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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通用14篇)
为了确保工作或事情顺利进行,就需要我们事先制定方案,一份好的方案一定会注重受众的参与性及互动性。怎样写方案才更能起到其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欢迎阅读与收藏。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
幼儿园的孩子是祖国的未来、民族的希望,保障他们健康成长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涉及学生的道路交通事故屡有发生。因此,加强对幼儿的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显得十分重要和迫切。
学生的交通安全虽不是全部在老师和家长的视线内,但在学习中若能经常灌输学生的安全意识,那么交通事故同样可以减到最低。为了加强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减少交通违章,预防交通事故,为他们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拟计划如下: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教育部的文件精神,积极完成各项任务,进一步加强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防止孩子发生交通事故,贯彻落实教育体育局《预防和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通知》精神,切实保障广大学生及教职员工的人身安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结合自身特点,认真组织实施。
二、组织领导
组长:xxx
成员:xxx
三、工作目标
落实“以人为本”教育理念,着力构建管理、教育、防范、应急、监管五大安全防范体系;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教育工作,全力营造安全、稳定的校园环境,为教学的开展、质量的提高提供服务,为广大学生创造安全、稳定、和谐的环境,确保全体同学健康成长,努力实现教育局提出的“以人为本、确保安全、健康卫生、文明向上、和谐平安”的目标。
对孩子进行各事件的应急处理的教育,增强幼儿安全防范的能力。万一发生安全事故,做到不惊慌失措,并能采取有效办法保护自己。要使孩子增加对自己所处环境的了解,增强安全保护的意识,不做不利于安全的事,又保护自身的生命安全。
四、工作认识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幼儿园学生的'安全牵动千家万户,事关幼儿切身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幸福、社会的稳定。我们要从关心祖国的未来、维护社会稳定大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孩子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2、建章立制,落实责任。通过宣传建立交通安全工作制度,建立和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班级的班主任要对本班学生的道路交通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3、加强实践督导。将学生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情况纳入学生素质教育重要内容,加强对交警和学校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督查,并将学生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的开展情况作为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4、加强配合,密切协作。与公安交警部门加强沟通和联系,畅通信息,彼此之间要及时了解对方的工作动态。学校每次大型的涉及到交通的活动,应当事先通知交警部门,征得交警部门的协助。同时,交警部门对于幼儿的交通违法行为,原则上不予处罚,在记录下学生姓名、学校和班级等资料后教育放行,并将情况通报给我园,由我园对其进行安全教育。通过协作,促进警民关系健康发展。
五、计划措施
1、培养学生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使“三让”(即:“车让人,让出一分文明;人让车,让出一分秩序;车让车,让出一分安全”)的文明交通理念深入人心。
2、加强交通安全学习教育。充分发挥教育职能优势,通过主题班会、现场模拟演练等多种形式,组织学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安全基本常识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自护自救和防护能力。
3、加强对学生交通法规和交通安全常识的宣传教育。认真开展深入家庭、社区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活动,提高幼儿交通安全意识。
4、要教育学生家长做好监护工作。通过对家长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家长的安全意识和能力。学生非正常死亡的主要原因是溺水和交通事故。
(1)要让学生家长明确自己对自己的孩子在安全方面应该做好哪些工作。安全隐患在哪些方面,应该重点做好哪些防范工作。
(2)了解和关心孩子的学习和生活,为孩子提供必要地出行安全保障。
(3)幼儿园对学生进行教育的同时,要把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告诉家长。把学生容易发生的安全事故告诉家长,提高家长的安全意识。
5、家长配合学校做好安全教育工作,让家长真正担负起自己应该担负的监护责任。
6、加强实际管理,优化交通环境。安排好值班老师,并实地踏勘路线,确保学生接送途中的交通安全。同时,要对学校周围的道路交通安全秩序向相关部门反映,请相关部门进行集中整治,进一步优化校园周围交通环境。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2
作为交通参与者的幼儿活泼好动、生活经验少、缺乏交通安全常识,为确保幼儿园交通安全,保证道路安全畅通,现就加强幼儿园周边道路的的交通安全管理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年度托克逊县城镇中心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计划。
一、安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负责对全体幼儿的安全教育、管理和安全督导检查。)
二、幼儿园安全执勤小组
负责每天幼儿来园、离园时幼儿家长接送车辆的停放秩序,督促全体幼儿及幼儿家长安全离校,定岗,定责。
三、宣传教育
1、定于每年的.五月和九月为安全教育宣传月,以“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为主题,根据幼儿园交通安全特点,制定实施方案,有针对性地开展幼儿学习交通安全知识,遵纪守法,预防交通事故,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的安全教育活动。
2、利用幼儿园宣传栏、家园互动等宣传渠道,宣传交通安全知识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3、签订家长、教师及幼儿园各个岗位的安全责任书,要求全体教职园工、家长高度重视安全教育,落实责任,教育学生。
(1)过马路要走人行横道,不随意横穿公路。
(2)乘车不坐无证、无牌照车、不坐驾驶员酒后开的车、不坐超载车辆、不坐农用车等。
4、配合交警部门对幼儿园周边交通安全进行治理,消除不安全隐患。
5、组织教职工进行交通安全知识培训,要求教师每天对幼儿进行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把交通安全教育纳入一日活动之中。
6、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小组的工作,对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纳入班级考评中。
四、车辆管理
1、所有接送幼儿的车辆行经幼儿园周边道路要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服从现场公安交巡警、城管执法人员指挥管理。
2、自行车、摩托车,统一指定地点摆放整齐,要求上锁。在园内、园门口禁止骑车。
3、接送幼儿的车辆在幼儿园周边道路应做到即停即走,按行驶方向立即驶离,不得在原地或幼儿园门前掉头。
4、幼儿在来园和离园时,服从幼儿园值日老师的指挥,按照交通标志线安全有序通行。
五、幼儿园作息时间
上午幼儿来园:8:50——9:30之间
下午幼儿离园:19:00
总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要把安全工作作为幼儿园的头等大事来抓,要抓细、抓好,确保不发生任何特大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努力创建交通安全文明示范幼儿园。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3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师生及家长文明素质,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各校”)门前及周边道路交通管理,缓解校门口及周边交通拥堵现象,切实降低广大师生及家长交通违法率和交通事故率,确保学校周边道路有序、安全、畅通,根据南昌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南昌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南昌市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洪公交管通〔20xx〕18号)要求,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关于安义县开展中小学、幼儿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方案。
