范范俱爱,守得一窗瑞雪,一纸空墨,一挥空院故楼,无一例外,终已变。

  月夜下的邂逅,淡淡的瞥,八卷上上下下,记得你神秘又强大。吴邪的心,总有一刻对你恨,又对你念。钟楼冥冥,阴阳相随,一处处的迷失,又一刻刻的恐惧,与神瑟共舞,怎样的勇气?

  有时,赌定了一次念定,没有预知结局,更忘记了铺设未来。万一结束,又需多少的潸然,多少的无奈。铁三角,不是说出去时那一瞬的潇洒帅气,它需要的.给予是十年——人一生只有几个十年?十年前的我们,仍是朋友,不是吗?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知怎样来衡定,但从天间带到地间,几次次火中脱身不都脱出了么?

  一段真挚的爱虽不代表当你拥有它时有怎样的看法,但当你发觉你要离开它时,却噙满了泪水。

  一段真挚的爱并不是比赛,并不是讽笑,而是需要时的相遇,不去捧场,只打心眼底很高兴。

  十年一成不变,一转身,下一个十年便注定无从,然而为它倾注的情却从未觉得不愿。

  这便是铁三角。

  《盗墓笔记》读后感 11

  时隔两年,我依然心存敬畏,从《盗墓笔记》到《藏海花》,我沉浸在三叔构建的宏大盗墓世界中。震撼于每一个环环相扣又谜团迭生的情节。

  我看到了可爱天真的吴邪在历练中不断的成长,从对三叔和小哥的依赖中慢慢学会独立,当他戴上三叔的人皮面具去从容应付陈皮那些人的时候,我知道,他可以挑起家族的重任了。

  闷油瓶,再危险的时刻,仿佛只要他一出现,所有人包括读者悬着的'心都能感到心安。可他却又如此神秘,他的家族成员都有着麒麟纹身,齐长无比的手指,他的血能够驱走粽子,禁婆,尸蟞……然而,他却患有家族失忆症,每隔一段时间,他的记忆便会被清空,他一直不知道他为了什么而生,或许只是家族使命。最后,他选择了回到长白山,留给读者和吴邪的是一个清瘦的背影以及十年之约。而稻米们在十年后的2015真的就来到了那里,景区被挤爆了,大家也许觉得那些人不过是脑残,但在粉丝心中,这不过是为了完成心里的梦,梦中的小哥就住在那座山。

  胖子是最搞笑的,各种活跃气氛,闷油瓶善于缄默,他则喜欢车大炮。仗义善良幽默每一个都是他

  体会颇深,很多想法却无法用文字准确表达,就这样吧

  《盗墓笔记》读后感 12

  同学们在这个欢乐的暑假里,你们读了哪些书呢?是格林童话、三国演义或者是什么其他书呢?而我也读了一本书那就是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下面让我告诉你们大概说些什么吧!如下;

  书里的'主人公我。从来没有到过墓,有一次,有一个奇怪的老人买了一幅卷画给我三叔,上面全都是古文,三叔一看十分惊讶便对我说:这幅画上面说的是一个墓地的所在处,而且这个墓十分不简单,这次我要亲自出马去那个墓里!在我的印象当中三叔好像没有亲自出马去

  盗过一个墓过。我形象这个墓一定不简单,肯定非同小可。于是我便去求三叔然他带我去盗墓。谁知三叔不答应。我便对三叔说:只要你带我去我一定不下盗墓里去。我虽然这么说但心里去不这么想。我想只要你让我去我金瓯一定要下去看你拿我怎么办。三叔答应好我便带着伙计和我就上路了。我们翻山越岭来到了一个村庄,累得我们根本没力气了,便去村庄里的宾馆住了一夜,第二天早上我便和三叔他们进了盗墓洞里,在里面遇到了千辛万险。

  而且在图中把我吓得连活下去的信心都没有了,但我看到三叔他们这么老了都不害怕这么点事都不放在眼里,我便有了信心。不过其中一件事可把我和三叔他们吓得够呛。盗墓洞里全是吃人的乌龟可是什么困难我们都走过来了。

  看了这本盗墓笔记后我明白了不管做什么事都要坚持要十分勇敢克服一切困难,做事还要有信心。

  《盗墓笔记》读后感 13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的阶梯”,闲暇之余,捧起一本书,尽情地享受其中的乐趣,是多么美妙的事呀!

