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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通用10篇)
只有深思熟虑之后,才能写好工作方案。当工作将要开展的时候,我们需要为上级提供多种工作方案,相信写工作方案是一个让许多人都头痛的问题,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1
为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细化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根据石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精神,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四次会议关于强化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会议精神,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XX〕47号)、《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四川省网格化环境监管指导意见(试行)的通知》、雅安市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试行)要求,通过实施网格化监管,形成“各级政府统一组织、环境保护部门统一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职、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的监管格局。
(二)基本原则。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工作目标。“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通过落实网格化管理措施,推动环境监管关口前移、触角向下延伸,切实保护和改善环境。
二、工作任务
(一)网格体系
按照省、市统一部署,构建乡、村二级网格,并落实相应管理措施
(二)网格划分
1、一级网格:乡行政区域设为一级网络,责任主体为乡人民政府,按所明确的职能承担网格内的环境监管任务。
2、二级网格:村所辖区域设为二级网格,责任主体为村民委员会,负责网格内环境监管任务。
(三)网格职责
一级网格:乡人民政府为该级网格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确定本级网格的负责人,明确环境监管工作机构和任务,配备必要的监管人员。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按规定承担本级网格相关环境监管检查、巡查、协调和报告工作,切实履行环境监管职责。负责组织、指导和监督二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
二级网格:村委会为二级网格的责任主体,负责本级网格的建立、实施和运行,明确本级网格责任人,建立与上级网格的联动机制,配备必要的环境保护监督员,负责日常了解、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上级网格开展环境监管工作。
(四)网格要求
1.实行“五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做到网格边界清晰、责任主体明确、目标任务具体。
2.建立责任制。各级网格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横向之间要加强协调,建立联动机制,认真履行监管职责。
3.完善监管档案。建立并完善涵盖所有污染源的一厂一档制度。建立污染源信息数据库,完善各级网格内污染源档案,并保持动态更新。
(五)网格运行
1.巡查:上级监管工作组每年要对下一级网格的工作进行督察,对责任人的履职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各级网格要对照职责,按规定进行巡查,及时发现、制止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
2.查处:及时责令整改环境问题,依法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报告网格责任主体,按规定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查处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
3.反馈:上下级网格主体和成员间要信息互通,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反馈回复。
(六)网格监督
1.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
2.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环境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3.舆论监督:发挥新型媒体的作用,利用LED、宣传栏、网络等媒体宣传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三、职责分工
各级网格按照法律法规,认真履行环境监察职责,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各级网格的环境监管职责
一级网格:乡政府各站所按照相应网格中明确的网格职责,履行网格化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排查并及时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协助上级网格工作。
二级网格:协助上级网格处理环境信访投诉、环境纠纷和违法案件等,及时了解、发现、制止、上报环境问题和环境违法行为等。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乡政府成立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管领导和工作人员,负责落实辖区内各项生态环保工作。明确驻村干部的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工作职责,督促指导各村配备必要的环保监督员,做好各项环境保护工作。
(二)完善制度。乡政府制定定期例会、排查整治、日常检查、信息交流、学习培训和督察考核等各项制度,加强对环境形势的实时分析,有效解决环境保护重点、难点、热点问题,提高环境监管效能,保障网格化管理的正常运行。
(三)建立档案。乡政府要高度重视,明确专人,负责收集整理本单位开展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文字、图像资料,规范完善相关档案。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2
按照《县环境保护工作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文件要求,根据我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为强化政府环境监管责任,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全面履盖、责任到人”的原则,创新环境保护监管体制,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无缝隙、全覆盖的“网格化”监管体系。实现各个区域责任单位各尽其职、各负其责、相互联动、综合监管的环境监管新模式,做到监管与发展、监管与服务、监管与维权、监管与执法、监管与宣教五个统一,做到环境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逐步构建一个履盖全县、责任到人、监管到位、执法规范的环境保护监管网络。
二、网格划分
一级网格:全镇行政区域建立一级网格;
二级网格:以村(居)行政区域为单元,建立二级网格;
三级网格:重点污染源企业和环境风险较大以上企业建立三级网格。
三、机构设置及责任分工
(一)镇政府为一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镇政府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为直接责任人,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负责全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组织辖区内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和运行,指导二、三级网格的运行,监督二.三级网格责任的落实情况。对辖区内环境保护负有主体责任,组织开展污染源监管,违法违规建设项目、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秸秆禁烧、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报告工作,协助上级部门进行应急调查处置工作;建立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台帐,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数据平台信息。大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着力提高辖区内企业、群众的环境保护意识。