一、明晰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不文明交通行为宣传、劝导行动,引导广大师生、家长自觉摈弃不文明交通陋习,践行现代文明交通理念,不断增强文明交通意识;建立健全部门协作、联防联控、齐抓共管的文明交通治理长效机制,为建设“文明安义”“平安安义”助力添彩。
二、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全县校园文明交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教体局党工委书记黄峰,县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陈振文为组长,县教体局主任科员王礼安、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副大队长王石柏为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工作专班,由王礼安、王石柏、易小华、余德勇、熊健、李中民组成,负责校园文明交通治理日常工作。各校要成立相应的组织机构,明确一名分管校长具体负责,并配备相关工作人员。
三、突出整治重点
(一)大力整治未满12周岁学生骑自行车、未满16周岁学生骑电动自行车和未满18周岁学生骑电动(轻便)摩托车的违法行为;
(二)大力整治骑乘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不佩戴安全骑行头盔的不文明交通行为;
(三)大力整治骑乘没有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或电动(轻便)摩托车上道路行驶的违法行为;
(四)大力整治乱停乱放、闯红灯、超载以及在道路上超速行驶、逆行等交通违法行为;
(五)大力整治家长使用不符合国家3C认证的电动三轮车和老年人代步车,未依法登记上牌的电动自行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接送学生上、下学的行为。家长驾驶电动(轻便)摩托车必须具备驾驶资格,办理摩托车(轻便)驾驶证。
四、明确职责分工
(一)县公安局:牵头组织实施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整治,指导校园周边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充分发挥“交所融合”警务模式的优势,增派警力,加强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管理,协助指导文明交通劝导队工作。
(二)县教体局:牵头做好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安全教育与宣传,在县公安局的配合和指导下,加强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组建校园文明交通劝导队,建立健全护校管理新模式。
五、强化工作举措
(一)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和宣传
县公安局:负责指导学校教师掌握应知应会的交通安全知识,督促教师带头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做到文明出行示范引领。通过组织交通安全讲座、举办交通安全巡回展、开展“122全国交通安全日暨交通安全主题教育活动”等措施,加大对师生、家长的交通安全宣教力度,倡导文明交通行为。开展“警校联动·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组建公安交警宣讲小组,利用学校每周二的安全教育课进行文明交通宣讲;印发《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公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倡议书》、《中小学生文明交通承诺书》、《学生家长文明交通承诺书》,开展师生、家长文明交通倡议、承诺签名活动。
教育部门:负责将交通安全纳入学校安全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每周安全课、主题班会、师生集会、校园广播等对师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通过展板橱窗、标语横幅、倡议签名、LED滚动播出等开展交通安全宣传和提示,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文明交通优秀作文大赛、优秀绘画大赛和优秀艺术作品大赛,营造文明交通学习教育氛围。加强交通安全日常提示,利用家长会、微信群、QQ群、家校通等家校媒介,向家长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一步增强家长的遵纪守法意识。
(二)加强交通安全综合治理
1.各校组建一支由校领导、值日教师、专职保安、高年级学生、家长志愿者、公安“护学岗”等人组成的'文明交通劝导队,每天上下学高峰时段对家长、学生的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劝导,散发宣传单,并对不文明交通行为进行登记备案,维护校门口 交通秩序和师生出行安全。
2.县公安局严格落实“护校安园”和“高峰勤务”工作,对部分校门口严重拥堵的学校实行限时交通管制。
3.县教体局配合做好全县交通畅通工程工作,对教职工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通报和警示教育,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4.县教体局联合县公安局推动建立由家长、学校和交警组成的“家校警”交通安全护航新模式,加强学生上下学期间交通安全管理和交通疏导,打通学生上学“最后50米拥堵”。
(三)加强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和执法整治
县公安局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开展涉校涉生交通安全执法检查,及时查处各类交通违法事件。同时,对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摸排,重点摸排交通标志、标线、信号灯、人行过街设施是否齐全、是否规范,并限期整改到位,及时消除隐患。对于临街易拥堵的学校增派警力加强巡逻和管理,对学生接送车开展常态化巡查和检查,不定期开展公安交警“路查”活动,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整治。
六、严格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协调推进。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社会关注度高。实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文明交通治理工作,是落实为民办实事、积极回应群众新期待的实际行动。公安部门和教育部门要建立健全校园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机制,协商解决校园周边交通拥堵、师生安全等重点问题,强化沟通、协调、推进,落实联防联控和齐抓共管,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督导,增强实效。县公安局采取不定期“路查”和巡查,对交通违法行为开展执法处罚,强化校园周边交通安全的日常监管。县教体局将校门口 交通安全纳入教育督导和安全督查的重要内容,通过下发抄告单、通报整改、挂牌督办等措施督促其整改到位。
(三)严格考核,落实责任。县公安局联合县教体局对全县中小学幼儿园门口“骑乘电动自行车佩戴头盔、老年代步车接送学生、学校门前车辆停放”等交通秩序情况进行检查,每月检查情况进行排名和通报,且将之纳入文明创建考核和综治年终考评。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4
进一步加大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综合治理力度,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维护园所及周边环境的良好秩序,保证幼儿园正常的教育秩序和生活环境,给广大幼儿营造一个安心、舒适的氛围,结合我园及周边环境的实际情况,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上级部门有关要求为指导,以园所及周边为重点整治区域,加强综合治理,强化责任监管,通过深入开展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与各有关部门协作联动的长效工作机制,全面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切实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努力使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环境面貌明显改善,安全防范机制不断健全,营造安全整洁、健康文明、秩序井然的育人环境。
二、组织机构
为切实加强我校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学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领导小组。
三、工作重点
(一)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交通秩序,进一步加强学校及周边各类交通安全监管,对师幼进行交通安全教育,预防并杜绝重大交通安全及师幼伤亡事故发生。
(二)严禁园所50米以内摆设摊点,协调上级相关部门及时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加强经常性巡查管理。
(三)规范学校周边商业管理,坚决取缔各种涉及反动、淫秽、暴力内容的违法经营活动,特别是要禁止不健康书刊和玩具等影响学生正常学习生活和健康成长的各类事物入侵园所。
(四)大力整治学校及周边的环境卫生。
(五)大力维护园所及周边治安秩序,配合公安部门,加强师幼法制教育,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园所暴力行为。
(六)进一步加强管制刀具的管理,杜绝各类管制刀具进入园所。