  假期我读了《盗墓笔记》,起初,我以为那只是充满迷信的恐怖故事,可是当我走进主人公的内心世界,我才真正看到人间的亲情、爱情和友情,它都有。一个个惊心动魄的故事;一位位鲜活特别的任务;一段段环环相扣的情节;一幕幕饱含真情的告白……无论身处怎样的绝境,他们都不放弃希望;无论深陷怎样的谜团,他们都不感到彷徨。他们有热血,有个性,各显神通,面对骇人的黑暗,面对无底的悬崖,毫不退缩。你拉我一把,我叫他一声,彼此互相搀扶,走出惊天的秘密。他是一个普通人,只会识文断字,却凭借天真善良,获得大家的信任,也许危险会困住他,但他勇敢、乐观,跟随伙伴的步伐,解开重重谜团。正是他,打开了整个故事的.大门,让我们看到,这个书中世界的一切美好,也让我们深深被这些有血性的英雄感动,深深为这些有希望的团体加油。

  这就是书籍无法抵抗的魅力,追随书中人的脚步,感悟书中的悲欢离合。

  《盗墓笔记》读后感 14

  盗墓笔记的最后,张起灵代替吴邪,只身前往长白山云顶天宫青铜门内,再次沉睡十年。胖子留在巴乃,永远的陪伴已经死去的云彩,而吴邪选择成为吴三省,留在杭州。

  盗八的最后一句话是,但是,我意识到自己还不能停,我还必须走下去,因为还有一个十年。

  是啊,多好,还有一个十年,多忧伤,还要一个十年。即使18年的现在早已是第十三年了,即使817那个属于长白山约定已经过去,又一次踏上前路的'他们,在《重启》里,依旧相互扶持着,依旧在为救相互的命而不顾一切。

  所谓的未来,和现在其实没有多大的区别。他们等不到千年雨歇,也不知道三叔去了哪里,弄不清二叔的真正目的。他们再强大,再无畏,或许也终究抵不过那些用千年的时间和思考,造就的阴谋。

  愿用我一生换你十年天真无邪。现在的我们,再说出这句话,又去哪里寻所谓天真呢。时间,就是这样一种东西,过去了就是过去的,我们可以否认可以不相信,但在那秒针滴答的瞬间,你已不是过去的你了。人在时间面前终究是渺小的,就像小哥即使见到了终极也终究会遗忘,就算那一朝雨村的雨停下,那一代的张起灵也早已不知是谁人了。

  可即便是如此,即便再痛苦再无奈,至少也该挣扎下吧。为了那可能的解脱和自由,为了那墓道里渺茫的光明与温度,为了那一朝惊雷再起,得以以灵魂高悬的闪电,照亮一个人。

  于是终极之前,我们问过那句好久不见,见到那千年雨歇。

  《盗墓笔记》读后感 15

  当我看到第九本时,已经是《盗墓笔记》的完结篇了。心中有万分的不舍。在看这部小说,真的让我由衷的敬佩南派三叔的写作风格,写作的很简洁明了,看起来非常的舒服。包括里面的搞笑语言。

  三叔花费五年,写出了这九本书。五年的拉力赛,在这其中有过许多对三叔的喝彩。激起了三叔的写作得到了许多的慰藉。写这本书,三叔最初是快乐的,和钱一点关系也没有。他将人物写得淋漓尽致,从写作者成为一个旁观者。

  吴邪,是一个普通人,正因为他是一位普通人,经历了这一切,才让人那么的佩服,刚开始会因他的软弱而讨厌他,故事的不断推进你会越来越喜欢他,他很单纯,有一些小聪明,他懦弱,珍惜自己生命,他铭感,害怕伤害身边的人。

  闷油瓶是一个给人安全感的男人,只要有他在的地方就能让人安心,他没有言语,不会开心,不会悲痛,尽管如此他关心着你,也给你许多的安全感。这样神一般的男人似乎与这世界没有任何的关联,孤立的存在这个世界中。

  胖子看似是一个鲁莽的人,其实我认为他是最细腻的人,他给人印象嘻嘻哈哈,总是闯祸,也有自己的臭毛病,但是他总是能在气氛沉闷时站出来调节气氛,对于这样的人,他的`爱是简单的,喜欢就是喜欢,没那么多的理由,不需要那么多相处。