(二)各行政村村委会、居委会为二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行政村、居委会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工作组,各村、居委会主任为三级网格内的第一责任人,并明确环保信息员,在所属片区环保机构的指导下开展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
2.工作职责。负责对辖区内各类环境污染、重污染企业、农村畜禽养殖、生态破坏和环境安全隐患等环境行为的定期巡查,及时发现上报,填报网格化环境监管平台信息。加强环境保护宣传力度,发动村民、辖区内企事业单位,营造人人关注环保、参与环保的良好氛围,切实做好环境保护工作。
(三)各重点污染源环境保护机构为三级网格责任机构
1.机构设置。重点污染源由其环境保护机构具体负责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各重点污染源企业法定代表人为网格内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安排至少2名专门人员负责环境监管工作,严格执行各级各部门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决议。
2.工作职责。配合环保部门完成各项日常工作,如排污费核定征收、环境污染综合整治、各类环境保护报表上报等;制定完善岗位责任制度,明确专门人员负责各排污点源的日常监管工作,杜绝跑冒滴漏现象,确保各排污节点稳定达标排放;加强环境应急能力建设。按照上级部门要求制定完善环境突发事故应急预案,邀请相关专家进行论证,并逐级报备。储备充足的应急物资,并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各重点风险源要定期巡视,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发生各类环境问题及时报告。日常生产过程中,如遇设备检修或因工艺要求等正常原因,不可避免临时性无组织排放污染物时,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并征得同意;遇突发事故造成或可能造成环境污染时,除积极采取必要防范、补救措施外,及时向县环保局报告;强化宣传教育。加强日常宣传,努力提高员工环境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操作。
四、网格运行
(一)巡查。网格责任人员、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要按照职责,对辖区内生态环境、排污企业、信访案件、污染纠纷、环境安全隐患、违法建设项目、饮用水源地、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等进行定期监督,及时发现和制止环境违法行为,并向上级网格报告。为便于网格化监管信息畅通和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专职环保员和环保信息员配备移动执法终端(手机)。
(二)查处。镇政府及相关部门接到环境违法行为报告后,及时调查处理。对不属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及时移送,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工作,并将结果反馈移交送达单位。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行为的查处结果要及时答复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并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监督。人大、纪检监察、社会舆论等对环境监管情况及时监督,上级网格对下级网格的运行情况进行监督,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监管体系的运行。
五、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各村(社区)按本方案要求,积极宣传动员,召开动员大会。
(二)实施阶段。建立环境保护监管信息台账,采集并完善各类污染源信息。建立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完善运行机制,确立网格级别、各个责任区、责任人员的监管职责和措施。
(三)验收阶段。组织检查验收,总结经验,表彰先进。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政府成立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领导小组,由镇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镇环卫、农业、水利、市场监管、供电、安监、国土、公安等有关站所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环卫所),环卫所分管领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网格化监管工作的日常事务。各村及有关站所要切实提高认识,将环境保护网格监管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安排专门力量和资金,全力抓好落实,同时要明确各级的联系人以及直接责任人的AB角人员,避免因责任人休病、事假及出差、培训等原因所出现的管理责任空白。
(二)加大经费保障
为切实保障我镇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顺利开展,将环境保护网格信息平台建设和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确保平台建设和日常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严格问责
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各村(居)对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相关站所的环境监管责任。将此项工作纳入环保目标考核,实行“环保一票否决”。对各村(居)及相关站所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问责。
(四)加强宣传教育
各村(居)要采取多种形式,加大对网格化监管工作的宣传力度。要充分宣传环境保护网格监管的重要性,充分提高村组干部的主动性和广大群众参与的积极性,营造环境保护良好氛围。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3
根据《甘孜州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通知》(甘环委办发[20XX]10号)要求,为全面落实各项目标任务,夯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体系,共同做好环境监管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整合管理资源、提升监管效能、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环境安全”为目标,构建一个覆盖全面、责任到人、监管到位的全县环境监管网格化体系。
二、基本原则
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无缝对接、全面覆盖、责任到人”的原则,明确属地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环境监管主体责任,组织辖区内负有环境监管职责部门的监管力量,建立“划片包干、定人定岗、定位定责”的监管体系。
三、网格划分
按照上述原则和工作目标将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划分为二级网格,三级网格,四级网格。
(一)总网格长和第一网格长。
设“总网格长”1名,由县委主要领导担任,负责监督指导全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设“第一网格长”2名,由县委及政府主要领导担任,分别负责监督指导各级网格环境监管工作,对总网格长负责。
(二)二级网格∶各乡(镇)人民政府,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产业园区管理机构。
(四)三级网格:各村(居)委员会。
各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担任“四级网格员”,负责日常网格化环境监管巡查工作。各共建共创单位为各四级网格的“县乡联络单位”,按照“三级网格”和“总联络员单位”的要求,配合“四级网格”开展日常巡查工作。
四、网格责任
(一)县委县政府。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主要责任,作出具体监管安排和落实监管任务。
(二)乡镇党委政府、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
贯彻执行国家、省、州、县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和要求,并对辖区内环境监管负有直接责任,落实监管任务。
(三)生态环境部门相关环境监管责任。
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贯彻执行上级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相关精神;协助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落实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对我县辖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四)相关部门环境监管责任。