(七)切实加强学校饮食卫生、防火安全等内部管理,消除各类安全隐患,坚决杜绝火灾、建筑物倒塌和食物中毒等恶性事故的发生。
(八)疫情期间,一切外来人员禁止入内。
(九)疫情期间,职工尽量减少出入,大门岗、教学楼大厅岗、班级门口岗三岗进行体温测量及消毒。
四、工作职责
根据上级相关文件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各成员单位做好综合整治工作。抓好园所内部及周边环境的日常监控、管理,落实工作责任,加强学校内部巡视,完严格管理外来人员。加大对园所周边50米内的各类流动食品摊点巡查力度,清除园所周边经营摊点,一经发现,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协助取缔。加强幼儿的思想道德建设及法制教育,提高遵纪守法观念。加强对校舍和教学器械设施的安全检查,严防发生各类人身伤害事故。加强对学校食堂的饮食卫生监管,保障师幼饮食安全。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食品安全、消防安全、人身安全等教育培训,提高师幼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营造氛围。综合治理园所及周边环境是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解决园所周边环境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也是政府净化育人环境和提升城镇化建设水平的`具体步骤。要广泛进行思想发动,引导教职员工、在校学生充分认识此项工作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上级政府部门的决策要求上,积极参与、支持园所及周边环境治理工作。各班要开设专栏,利用黑板报,主题班会、安全知识培训等宣传造势,创造有利于综合治理的舆论环境。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抓住影响园所及周边环境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落实专项整治措施,做到扎扎实实开展工作,实实在在解决问题,务求综合治理工作取得预期效果。
(三)加强协调,完善机制。与上级各成员单位密切配合,结合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建立健全联合行动、现场办公、信息通报、责任追究等制度,为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提供制度保证。要齐抓共管、密切配合,真正形成整治园所及周边环境的合力,做到综合治理与正常工作两不误,重点整治与常态管理双落实,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责任机制、协作机制、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校地平安联防机制、警校共育机制等,进一步促进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整治各项措施的落实。
(四)明确责任,落实到位。建立目标管理责任制,做到定任务、定标准、定时限,层层分解细化,明确目标责任。完善奖惩机制,对成效突出的,要及时表彰;对工作不力、效果不明显的,要通报批评,限期改正;对掩盖矛盾、推诿扯皮、造成工作被动的,要追究责任,严肃查处,加强监督,推动园所及周边环境综合治理工作顺利推进。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5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工作,规范校车管理,消除安全隐患,切实保障广大师生的人身安全,根据延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全市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延市教安〔20xx〕24号)要求,决定自20xx年6月起至8月底在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现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持续推进安全生产和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按照“属地管理、各负其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的原则,不断夯实学校安全主体责任,通过开展校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着力解决校车安全领域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查漏洞补短板,进一步规范校车管理和运行,健全安全管理制度,不断强化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切实保障师生人身安全。
二、活动时间
本次活动从20xx年6月12日起至20xx年8月31日止。
三、整治内容
(一)全面排查校车现状。各学校要严格按照“不漏一校一园、不漏一车一人”的原则和校车“六定”管理模式,落实对日常运行校车管理工作进行自查整改,要对辖区内所有中小学幼儿园自有、租借校车进行一次地毯式摸排,进一步完善校车管理台账,详细掌握接送学生车辆数量、车辆运行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路线等有关情况,做到底子清、台账全、信息实。
(二)落实校车管理工作制度检查。各学校要严格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各项制度,按照校车“六定”管理模式,对日常校车管理进行自查整改。重点检查各校(园)长是否与校车管理人员、校车驾驶人、随车照管人员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工作职责是否明确;是否有完备的.校车安全管理台账;是否按照规定对校车驾驶人和师生定期看展交通安全教育;是否落实对校车进行定期检修、维护、审验等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加强对校车的日常安全监管。
(三)深化交通安全教育。近期,各学校要在开展好日常安全教育的同时,重点抓好校园交通安全教育,充分利用校内广播站、报刊栏、板报等载体在校园内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醒师生乘坐非法营运车辆的危害性,教育学生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注意上下学出行车安全,使学生养成良好的交通习惯,引导家长落实好监护责任,不断提高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从源头上预防各类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
(四)深入开展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整治工作。要主动对接
公安、交通、运政等部门,严格按照各项法规制度和要求认真开展好对校车及驾驶人的核查工作,对校车相关资质手续进行彻底清查,对没有运营资质、未办理校车登记、车辆脱审、车险到期未办理以及存在安全隐患的车辆进行封存停运;对驾驶人资格证件到期未审验、安全驾驶资历和安全驾驶培训不达标的人员,立即叫停,责令其尽快完善相关资格证件的审验,待相关资质证件审验合格达标后,方可继续上岗,督促校车监管部门和运营公司落实校车日常安全监管责任。
(五)加大涉校非法运营车辆的查处力度。各学校要主动联合公安交警、交通、运政等部门,加大对非法营运车辆接送学生的打击和查处力度,突出重点时段重点路段,采取定期检查和突击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无牌无证、套牌假证、校车超员超速、酒驾醉驾等涉校涉生交通违法行为,坚决取缔违法营运车辆。
(六)强化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各学校要主动对接交通、公安、住建等部门,对本辖区的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交通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排查整改,进一步完善校园周边道路的学校标志、人行横道标志标线、校车停靠标志标线、交通信号灯、隔离护栏和车辆减速设施等。深入开展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要建立专项整治台账,对排查出的问题和隐患登记造册,限期逐一整改,确保活动取得实效。
四、信息报送。
请各学校务必高度重视,尽快制定专项整治方案,做好信息报送工作,分别于6月20日、7月20日、8月20日前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小结报县教科体局安全股。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6
为了进一步加强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广大中小学、幼儿园学生人身安全和学校的正常教学秩序,根据县《关于加强全县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的通知》(临政办[20xx]25号)精神,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对我镇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排查整治,进一步了解和掌握全镇中小学生、幼儿园上下学的交通状况,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技术状况和驾驶员基本情况;进一步落实安全接送学生车辆管理制度,规范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增强广大师生和车辆驾驶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进一步改善周边环境,使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及搭乘学生的其他车辆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杜绝涉及接送学生车辆的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成立杨桥镇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工作。