  吴邪,闷油瓶。胖子这三人的铁三角的关系,最让人羡慕,他们经历了那么多的危急时刻,但都联手走了出来,铁三角的关系最坚固。

  《盗墓笔记》读后感 16

  也许许多爱书的人都听说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因为它的分类而没有读过这本书,也许许多人只把它当作一本无聊的书,但是这本书却教会了我什么是天地间最珍贵的感情。

  故事主要讲了吴邪、张起灵、胖子三个人因为各种机缘巧合而走到了一起,在经过了七星鲁王宫,西沙海底墓,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阴山古楼,张家古楼的种种考验之后,最终成长起来,明白了自己的使命,走向各自应该走的未来,且建立了不是亲人,却胜似亲人的珍贵感情。

  这些人不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但却超越了真实存在的我们,他们有着太多我们想要拥有,却无法拥有的东西。他们可以为了朋友放弃自己原本的目的,可以牺牲自己的生命来为自己的朋友保驾护航,他们可以为了保护对方,从而选择疏离。他们所做的一切,全部都出于人类最基本的感情——友情:我希望你能平安,不管是吴邪千里追

  踪规劝张起灵,还是胖子不图金钱帮吴邪涉险,还是张起灵解救他们两人而让自己身陷险境。

  试问,现实生活中的我们真的`能够做到向他们一样,为了朋友拼尽全力、抛弃一切吗?是啊,正是因为他们不属于我们生活的世界,所以才能够做出我们想要做,却无法做的事情来,他们有他们的世界,我们有我们的世界,他们的灵魂与我们因为一本书而相连。

  也许他们所拥有的东西在这个世界上无法寻觅,正因为如此,他们之间的手足之情才显得那么的弥足珍贵。就像2015年的长白山,即使知道接不到张起灵,但我们还是会一如既往的前去,只因那里有我们的梦,我们的希望。

  因为读过《盗墓笔记》,所以我们明白了“带我回家”这句话是多么的沉重,多么的温馨,更是理解了“家”这个字的深切含义,它就如同一轮高高挂起的太阳一般,是那么的温暖,那么的柔和,它是我们内心最向往,最渴求的东西,它带给我们的是我们的是无限的安宁与祥和。

  《盗墓笔记》它教会了我太多太多,也许它不是一本名著,无法流芳百世,但是,只要知道曾经有那么一本书,它名为《盗墓笔记》就已足够。

  《盗墓笔记》读后感 17

  当前,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着实很火,其之所以走红,与时下盗墓小说流行大环境有关,从某种程度上满足了很多人的好奇心理。根据心理学家统计,人们在看到恐怖、负面的词语时,比看到愉快、赞扬的词语更为敏感,当我在看到《盗墓笔记》的书名时,就再次印证了这项统计。

  每天穿梭在高楼大厦中,行进在车水马龙间,对于新奇神秘的另类生活,多少有种窥视的欲望,可以说,《盗墓笔记》的书名在第一时间就撞击了一些人的视觉神经,吸引人去阅读。前段时间,中央十套科学探索频道,播出了一个暂定香妃古墓的节目,其匪夷所思的程度已经是让我垂筵三尺。能够把死人处理到埋入地下几千年不腐,而且还光鲜照人,香气袭人。这是多么的令人叹为观止啊。

  可惜我们没有办法知道他们古人到底是如何处理出来的。如果让我们现代人来做这种让死人不腐的事情不知道会污染多大的环境呢。难道我们人类这几千年没有进步反而退步了?里面还描写了大量的鬼怪尸身之类的`事情,虽然我们今人用科学解释了很多离奇的鬼怪事情,但是难道就没有鬼怪吗?能够解释的我们都称做唯物主义,但那些没有办法解释的呢?