全面落实县委县政府、海管委和生态环境部门对环境监管的具体要求,承担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监管工作。
(五)村(居)党支部、委员会相关监管责任。
负责本辖区内环境日常巡查、协调和监督,协助县级部门和乡镇开展环境监管执法工作。
五、网格监管要求
(一)巡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应制定污染源年度监管计划,按要求填写巡查记录(台账),及时发现、制止、上报和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协助相关部门处理日常污染投诉,各乡(镇)党委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应于8月30日前将本部门、本乡镇20XX年度网格化监管计划报送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备案。以后年度每年1月30日前报送。
县级领导每2个月深入责任区域和行业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县乡联络单位”每月深入“二级网格”配合开展巡查工作不少于1次。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及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县级相关部门及海管委负有环境监管职责的相关部门(二级网格)每1个月至少按照各自职能职责开展巡查不少于1次;各乡镇党委政府、每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2次;村(居)党支部委员会(三级网格)每个月开展辖区内巡查不少于3次。
(二)查处。三级网格责任主体或相关部门接到巡查和监督人员的报告后,及时上报二级网格并进行调查,对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要按照要求进行处理。对不属于本级本部门管辖的,及时进行移交移送,并配合相关单位进行调查。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并将处理结果反馈移交(移送)单位。对需多个部门进行联合调查的,由县级相关部门组织实施联合执法。
(三)反馈。对环境违法问题的查处结果要及时通报相关人员,按要求进行公开,同时将查处结果告知下级网格责任主体。
(四)评价。各级网格每年度对本级网格运行情况进行自查自评,研究改进措施。自查自评情况于每年12月1日前报送至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由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情况后报县委县政府和州生态环境局。高城镇、海管委、自然保护区管理机构汇总后报州生态环境局,并抄送理塘县。
(五)目标考核。网格化环境监管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奖惩措施。各乡镇统筹协调本级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收集汇总网格化工作计划、总结和信息简报等,装卷归档,制定对村级网格化工作的考核办法。网格化成员单位在做好自身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的同时,督促指导乡镇开展好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及时调度工作情况,建立工作专卷归档。生态环境部门将于每年12月前对各乡镇、成员单位进行网格化工作考核,并纳入本级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对各级网格主体及相关责任人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环境监管职责的,依照《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严格问责。(附件1、2)
(六)落实网格责任。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根据具体情况明确网格主体责任领导、网格单元主要负责人、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网格直接责任人(网格员)要严格落实各项规定,对辖区内所有污染源实施“五定”监管,即:定区域、定人员、定职责、定任务、定奖惩,并建立网格化环境监管示意图(附件6),完善相关监管制度并上墙。对环境违法案件及时调查取证,处理好信访纠纷,做好环境污染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六、网格监督
(一)上级监督。上级网格要督查下级网格的日常运行情况,责令下级不断完善和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各乡镇联系县级领导要坚持经常性深入乡镇调研督导环境监管网格化建设、开展专项巡查;各乡镇农建联系单位、共建共创支部要经常性深入乡镇、村(社区)开展帮扶式环境监管巡查工作。
(二)公众监督。鼓励各网格设立专(兼)的生态环境保护巡查监督员,牵头协调组织各界代表等对网格化环境监管责任主体工作开展情况、实施效果予以监督。
(三)舆论监督。发挥新闻媒体的作用,利用报纸、电视、网络等媒体宣传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曝光环境违法行为,追踪查处结果,参与环境监管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县政府和海管委分管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县级领导任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局长、海管委相关负责人任副组长,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县林业和草原局、县经济信息和商务合作局、县卫生健康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和城市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县农牧和科技局、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海管局相关科室等为成员单位的理塘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并在县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设联络处。负责组织推进辖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立和相关工作的落实。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要结合辖区实际和省环境保护督察甘孜州反馈问题整改,修订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方案并报县网格化环境监管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完善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根据乡镇监管范围和工作需要,每个乡镇可探索聘请1-2名专职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员,按照相关程序招聘纳入公益性岗位管理,由各乡镇负责日常管理和考核,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负责工作指导。
(二)强化督查督办。县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定期对网格内生态环境保护网格化职责履行情况和网格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督办,做到重要事项全程督办、紧急事项迅速督办、一般事项定期督办,促进网格化管理工作稳步推进,有序落实。
(三)完善各项制度。
一是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强化各乡镇、各部门的责任落实,明确各级网格责任主体巡查、报告、查处的时限、标准等工作要求,出台考核评价办法及奖惩措施,保障各级网格的高效运转。
二是采取联合执法制度。由甘孜州理塘生态环境局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负责对生态环境保护联合执法行动实施统一协调调度,研究行动中的重大问题,制定行动方案,督办重点案件。主要内容包括:围绕环境安全监管的重点、难点、热点问题以及重大节假日、重大会议、重大社会活动期间的环境安全等开展联合执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整治医疗废物储存等大型环保专项行动的`联合执法;突发或其他紧急环境安全事件的联合执法。各相关部门要充分发挥各自职责,加强协调配合,坚持定期协商、联合检查及案件移送制度,形成执法合力,整治突出环境问题,确保环境安全。