(名单见附件)
三、工作措施
(一)抓好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高度负起责任,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采取有力措施做好周边环境及接送学生车辆的专项整治工作,坚决净化校园和遏制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杨桥镇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责任书》,并与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签订,把责任分解到位,保证这些车辆的安全监管落实到位。整治行动结束后,镇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要研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逐步把整治工作纳入日常安全管理工作中。
(二)检查接送学生车辆资质。领导小组要组织中心校和工商、公安等有关职能部门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车辆安全技术状况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标准、是否购买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等进行检查。不符合条件车辆一律不得作为接送学生车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限期整改,领导小组负责检查督促整改落实情况。中心校、工商、公安要完善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备案工作,接送学生车辆进行登记造册。
(三)检查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的资质。中心校、工商、公安要深入使用接送学生车辆的学校、幼儿园对驾驶人资格进行全面审验。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必须具备相应准驾车型3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未发生过致人重伤以上且负有责任的交通事故。发现不符合条件的驾驶员,要责令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坚决清退。同时完善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登记备案工作,对接送学生车辆驾驶人进行登记造册。
(四)加强路查路检。公安要组织警力在接送学生车辆通行的路段查控,严查严处接送学生车辆交通违法行为,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多辆车套用一个号牌、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的现象,以及严重超员、超速的行为。
(五)严查租用个人车辆作为接送学生车辆的违法行为。针对部分学生本人和家长联合租用私人车辆接送其子女上学的行为,学校要认真进行排查,教育学生及其家长不要使用此类车辆接送学生,领导小组要加强对学校的督促检查,从源头杜绝此种行为,公安要加大道路监控力度,发现此类车辆,依法严肃查处。
(六)督促落实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制度。中心校要抓好学校交通安全管理制度的.建设,不定期对学校的交通安全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并通报,督促接送学生车辆使用单位落实设立跟车教师制度,检查车辆使用单位的车辆和驾驶人的管理及交通安全教育落实情况。公安要按照定校、定座、定线、定点的原则,负责组织学生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广大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学校、幼儿园要重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问题,事关广大中小学生和幼儿的生命安全,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幸福安宁和社会稳定。中心校、中学和各职能部门务必增强工作责任感和紧迫感,要从服务民生、维护稳定的大局出发,充分认识做好周边环境治理、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将环境治理、开展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集中整治行动作为当前的一项重要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制定整治工作计划,明确工作责任,认真抓好落实。
(二)明确职责,加强协作。把加强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构建和谐社会、和谐校园的重要举措,明确此次活动的目的和意识,做到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的工作要求,确保任务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处罚到位,学校、公安、交警等部门要密切协作,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截停扣留时,随时做好应急处理,保证学校、幼儿园正常教学工作的开展。
(三)严格检查,强化监督。为确保此次接送学生车辆专项整治行动的工作顺利进行,确保工作任务、工作措施落实到位,各学校、幼儿园、各相关职能部门应严格按规定检查,落实整改。如因责任不落实,管理不到位而发生交通安全事故的,将直接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一是建立驾驶员、随车教师业务培训制度。学校、幼儿园要定期培训。二是建立定期检查制度。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通报,落实整改措施。三是建立保险制度。及时督促落实学校、幼儿园接送学生车辆保险制度。四是建立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五是事故追究责任制度。六是学生上下车点名制度。七是层层签订安全责任书。八是信息报告制度。九是建立学校安全管理制度。学校、幼儿园应配备一名交通安全管理兼职信息员,由信息员协助有关部门督查违规情况。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7
为进一步加强我园交通安全管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让安全能与孩子同行,家园联手筑起孩子交通安全的长城,构建社会、学校、家庭安全网络体系,确保师生生命安全,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水城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由园长任组长;副园长任副组长;年级组长、综治小组成员、各班班主任为成员的领导小组。
组长:柴东升
副组长:李亚娟
成员:各班组长
二、工作目标
通过幼儿园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使全园师生、家长朋友自觉遵守交通规则,遵守幼儿园相关规定,进出校园、接送秩序良好,确保没有交通事故的`发生,做到教育一个孩子,影响一个家庭,使大家平安出行每一天。
三、活动重点
1.周边环境整治、家长接送交通秩序。
2.车辆进出校园管理。
3.交通安全教育。
4.整治离园秩序。
5.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
6.对路途较远幼儿做好排查摸底工作,教育家长不搭乘三轮摩托车。
四、整治措施
(一)广泛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学校黑板报、校讯通、悬挂标语等宣传手段,广泛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
2.开好班主任交通安全工作会议,班主任上好主题班会,全体老师将交通安全教育工作渗透到日常教学工作和生活中。
3.发放关于交通安全致家长的一封信,告知家长我园上下学时间,劝导家长不要过早接送孩子;讲清交通安全的重要性,充分调动家长的积极性,形成教育合力,提高教育效果。
4.建立健全安全教育课制度,保证每周的安全教育课时,并要求班主任教师和任课教师协同做好交通安全教育,使之深入到幼儿生活学习的方方面面。
(二)严格落实交通安全管理措施
1.成立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领导小组,强化责任,确保专项整治活动落到实处。
2.交通安全责任重大,安全教育要经常化,各班级要坚持利用晨谈对幼儿进行教育,平时对安全意识淡薄的幼儿个别加强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提高其交通安全意识水平。
3.聘请家长(交警)担任学校交通安全辅导员,指导学校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校园周边交通环境治理。
4.幼儿上学、放学的重要路口,综治成员每天按时指挥,疏导交通,确保幼儿的交通安全。
5.每班开展“大手拉小手”活动,要求孩子拉着大人手进出校门,确保出行安全。
6.综治小组成员每天整顿离园秩序,家长牵着幼儿手离开教室,不在幼儿园内逗留,玩耍。
7.加强车辆进出管理。外来车辆须经同意方可进园;教职工车辆上、放学时间进出校园减速,非机动车辆进入校园推车步行;其它时段离园一律推出校门,保证师生安全。
8.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学校组织师生外出活动坚持做到向上级行政部门请示报告,审批后制定好详细、操作性墙的应急预案,从严审批客运车辆并签订安全协议。
通过富有成效的交通安全专项整治活动,促使每位幼儿、家长进一步树立起从我做起,为创造良好的交通环境做贡献的意识,营造人人遵守交通法规、人人维护交通秩序的氛围,使遵守交通法规成为广大家长、幼儿的自觉行为。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8
