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通用11篇)
在生活中,报告对我们来说并不陌生,写报告的时候要注意内容的完整。其实写报告并没有想象中那么难,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关于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范文,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1
一、县文物保护工作现状
经过三次历史文化遗产普查,大部分县城至今有省级文保单位3处,县级文保单位31处,已公布的重要文物保护点70处,及200多处登记在册的地面文物。这些被各级人民政府公布或未公布的不可移动文物中,有新石器时代遗址、唐宋窑址、明清古民宅、古桥梁、古墓葬、摩崖石刻、名人故居和革命纪念地等等,类型齐全,历史延续性强,是我县六千年文明史的纪实写真。尤其是构筑在海岸线上的40余处明代抗倭遗址,更是我县人民抗击外敌侵扰的历史见证。近年来,我县库藏文物的收藏量也显着增加,器物类从原有的数十件增加到目前的xx多件,字画从百余件增至千余件,另有古籍6000余册,宗谱80余种,还有大量的碑刻、墓志铭、工艺品与革命文物等等,为我县建立博物馆、展示地方史和民俗文化,开展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打下了良好基础。
对地下文物的保护,文物管理部门一贯坚持保护为主,抢救第一的方针。在目前经费紧缺又无博物馆和专用库房的情况下,对已知的古墓葬、古遗址、古窑址等地下文物,尽力做好原地保护工作,待时机成熟再报批发掘,进行科学研究。对在基建中暴露的各类地下遗址,只要一得到信息就积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性调查发掘,从不遗漏。近几年,先后抢救性调查发掘了万家山墓葬群、黄土岭墓葬、何婆岭墓葬、象山三中古墓葬区、大溪蒋村宋代古墓、黄狗山宋代瓷窑残址、花岙岛古代遗存等,尽职尽力做好了塔山路东首延伸段的塔山遗址的保护工作,使一批面临厄运的.地下文物得到抢救性保护。
多年来,我县通过财政拨款、上级文物部门补助和群众自发集资捐赠等多种途径,筹集了数百万元资金,视各文保单位不同情况,已全面或部分整修了石浦城隍庙、大徐殷夫故居、丹城石屋、丹城姜毛庙、东门岛灯塔、东门岛天后宫、王家谟烈士墓、陈汉章先生墓、爵溪街心戏亭等十余处省、县级文保单位和重要文物点。在维护和整修各级文保单位的同时,注重使用单位和专(兼)职管理人员的落实工作,加强定期检查,即时提出保护意见及整改措施,使这些不可移动文物得到较为妥然的保护。对可移动文物的保护,不仅落实专人值班和法人代表负责制,做到24小时不断人,还加强双铁安全保护措施,实现110报警联网,单位职工双休日、节假日轮流值班。文物部门在现有条件下,最大限度地监管好库藏文物的安全,xx年被评为宁波市文博系统安全先进单位。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一)存在的问题
目前,我县各级文保单位及文物保护点受损情况普遍存在。如丹东街道林海赤坎游仙寨,寨城护体石墙大部分被拆,寨城内建有非法庙宇和水泥面道路,寨城东边新建的公墓区严重破坏了环境风貌;丹城塔山遗址保护区外沿修筑道路时不经勘察调查就动工,破坏了地下遗存;基建工程中民工挖沙掘土暴露出土文物擅自捣毁或私藏现象时有发生;爵溪街心戏亭周边电力、通讯、有线电视等杆线密布,不仅破坏环境和景观,还存在严重隐患;王家谟烈士墓旁屡建养鸡场,鸡粪遍地,臭气熏天,严重破坏环境;陈汉章先生墓区缀学亭围栏及墓道石凳被毁,纪念壁上先生瓷像遭砸;石屋景区乱建违章建筑等等。更有一些文物急需进行抢救性的保护,如爵溪街心戏亭后厢房年久失修而破旧;陈汉章先生故居缀学堂房屋倒塌急待整修;许多古建筑电线老化隐患严重;王家谟烈士墓区通道严重毁损;第五批文保古建筑单位励氏宗祠、东陈鉴公祠等的维修,因缺专项资金无法启动。
(二)原因分析
1、对文物价值认识不足。一直以来,有些领导和有关部门视文物保护为包袱,为经济建设和城市现代化建设的障碍,往往从眼前的经济利益出发来衡量文物的价值。如古建筑保护中有人认为这有损于城市建设的形象。在实际工作中,往往以一拆了之来对待文物保护,或者要算眼前的经济帐,保护文物要花多少钱,而拆后搞开发能赚多少钱。不能充分认识到文物是祖先留给我们宝贵的精神财富,是千百年来形成的历史文化沉淀。它不仅是我们进行爱国主义和革命传统教育的好素材,而且文物资源可直接或间接地为我县经济建设服务,是现代化建设中不可再生的宝贵财富。
2、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从我县情况来看,全社会普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一些地方领导和干部不重视文物保护工作,严重缺乏文物保护意识,认为文物保护是文物部门的事情,与当地政府无关,文物保护与否对其政绩无任何关系,缺乏守土有责的责任意识。普通群众则认为文物保护是政府的事情,与己无关,毫无顾忌地占有出土文物,随意地破坏文保单位的周边环境风貌。如爵溪城墙非法建筑时有发生,环境风貌遭到严重破坏。
3、文物依法行政力度不足。文物保护虽然有《文物保护法》可依,但由于《文物保护法》规定文物执法的主体不是文物部门,而是工商、公安、规划等执法部门,由于没有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关系,所以造成文物被破坏情况发生时,往往得不到有效遏制或被处理。如丹城赤坎游仙寨遗址内建有非法庙宇和道路,文物部门无力处理,相关部门由于职责关系,相互推诿。
4、文物部门的保护力量相对薄弱。文物保护是一项既困难又复杂的工作,而文物部门既无权又无人,更缺乏经费,根本无力实施对许多该保护的文物实施保护。
三、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几点思考与建议
文物是不可再生资源,加强文物保护工作至关重要。针对目前我县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下步,我们将进一步落实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坚持有的放矢,加大力度做好文物保护,为我县三个文明建设服务。归纳起来,主要从以下几个方面入手:
一是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宣传,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做好文物保护工作,光靠业务主管部门的力量还不行,更主要的是要发动全社会的力量。因此要深入开展宣传、贯彻、落实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及其《实施条例》,增强全社会的文物意识与文物保护的法制观念。文物宣传工作的形式可以多种多样,如可在《今日象山》、象山人民广播电台、象山电视台等新闻媒体上刊出、播出全面介绍象山各级文物保护单位与重要文物保护点的资料及录像,编辑、出版《象山文物胜迹》、《象山库藏文物精品图录》等,使全县人民了解象山文物事业的发展情况,了解象山丰厚的历史文化遗产,增强民族自豪感,激发热爱象山、建设象山的热情,为促进社会各项事业的全面发展共同努力奋斗。