三是严格审批把关制度。坚决从源头上控制污染,对全县建设项目,发改、规划、土地、生态环境等相关部门加强协同配合,联合查看场地,召开联审会议,共同研究审定投资项目是否符合国家政策,选址是否符合城市规划、用地、环保等要求。通过信息共享、定期协商等有效方式,共同做好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四是建立完善移交移送等制度。严格落实各部门在环境监管工作中的职责和任务,建立和完善移交移送制度,受理单位要在规定时间内及时反馈处理结果,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效能。
五是信息公开和报告制度。及时公布网格化体系建设情况,各级网格的职责和责任人员,排污企业的污染物排放情况,以及环境信访查处和区域环境安全隐患等情况。按照工作要求和时限,及时上报工作开展情况。
(四)提升能力。
一是将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经费列入相关部门综合预算,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能力建设;
二是加强环境监管执法业务培训,尤其是加强二级三级网格监管责任人员业务能力的指导和培训,适应监管工作任务要求,县网络化环境监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对乡级、村级网络至少开展两次业务培训,各乡镇要适时开展对村级网络的培训;
三是组织相关部门开展综合执法,充分借助各部门现有网格监管体系,提高监管效能。四是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教育,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环保宣教或公益活动,切实提高干部、群众、企业等的环保意识。
(五)严格问责。各乡镇、县级有关部门要积极推进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建设,严格落实辖区内环境质量负责的要求,强化环境监管责任。对未按要求完成工作任务的给予通报批评。各责任单位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环境保护职责的行为,将对其主要领导进行问责。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4
为全面改善人居环境和社会发展环境,实施园林环境保护林业生态文明发展战略,实现和谐、幸福和三年大变样目标,高标准、高质量完成今年造林绿化任务,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县三干会精神,按照“以绿增彩、以绿增收”的思路,围绕三年大变样目标,认真落实“一二三、十百千”林果产业发展规划,重点抓好窗口绿化、农田林网建设,提升绿化品位和档次,增加我县森林资源,为促进县域经济可持续发展,实现和谐社会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建设任务
年要突出抓好六大绿化工程,完成植树29万株,新增造林面积8200亩,森林覆盖率净增2%,达到9%,县城和村庄绿化再上一个新台阶。
(一)县城绿化
按照“森林进城、见缝插绿、因地制宜、打造精品、形成景观”的要求,新植乔木xx株、花灌木xx0株,一是扩大公共绿地面积,完善公园、广场绿化建设,提高园林景点绿化档次和文化品位,提高花灌木的观赏性,搞好新建道路的绿化;二是对原有街道绿化进行补植补造,完善和提高街道绿化水平;三是深入开展机关、单位、小区、企业庭院的绿化美化活动,向林荫型、精品化方向发展,实现绿化、美化、彩化、香化,努力创建花园式庭院。
(二)村庄绿化
以环村镇绿化为重点,在抓好街道、庭院绿化的同时,见缝插绿,加强村庄四旁及闲散地绿化建设,主街道实现乔灌结合,并新建成10个生态示范村。各村要利用闲散地、废弃地、坑洼地、边角地建设片林或园林景观,提高村镇绿化率。沿主街道的庭院,要进行绿化美化。乡镇大院、村两委办公场所、学校、企业、公共场所要率先建成花园式庭院,力争实现“村在林中,林在村中,房在树中,人在绿中”的建设目标。植乔木40000株,花灌木12万株。
(三)农田林网建设工程
新增标准化农田林网控制面积17000亩,折合造林面积1700亩,植树85000株。
(四)速生丰产林工程
利用沙荒地和适宜的一般农田发展速生丰产林3000亩,植树180000株。
(五)道路绿化工程
完成赵辛线县城至十里铺段绿色通道建设任务,总长3200米,两侧各营造20米宽绿化带,造林面积200亩,植树10000株。各乡镇要完成一条绿化样板路建设任务,两侧各建成宽10米绿化带,植树在3行以上,全县总计完成道路绿化长度10000米以上,植树15000株以上,折合造林面积300亩。
(六)果品基地建设工程
新增果树面积3000亩,重点是发挥我县葡萄产业优势,在提质增效的同时,努力增加产业规模,完成新增名特优新葡萄种植面积xx亩,同时在有果树种植传统的区域适度发展薄皮核桃、桃、梨、苹果等1000亩。
三、各乡(镇)及有关单位的.责任划分
今年植树绿化工作要按照“谁的地段,谁负责”的原则,任务指标层层分解,逐级负责。
(一)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负责协调各乡镇、各单位的植树绿化工作,定期召开调度会、汇报会,督导植树工作进度。
(二)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负责全县植树工作的督导检查,及时发布督查通报。
(三)县林业局负责全县造林绿化工作的规划设计、苗木调配、技术指导、组织协调、信息反馈和督促检查及组织验收工作。
(四)县财政局负责植树绿化建设有关资金及时拨付到位。
(五)县城管局负责城区街道、地段、景点、单位绿化建设,并督导居民小区绿化和城区内单位、企业绿化的规划和建设。
(六)各乡镇负责组织督导本辖区内的村庄绿化、道路绿化和农田林网、速生丰产林、葡萄基地等植树绿化任务的实施,要因地制宜选定适合本乡镇的绿化重点,确保本辖区的森林覆盖率净增量不低于2%;制定落实管护责任制,建立完善林木管护队伍。
(七)县委宣传部、广播局负责全县植树绿化的宣传报道。
四、设计标准和时间安排
(一)造林设计标准
1、城镇绿化和村庄绿化按照街道规划因地制宜确定栽植密度;环城绿化根据地块一般涉及的道路绿化采用一路两沟4行树,株行距3×2米。
2、道路绿化和农田林网建设采用一路两沟4行树,株行距4×2米。绿色通道建设每侧宽20米,株行距4×3米。
3、速生丰产林株行距4×3米。
4、葡萄基地建设要根据不同品种的生物学特性确定适合的栽植密度,以“巨峰”为例,一般每亩180--220株为宜。
5、补植工程按照原设计密度,补种规格相近的同品种苗木。
6、树种以速生杨为主(街道绿化可因地制宜),胸径要求在2厘米以上,窗口地带和绿色通道工程要采用3厘米以上大规格苗木。
(二)时间安排
今春造林绿化工作分四个阶段进行。
1、发动准备阶段。月11日以前,落实好造林地块、路段,做好组织发动工作,各乡镇要在月11日前把造林地段详细清单报县林业局。
2、整地挖坑阶段。月12日—月15日,完成土地平整,按照设计标准划线、定穴、挖坑,同时安排好漫灌或沟灌水源。
3、栽植阶段。月16日—月20日,按要求高标准完成栽植任务,并及时普浇一遍透水。
4、扫尾、验收阶段。月20日—月30日,完成春季造林扫尾工作。县绿委要组织有关单位对整个春季的造林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
五、保障措施和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为保障造林绿化工作顺利推进,年县委县政府继续把绿化工作列入对各乡镇的年终考核目标,同时继续实行县级领导包单位、包乡镇,乡镇干部包村庄、路段责任制,捆绑考核,一包到底。各乡镇乡(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各级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亲自指挥,认真负责,确保顺利完成全年绿化任务目标。
(二)搞好全民义务植树活动。县林业局及各乡镇要认真组织好“”植树节活动,按照“轰轰烈烈造势、扎扎实实种树”这一主题,制定方案,落实人员,确定场地,做到标准高、声势大、效果好。县直各单位要按县政府的统一要求,积极参加义务植树活动。
(三)搞好规划。县林业局要组织专门技术人员,主要领导亲自带队,深入各单位和乡镇,逐村、逐路、逐地块进行实地勘察,搞好详细规划。
(四)落实苗木。县林业局要按照所需苗木品种、标准和数量,选好苗源,落实起苗地块,做好起苗前的各项准备工作,并统一组织调运验收。
(五)严格栽植技术,确保植树质量。植树工作季节性强,技术标准要求较高,县林业局及各乡镇要根据不同树种的物候期,选择适当的植树日期。具体造林中,要严格执行技术标准,确保“大坑(深宽各60厘米)、大苗(杨树胸径要达到2厘米以上、大水(及时浇透水)”。绿色通道、农田林网及有条件的地块要坚持先开沟(沟宽60厘米、深20厘米)、沟内挖坑、再植树。苗木要根系完整,并截干修枝。同时要严把栽植质量,做到“五不栽”:道路和造林地块未整治好不栽;坑不达标不栽;小苗弱苗不栽;未落实好管护责任的不栽(即不栽无主树);沟坑苗不经技术人员验收不栽。
(六)加强林木管护。为巩固绿化成果,县林业局、各乡镇及各级公安机关,要切实加强林木管护,健全管护组织,强化管护制度,做到常抓不懈。同时,要进一步加大执法力度,从严打击毁林案件。
(七)完善和创新机制,进一步落实林权。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走民营林业发展道路,是推进林业健康发展、增加林业产业活力的重要措施,各乡镇要切实把林地林木权属落到实处,充分调动全民爱树护树的积极性和责任心。
(八)加强督促检查。植树期间,县委、县政府两办及两督查室要带领县电视台对各乡镇和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随时进行督促检查,并做好对先进和落后两方面典型的公开报导。植树过后,两办要会同县林业局对各单位的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的单位进行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利、不能按时完成任务或施工质量较差的要追究有关单位负责人的责任,年终还要按2%对各乡镇森林覆盖率净增量进行考核,记入领导班子和主要领导的考核结果。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5