为切实加强中小学生和接送学生车辆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预防涉及学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学生安全乘车。县局决定从4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一个月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专项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环境进一步改善;教师、学生及家长常见性 交通违法现象得到遏制,学生、教师和家长的交通安全意识得到明显增强;接送学生车辆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二、组织领导
为确保此次专项行动工作取得实效,县局成立以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廖京东任组长,交警大队大队长张居龙任副组长,各派出所所长以及交警大队其他领导为成员的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交警大队综合情报中队,由交警大队教导员郭建勇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实施、考核验收和信息通报。
三、工作重点
(一)整治时间:学生放学时间(见附件1:各学校作息时间表),特别是每日上午11时10至12时10分、下午16时30分至17时30分。
(二)重点路段:全县各中小学幼儿园周边道路。
(三)重点违法:一是针对教师和学生家长无证、酒后驾驶,驾驶无牌、假套牌、报废机动车,驾驶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搭载学生,驾乘二轮摩托车及超标电动车不戴安全头盔、载人超员等违法行为。二是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三是营运客车及其他车辆搭载学生超员的违法行为。
四、工作措施及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要积极主动加强与教育部门和中小学校沟通联系,商讨交通管理措施,了解具体放学时间,提前研究策划、精心部署实施。
(二)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将中小学幼儿园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纳入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的重要内容,积极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要注重深入辖区中小学校开展交通安全“开学第一课”系列活动,组织学生观看《凋零在车轮下的花季》等警示教育片,通过发放《致广大中小学生家长的.一封信》(见附件2),提高广大师生和儿童的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要坚持交通安全教育从学生抓起,注重“小手拉大手”,达到“教育孩子、影响家庭、带动社会”的效果。同时,加大涉及学生的交通违法曝光力度。
(三)集中统一行动,严查违法行为。各所队要按照县局的统一部署要求,上足警力、落实责任、以高压态势从严整治校园周边交通秩序,严查学生驾驶摩托车、超标电动车等违法行为以及接送学生车辆无牌无证、不戴头盔、超员、违法载人等各类违法行为。
(四)严格考评、落实奖惩。整治期间,县局将组织专门督察组对整治情况进行督察,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通报批评,对完成任务好、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彰奖励。
(五)规范执法,加强防护。执勤人员要严格按照公安部《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和《交通警察道路执勤执法工作规范》要求开展执勤执法,严格落实执勤人员安全防护措施,配备安全防护装备,执勤时必须着装整齐规范、文明执法。
(六)加强信息报送,落实责任督导。整治行动中,各所队要将查处的违法行为登记造册、存档。整治结束后,各派出所要将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情况及时上报交警大队,交警大队汇总后通报县政法委、文明办、道安办、教育局等部门。对查处的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行为,将建议学校扣除学生所在班级集体分,并与学生德育评定、考核挂钩,记入学生档案;对整治行动中在上下学接送学生途中查处的涉及学生及家长交通违法达10起以上的学校,将建议县政法委、县文明办、县道安办纳入该学校当年综治、文明单位考评扣分。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9
为了贯彻落实《海南省教育厅系列学校安全教育主题活动和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结合我省教育实际,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加强交通安全教育、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治理,校园及周边道路交通安全设施不断完善,校车安全隐患得到切实整改,违规接送学生车辆得到有效整治,学校周边交通治安秩序明显改善,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明显下降,广大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普遍增强。
二、时间安排
全省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为期1个月,即从20xx年5月12日-5月31日,按照宣传部署、组织实施、督查总结3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部署阶段(20xx年5月12日至14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结合本市县实际,牵头研究制定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部署文明交通教育宣传、学校周边道路交通秩序整治和校车安全排查整治等重点工作。
(二)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5月15日至27日)。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按照实施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并对各学校的整治行动进行检查、督促。
(三)督查总结阶段(20xx年5月28日至31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在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建立健全长效机制,巩固成果。我厅将对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学校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专项整治工作情况进行抽查,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表扬,对工作不力、安全问题突出的单位(学校)给予通报批评。请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厅直属学校在20xx年6月5日前将本单位开展中小学校幼儿园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及整治工作情况报送省教育厅基础教育处。
三、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各学校要高度重视校园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把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作为构建平安和谐校园的'重要内容,切实把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安全工作范围,明确校园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建立必要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认真开展校园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二)深入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要会同公安、交通部门,切实加强学生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尤其要加强对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留守儿童的交通安全知识和交通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各学校、幼儿园要开展一次文明交通主题班会,针对学生多发的骑非机动车不按道行驶、骑车戴耳机听音乐等不注意安全的行为,开展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教育学生从小养成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提高交通法治意识、交通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
(三)加强校园周边道路环境整治。各市县(单位)教育行政部门要加强与公安、交通部门联系,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对中小学校、幼儿园校门及附近主要路口的停车、上下车等提出更加严格的规定。商请交警部门着力加强对校门、重要路口、路段的交通监管,维护交通秩序,确保学生上学、放学的交通安全。