二是要把文物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保护工作的通知》和《关于做好文物保护五纳入工作的通知》精神,各级领导要重视文物保护工作,特别是党政一二把手,要树立保护文物,守土有责的意识,把文物保护工作纳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纳入领导任期目标考核内容之一,同时对文物事业经费纳入各级财政预算。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2
1、基本现状
大云山汉墓位于盱眙县马坝镇云山村大云山山顶区域,地理位置为北纬32°58′59.89″,东经118°50′40.19″,海拔高程73.6米,是洪泽湖东部地区的唯一山地。大云山汉墓西距盱眙县城30公里,南距汉代东阳城遗址1公里,西南与青墩山、小云山汉代贵族墓地相邻,是西汉景帝之子、汉武帝同父异母哥哥、第一代“江都王”——刘非及其后妃的同冢异穴合葬墓遗址群。
20xx年初,大云山发生严重的盗墓事件,南京博物院于2月中旬开始对大云山进行全面勘探,确认是一处大型的西汉诸侯王陵园后,于9月联合盱眙县人民政府对大云山进行正式的考古发掘。大云山汉墓总体布局保存十分清晰,平面近似正方形,每边长约500米,陵园本体面积250000平方米。陵区共发现主墓3座、陪葬墓14座、祭祀坑3座、车马坑遗址4座、兵器坑遗址2座、建筑基址2处以及司马道遗址。其中,主墓均分布于陵园内南部,陪葬墓分布于陵园北部,车马坑位于陵园南部,兵器坑分部于陵园北侧,建筑基址位于陵园中部。以墓葬为中心,在东西距墓葬约100米,南北距墓葬约200米处分别发现有夯土墙的遗迹,当为陵园的围墙。目前,除东墙中段保存尚好外,其余三面陵墙大多仅剩夯土墙基,东墙的现存高度近2.3米。
大云山汉墓现有三座主墓东西并列,平面呈“中”字型,下有木椁,M1、M2为夫妻同冢异穴合葬的大型竖穴岩坑木椁墓,墓坑上堆筑有高大的封土堆,时代为汉代早期。M8在M1以西140米处,被当地称为“仙人洞”的坑底,由于上部被破坏严重,坑口已经不明。在主墓西北发现8座陪葬墓,呈南北并排排列,每列4座。经发掘其中的4座,均为竖穴岩坑木椁墓,平面为长方形或正方形。经过两年的考古发掘,目前已完成1号墓、2号墓、8号墓三座主墓和3、4、5、6、9、10六座陪葬墓以及2座武器坑、1座实体车马坑和1座明器阵势车马坑的考古发掘工作。出土了釉陶罐、青铜钫(fāng)、铜镜、铁灶、漆奁(lián)盒、漆耳环、玉蝉、玉带钩等精美的铜器、玉器、漆器、陶器文物上万件,尤其是编钟、编磬、玉棺、金缕玉衣以及1号墓主人墓中发掘的汉代墓葬最高葬制——“黄肠题凑”等都极为罕见。完成了大云山汉墓区域的地形地貌测绘工作,搭建了考古保护大棚6个,修建了1、2号墓坑排水沟渠,并和协作单位共同为前期出土的音乐、铠甲、车马、玉棺等重要文物制定了保护方案,进行修复工作程序,对其他的出土文物进行了资料整理。20xx年6月11日,在第六届中国“文化遗产日”暨江苏省第五届文物节上大云山汉墓成功入选了江苏省首批“大遗址名录”。同时,本着“高手规划、名家设计”的原则,年初经盱眙县委、县政府批准同意,委托东南大学开展了大云山汉墓博物馆建设设计工作。目前由国家一级注册建造师、东南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王建国院长亲自设计的占地4000平方米,建筑面积6749平方米,总投资约12000万元的大云山汉墓博物馆已启动建设,预计20xx年底全部建成并对外开放。
为了更好地保护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为陵墓的遗址保护、展示利用、考古研究等工作提供技术法规依据,统筹安排遗址保护范围内的各项保护管理工作,协调遗址保护和地方经济发展的关系,最大可能的保护遗址的完整性和真实性,盱眙县人民政府于20xx年初聘请南京博物院为大云山规划编制了《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目前,规划面积373.4公顷,其中建设控制地带344.1公顷,保护区29.3公顷,规划期限20年。由遗址展示区、生态修复区、生态农业区、生态休闲区和旅游服务区等五大区域组成的《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已编制完成并通过地方政府批准实施。
2、发展方向
大云山汉墓做为新中国成立62年以来江苏省最重大的考古发现,目前它的保护和发展已被列入江苏省大遗址公园保护工程、江苏省“十二五”重点旅游规划和盱眙的“十二五”发展规划,即将申报“全国十大考古发现”。20xx年4月和9月,省政府曹卫星、何权两位副省长分别视察了大云山汉墓,对大云山汉墓给予了高度评价,并对大云山汉墓今后的工作做出了重要指示。今后,我们将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根据规划,结合大云山汉墓的实际情况,围绕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高品位布展,高手段营销,高层次推介,高效益回报总体思路,通过政府投入和吸纳民营资本的方式,正确、有效地保护遗址,清理遗址轮廓,实现遗址完整、清晰度展示,合理利用遗址中天然的无污染的自然资源,重点做好旅游规划编制和永久性遗址展示大棚、游客服务中心、生态停车场以及旅游配套设施建设,积极做好土地征用工作,尽快完成大云山汉墓博物馆、景区游览道路以及遗址区内外美化、绿化工作,争取用3年的.时间将大云山汉墓建设成为公益性考古遗址公园、全国重点文保单位和国家级AAAA级旅游景区。
3、存在困难
1)环境问题。由于大云山汉墓遗址保护区周边常年遭受矿山开采的破坏,同时由于植被的缺失,地表自然风化后经雨水冲刷,致使文物信息埋没,遗址信息辨认困难,墓葬本体及内部文物均遭受到一定的破坏;
2)土地问题。由于土地指标较为紧缺,手续办理十分复杂,且需要大量资金,因此造成土地问题成为大云山发展的瓶颈。根据《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大云山汉墓总体规划面积373.4公顷,其中用于建设的就达71980平方米,这都需要土地来支撑项目的开展。但由于所用土地设及到部分耕地,土地规划和调整手续繁杂,这给今后的文物保护与发展带来了较多的不便。
3)经费问题。资金不足一直是大云山汉墓保护与发展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之一。根据《大云山西汉陵墓遗址保护规划》初步测算,大云山汉墓的文物保护和基础设施建设经费大约需要20亿元;
其次,由于经费的不足,目前大云山汉墓的办公条件十分简陋,给相关工作的开展带来了很大的困难
4)人员问题。大云山汉墓属于新发现遗址,虽然发掘初期就成立了县级的保护领导小组和专职的文物保护机构,但由于我县目前相关的文物保护、管理等人员十分紧缺,无法满足工作需求。
4、解决方法
1)建议制定针对大云山汉墓的专门保护规定,彻底杜绝大云山周边的矿石开采,在保护区内大面积种植绿化,以草地、灌木为主,适当配以种植乔木,防止水土流失,保护环境风貌,避免出现传达错误历史信息的环境设计;
2)建议超前规划,加强政策扶持,通过调整用地性质,尽早将规划范围内的部分用地调整为文物古迹用地,同时加强控制,在保护允许的范围内,适当为遗址公园的经营留有余地;
3)建议财政给予文物保护、人员、办公等相关经费的保障,同时管理处也要加大招商力度,积极争取上级项目资金扶持,使大云山汉墓保护与发展工作进入良性循环发展;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3
陕西的周公庙位于岐山县城西北六公里处的凤凰山南麓。《诗经大雅卷阿》中云:“有卷者阿,飘风自南,恺弟君子,来游来歌,以矢其音。”……“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菶菶萋萋,雍雍喈喈”。诗中提到的“卷阿”,正是现在周公庙所在地的古称。周公姓姬名旦,是周朝的开国元勋,曾辅佐周武王灭商,摄政7年后还政周成王,开创了分封制度,制礼做乐,奠定了中华民族的政治文化基础。孔子将其思想进一步人伦化、世俗化,形成传承数千年的儒学思想,成为中国社会最基本的文化传统。