街道是我市政治、经济、文化中心、商贾活跃,企业发展迅速。为更好地保护环境,梳理环境保护观念,端正经济建设和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思想认识,把改善全街道环境质量作为一项任务来抓,进一步推动我街道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的要求,结合我街道具体实际,制订环境保护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按照市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以削减污染物为主线,以重点减排项目为依托,以环境设施建设为重点,开展全街道环境污染大整治,全面完成环境保护目标任务。
二、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街道党委、办事处把环境保护列入议事日程,每年要有二次以上的会议专门研究,布置环境工作。街道一把手亲抓,管线领导专管,设立环保专员,加强环境管理和生态保护。
三、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
广泛开展环境保护道德和法制教育,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保护道德素质和法制观念。通过标语以及有线电视等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四、加强环境设施建设,促进可持续发展
进一步完善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想方设法筹措资金,增加环境保护建设投入。
1、计划投资350多万元,建设完善山湖生态园建设,配套绿化、石椅、灯光球场和体育健身器材等,使之成为休闲、娱乐、健身的好去处,同时进一步扩大对全村排水渠道修筑上石篱化工程。
2、计划对公路路肩实施“美化绿化”工程,建设上绿化带,人行道铺上水泥路面,以此来消除沿路摆卖,垃圾成堆等脏乱差现象。
3、村计划投资80多万元,把老乡前一片空地,修建成绿化、活动广场、配设凉亭、石椅、灯光球场等增加周边人群活动场所,美化村容村貌。4、新丰村由于原村道、巷道多为土路、杂草丛生、卫生面貌差,计划投资70多万元铺设成水泥化路面,改善村的`卫生面貌。
5、街道增加环境卫生投入30多万元用于辖区环境卫生管理工作。
五、进一步加强环保监管,巩固取得成效
1、继续开展环境保护宣传。
2、加强对无牌无证排污企业的监督管理。
3、加强巡查、杜绝乱烧垃圾现象。
4、认真查办群众反映的有关环保热点问题。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6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为切实加强环境监管执法,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集中力量全面排查全县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群众举报投诉重点案件以及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依法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全面整改突出环境问题。
通过环境保护大检查彻底摸清底数,清理废除阻碍环境监管执法的“土政策”,落实部门环境监管责任,夯实环境保护工作的基础,全面整治环境风险隐患,巩固和改善环境质量,保障全县环境安全。
二、检查内容及职责分工
(一)对排污单位污染排放状况进行全面排查
1、重点检查全县工业园区和重点工业企业、园区集中式污水处理厂等排污单位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2、重点检查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废弃物综合利用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是否正常、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3、重点检查城区污水处理厂、垃圾处理场运行情况及污染物是否达标排放。
4、重点检查辖区内工业园区和重点排污单位的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处置是否符合要求,是否存在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
5、对涉及危险化学品的单位和企业是否规范管理危险化学品,是否存在次生环境风险隐患等情况进行重点排查。
6、强化对我县采选、水泥、冶金、化工、球团、涉重金属等重点行业、企业以及工程减排项目排污企业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7、对全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8、全面开展危险废物产生(经营)单位环境守法情况检查。
9、对全县塑料包装厂进行全面整顿和排查。
(二)对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生态环境影响情况进行检查
1、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是否取缔。
2、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二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是否取缔。
3、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规划是否按照管理条例制定和实施。
4、饮用水水源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是否按照管理条例进行编制。
5、自然保护区内是否存在违法开发和建设活动等。
(三)对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情况进行清理
1、对辖区内工业园区、重点排污单位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进行全面排查,清查是否存在违法调整建设项目环评文件审批权限和审批部门等情况。
2、根据《国务院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排查结果,清理整顿违法违规建设项目,对工艺设备落后、产品质量不合格、能耗排放不达标的项目,列入淘汰落后年度任务,加快淘汰。
(四)对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排查
重点排查是否存在以实行“封闭式管理”、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境保护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的地方“土政策”和行为;重点检查违反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规定及征收新标准,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降低收费标准等行为。
(五)对群众举报投诉重点环境污染案件或长期未得到根治的突出环境问题的解决及整改情况开展检查。
(六)淘汰落后产能
按照要求,加强落后产能检查力度,进一步推进淘汰落后产能,有效化解过剩产能,促进结构调整。
三、检查方式
(一)县政府负责牵头组织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指导、督促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调度工作进展情况,抽查重点地区,对检查过程中遇到的共性问题提出解决意见,督促落实整改措施。
(二)县级相关部门、各乡(镇)应切实落实大检查方案,要认真履行法定环境监管职责,密切协调配合,全面细致开展检查工作;要在强化日常管理的'基础上,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地采取专项检查、专题督查、个案追查等多种方式做好清理排查工作;对大检查中发现的环境问题,列出清单制定综合整改方案,落实环境监管责任主体,落实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施分类治理;要强化抽查督查工作,确保检查到位、管理到位、整改落实到位。
(三)相关部门要定期、不定期对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进行检查和督导,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对大检查中发现涉嫌环境监管违纪违法的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责任追究。
四、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结合实际情况,做好动员部署,落实必要的人力、物力和财力保障,其他各牵头单位也要制订具体的检查方案,各牵头单位的检查方案报县环保局备案。
(二)全面检查阶段。县级各责任单位要按照检查内容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将大检查工作进展情况送环境保护大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