  唯心主义恐怕也不能说出个让人信服的理论吧。凭心而论,这确实是一部可以满足都市人想象的优秀小说,难怪那么多人追捧它,虽然作者的文笔并不十分出色,但运用大量文字营造惊悚气氛,再零星穿插新奇的历史、风水、祭祀知识,让人在阴森、诡异、紧张和困惑中获得刺激。让人越看越怕,越怕越看。成为了盗墓集中不朽的传奇。

  《盗墓笔记》读后感 18

  第一次了解到《盗墓笔记》这四个字,是在四年级的时候。

  有一天的课间,我在张洁怡鼓鼓囊囊的书包里发现了四个隶体黑色粗体字:盗墓笔记。看到这四个字,我的第一反应就是:哇!盗墓!打个洞进去找各种宝贝!好洋气有没有!从此之后,我一有时间就在网上找各种盗墓笔记的资料,了解到了这本书是从50年前,一群长沙土夫子挖到一部战国帛书,残篇中记载了一座奇特的战国古墓的位置,但那群土夫子在地下碰上了诡异事件,几乎全部身亡,五十年后,其中一位土夫子的后人无意中发现了先人的笔记,并决定去一探究竟这样的情节开始发展的。不由得,我的兴趣更浓了。

  在一年后,我终于从同桌张驰这里看到了梦寐以求的《盗墓笔记》全册时,我一年前的种种兴趣都被重新勾起。一拿到书,我就翻开来开始了阅读。第一本是讲当年挖到战国帛书先人的孙子:吴邪看到了记录的笔记,产生了极大的兴趣,但是对盗墓一无所知的他,只得和他的三叔一起前去盗墓第一站:七星鲁王宫。在途中,他认识了孤言寡语总是一个人、有着两根奇长手指的向导张起灵——闷油瓶,和在墓中无意中遇到的盗墓者胖子。由于我是第一次看盗墓笔记,在作者南派三叔流畅的文笔下,在作者营造的紧张的气氛下,他描写的那幕“胖子鲁莽令血尸起尸,闷油瓶为了救其他人自己引开血尸与其搏斗”让我成功“吓尿了”。作者真是厉害,把这也许是虚幻的一幕一幕描写的活了起来!看完七星鲁王宫后,我不由得感叹,同时也对后面的情节产生了更浓厚的兴趣。

  精彩还不着这些!后面的怒海潜沙、秦岭神树、云顶天宫、蛇沼鬼城、谜海归巢、阴山古楼、邛笼石影和大结局情节更是扑朔迷离啊!我竟然发现,作文中的三言两语根本不够描述!何况它还有各种番外:《藏海花》、《沙海》!另外,我也对文中的铁三角:吴邪、闷油瓶(张起灵)和胖子的情谊感到小感动。他们仨,说不清是什么感情,绝不是亲情,他们有没有血缘关系,亦不是友情,他们在墓中也有相互猜忌的`时候啊!可是,长达五年的盗墓生活让他们三个紧紧联系在了一起:只要吴邪叫一声,胖子无论是在多远的地方,都会奔着他的“天真无邪”而来;在墓中,胖子奄奄一息说的一番话让吴邪坚定心中的想法:一定一定要让胖子活着出去!闷油瓶为了救胖子和吴邪,让自己进入了险境,在文中最后一章,闷油瓶为了代替吴邪,自己跨进了藏有终极的青铜铁门......这就是铁三角。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扑朔迷离的情节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讲起闷油瓶的身世那儿吧。”

  “我是什么时候喜欢上了这兄弟情深的铁三角了呢?”

  “我不知道,也许是在南派三叔细腻的笔下吧。”

  “那么,我是在什么时候,爱上了这本书了呢?”

  《盗墓笔记》读后感 19

  世界小说中有无数名篇,有长篇的,有短篇的。但我最爱的是南派三叔笔下的《盗墓笔记》。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的故事情节。它描绘了主人公吴邪的盗墓经历和各路势力间一系列复杂的斗争。南派三叔的描写虽不精致,但十分生动。当我阅读到七星王宫,我仿佛能看到青眼狐尸;而当我读到了阴山古楼,我眼前又好像是一座发散着青光的水下的千年瑶寨。书中的情节引人入胜,而且越向后阅读,越给人一种读下去的欲望。它有无数谜团,让我们去猜测。这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它描绘的各种人物。它主要描绘了三个人:吴邪、胖子、张起灵。当然,也有很多配角和各路牛鬼蛇神。吴邪是一个希望所有人都好的人,他可以用自己的命换其他人的命。胖子是一个化解痛苦的人,有他的地方,便会有轻松和幽默。张起灵是一个淡视一切的'人,他强大如神佛,给人带来无可比拟的安全感。而各路配角,有忠心耿耿的老伙计,热心的同路人,也有奸诈的小人。有的可以仗义疏财,有的却见利忘义。文中所有的人物都写活了。这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一个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是因为书中的那些精神、感情和品质。有铁三角间那种超越朋友的感情和团结,也有上一代人对下一代人的保护与关爱;有潘子等人的忠实,也有王八邱的不轨。每一个人物的内心都有自己的打算,有的对主人公有利,有的则对他不利。这种种感情和品质,织成了这一系列书中的爱恨。“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这本小说,但我不爱那部翻拍的电视剧。因为在我心中,吴邪不姓李,小哥不姓杨。我希望大家是因为原著去看电视,而不是因为电视而看原著。“我们只是听书人,奈何入戏太深”。其实“稻米”也好,明星的粉丝也好,他们都没错,只是立场不同。“稻米”们不希望原著被演坏,粉丝不想自己偶像的努力白费。“稻米”的这份爱与坚持,也是我爱《盗墓笔记》的理由。