早在西周初期,“古卷阿”便是游览胜地。周公旦晚年归隐于此,制礼作乐,使得天下大治,万民归心。因此,这里可谓中华礼乐文明的发源地。唐武德元年(公元6),高祖李渊为纪念曾助武王灭商立国、辅成王平叛安邦的周公姬旦,下诏在相传其制礼作乐的“卷阿”创建周公祠。后经宋、元、明、清历代修葺、扩建,形成了以周三公(周公、召公、太公)殿为主体,姜嫄、后稷殿为辅,亭、台、楼阁点缀辉映的古建筑群。据记载,庙区内现存古建筑共30余座,占地约7公顷,整体建筑对称布局,大都保留清代建筑原貌。这里主要介绍庙里的戏楼建筑。周公庙现存的三座戏台建筑,都为古戏楼建筑风格,其中民国以前的有两座。乐楼处于中间,东西戏楼分设两边。下面分别对三座戏台进行详细分析:
一、乐楼
乐楼坐南面北,与南面的山门和北面的周公殿一同耸立于南端建筑群中心纵轴线上,穿过它便是主庙区,由于是中院的门户,因此也被成为中楼。是周公庙主体建筑之一。周公庙乐楼创建于元代至元二十七年(公元1290年),为纪念周公制礼作乐而建,明嘉靖七年(公元1528年)因故坍塌而拆除,到嘉靖三十八年时重修,清嘉庆十八年(公元18)再次重修。民国时期直至建国后乐楼经过多次的补修和维修得以成为省内保存最完整的古代戏楼建筑。周公庙乐楼的.整体为过间式戏楼建筑,戏台下可以通过行人。屋顶为五架梁式,外观(南面)呈歇山顶建筑,使乐楼看上去像一个面阔五间前带廊的整体建筑,漏极屋顶全为绿色琉璃彩瓦、筒瓦扣缝,正脊中间施一黄绿色琉璃宝瓶,两端施正吻。正中檐门额上悬“飘风自南”四个黑底镏金楷书字横匾,楹联板对上书:制大礼作大乐并戡大乱大德大名垂宇宙,训多士诰多方兼膺多福多才多艺昭日月。
“飘风自南”,此四字为清时庙王村文人学士王麟所书而楹联则是由毗邻周公庙东,陵头村,清光绪壬午科举人冯拱辰所撰。乐楼内观(北面)为硬山顶样式,檐角上翘,垂脊雕龙,岔脊前端施仙人。檐椽下的斗栱昂口均为三踩斗栱,昂头呈马蹄状,柱头斗栱耍头雕龙头,补间斗栱耍头雕象头。雀替雕刻凤凰,工艺精美复杂。戏台为一面观式,面阔米,进深米,戏台两侧建有耳房,面阔米,成回廊结构。台中有相隔雕花隔扇将戏台分成前后两个部分,前台供奏乐演戏。隔扇上方正中有“肃雍和鸣”四字,语出《诗经周颂有瞽》。左右有演员出退场两门,门上分别写有“出云”,“入霭”。戏台两侧墙上有两幅壁画,描画了周代宫廷宗庙乐舞的真实场面。
二、西戏楼
西戏楼又称西舍戏楼在周公庙山门和乐楼之间主干道的西侧。此戏楼据考建于创建于清朝末年,民国初年。直至解放初期,戏台还在被经常使用。此戏楼面阔10米,进深9米,为硬山建筑。由于此戏楼现被用为仓库,用围墙包住,台基被填平,因此无法看到内观,因此无法进一步考察,但从檐部斗栱,可以看到与乐楼几乎是相同的,还带有已经不太明显的彩绘。
三、东戏楼
东戏楼曾经存在,但在战争年代被军校拆除,后建于1947年左右,也叫东舍戏楼。由于年代较晚,已不再考察范围。但由于此戏楼布局以及梁架结构与西戏楼相同,而未经改造,因此可与西戏楼作比照研究。距今已有1380多年历史的周公庙,古树参天,很多古柏已有千年历史,正是见证了周公庙无数的春夏秋冬。
院内之害至今保存完好的唐宣宗钦赐的“润德泉”和唐汉白玉石雕“玄武像”也印证了周公庙的历史。其中,唐《润德泉记》碑立于唐大中二年(公元848年),高236厘米,宽78厘米,厚23厘米,须弥座,有收分,现置于周公庙润德泉北平台上。碑阳顺次刻有凤翔节度使崔珙奏状、中书门下签呈、唐宣宗李忱答诏、崔珙答谢表四文之全部,完整地记录了唐代的公文报批程序,是研究唐代公文制度的一个实证。此碑为周公庙现存最早的石碑,清人金石著作中多已著录。《石墨镌华》载“:文词婉至,有盛世风。书亦遒健有法。且其叙例,大似汉人碑例,而逊其古质耳。如此等碑,宋以后恐不易得也。”《金石史》云“:笔气萧散,有褚河南意。后书年月及衔,复似柳,如出两手。”为标准的唐楷,有很高的书法艺术价值。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4
8月24日,县大常委会组织调研组对我县文物保护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调研组(由xxx会主任、副主任、驻会委员、办事机构负责人组成)在文旅委负责同志陪同下,深入瀛洲镇仁里古村落、上庄镇上庄古建筑群、城区文昌阁、霞间古窑址,实地察看了解文物保护现状,征求镇村干部、住户意见建议。在此基础上,召开调研座谈会,听取了县政府关于我县贯彻实施文物保护法情况汇报及文旅委的补充汇报,座谈了解全县文物保护和管理工作情况,探讨推进我县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现将调研情况综合如下:
一、我县文物保护工作情况
我县历史悠久,文化底蕴深厚,文物古迹众多。通过第三次全国不可移动文物普查,我县共登记文物点454处,有古祠堂、古民居、牌坊、楼阁、碑刻、字画等多种类型,在全县11个乡镇均有分布。其中国家级文保单位4处,省级文保单位13处,县级文保单位40处。此外,全县还有馆藏文物1000件(套)。
多年来,县政府及其职能部门遵循 “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文物保护方针,在文物抢救、保护、挖掘、管理、利用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一是文物保护宣传教育广泛开展。文物保护法颁布实施以来,县政府及县文物主管部门积极开展文物法制宣传教育,把文物保护法纳入全民普法规划,结合“法制宣传日”、“文化遗产日”、“国际博物馆日”,结合展呈文物、文化下乡等活动,广泛宣传文物保护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二是文物保护投入逐渐增加。以来,我县争取国家、省及相关部门专项资金,先后投入1268万元,完成龙川胡氏宗祠、磡头节妇坊、听泉楼、文庙等不可移动文物修缮工作。县政府在财政困难情况下,仍挤出资金对德锦汪氏宗祠、方祠文昌阁、五教堂、石氏支祠等文物进行了维修。今年,我县又启动太平天国壁画、明伦堂考棚2处省保单位修缮工作。三是文物保护力度不断加大。先后编制了《国家历史文化名城保护规划》、《龙川胡氏宗祠保护规划》,出台了《绩溪县古村落、古民居保护管理暂行办法》,完成了抽水蓄能电站文物异地保护、杭黄高铁霞间古窑址保护工程以及胡氏宗祠、胡适故居、三雕馆、博物馆等文物风险单位安全达标工作。同时,加大对破坏文物违法犯罪行为的打击力度,开展现场执法4次,及时处理倒卖古民居及其构件的违法行为。四是文物保护促进经济社会发展。文物的合理利用日益成为文物工作的重要内容,丰富了历史文化宣传教育形式和内涵。瀛洲、伏岭、上庄等乡镇,文物工作与改善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紧密结合,既实现了文物的有效保护和传承,又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文物资源成为我县旅游业发展的重要基础,成为新的经济增长点。
二、文物保护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文物保护意识不强。有的领导干部、工程建设施工单位不能正确认识文物保护与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的关系,在城乡建设中擅自拆除历史建筑及其他文物古迹,破坏历史风貌,有的`居民把保护文物视为负担和阻碍,忽视文物传承文明、认知教育、发展经济的功能,随意损毁、改建、拆除、出售文物。据统计,近十几年中,我县损失的不可移动文物就有中王桥(县保)、古窑址(省保),还有消失的古民居14幢。