(三)总结阶段。县级相关职能部门、各乡(镇)要认真总结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开展情况及取得成效,分析存在的环境问题,梳理依法严肃查处、整改落实情况,思考下一步工作措施,将全年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送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终形成全县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总结,经县政府审定后送市环保局。
五、相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副县长任组长、县有关职能部门分管负责同志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大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环保局,承担日常联络和协调工作,各成员单位明确专人担任工作联络员。县级各相关部门、各乡(镇)要加强组织协调,明确职责分工与完成期限,做到任务清晰、责任明确,确保大检查工作圆满完成。
(二)严处违法行为。环境保护大检查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在县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合力做好大检查的相关工作,要将环保大检查期间发现的严重环境违法行为及时通报县环保部门,环保部门要依据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及四个配套办法等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三)务求检查实效。县环保局、各责任单位要始终把解决问题作为检验大检查活动成败的关键,通过大检查彻底摸清县域内排污单位底数,建立完善一企一档(企业基本信息、地理坐标、建设项目情况、污染防治设施情况、现场检查情况、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环境管理制度和污染源信息数据库,确保检查不留死角、不留盲区。对群众反复投诉、屡查屡犯、久拖不决等突出环境问题,要按照法律关于按日计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信息公开、责任追究等规定依法查处到位,并采取列入黑名单、组织约谈、媒体曝光等综合措施,确保问题解决。对依法作出的行政处罚、行政命令等,要及时实施执法后督察,跟踪问效,确保执行到位。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7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领导同志关于环境保护的一系列重要批示精神,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及其配套实施办法为依托,按照“全覆盖、零容忍、明责任、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摸清排污单位底数、产污环节和环境管理薄弱环节,深入排查环境风险隐患,加强环境保护管理、执法监督、司法联动,依法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确保各类突出问题查处到位、惩治到位、整改到位,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服务经济保障发展,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二、检查内容
(一)水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污水处理厂、重点行业企业废水排放、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和循环利用、在线监控稳定运行,垃圾处理厂渗滤液处理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城管局。)
(二)大气污染源检查。重点检查我县燃煤小锅炉拆扒、黄标车及老旧机动车淘汰、施工场地采取抑尘措施情况;加油站、储油库、油罐车油气回收改造情况;垃圾处理厂填埋作业、防风抑尘、控制异味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发改局、公安局、住建局、城管局)
(三)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检查。重点检查危险废物产生单位的申报登记、贮存处置、转移联单、应急管理等规范化管理情况;危险废物转移运输环节环境污染控制,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落实情况;危险废物经营处置单位是否存在无证经营、超范围经营和随意倾倒、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等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交通局、卫生局)
(四)违法违规项目清理。重点检查新、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环保“三同时”制度执行情况,越权审批和尚未建设的、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环保设施措施未落实擅自投产项目基本情况;检查落后产能淘汰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
(五)生态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自然保护区环境污染和生态保护管理情况,涉及自然保护区的建设、旅游、资源利用等项目相关审批手续,保护区内违规项目清理情况;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内排污口、违规建筑和违法活动及污染源情况,水源地各类资源开发利用活动对生态环境影响情况,饮用水水源保护区一级保护区内违法违规排污口及建设项目取缔情况;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小区)建设、污染防治运行和污染物排放状况。(责任单位:环保局、住建局、林业总站、药监局、畜牧局)
(六)园区环境保护检查。重点检查我县园区规划环评开展情况,园区集中式污染防治设施建设匹配性与运行情况,入区企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和环境风险防范以及防护距离内居民搬迁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发改局、园区管委会)
(七)辐射环境安全检查。对我县发射源、射线装置应用单位进行全面检查,全面核实和检查放射源、射线装置数量,以及辐射安全许可证持证情况、辐射安全与防护落实情况、审批手续执行情况、辐射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辐射事故应急制度落实情况、辐射工作人员管理情况、废旧放射源处置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公安局、卫生局)
(八)环境风险隐患排查。重点排查石油石化行业输油管线老化泄漏、穿越环境敏感区域情况,生产装置和设施与周边居民区保持防护距离情况,突发事件环境应急预案可行性、应急和防护设施建设、应急物资储备、组织开展应急演练等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安监局)
(九)政策清理排查。重点检查阻碍环境监管执法“土政策”清理废除情况;实行“封闭式”管理或者以预先报告或限制环保部门执法次数等方式,阻碍现场执法检查情况;违反排污费征收管理规定,擅自减免征收排污费或者采取协议收费、定额收费等形式减少征收排污费情况。(责任单位:环保局、工信局、财政局、经合办)
(十)历史积案检查。重点检查区域连片污染问题,大面积扰民污染问题,群众多次举报、投诉重点案件或久拖未解决的突出环境问题。(责任单位:环保局、信访局)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准备阶段(20xx年4月20日至20xx年5月10日)。做好动员部署,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检查工作方案。
(二)摸排底数阶段(20xx年5月11日至20xx年5月31日)。结合环境统计名单和管理实际,对辖区内包括重点污染源在内的所有产污单位具体情况进行梳理、摸清辖区内应检查单位数量及相应的生产工艺、污染治理、排放物质种类和数量等基础情况,为全面开展大检查做好准备。
(三)全面检查阶段(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全面开展环境保护大检查,对工业园区和排放有毒有害废水、废气或产生、处置危险废物的重点企业履行环保法律、法规情况进行大检查,及时登记造册,完善“一厂一档”;对检查出的各类环境问题及环境违法行为,研究制定整改计划,督促完成污染治理,加大处罚力度,消除监管盲点,切实防范环境风险。
四、相关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环保局负责抓好本地区环保大检查工作,认真开展动员部署,结合自身实际,细化检查方案,实行网格化管理,做到监管不留死角、不留盲区、不留隐患,严防监管真空。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积极做好大检查相关工作。企业要落实环境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按照“谁污染、谁治理,谁破坏、谁恢复”的原则,切实开展自查整改。