  我爱《盗墓笔记》,爱书中的每一个情节,爱书中的一切爱恨。

  《盗墓笔记》读后感 20

  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这部小说但是一直没有时间看,毕业了才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不用躲着老师爽快的看完,很喜欢这个小说的语言比较通俗,也很容易读,很吸引人,小说从一本爷爷的笔记入手,整个过程可以看到无邪这个角色的成长,从一开始的懵懵懂懂,到最后的小三爷,也因为这本小说,对我从来没有去过的.长白山有了特殊的感情。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角色是王胖子,有点混不令,但是却很讲义气,整个团队的开心果和笑料,从一出场就很搞笑。由鬼吹灯引起的盗墓热,在盗墓笔记中被发展到极致,系列小说逻辑紧密,引人入胜。书中人物从陌生到相遇到相识到分离,对于古墓描述缜密,地图感强。

  高中的时候一直很喜欢这部小说但是一直没有时间看,毕业了才终于可以正大光明的不用躲着老师爽快的看完,很喜欢这个小说的语言比较通俗,也很容易读,很吸引人,小说从一本爷爷的笔记入手,整个过程可以看到无邪这个角色的成长,从一开始的懵懵懂懂,到最后的小三爷,也因为这本小说,对我从来没有去过的长白山有了特殊的感情。我在这本书里最喜欢的角色是王胖子,有点混不令,但是却很讲义气,整个团队的开心果和笑料,从一出场就很搞笑。由鬼吹灯引起的盗墓热,在盗墓笔记中被发展到极致,系列小说逻辑紧密,引人入胜。书中人物从陌生到相遇到相识到分离,对于古墓描述缜密,地图感强。

  《盗墓笔记》读后感 21

  看完《盗墓8大结局》后已经一点了,周围黑漆漆的,一片静默,我真后悔自己还没去睡觉,算了,也罢,多少惊魂恐怖的场景都看过来了,心想《盗墓》要是拍电影了,那特效要是好的话准能吓死我了。

  当然,想说说我对《盗墓》的感受。也不是一时兴起而去看《盗墓》的,是一同学说起瓶邪,我觉得有些耳熟,当时也没在意,不过百度了一下,觉得还是值得一看的`,后来才后悔了,每次夜晚躺在床上看手机里的《盗墓》文档都能把我吓个半死。不过有小哥在的时候我并不紧张,虽然也会觉得下一秒不知道会发生什么,但总归只有“刺激”二字可以形容,并不觉得很担心,因为小哥总能化解危机。反而只有吴邪一人向往格尔木的时候,我惊恐得快要得心脏病了,事后想起都觉得后怕呢。

  《盗墓》给我最大的感受除了惊恐、刺激还有总也理不清的谜团之外,要数胖子和吴邪的幽默了还有吴邪和小哥的感情了。先说胖子和吴邪的幽默,光是看他们爆粗就觉得好笑了,更不用说那些俏皮话了,所以总觉得很好玩,在很紧张的情境中又营造出搞笑轻松的氛围。

  说起吴邪和小哥,我总觉得只是很单纯的友情和深厚的战友情吧,虽然我很期待会怎么描述他们之间的互动,但发现小哥对每个人都这么冷淡,对吴邪也没有特别不一样。吴邪对小哥很看重也是因为小哥救过性命且大家出生入死过,吴邪这么重感情的人,自然也会很真诚的对待小哥。