(二)文物保护力量薄弱。县xxx与县博物馆合署办公,现有在职工作人员只有13人。不仅文保工作人员少,而且专业人员更少,也没有独立的执法队伍,文物保护队伍与文物大县、监管任务不相适应。
(三)保护经费严重不足。文物保护经费没有纳入财政预算,文保资金来源渠道不广,难以满足文物保护的实际需求,存在不少文物点濒临倒塌的现象。
(四)分散文物保护难度大、隐患多。我县众多文物点中古民居占比高,古民居比较集中的地方,可以搞旅游开发,通过合理利用促进保护,而那些零散分布的古民居,其管理人因维修经费得不到有效落实,失去保护积极性,甚至产生与政府抵触的情绪,以致少数古民居被用作堆放稻草等杂物,存在极大的安全隐患。
(五)部门配合也有待加强。在城乡建设审批环节文物部门参与不够,不少文物点周边不断出现超高、超密建筑,“建设性破坏”时有发生。
三、进一步推进文物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一)营造文物保护氛围。县政府及职能部门要高度重视文物的不可再生性,加大文物保护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宣传教育要做到点面结合,要重视运用发生在身边的具体案例来进行宣传教育,提高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加强文物知识宣传普及,增强干部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文物保护意识,营造“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氛围。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5
为做好耕地占用税立法研究工作,根据中省市《关于开展耕地占用税立法调研工作的通知》要求,财政局联合地税局、国土局对我县耕地占用税及农用地转用环节的收费情况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耕地占用税是以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纳税人,以纳税人实际占用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税额标准一次性征收的税种,也是利用税收的杠杆作用促使单位和个人尽量少占耕地、节约耕地的一项重要措施。我县根据中省市《关于做好耕地占用税和契税征管职能划转工作的通知》精神,原由县财政部门(包括乡镇财政所、城关契税所)征收管理的契税和耕地占用税,自3月15日起改由县地税部门负责征收管理。
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进程与工业化建设的进一步加快,占用耕地的规模不断扩大,加强和完善耕地占用税征收管理越来越显示出其重要性和紧迫性。耕地占用税采用地区差别税率,根据不同地区的具体情况,分别制定差别税额,我县适用税率为18元/平方米。耕地占用税全部留县,20—(1-7)实际入库2215万元。
二、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执行情况及存在问题
(一)征税对象概念模糊。
1.《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中“耕地”概念与土地管理部门对“耕地”的概念解释有出入,按照土地管理部门的口径,园地、林地、草地、废弃地、撂荒地、滩涂等均按非耕地管理;而税务机关解释的“耕地”是指用于种植农作物的土地,包括熟地、新开发地、复垦整理地、休闲地、轮歇地、草田轮作地、间作地、已垦滩地、林地、牧草地、农田水利用地、废弃地、撂荒地等。由于对耕地赋予的概念不同,纳税人认知模糊,增加了税务部门征收管理的难度。
2.条例第七条占用“基本农田”的,适用税额应当在本条例第五条第三款、第六条规定的当地适用税额的基础上提高50%。但在实际工作中税务机关与国土部门对土地性质“基本农田”与“非基本农田”界定存在分歧。
(二)部分纳税主体难以界定
1.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条规定,经申请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农用地转用文件中标明的建设用地人;农用地转用审批文件中未标明建设用地人的,纳税人为用地申请人。未经批准占用耕地的,纳税人为实际用地人。但在实际工作中建设用地都通过土地招拍挂程序取得,农用地转用文件中未列明建设用地,用地申请人为县级人政府,按照规定,纳税人就确定为县级人政府,这给税款的征收、管理、执法工作带来很大的困难和不确定性。
2.税务机关征收工作中有一部分遗留问题无从解决:如土地几经转让后,现该宗土地通过土地招、拍、挂形式出让予现有人,该宗土地的耕地占用税纳税人因年代久远无法追缴。
(三)部分计税依据的确定存在分歧
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四条规定,耕地占用税以纳税人实际占用的耕地面积为计税依据,按照规定的适用税额一次性征收。但实际中,有时还有受托代占的情况,这种情况虽然在相关文件中已经给了补充规定,但还是会让纳税人误解,给确定具体税额造成不便。
(四)宣传不力,征管工作没能做到家喻户晓。当前,在耕地占用税方面的宣传工作上还明显滞后,无论是在宣传经费投入、宣传报道及人员安排,抑或相关部门协税主动性方面,都存在严重不足。一些用地单位对该税种知之甚少、甚至一无所知,拒交、拖欠税款现象时有发生,主动申报纳税更是无从谈起。
三、农用地转用环节的收费情况
农用地转用是指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国家规定的批准权限获得批准后,将农用地转变为建设用地的行为。我县农用地转用环节的收费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在征收管理过程中土地局将出让金按三块管理,一是支付给农民的征地补偿和地面附着物补偿,二是代收和代缴的各项费用,三是土地出让收益金
四、国土部门农用地转审批和实际工地流程
(一)农用地转审批程序
1.拟订申报。市、县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拟订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编制建设项目用地呈报说明书,经同级人政府审核同意后,分批次报上一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
2.审查批准。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对材料齐全、符合条件的,应当在5日内报经同级人政府审查。同级人政府审核同意后,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人政府批准,并将审查所需的材料及时送该级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有批准权的`人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并按规定征求有关方面意见后30日内审查完毕,报有批准权的人政府批准。其中,补充耕地方案由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的人政府在批准农用地转用方案时一并批准。