(二)加大惩治力度。切实落实“四个不放过”要求,即环境违法违规问题“不查不放过、不查清不放过、不处理不放过、不整改不放过”,对违反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和“三同时”制度,越权审批但尚未开工建设的,不得开工;对未批先建、边批边建,资源开发以采代探的,要停止建设并依法查处;对环保设施和措施落实不到位,擅自投产或使用的建设项目及不符合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管理规定的项目,责令限期整改;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应淘汰的落后生产工艺,要依法处理;对偷排偷放、非法排放有毒有害污染物、非法处置危险废物、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伪造或篡改环境监测数据的`,要依法严厉查处;对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强化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大环境监管信息的公开力度,指导企业开展环境信息公开,对公众关注率高、环境诉求集中等环境问题予以公开,强化环保“红黑榜”制度,特别是将环境违法企业列入“黑名单”,向社会公开曝光。充分利用电视、广播、网络等媒体平台,积极组织新闻媒体分阶段、分步骤做好宣传报道,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加强网络环境舆情的监控,及时分析研判,回应公众诉求,做好舆情引导工作。
(四)突出法制宣传。加大新环保法的宣传,进一步增强政府部门、社会团体、特别是企业单位的环境法制观念,提高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决策能力和管理水平。加强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推进新环保法的司法实践,做好公益诉讼、行政拘留、查封扣押、按日计罚、环境刑事案件办理等工作的协调和衔接。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8
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改善全镇环境质量,确保省级生态镇创建成功。根据环境保护工作的有关规定和创建省级生态建设工作标准,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一、工作任务
按照创建省级生态县指标的七项基本条件和三十六项建设指标考核要求20xx年着力解决环境安全,生态建设两方面的问题,环保得到有效解决,农业面源污染防治取得初步成效,城乡一体化环境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见成效,农村环境监管能力得到加强,公众环保意识得到增强,农村入居和生态环境得到加改善。
二、工作措施
(一)组织保障措施,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镇长任组长。实行行政首长负责制,镇长为辖区环保工作第一责任人,主要领导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将环保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促进经济社会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
(二)明确职责。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属地管理的原则,各总支、村、企业,对本辖区内环保工作负总责,制定20xx年度环保工作实施方案,与辖区内有关单位、企业层层签订环保工作目标责任书。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党政联席会议分析研究环保工作,及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问题和具体困难。指导、督促各村庄抓好落实,加快工作推进,确保完成任务目标。
(三)环保机构建设。镇有专职环保机构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村有环保监督管理员,建立相应的工作制度,经费、工作设备等配备齐全,并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
(四)日常工作。按时完成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档案资料规范、齐全;积极参加会议,按时上报各种材料。
三、环境安全
(一)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辖区内企业的管理。继续搞好企业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全镇每季度最少排查一次,建立台帐,实行动态管理。对排查出的隐患企业,按照要求整治到位,辖区内出现企业偷排、超排,按照规定进行约谈。辖区内企业达标排放100%,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排放达标率.>95%,工业固体废物处置利用率.>90%,确保无较(III)、重(II)、特(I)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发生。
(二)加强对污染源的.管理。加对水、气污染治理力度。日排放污水100立方米以上的企业、重点气污染企业全部安装在线监测监控,并与环保局预警应急指挥中心联网,确保正常运行。
(三)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处理工作。乡镇卫生院、计生办把医疗垃圾、实验室废物全部集中收贮交有处置资质的单位处置。
(四)关停、拆除的企业必须坚决关停、彻底拆除;严禁向河道直排选矿废水,实施河道生态建设工程,恢复河道鱼类生长;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区或环境规划要求。
(五)气污染防治。负责辖区内燃煤锅炉拆改、洁净煤技术推广工作的实施与监管;对辖区内饮食油烟、流动餐点、露天烧烤油烟污染加强整治规范,饮食油烟达标排放率.>95%;对辖区内的建筑和拆迁工地、垃圾清运、堆场和露天仓库等扬尘实施有效管理;禁止秸秆焚烧。空气环境质量达到环境功能或环境规划要求。
(六)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防及处置。各负责组织辖区内企业建立风险源动态档案,重点以存在高浓度废水,督促辖区内风险源企业进行环境风险源隐患自查自纠,并加强督查,确保整改到位;制定环境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建立突发环境事件响应机构和信息报送机构;有固定经费、应急设备和队伍;组织企业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演练,确保辖区内无环境污染事件和生态事故发生。
四、生态保护与建设
(一)制定科学实用的生态、循环经济建设规划,积极创建生态镇、生态村。重要生态功能区、自然保护区管理和建设不断加强,生态农业建设加快推进,积极组织实施重生态建设工程。
(二)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管理。依法划定饮用水源地并以政府文件发布;制定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污染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的环境违法问题进行集中整治,取缔饮用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污水排放口,清除区内垃圾堆放场、畜禽养殖场;在饮用水源保护区设立界碑、界桩、警示牌、围护栏,建立标准缓冲、隔离设施。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农村饮用水合格率均达到100%。
(三)建立完善“村定点收集、镇集中清运、县统一处理”的垃圾管理体系,距县城无害化垃圾处理厂较远的乡镇设立卫生填埋场,卫生填埋场应落实防渗措施,或达到有关环境影响评价的要求。按照“减量化、无害化”的原则,无机垃圾就地解决,有机垃圾制造沼气、堆肥处理或资源回收利用。开展社会垃圾资源化利用的行政村>60%,建成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5%,生活垃圾定点存放清运率达到100%。
(四)力推进镇村生活污水处理站建设,鼓励人口集中区建设污水处理站,对生活污水进行集中处理,已建污水处理站确保正常运转。开展生活污水处理的行政村比例达到70%,建成区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0%。
(五)加强畜禽养殖业污染治理,规模化畜禽养殖场执行《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令第9号),规模以下畜禽养殖场执行环保厅规定。推广生态环保养殖。畜禽养殖粪便实行综合利用,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粪便综合利用率达到95%。
(六)倡导农民科学种田,加快农产品基地建设,提倡用土杂肥、有机肥,技术化肥施用量,提倡使用生物农药,主要农产品中有机、绿色、无公害产品种植(养殖)面积的比重于60%。
(七)着力推进生态修复工程建设。积极推行荒山跨区域连片绿化工程;对破损山体实行有计划的山体修复;在村庄、河道、公路等区域,实行美化、绿化工程。
(八)对辖区内农作物秸秆焚烧采取切实有效的防控措施,力推广秸秆粉碎还田、气化、发电、饲料、食用菌生产等综合利用技术。