  这么一来我真觉得“瓶邪”在《盗墓》中几乎是没什么蛛丝马迹,虽然有小小失望,不过也很感动吴邪、胖子和小哥三人铁三角的关系。到最后,结局总算理清了,谜底也揭开了,不过我的心情却和吴邪一样异常沉重,大家到最后都几乎去领便当了,这个秘密也让人毛骨悚然,想不到竟然是这样错综复杂。

  不过看了作者南派三叔的最后人物介绍,心里又稍加宽慰了,起码三个好兄弟还在,吴邪还背负着小哥的约定,相信十年过后,当青铜门打开,小哥看到吴邪的时候不会再是一副面瘫的样子了嘻嘻。

  这就是我的盗墓笔记读后感。

  《盗墓笔记》读后感 22

  以前完全没有注意到盗笔真的很给,虽然之后同步刷了很多同人,没有开通天眼,属于盲看状态。

  最近重温不用赶情节,看得比较细,看到点天灯那里小哥主动按惊惧的吴邪肩膀安抚他,颇为震动,这就是以前不会care、现在却可以嗑得死去活来的地方。平时他比较擅长打打杀杀直接清障给安全感,在此处却好像没有必要地迂回来精神安抚吴邪,通常这好像是胖子的功能,能看出来一个是吴邪当时确实很慌,一个是胖子当时还不知道来历,所以三人之中他这一表示实则非常必要。

  初中的时候喜欢刺激,只把它当灵异探险类,对斗里形形色色的奇事异物印象更深。如今看那些推理的部分,才会get到为何他们非常人的点,这些都是我以前会跳过直接看结论的地方。

  而且吴邪真的是一个很好的.storyteller,他设定是好奇心重,且是有从普通人被骤然拉入盗墓界的经历,这个过程非常急速,他就会把很多他注意到的、同时也是读者好奇的地方放大,掰得很细地去讲,所以花笑他“学术盗墓”,但也正好符合第一人称的性质。不过有时候推理需要,不免要故弄玄虚,搞得整段都很克也是常事……

  另外出于推理天性,他喜欢揣摩人,经常换位思考,这部分内容也非常好看,有些观察微妙、细致,堪称毒辣。

  也有十几年如一日不变的东西,就是我对这种相声调调的热爱,原著风的一大精髓就在于此。以前最爱的人物是胖子,无他,口条实在太顺溜了,记忆第二深就是的他跟吴的扯淡,每段看下来都记忆犹新。

  《盗墓笔记》读后感 23

  一次次重读《盗墓笔记》的意义是什么?大概就是让那些书中的人物,再活一次,再次浮现在我脑海中。

  故事起于杭州西湖吴山居。三个人相见于杭州西湖,相别于吉林长白山。铁三角三人的分道扬镳,最终在长白山的青铜巨门前。那不仅仅是张起灵最终的归宿,也是吴邪,王胖子十年的等待。

  铁三角三人去过七星鲁王宫,去过云顶天宫,去过蛇沼,去过西王母宫,来过鬼城……一个个危险的地方都留下过他们的足迹,认识了阿宁,遇见了小花,碰到了黑瞎子,与霍秀秀有了交集……吴邪曾说过“我不会死的,还有小哥和胖子呢。”

  要谈起故事所带给看书人的惊艳之处,莫过于铁三角缺一不可的友谊。就像天真说的,“如果你需要一个人陪你走到最后,我永远不会拒绝。”

  什么是友谊?是吴邪跋涉千里劝阻闷油瓶,是潘子为了救他的小三爷而舍去性命,是贪财的胖子不顾金钱的去帮吴邪涉险渡难关,是刘丧为了他偶像的兄弟而割去了自己的耳朵,是杨好苏万不顾危险也要去陪自己的朋友黎簇,是王盟在吴邪等张起灵十年时等了吴邪十年,是闷油瓶为了救吴邪胖子二人而让自己深陷一个个险境之中,是吴三省对陈文锦模糊的爱意,是云彩在自己死和胖子死中选择了自己死,是黑瞎子短短三分钟的失联让解雨臣着急忙慌,是张启山在浑身是伤的时候也依然去救齐八爷,是冷面的阿宁第一次对吴邪露出了笑容,是中暑的黎簇背着梁湾在沙漠中无解的走了三公里的路。