3.组织实施。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用土地方案经批准后,由土地所在地的市、县人政府组织实施,按具体建设项目分别供地。
(二)供地流程:
1.取得政府批复。
2.实施土地征收工作。
3.出具规划设计条件书。
4.地价评估。
5.政府批准出让方案。
6.实施招拍挂程序。
7.签订出让合同。
五、耕地占用税立法建议
(一)明确纳税人
1.以立法形式明确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主体。《土地法》规定,xxx境内一切土地属于国有;《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第三条,占用耕地建房或者从事非农业建设的单位或者个人,为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也就是说,实际占有使用耕地者不缴纳耕地占用税,而将耕地变为非耕地者才缴纳耕地占用税,从而导致几乎所有占有使用耕地(含承包耕地)者认为耕地属于个人私有。建议凡占有使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都应缴纳耕地占用税。
2.耕地占用税的纳税人,应当与农用地转审批流程合理衔接,确定实际占用耕地的单位和个人,改变政府作为纳税人的不正常现象,这样既符合耕地占用税的立法目的,也便于税收征管。
(二)改变征收环节
凡涉及土地招、拍、挂的土地,把耕地占用税包含在土地出让金中,将耕地占用税和出让金及其他规费分离各自入库,明确纳税人,以便地税机关征收。
(三)调整税额标准
耕地占用税的税额标准不应以人均耕地面积来确定征税标准,而应以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经济发展状况作为标准来确定征税标准,做到与县级行政区域为单位的土地使用税的标准、等级、类别相衔接,与经济发展状况相衔接,有利于公平税收负担,做强县域经济发展速度。
(四)征管工作流程与部门配合
1.建立有效的部门协作机制,促进部门之间的配合与协调。土地管理部门要及时给税务部门提供各种占地资料,在有关单位申请使用土地时,应与税务部门一同到现场对用地数量、用途和类别等进行勘察与评定,确定其应征税额,将土地管理部门和税务部门之间相关信息传递规定为法定义务,此外,还应加强与银行、公检法等方面的配合。对纳税人欠的税款、滞纳金经催缴无效后,征管机关可开具扣缴通知书,通知银行协助扣缴;动用司法手段打击各种偷、逃、抗税行为,有效发挥税收强制性作用,保证税款应收尽收。我县实行房地产税收一体化后,取得了明显成效。
2.在土地使用证和相关文书上登载耕地占用税的缴纳及免税情况,实行终身跟踪,并规定无耕地占用税登载信息的相关合同、文书无效,无耕地占用税登载信息的土地使用证无效。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6
大调研工作开展8个多月来,我县各乡镇、街道,部门单位紧扣中心工作,立足自身职能,深入基层一线调研,坚持问题导向、需求导向、效果导向,积极探索务实管用的新举措、新机制,撰写形成了一批高质量、有价值的调研报告。县大调研办将精选部分调研报告进行刊登,供各单位学习参考。
本期刊发武义县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董三军同志撰写的《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
我县“民办公助”保护历史文物的思考武义县在省内素有“文物大县”的美誉,县政府历来重视文物保护工作,近年来,通过申请国保省保专项资金、积极争取县级财政资金开展重点文物修缮、采用“民办公助”筹措民间资金等方式,积极推进文物保护事业发展。
“民办公助”是以群众为主体、政府给予一定资金支持兴办各种社会事业的一种建设模式。以文物保护修缮工作为例,就是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以财政补助为辅,以文物所有人自筹资金为主,吸引民间资本,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用活用好财政资金,妥善解决修缮难题。
一、武义文物资源现状
我县现有国保3处,省保10处,县保67处,文保点78处,登录点1457,合计1615处;中国历史文化名村2处,浙江省历史文化村镇6处(包含中国历史文化名村)。按标准规范登录的1615处不可移动文物中,古遗址40处,古墓葬25处,古建筑1155处,石窟寺及石刻9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380处,其他文物6处。其中古建筑占总量分布的71.5%,近现代代表性建筑占总量分布23.5%,这两类建筑占总量95%,成为文物修缮的重点、难点。由于人为和自然因素,这些建筑存在不同程度的残损情况,许多建筑甚至出于濒临损毁的境地,保存状况令人堪忧,亟需进行抢救保护。
为了加大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2006年开始,我县尝试以“民办公助”形式对文物进行抢救性修缮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经过数年的摸索,2017年我县出台《武义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方案》和《武义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实施细则》,加快推进我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和“民办公助”项目建设。十多年来,累计对我县260余处历史文物进行修缮补助,补助资金达650余万,吸引民间资金达3500余万。随着我县文物和历史建筑保护利用工程和“民办公助”项目实施,县内文物保护现状已有较大改善,许多修缮后的宗祠、古民居等辟为传统文化传承基地、廉政教育基地、文化礼堂及老年活动中心等文体活动场所,实现了保护与利用的有机结合。
二、推广“民办公助”
保护历史文物面临的难题:
近年来,随着“民办公助”的推广,我县历史文物的保护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迅速提高,文物保护工作仍存在较大的阻力和难题,笔者根据多年的`文物工作调研,以在我县俞源、郭洞、山下鲍、陶村、履坦等古建筑相对集中的区域为例,存在这样一些普遍的问题:
1、保护意识与经济发展之间矛盾
随着新农村建设步伐的加快,村庄建设如火如荼。在这一过程中,一部分历史文物被拆建、改建,导致古镇、古街、古建筑等历史风貌遭到不同程度破坏。同时,人们对居住条件的改善愿望愈发迫切,不少古建筑已无法满足现代生活需求,已逐渐被拆改。由于忽视对文物资源保护,严重缺乏对文物的保护意识和法律法规意识,缺乏“保护文物,人人有责”的社会责任意识,受利益驱动,一些重要文物逐渐损毁或消亡。
2、产权所有与保护修缮之间矛盾
从我县文物的产权分析来看,县域内的不可移动文物属于私人所有的占62.2%,属于集体所有的占29.6%,国有的占7.6%。按照文物法律法规相关规定,不可移动文物是按照“谁使用、谁维修”的原则进行。但在实际操作中较难实施,人们认为保护文物是政府的事,应由政府投入,不愿按照文物法有关规定投入资金维修。特别是私人所有的部分民居产权牵涉人员多,若无人牵头或无法达成一致意见,修缮计划就被搁浅。属于集体所有的,很大一部分逐渐成为村民堆放杂物的公用建筑,无人对其展开保护、修缮,导致不少文物建筑损毁严重。
3、资金投入与修缮费用的矛盾