(四)开展校车及学生接送车辆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各中小学校、幼儿园要积极配合公安、交通运输等部门对学校使用校车和校车运营情况进行督促检查,严查校车超员、超速、带病运行等交通违法行为。要健全完善并落实校车安全管理制度,对于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抄告的校车及其驾驶人员交通违法行为,有关学校要及时整改并反馈;对于集中接送学生但尚未进行校车登记的车辆,要及时报告公安、交通运输等有关部门,督促其进行登记。要再次组织对本校(辖区)学生的上放学接送情况,校车及其它集中接送学生的车辆和驾驶人员,以及学校周边道路交通安全隐患和交通设施等逐一进行全面排查、摸底,建立健全基础台帐。要进一步教育和引导广大家长和学生,自觉抵制交通违法行为,不坐报废车、货车、拖拉机、农用车等非法营运车辆,不坐超员、超速等安全无保障的车辆,切实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市县公安、教育、交通部门将密切配合、通力协作,集中力量,联合开展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秩序定期和不定期整治行动。严厉查处“黑校车”、“黑出租”、“黑摩的”接送学生和校车超员等违法违规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及时整改、严格追究责任。
(五)加强宣传,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县教育行政部门和各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及时总结本单位(学校)治理工作情况,认真做好整治工作的数据统计、信息采集、整理、归档和上报等工作。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0
根据《xx市公安局、xx市教育局关于在全市中小学校深入开展“文明交通进校园”活动的通知》精神要求,为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广大中小学生交通安全意识,避免交通事故的发生,创建平安和谐校园。根据我园实际,特制订交通安全周活动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深入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教育全体师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自觉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以提高师生道德素质,增强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让全社会都来关注中小学生的交通安全,努力营造交通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成立幼儿园交通安全活动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各班班主任(负责宣传教育)
三、活动时间
20xx年11月26日至12月9日
四、活动主题
知危险会避险、安全文明出行
五、活动内容
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原则,以交通安全教育进园为抓手,利用教学活动,生活活动,游戏活动等幼儿喜闻乐见的形势,促使幼儿熟记最基本的交通标志,学习交通安全知识,掌握交通安全常识,明确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教育幼儿从小知道珍爱生命,平安出行。切实提高幼儿交通安全和自我保护意识,培养文明交通的良好习惯,限度地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保证幼儿快乐健康成长。
1、以班为单位对幼儿进行一次“增强交通安全意识,提高自我保护能力”的主题教育活动,教师、幼儿、家长一起收集有关交通安全教育图片,开展一次展览活动,在教学活动中看一张交通安全的图片,教会幼儿会一首有关交通安全的儿歌,唱一首交通安全的歌曲,做一次交通安全的游戏,让幼儿在玩耍中掌握交通安全知识,使我园这次活动达到预期的目的,圆满完成活动周的目标任务。
2、以年段为单位组织安全交通教育内容:小班小朋友学唱安全歌《三颗星》;中班孩子教师讲交通安全知识,大班孩子举行“交通安全日”诗歌朗诵会。
3、在幼儿园显著位置悬挂交通安全教育的标语,营造浓厚的宣传动员氛围。幼儿园在园内走廊过道处张贴交通安全的标志固定牌子,让幼儿在走路,玩耍的过程中耳闻目染,使幼儿能记住遵守交通规则。认识斑马线,红绿灯等特殊标记。
4、认真开展学校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工作。特别是放学时段积极争取当地政府、交警等部门的重视和支持,采取适当方式设置醒目的交通警示牌、减速带、斑马线。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1
一、清理整顿的范围、内容、目标
(一)整顿范围:凡已取得、未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办学许可证》的我市管辖范围内已开办的民办幼儿园、托儿所。
(二)整顿内容:保安、技防措施的到位情况、园舍和户外活动场地、饮食卫生和接送车辆、设施设备和玩教具、幼儿园消防设施、幼儿园治安保卫和周边治安环境等安全情况;幼儿园安全管理制度建设和落实情况;从业人员资格。
(三)整顿目标:
1、采用疏堵结合原则,在确保安全前提下,满足3-5周岁幼儿的入园需要。
2、对具备办学条件、符合办园标准,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好办学理念的民办幼儿园,同意其设立并办理办学许可证;对存在各种安全隐患,管理不到位,师生比不达标,教育教学方式、办园理念简单陈旧落后,教育环境差,园舍结构设施不具备办园条件的幼儿园,坚决予以停办取缔。
3、规范办园行为,创设安全、良好的幼儿教育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一)由市政府牵头,教育、卫生、公安、交通、交警、消防、建设、文化、民政、物价等部门组成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
成员:相关部门、科局职能科室的负责人,乡镇党政有关领导。
(二)各乡镇成立相应的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
(三)各成员单位及乡镇政府职责:
市教育局:对民办幼儿园进行业务指导、制定相关标准;建立幼儿教育督导、评估、年检制度;培养和培训幼儿园园长、教师,并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负责幼儿园举办资格的审批工作,颁发办学许可证,并定期复核审验。
市民政局:对审批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登记和检查;对不符合办园条件且被列为这次清理整顿取缔的幼儿园,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取缔。
市公安局:对阻碍清理整顿工作的单位和个人依法进行处理;对接送幼儿的车辆依法进行检查;对幼儿园的刻制公章进行检验。在学校、幼儿园周边道路设置完善的警告、限速、慢行、让行等交通标志及交通安全设施。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监督检查,并督促、指导其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市建设局:对新申请建设的幼儿园房屋进行规划;根据幼儿园设置要求,提供科学合理的布局依据。负责幼儿园的校舍安全鉴定工作,严把校舍质量关。
市卫生局:根据有关法律和法规,对幼儿园的`卫生保健标准进行鉴定,对幼儿园的食堂进行重点检查,为幼儿的饮食卫生提供保障,保证幼儿园卫生条件符合规定要求。
市交通局:在学校门口的交通要道设立交通安全警示牌和交通警示标志。经常对道路、桥梁,水上交通设施进行检查、维修,确保交通安全。定期对校车驾驶员进行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
市文化体育局:协同公安、工商部门定期对校园周边环境进行整治。
市物价局:负责幼儿园收费政策的执行和落实,规范收费行为。
各乡镇人民政府职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统筹管理辖区内幼儿园工作。把幼儿园安全工作作为本乡镇安全生产、综合治理的重点内容,经常检查、督促幼儿园抓好内部管理。加大经费投入,增加公办园数量和质量。
三、实施步骤
(一)做好宣传,营造声势(月日-10日)。
召开动员会议,并充分利用各种媒体,有计划、分阶段开展宣传,广泛宣传有关方针政策,确保此项工作得到群众的拥护、支持,到村(居)做好各管区工作,得到家长、教师、举办者的理解和认可,确保清理整顿民办幼儿园工作的顺利开展。把《致幼儿家长的一封信》发放至每一所幼儿家长。
(二)调查摸底,建立档案(月11日-23日)。
各民办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各中心校对辖区内的民办幼儿园进行地毯式检查,详细填写《全市幼儿园安全工作专项整顿检查细则》,认真剖析辖区内民办幼儿园的现状,研究清理整顿方案,建立专项工作档案。相关数据造册上报市教育局。
(三)全面启动,集中整顿(月24日—6月日)。
根据方案,依法对全市的民办幼儿园进行整顿。
1.结合年全国换发新办学许可证机会,各中心小学把已颁的办学许可证于月16-21日收齐、上缴市教育局。
2.以乡镇为单位,由乡镇民办幼儿园清理整顿工作小组牵头,会同有关部门及市教育局挂钩乡镇干部、中心小学对辖区的民办幼儿园依据新设置标准重新评估认定。符合设置标准的,按程序上报市教育局民办教育办公室,及时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继续办学;不符合新标准的,按以下两种办法解决:①停办取缔。②撤并到附近合格幼儿园或中心幼儿园或完小学前班。
3.颁发新的办学许可证的前提条件是,已聘请专职的保安员(通过保安公司)并配备规定服装、器械,安装监控设施等。
4.向社会公布合格民办幼儿园及停办、取缔民办幼儿园名单。
5.由乡镇整顿工作领导小组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对本乡镇不合格园进行整顿、取缔。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2
一、指导思想