(九)倡导农民使用水能、太阳能、沼气等生物质能、风能、低污染的化石能源(如天然气)、清洁技术处理后的化石能源(如清洁煤、清洁油)等清洁能源和再生能源。鼓励村、企业、单位,招引沼气发电、风力发电、太阳能发电、建筑节能等项目。
(十)环境查处到位。从源头上抓,从根本上解决群众映的环保问题,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减少到部、省、市次数,杜绝重复。群众映的环境问题得到及时、有效解决。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9
为切实保护我村林业生态环境,结合我村林业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为严格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强化环境保护执法监管共同责任,切实提高全村环境质量,推动全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村委、村政府的统一部署,摸清我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隐患,强化监督,落实行业环境安全责任,不断整改消除隐患,完善风险防范设施,有效遏制突发环境污染事件发生,保障我村生态环境安全。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对全村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组织领导,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村林业局成立林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
三、职责分工
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领导小组成员单位的主要领导对各自部门工作职责范围内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1、办公室: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报道;重大环境安全事故信息的接收、报送;重大环境安全事项的综合协调和监督;应急救援物资的协调等。负责局机关院内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
2、森林公安局:负责林业维稳信息的接收、报送;牵头负责环境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3、林产站:负责林业局直属国有林场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国有林场、苗圃及林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4、执法队:负责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指导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5、林政法规股:负责生态环境保护上访事件的接待和处理。
6、营林股:负责局生态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负责林业局直属事业单位内企业生态环境保护的监督管理;指导全村森林公园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7、防火办:负责全村森林防火工作的监督管理。
8、林调队:负责按照上级要求审批木材加工建设项目。
9、森保站:负责全村森林病虫防治检疫的监督管理。
10、计财股:负责村林业局生态环境保护经费的'安排。
11、监察室:负责监督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渎职等行为。
12、生态公益林站:负责监督生态公益林的监督管理。
13、项目办:负责监督重点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14、退耕办:负责监督退耕还林工程项目的监督管理。
四、主要措施
1、协助环保部门对林业行业存在环境安全隐患的排查,严防发生各类环境安全事故,保障公众健康、生命财产和环境安全。配合环保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知识培训,指导企业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可操作性强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完善环境污染事故管理制度。
2、加强林业生态环境灾害防御应对体系建设,深入扎实开展灾害防御实战演练。充公利用森林防火专业队伍,开展林业救灾演练,提高防控和救援能力。强化应急值守工作,坚持24小时值班制度。
3、加大宣传引导力度,要把生态环境保护与林业法制、体制、机制建设、基层基础工作、日常监督执法紧密结合起来,切实加强林业行业环保意识。
4、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的各项应急制度等长效机制,建立健全风险源数据库和环境应急预案管理,以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群体性上访事件发生,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确保我村社会稳定和生态环境安全。
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工作方案 10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以解决影响群众生活的突出环境问题为重点,以倡导生态文明观念为基础,以创建新环保体制机制为动力,加强环保基础设施建设和生态创建,切实加大环境监察力度,积极防范环境风险,着力提升空气质量,营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社区高度重视环境保护工作,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工作日程,建立领导负责制度,并配备兼职环保专干1名,认真落实工作责任,切实加强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领导、组织、分工、协作和督查,为有效开展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强大的组织保障。同时,制定工作计划,不定期召集专题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各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环境保护工作有序开展。
三、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居民环保意识
为了提高辖区居民的环保意识,我社区以“四.二二”地球日、“六.五”世界环境日、世界无烟日为契机,充分运用黑板报、宣传栏、志愿者活动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大力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活动,以提高全民环境意识为重点,深入普及环保知识,引导公众树立生态文明理念,提高居民健康意识、环保意识,促进居民参与环保的.自觉性和积极性,营造人人参与环境保护的浓郁社会氛围。
四、加强环境网格化监管力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
为了将环境保护工作落到实处,根据《金昌市金川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金川区环境监管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等四个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昌泰里社区在辖区实施环境保护网格化监管体系。社区共划分二级网格一个,网格长由社工委主任担任;二级网格内下设三级网格8个,每个三级网格设网格长1名,网格员3-4名。网格员负责网格内环保工作的摸底调查和日常巡查,并将此纳入网格员日常工作,同时,现场发现和解决问题,对无法第一时间解决的污染环境事件,及时上报,力争将环境污染问题遏制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综合治理,创造良好生态环境
为了使环境保护工作取得实效,社区将紧扣重点,进一步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努力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一是严格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确保辖区商业网点和居民区周边卫生整洁;
二是建立健全垃圾清扫、收集、拉运工作制度,做到垃圾日产日清,从根本上杜绝环境污染问题;
三是采取重点管理和日常监督相结合的手段,对辖区内随意焚烧垃圾树叶等废弃物和违反规定燃放烟花爆竹等污染环境的违法行为进行督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将违规焚烧现象遏制在萌芽状态;
四是开展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活动,清除卫生死角,抑制低空面源污染;五是进一步开展“爱绿、植绿、护绿”行动,创造优美环境,提高空气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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