我县对历史文物修缮主要采用“财政投入”和“民办公助”两种形式,2017年开始县财政每年安排资金300万元,用于民办公助费用在100万元左右,相对于我县丰富的文物和历史建筑资源,财政资金缺口是巨大的,只能部分补助。大多数文物位于经济水平欠发达的山区,经济基础薄弱,无力承担日常养护和抢修修缮工作,与此同时,社会资金的投入渠道狭窄,依靠群众集资,资金量有限,众多文物面临“没钱修、没人修”的窘境。
4、开发利用与循环保护的矛盾
随着历史文化名村、传统村落等项目建设力度的不断推进,不少历史文物已经得以修缮,但也面临一个难题,开展修缮保护后,因缺乏有效利用,没有旅游、资金输入,往往闲置下来,修缮效果不能得到长时间保持,容易形成不良循环,对于出资者并没有相应的回报,修缮融资渠道就越来越狭窄,只能依靠政府投入。
三、深入推进“民办公助”
文物保护工作的建议:
“民办公助”是缓解历史文物保护难题的有力探索,针对前期推广中面临的难题,我们还需进一步细化、深化,使“民办公助”项目能带来更好的社会效益。
1、进一步推进项目落地实施
针对当前我县文物资源多,修缮难度大等难点,要加大推广民办公助项目力度,加强财政补助引导,利用杠杆效益,撬动农民群众的积极性优势,变政府主导为政府引导。引导农户做好日常养护和抢救性修缮。对于古建筑而言,若能做好日常养护,可以大大降低大面积漏雨、霉朽、倒塌等问题,可以延缓衰亡的速度。对于暂不具备全面修缮条件的古建筑而言,这样的抢修是非常有必要的。
2、进一步提高文物保护意识
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文物保护意识,比修复一件文物重要的多,这也是贯彻其他文物保护具体措施的重要前提。通过采取各种有效的宣传形式,借助文化遗产日、节庆活动等宣传平台,让文物工作见人、见物、见精神,增强全社会文物保护意识。文物的保护仅仅靠政府是无法有效落实的,还需要带动全社会对文物保护的认识,使老百姓充分认识到历史文物在展示形象、改善环境、提升品位、助推发展等方面的重要带动作用,养成自觉保护意识,有效避免盗卖古建筑构件、对古建筑进行拆建等违法案件的发生,做到保护文物,人人有责。
3、进一步加大资金扶持力度
民办公助旨在通过以点带面的辐射作用,吸引民间资金投入,盘活文物资源。但面临古建筑多、维修规模大、所需费用高的难题,按照目前的资金比例情况,支持的范围很有限,无法扩大覆盖面,无法调动积极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资金扶持力度,按照一定比例安排落实文物抢救修缮资金和日常保护经费,更进一步扩大民办公助功效,通过花小钱,赚大钱、赚长远钱、赚绿色钱。同时,还要增强文物自身“造血功能”,积极动员和引导各部门单位、社会力量多渠道筹集资金投入到文物保护中。
4、进一步解决产权困扰
政府、村集体可以通过货币补偿或者产权置换的方式收购古村落内古建筑和房屋产权,为古建筑最终进入市场提供可能,古建筑房屋原住户符合宅基地安置条件的,根据实际情况,可以安排宅基地建房,解决原住居民因新建住房拆旧建新而造成古村落破坏,以化解受保护古村落与农民新建民居之间矛盾。如苏州市市区依靠社会力量抢修保护直管公房古民居实施,允许和鼓励海内外组织和个人购买或租用直管公房古民居,实现产权多元化,抢修保护社会化、运作市场化。如金华澧浦镇用“招赘”令形式,用30年使用权换百万元修缮费,这都是对产权困扰的一种尝试。
5、修缮保护要遵循相关原则
我国《文物保护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中明确规定对文物、古建筑进行修缮、保养必须遵守而不改变文物、古建筑原状的原则。不同历史时期的古建筑有其自身的特色和价值,一旦改变其样貌原状便失去自身特色,致使其科学研究价值大大降低。要在不改变其原样得到基础上达到修旧如旧效果。目前,对历史文物修缮查验情况来看,还是存在一部分修缮不合要求,就无法列入补助名单。在今后古建筑修缮过程中,要注意避免对古建筑的主体结构、部件造成破坏,要保持古建筑原有的时代风格和建造工艺。
6、进一步加强对文物的有效利用
随着时代发展进步,古建筑保护只是第一步,而如何将其合理利用,发挥最大的社会功能才是文物工作最终目的。利用好古建筑,不但需要充分发掘其历史文化内涵和观赏价值,还要合理凸显出其在物质功能上的作用,进而促进保护与利用工作的顺利开展。通过民办公助修缮之后,积极探索修后利用,发挥文物社会功能,形成良性循环,一方面可以用作民间博物馆、文化礼堂、参观游览场所等,另一方面也可以结合旅游开发,最为游赏纪念、经营服务等场所。通过综合考虑古建筑的文物价值、社会影响力、人文环境情况等,科学确定延续原功能、赋予新功能,历久弥新。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7
一、调研背景
历史古城作为文化遗产的重要载体,蕴含着丰富的历史文化信息。为深入了解历史古城文物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探寻科学有效的保护策略,我们开展了本次调研。本次调研选取了 [具体历史古城名称] 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实地考察、访谈、资料收集等方式,对古城内的文物保护现状进行了全面调查。
二、调研发现
文物资源丰富但保护压力大:该历史古城拥有众多古建筑、古遗址等文物资源,包括 [列举部分典型文物]。然而,由于年代久远,许多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破损、老化问题,如墙体开裂、木质结构腐朽等。同时,随着城市的发展和旅游开发,文物保护与城市建设、经济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凸显。
保护资金不足:文物保护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用于文物修缮、维护、监测等工作。但目前,该古城的文物保护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社会资金参与较少,导致资金缺口较大。一些急需修缮的.文物因缺乏资金而无法及时得到保护,加速了文物的损毁。
专业人才短缺:文物保护是一项专业性很强的工作,需要具备考古、历史、建筑、修复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调研发现,该古城从事文物保护工作的人员数量不足,且专业素质参差不齐。部分工作人员缺乏系统的专业培训,难以满足文物保护工作的高标准要求。
公众保护意识淡薄:虽然当地居民对古城的历史文化有一定的认同感,但在实际生活中,部分居民对文物保护的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随意破坏文物周边环境、在文物上乱涂乱画等不文明行为,对文物造成了一定程度的损害。
三、对策建议
加强统筹规划,协调保护与发展关系:制定科学合理的历史古城文物保护规划,将文物保护纳入城市整体发展规划中。在城市建设和旅游开发过程中,充分考虑文物保护的需求,避免过度开发对文物造成破坏。同时,探索文物保护与经济发展的良性互动模式,如发展文化旅游产业,在保护文物的前提下实现文化资源的合理利用。
拓宽资金渠道:建立多元化的文物保护资金投入机制,除了加大政府财政支持力度外,积极引导社会资金参与文物保护。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支持文物保护项目。同时,探索文物保护与金融创新相结合的模式,如发行文物保护专项债券等。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培养基地,定向培养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定期组织现有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此外,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优秀文物保护人才到古城工作。