以国家、省和x市关于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精神为指导,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加大对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力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逐步构建起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二、工作重点
1、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必须交强险、座位险,对拒不交纳强险、座位险的予以取缔。
2、突出整治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车等交通违法行为,有交通事故记录且负主要责任的驾驶人应立即停驾,更换符合要求的驾驶人。
3、坚决取缔电三轮车、无牌无证、假牌假证、三轮汽车、低速汽车、不符合安全技术标准车辆、报废车、拖拉机接送中小学生及幼儿。
4、对5座以上经交警车管部门检验符合国家机动车技术标准,符合《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的车辆,要统一标识。
5、取消外地驾驶员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资格,取缔外地车籍的车辆接送学生幼儿。
6、加强交通安全教育,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档案,进一步完善责任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
7、加强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对违章车辆及干扰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运营的要严管重罚。
三、方法与步骤
第一阶段:20xx年10月25日至11月5日,为排查摸底和宣传发动阶段。
各乡镇街要组织公安派出所和辖区内的中小学校、幼儿园对接送学生幼儿数量、接送车辆、接送路线进行调查摸底。以学校为单位逐班级、逐路线、逐驾驶人和车辆进行汇总,组织驾驶员填写好《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审批表》(见附件2),对符合条件的车辆和驾驶员进行登记、审核。通过调查摸底对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数量、所有人、驾驶人、行车路线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同时,各相关部门和学校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要求落实任务,明确责任,认真排查安全隐患,及时研究解决问题的'具体办法和措施。
各学校、幼儿园要会同公安交警部门分别召开乘坐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家长会和司机(车主)会议,向家长、司机(车主)宣传清理整治接送学生车辆的工作意义,做好家长、司机(车主)的思想工作,保证此次清理工作顺利进行。
第二阶段:20xx年11月6日至11月20日,为检查整改阶段。
1、各乡镇街要组织相关部门认真开展辖区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清理整治工作,对不符合要求的车辆要坚决取缔;对检验合格的车辆进行准入条件审核,然后由公安交警部门核发统一标识。在清理整治过程中,各乡镇街要认真解决学校无停车场、无标志、无标线等实际问题,治理好学校周边交通秩序。
2、公安交警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认真抓好常规管理的基础上,突出抓好以下清理整顿工作:
(1)取缔用于接送中小学生幼儿的电三轮车、三轮汽车、低速汽车、拖拉机、报废车,严格查处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超速、超员、司机酒后驾驶、无牌无证、假牌假证等交通违法行为。
(2)组织开展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检查,不合格的要立即停运;达到报废标准的,要立即报废。要严格审查监督车辆交强险、座位险情况,对未按规定交“二险”的车辆要责令其限期整改;对拒不交“二险”的车辆,取消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要逐车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档案,实行规范管理。要严格对司机和车辆的资格审查,对外籍车辆和不符合驾驶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资格的司机一律取缔。要积极采取各种有效措施,消除交通安全隐患,确保学生幼儿乘车安全。
(3)要组织专人对辖区学校周边开展交通设施情况专项检查。看有无应设未设标志、标线情况,积极筹措资金,完善学校周边安全设施建设。在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按时按段科学部署高峰期警力,把交通秩序管控工作落到实处。
(4)严格实行责任管理。公安行政部门要与交警大队、交警中队、派出所交管勤务室逐级签订安全责任状;派出所交管勤务室与司机签订安全责任状。交警中队包辖区,车管所包接送学生幼儿车辆驾驶员安全教育、安全驾车资格审查、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检验,派出所交管勤务室负责辖区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日常管理,纠正车辆违法行为。坚持每月对司机集中进行一次安全教育,落实好日管理工作制度,积极协助市政府完成好本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
3、教育行政部门要督促学校贯彻落实《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和《中小学公共安全教育指导纲要》,深入开展“交通安全进校园”活动。各中小学校要在此次清理整治工作中积极配合各乡镇街和公安交警部门摸清接送学生数、接送路线、车辆所有人、车辆安全状况,填写好车辆档案。按车辆乘员定额分配接送人数,并教育车主坚持“四定”原则,即:定时、定线、定点、定人。各学校幼儿园要建立健全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面向全体学生及家长进行一次集中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学校与班级、家长与司机(车主)要层层签订安全责任状,家长要向学校交安全保证书。
4、交通管理部门要按照《x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管理暂行办法》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加强管理服务,禁止乱罚款行为。
5、市安监局要将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的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监督各有关部门落实安全责任,检查督促落实各项清理整治工作任务。
第三阶段:20xx年11月16日至12月10日,为检查验收阶段。
市政府将组织公安、教育、交通、安监等部门对各乡镇街、各相关部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验收。
对各乡镇街重点检查是否按市政府要求成立领导机构、召开校车清理整治工作会和落实相关责任;是否组织有关部门对本乡镇街接送学生幼儿车辆进行清理整治,效果如何;相关工作有无档案和相关记录。
对市公安局重点检查交警大队、各交警中队、各辖区派出所清理整治工作措施落实情况,是否按要求清理整治到位;检查学生上下学高峰时段警力上路情况和学校周边交通安全设施建设情况;相关工作有无档案记载。
对市教育局主要检查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任务是否落实到各中小学和幼儿园;到各学校幼儿园查看学生乘坐校车有无超员现象;检查学校幼儿园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和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档案建设情况。
对市交通局要检查是否为全市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提供规范合理的管理服务;是否落实市政府有关政策。
对市安监局要检查是否将全市中小学接送学生幼儿车辆安全纳入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范围;对各部门是否进行了检查督促。
检查验收组要向市政府汇报检查情况,并提出整改意见。
四、工作要求
1、各相关部门要从贯彻落实“以人为本”和努力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出发,各学校、幼儿园要高度重视此次接送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强化措施,规范管理。
2、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调配合,确保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落到实处。各相关部门要按照要求,抽调专人开展工作。全市接送中小学生幼儿车辆清理整治工作由市公安局牵头组织,各乡镇街由乡镇政府和街道办事处负责组织,具体工作任务按方案执行。市政府督查室负责督查,并参与检查验收工作。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3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全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推进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和清理整治工作,根据省、市、区统一要求,结合本处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切实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紧紧围绕“创建平安校园,构建和谐社会”工作目标,以“全面排查、集中整治”为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有关部门责任,采取切实有效措施,消除接送学生车辆安全隐患,预防和避免涉及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的重大交通事故发生。