  一本书中总会有些意难平,让书外人痛哭流涕。就像霍秀秀,在最天真的年纪失去自己的奶奶;就像张起灵,母亲去世他才与她相见三天;就像解雨臣,在他最需要瞎子的时候瞎子失联;就像吴邪,名字最干净却入了那最肮脏的局;就像胖子,在自己爱上云彩的'时候云彩为自己而失去性命;就像阿宁,明明身手最好却被蛇给咬死;就像潘子,保护好小三爷之后的突然牺牲;就像王盟,宁可失去一个手下也想让吴邪放下心魔;就像齐黑瞎,看透世间却放不下一个戏子……

  而贯穿全书的还是吴邪爷爷所留下笔记中的一句话:“比鬼神更可怕的是,人心”你看透过世间红尘,看透过人间酸甜苦辣,可你,看的透人心吗?你可以相信昨天与你患难与共的伙伴今天就不会背叛你吗?在这本书下,隐藏的是人心的丑恶,却也蕴含着铁三角他们对彼此的信任,“我可以放心的把背后交给你,因为我知道你不会下手。”

  《盗墓笔记》读后感 24

  近来,读了南派三叔的《盗墓笔记》以后,对说鬼的故事倒真的有了兴趣,就又一口气买了天下霸唱的“鬼系列”,越读越觉得盗墓虽然惊险了一点,但也蛮刺激。

  作者能把一个稀奇古怪的故事写得在网络上流行起来,也足见作者的功力。让人唯一感觉美中不足的是,我当年其实最有盗墓的条件,却没有盗墓的潜质。凡是研究古玩的人大多知道,陕西秦地的重要性,可以说中国几千年的文化也就无非是那几个朝代,如周秦汉唐者,这些朝代无一例外都是国力比较强盛的,而这几个朝代都在陕西建都。

  人言:“南方的`才子北方的将,陕西自古埋皇上。”在西安街头出售的各种旅游地图中,有一种是专门标识陕西境内所有古人陵墓的。放眼望去,在这个秦俑形的省份里,遍布着迄炎黄、穿商周、越秦汉、跨隋唐的大大小小几百座古代名人的墓葬。其中仅帝陵就有七十余座--这还不包括那些已湮没在茫茫历史深处连名字都不曾留下的远古帝王们。

  大学毕业的那几年,一直在北方工作,后来来到广州以后,经常去北京路步行街,看那里挖出了宋代的一个城门,还都做玻璃罩护住当成文物景点,如此类似的,西安该有多少的文物需要保护。一个朋友在南粤王博物馆工作,一次给电话,说有免费的票赠送,要不要去看。看了以后很后悔,其实没有多少文物。大胆的对那朋友讲了,这里的都比不上我当年破坏的。

  我当年盗墓了没有当然没有,不是没有胆识,而是那个时候还没有认识。一个七八岁的小孩怎么会有盗墓的认识呢我还上小学的时候,离我家不远的地方出现了墓群,那个时候村北的土岭上到处都是人,拿着原始的铁锨铁锹到处挖,本来应该是很厚的土层由于年代的风化,兼之周边村庄的人挖土盖房子烧窑,土层越来越薄,慢慢以前深埋在地底下的古墓就露了出来,用铁锨简单的翻一下,就有很多的“明器”出来。

  很多的人都挖出来了东西,都是我亲眼所见,有大小盆子罐子,有青铜器古剑等等。

  记得应该是我同学的一个哥哥吧,他挖了一把古剑,但鞘和剑身绣在了一起,他不懂,就用力气甩,把玉石的剑柄一下子就折坏了。还出土了很多淡淡色彩的陶瓷人和马,只是当时人们迷信,觉得墓中出土的东西不能带回家,然后就把那些摔在路上,我们一大群孩子就过去用脚踩。

  很多年过去了,偶然一次在北京历史博物馆参观,看那些作了标注国家一级文物,长安出土的唐三彩,怎么看都有些似曾相识的感觉。

  在记忆里,有一段时间墓群旁边几个村子的人整天都在挖。记得有一些挖出的大盆中有很多宝贝,铜钱啊法器啊等等,围了一圈的人,大家就“哄”的上去笑着抢。听人说,流落在我们村子人手里的还有很多好东东,只是自己一直在外边,很少知道一些详细的情况。

  墓群地址我还记得很清楚,只是自己都很少回村子了,隐约还听到熟人说,村子里谁把铜镜卖了几十块钱,又有谁把古印让二道贩子便宜收去了。也的确,虽然出土文物不少,但是村里靠贩卖文物发家了的还没有。