提高公众保护意识:通过多种渠道,如媒体宣传、举办文化活动、开展教育培训等,加强对文物保护知识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普及。提高公众对文物保护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公众的保护意识和责任感。同时,建立健全公众参与文物保护的机制,鼓励公众积极参与文物保护监督工作。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8
一、调研目的
乡村文物是我国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记录着乡村的发展变迁和历史记忆。为了解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的现状,发现存在的问题并提出针对性的建议,推动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的开展,我们对 [具体乡村地区] 进行了深入调研。
二、调研情况
文物分布零散且保存状况堪忧:该乡村地区的文物主要包括古建筑、古墓葬、传统农具等,分布较为零散。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措施,许多文物长期暴露在自然环境中,受到风雨侵蚀、虫害等影响,损毁严重。部分古建筑因无人居住和维护,屋顶坍塌、墙体倾斜;古墓葬周边环境遭到破坏,存在被盗掘的风险。
保护管理机制不完善:乡村文物保护工作缺乏专门的管理机构和人员,大多由村委会兼职负责。由于村委会工作人员缺乏专业的文物保护知识和管理经验,难以对文物进行科学有效的保护和管理。同时,文物保护相关的规章制度在乡村落实不到位,监管力度不足,导致文物保护工作存在漏洞。
资金匮乏制约保护工作:乡村经济相对落后,财政收入有限,用于文物保护的资金极少。除了少量的政府补贴外,几乎没有其他资金来源。这使得乡村文物保护工作难以开展,一些简单的修缮维护工作都无法进行,文物的保护状况日益恶化。
文化传承面临困境: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大量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外出务工,乡村人口结构发生变化。许多传统的手工艺、民俗文化等面临失传的危险,与之相关的'文物也失去了传承的土壤。同时,年轻一代对乡村文物的兴趣不高,缺乏对传统文化的认同感和传承意识。
三、改进措施
建立健全保护管理体系:设立专门的乡村文物保护管理机构,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负责乡村文物的日常保护、管理和监督工作。制定完善的乡村文物保护规章制度,明确各部门和人员的职责,加强对文物保护工作的规范化管理。
多方筹集保护资金:加大政府对乡村文物保护的资金投入,设立乡村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同时,鼓励社会力量参与乡村文物保护,通过开展文物认养、捐赠等活动,吸引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的资金支持。此外,探索将乡村文物保护与乡村旅游开发相结合,通过发展旅游产业筹集资金,实现以旅养文。
加强文物修缮与维护:对现存的乡村文物进行全面普查和评估,制定科学合理的修缮计划。优先对濒危文物进行抢救性修缮,采用传统工艺和材料,最大限度地保持文物的原貌和历史价值。同时,加强对文物周边环境的整治,改善文物的保存条件。
推动文化传承与创新:开展乡村传统文化的挖掘、整理和研究工作,建立乡村文化档案。通过举办民俗活动、传统手工艺培训等方式,传承和弘扬乡村传统文化。鼓励将乡村文物与现代文化元素相结合,开发具有地方特色的文化产品和旅游项目,提高乡村文物的知名度和影响力,吸引更多人关注和参与乡村文物保护。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9
一、调研背景
博物馆作为文物收藏、保护、研究和展示的重要场所,在文物保护与利用工作中发挥着关键作用。为了解博物馆文物保护与利用的实际情况,总结经验,发现问题,我们对 [具体博物馆名称] 进行了专项调研。
二、调研结果
文物保护设施与技术不断提升:该博物馆配备了较为完善的文物保护设施,如恒温恒湿设备、安防系统、防虫防蛀设备等,为文物的保存提供了良好的环境条件。同时,积极引进和应用先进的文物保护技术,如文物修复技术、数字化保护技术等,提高了文物保护的水平和效率。例如,通过数字化扫描技术,对馆藏文物进行了三维建模,实现了文物的虚拟展示和研究。
文物利用形式日益丰富:博物馆充分发挥自身的资源优势,开展了多样化的文物利用活动。除了常规的文物展览外,还举办了专题展览、巡回展览等,吸引了大量观众前来参观。同时,利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平台,开展线上展览、文物知识普及等活动,扩大了文物的传播范围和影响力。此外,还开发了一系列与文物相关的文创产品,实现了文物资源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
存在的问题
文物保护专业人才短缺:随着博物馆业务的不断拓展和文物保护技术的不断更新,对专业人才的需求日益增加。但目前,该博物馆在文物修复、文物保护研究等领域的专业人才相对匮乏,制约了文物保护工作的深入开展。
文物利用深度和广度不足:虽然博物馆开展了多种形式的文物利用活动,但在利用的深度和广度上仍有待提高。部分展览内容和形式较为单一,缺乏创新性和吸引力;文创产品的开发也存在同质化现象,缺乏文化内涵和特色。
资金投入与运营压力较大:文物保护和利用工作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包括文物征集、修复、展览策划、设备维护等方面。尽管政府给予了一定的资金支持,但博物馆仍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同时,在运营管理方面,也存在成本较高、效率低下等问题。
三、发展建议
加强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制定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吸引更多优秀的文物保护专业人才加入博物馆。与高校、科研机构合作,建立人才培养基地,开展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现有工作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此外,建立健全人才激励机制,提高专业人才的待遇和职业发展空间,激发他们的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
深化文物利用创新:加强对文物内涵的.研究和挖掘,结合时代需求和观众兴趣,策划具有创新性和吸引力的展览。运用多媒体、虚拟现实等现代技术手段,丰富展览形式和内容,提高观众的参观体验。在文创产品开发方面,加强与文化创意企业的合作,深入挖掘文物的文化元素,开发具有特色和文化内涵的文创产品,满足不同观众的需求。
拓宽资金来源渠道,优化运营管理:积极争取政府加大对博物馆的资金投入,同时拓宽资金来源渠道,如争取社会捐赠、开展合作项目等。加强博物馆的运营管理,优化内部流程,降低运营成本,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探索多元化的运营模式,如与企业合作开发文化项目、开展文化服务等,增加博物馆的收入来源,缓解资金压力。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10
一、调研意义
革命文物是中国革命历史的重要见证,承载着党和人民英勇奋斗的光荣历史,蕴含着丰富的革命精神和厚重的历史文化内涵。为推动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传承红色基因,弘扬革命精神,我们对 [具体革命文物保护单位或地区] 进行了调研。
二、调研现状
革命文物资源丰富但保护任务艰巨:该地区拥有众多革命文物,包括革命遗址、旧址、纪念场馆、革命文物藏品等,如 [列举部分重要革命文物]。然而,由于长期受到自然和人为因素的影响,许多革命文物存在不同程度的损毁和老化问题。部分革命遗址地处偏远地区,交通不便,保护和管理难度较大。
保护利用工作取得一定成效:近年来,当地政府高度重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加大了资金投入和政策支持力度。对一些重要的革命遗址和纪念场馆进行了修缮和改造,改善了展示条件。同时,积极开展革命文物宣传教育活动,通过举办展览、组织参观学习、开展红色旅游等方式,弘扬革命精神,传承红色文化,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存在的主要问题
保护资金不足且分配不均衡:革命文物保护资金主要依赖政府财政拨款,资金总量有限,难以满足实际需求。同时,资金分配存在不均衡的情况,部分重点革命文物得到了较好的.保护和利用,而一些偏远地区的革命文物由于资金短缺,保护工作滞后。
保护利用方式单一:目前,革命文物的保护利用主要以静态展示为主,缺乏创新性和互动性。展览内容和形式较为陈旧,难以吸引观众的兴趣。在红色旅游开发方面,也存在产品同质化、体验性不足等问题,未能充分发挥革命文物的教育和经济价值。
专业人才缺乏: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需要具备历史、文化、旅游等多方面知识的专业人才。但目前,该地区从事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人员专业素质参差不齐,缺乏专业的研究、策划和管理人才,制约了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的高质量发展。
三、对策建议
加大资金投入与合理分配: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资金投入,设立革命文物保护专项资金。同时,建立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机制,根据革命文物的重要性、保护现状和实际需求,合理分配资金,确保每一笔资金都能发挥最大效益。此外,鼓励社会力量参与革命文物保护利用,通过捐赠、投资等方式,拓宽资金来源渠道。
创新保护利用方式:积极探索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的新模式、新方法,将革命文物与现代科技相结合,运用数字化、智能化等手段,开展革命文物的虚拟展示、在线教育等活动,提高革命文物的传播力和影响力。在红色旅游开发方面,注重打造特色产品,丰富旅游体验项目,如开展红色研学旅行、红色文化体验活动等,实现革命文物保护利用与旅游产业发展的有机结合。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开设革命文物保护利用相关专业和课程,培养专业人才。定期组织现有工作人员参加专业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提高他们的业务水平和综合素质。同时,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地优秀人才投身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为革命文物保护利用工作提供人才保障。
文物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 11
一、调研背景
工业遗产是工业文明的重要载体,记录了人类工业发展的历史进程,具有重要的历史、科学、艺术和社会价值。随着城市化和工业化的快速发展,许多工业遗产面临着被拆除、破坏或闲置的危险。为了解工业遗产文物保护的现状和问题,探索有效的保护策略,我们开展了本次调研。
二、调研情况
工业遗产资源丰富但保护形势严峻:调研地区拥有大量的工业遗产,包括工业厂房、设备、生产线、仓库等,涵盖了不同历史时期和行业领域,如 [列举部分典型工业遗产]。然而,由于城市建设、产业升级等原因,许多工业遗产被拆除或改造,部分保存下来的.工业遗产也因年久失修、缺乏维护,面临着结构损坏、设备老化等问题。
保护意识逐渐增强但行动滞后:近年来,社会对工业遗产保护的关注度逐渐提高,政府和企业也开始认识到工业遗产的价值。但在实际工作中,保护行动相对滞后,缺乏系统的保护规划和有效的保护措施。部分地区对工业遗产的保护仅仅停留在口号层面,没有真正落实到具体行动中。
利用方式有待创新:目前,工业遗产的利用主要集中在工业旅游、文化创意产业等领域,但在利用过程中存在一些问题。例如,工业旅游项目开发缺乏深度和特色,未能充分展示工业遗产的历史文化内涵;文化创意产业与工业遗产的结合不够紧密,没有形成具有影响力的品牌和产品。
三、保护建议
制定科学的保护规划:开展工业遗产普查工作,全面掌握工业遗产的数量、分布、现状等情况。在此基础上,制定科学合理的工业遗产保护规划,明确保护范围、保护目标和保护措施。将工业遗产保护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规划中,确保工业遗产得到有效保护。
加强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出台相关政策法规,明确工业遗产保护的责任主体和管理机制,加强对工业遗产保护的监管力度。设立工业遗产保护专项资金,加大对工业遗产保护的资金投入。同时,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工业遗产保护利用,通过税收优惠、财政补贴等政策,引导企业和社会组织投资工业遗产保护项目。
创新利用模式:结合工业遗产的特点和当地实际情况,探索多样化的利用模式。除了发展工业旅游、文化创意产业外,还可以将工业遗产改造为博物馆、展览馆、艺术工作室等文化场所,或者用于发展体育、商业等产业,实现工业遗产的多功能利用。在利用过程中,注重保护工业遗产的原真性和完整性,避免过度开发和破坏性利用。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媒体宣传、举办展览、开展学术研究等方式,提高公众对工业遗产价值的认识和保护意识。鼓励公众参与工业遗产保护监督工作,形成全社会共同关注和保护工业遗产的良好氛围。同时,加强对工业遗产保护知识的普及和培训,提高相关从业人员的专业素质和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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