  如果拿生命的轮回来说,古墓也是一些人的家。虽然人家家里有一些值钱的东东,但随随便便就把人家家给拆了,把人家的财产拿来换钱买酒喝,总也不是什么好的事情。

  《盗墓笔记》读后感 25

  我是从结束了《藏海花》的阅读后,才萌生要写些什么的。

  在很多年前,我是非常厌烦读小说的。我觉得那是一个漫长且繁杂的过程,而我则是一个信息的速食主义者。所以,当我结束了长达9本书的《盗墓笔记》的时候,我甚至被我自己所震惊。而,《藏海花》或者应该被叫做《盗墓笔记前传》。我不得不说,我深深的陷进了南派三叔所创造的这个巨大的漩涡中去,并乐在其中。

  当然,这不是今天要写日志的主要目的。关于这篇日志,我希望把主角的位置留给闷油瓶子张起灵,而不是关于三叔所塑造的老九门,甚至张家族人的那些云层后无休止的小秘密以及所谓的终极。亦或是张家族人与汪藏海横跨千年的较量。

  如果说三叔加注到吴邪身上的是一种命运的包袱的话,那么三叔加注在小哥张起灵身上的则是不幸与凄冷。那是一种残忍。甚至超过任何精神形式。

  故事的一开始,三叔就赋予小哥强大的身手与神奇的血液。而这些唯一的好处似乎只是为吴邪提供了绝对的安全感。确实,这种安全感是绝对的,不管对于谁。但是,这些却为小哥带来了凄凉的人生。

  记得故事里是这样描述小哥的:“一个没有过去和未来的人,他的存在似乎与这个世界没有任何关连”。这种精神层面上的无感,是一种无能为力的空悲。于是,几乎整个故事的一半里程里,小哥都是在踏着自己的足迹寻找自己的过去。尽管这种过去是种折磨与悲痛。但他别无选择。所以,当小哥去青铜门履行家族使命前跟吴邪告别的时候,才会说:“我想,你大概是我与这个世界唯一的.联系吧”

  三叔用沉默寡言和几乎匮乏的面部表情掩盖了小哥所有的内心世界。没有人知道小哥是否曾经感慨过命运,悲伤过年轮。或许他在感情世界里的感知犹如婴儿。在整部故事里,似乎只有吴邪真正的去关心过闷油瓶子张起灵的内心世界,尽管小哥把自己的世界封闭的很牢。但吴邪一直试图努力的靠近。这大概是三叔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人生中唯一的温暖,尽管小哥对此的回应仍是冷淡的。他似乎并不懂的去表达一些东西。

  当故事的最后,三叔果断让闷油瓶呆在大铜门后去守护终极十年的时候,所有人都为这么个可怜的人痛心着。但三叔似乎并不愿意就这样放下折磨他的刀。所以,在《藏海花》中,三叔又给他加注了悲惨的童年。自小无父无母,苛刻又严格的训练,被采血当苦力,不顾惜他的生命,甚至目睹了族人相互厮杀的场面。所有的这些他都是面无表情的面对着。还要穷其一生背负家族的使命。所以连吴邪都怀疑这个世界上究竟还会有什么事能让这么个人真正伤心呢。所以,当他在喇嘛庙看到那座小哥哭泣的雕像时,会那么的震惊。当年究竟发生了什么,会让他哭泣呢。这是一个让人有绝对的安全感却又有强烈保护欲的令人心疼的人物。

  有很多时候,我甚至觉得闷油瓶子张起灵是三叔内心的一种设定。那是一种脱离世界的向往,但又在这种向往中饱受空虚和孤独。这种孤独犹如闷油瓶的世界一样,深入骨髓。

  我不知道三叔的故事还会如何继续下去。我只知道,关于这个故事,只要三叔想,他就可以无休止的讲下去。打个比方,一开始或许会觉得三叔在编一个篮子,故事展开,继续,然后收网,最后结局,做成成品。但是,三叔却在编一个席子。一开始的篮子底儿“老九门纠纷”只是现在席子“张家族人的秘密与汪藏海的较量”的边缘部分。

  但是,不管怎样,我还是执着于这个故事。只是,在故事的后续,希望能给闷油瓶子张起灵凄冷的命运有个温暖的交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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