二、工作任务
广泛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加强“路队制”等学生上、放学的安全管理。全面摸排办事处范围内接送学生校车数量、车辆状况、车辆所有人、驾驶人、运行时间、行驶线路等基本情况,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严格执行学生上车登记制度和行车安全登记制度,落实定线、定点、定车、定人、定时、定跟车教师的“六定”出行措施,加强对驾驶员、跟车教师和乘车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教育。加强校车清理整治工作,切实解决存在的突出问题,有效整治和打击非法校车,确保全办事处接送学生校车安全、规范。
三、活动开展
(一)时间安排:自20xx年xx月xx日——xx月xx日,用一个月的时间认真开展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知识教育活动。并对全办事处公、民办中小学及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进行集中清理整治。
(二)清理整治范围:全办事处公、民办学校和幼儿园接送学生的'各种校车,重点整治无牌无证、假牌、假证、套牌套证、个人机动车及报废车辆作为校车上路行驶,严查校车严重超载、超速、超龄,严禁使用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接送学生。对证件不齐全、不按规定年审,外观颜色不合格、无校车专用标识、不具备合法营运资格的车辆一律停租、停运、停用。对无驾照或无资质的驾驶员进行更换。
(三)方法措施: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工作及校车清理整治工作,由办事处党政办公室牵头,中心校、派出所、安监、综治、市容等相关部门协同配合,齐抓共管。办事处督查组全程督促检查,在全办事处范围内集中开展校车清理整治工作。
1、各村(居)社区职责
各村(居)、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把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接送车辆安全管理作为强化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的重要内容,明确专人负责,提出专门要求,作出专门部署,组织相关人员落实相关清理整治的措施,确保组织健全,责任明确,措施到位,确保辖区内校车合法、安全运营。
2、派出所职责
(1)在城区范围内,协调交警部门认真做好本辖区内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备案审查工作。
(2)在农村地区,派出所负责集中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状况和驾驶人员的监督管理;加强集中接着学生车辆的路上行车监督管,重点检查拼装车、改装车、三轮车、农用车、报废车和超载接着学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在接送学生车辆集中的校门口、必经路段和条件较差的路段充实警力,加强监控管理,确保学生集中离校时及时、安全疏散。
(3)与校车车主及学校(幼儿园)签订校车安全运营责任书。
3、中心校职责
(1)加强中小学幼儿园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开展“文明出行”和拒乘无安全保障车辆等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2)对校车及其驾驶人员基本情况调查摸底,建齐校车台帐。认真落实“三报告”、“二抄报”制度。
(3)负责对中小学、幼儿园学生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对随车教师开展业务培训和管理,加强对学生家长乘车安全的宣传教育。
(4)认真做好校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建立健全校车安全工作责任制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
4、综治部门职责
指导、协调、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大对学校周边环境整治力度。
5、市容部门职责
取缔无证摊点,拆除学校周边占道违章建筑,制止和纠正学校周边乱设摊、乱占道现象。
四、组织领导
成立xx街道办事处中小学幼儿园校车清理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清理整治的组织协调,督促检查有关部门目标任务的落实,其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幼儿园交通安全百日整治行动方案 14
为进一步增强师生交通安全意识,提高安全出行的自我防护能力,有效防范交通安全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现制定学校交通安全工作方案如下
一、充分认识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重要性
全体师生的交通安全涉及千家万户,关乎社会稳定,学校要切实增强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加强组织领导,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以对师生生命高度负责的态度,切实做好学校交通安全工作,预防师生交通事故发生,保障全体师生生命安全。
二、持续开展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
(一)交通安全教育主要方式
1、营造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氛围。学校要通过固定宣传栏、校园广播、电子显示屏、校会、国旗下讲话等方式加强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2、通过课堂教学渗透安全教育。在学科教学中,结合与安全教育相关的课程内容,渗透交通安全教育。
3、抓好常规交通安全教育。要充分利用主题班会、团队会、家长会、黑板报、QQ微信群等向学生及家长进行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教育学生在步行、骑车、乘车中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遵纪守法,文明出行。要教育教职工坚决杜绝无证驾驶、酒后驾驶、疲劳驾驶、超速超员超载等违规违法现象发生。
4、开展专题交通安全教育。要联系当地交警部门,积极推动交通安全宣传进校园;要邀请法制副校长向全体师生开展交通事故警示教育,讲解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知识。
5、抓好重要时间节点交通安全教育。在寒暑假、元旦、国庆等节假日之前和开学第一课、全国中小学生“安全教育日”、122“全国交通安全日”等重要时间节点集中开展师生交通安全教育。寄宿制学校要在放假前及时通知家长接送学生,做好交接工作。
6、家校配合共同做好安全教育。学校要通过家长会、致家长一封信、与家长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家长切实履行好监护人的职责,配合学校做好子女的交通安全教育和监管工作。要特别提醒家长,不租用雇用有安全隐患、非法营运的车辆接送孩子,不能让体弱多病无保护能力的老年人用车接送孩子上下学。
7、定期开展交通安全演练。要邀请交警等专业人员进行指导,制定完备的演练方案、预案,扎实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师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应急避险能力。
(二)交通安全教育主要内容
1、加强步行安全教育。教育步行上下学的`学生遵守交通规则,需要穿越公路的要走斑马线并注意交通信号灯,不跨越护栏、不在公路上追逐打闹,养成过马路“一停二看三通过”的习惯。
2、加强骑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文明骑车,严禁并排骑车、骑车打闹、骑车带人;12周岁以下及不具备独立骑车能力的不得骑自行车,16周岁以下学生不得骑电动自行车上下学。
3、加强乘车安全教育。教育学生乘坐公交车辆要有序上下车,不在候车点追逐打闹,做到文明候车、文明乘车。教育学生及家长自觉主动拒绝乘坐载货车辆、无牌无证车辆、非法营运车辆、超员超载车辆和无安全保障的车辆上下学,发现问题要要及时向当地公安交管部门举报。
4、做好铁路爱路护路教育。铁路沿线学校要进一步做好铁路爱路护路教育,教育学生不得攀越铁路、不在铁路沿线禁止区域玩耍,防止铁路交通安全事故发生。
5、开展水上交通安全知识教育。宣传水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传播水上交通安全知识。
(三)交通安全教育主要目标
通过交通安全知识的学习和交通安全教育活动的开展,让学生了解道路交通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内容,了解出行时道路交通安全常识;增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的意识,培养遵守交通规则的良好习惯;形成对交通安全危险隐患的防范意识,主动分析出行时存在的交通安全隐患,防范交通事故的发生;掌握在交通事故中自我保护和求助、求生的基本技能。
三、进一步强化学校交通安全管理
(一)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加强车辆进出校园的管理。规范校园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社会车辆未经同意不得进入校园,因基建工程等原因需进入校园的必须事先采取有效的管控措施;本校教职员工的机动车辆进出校园,必须减速慢行,并避开学生上学、放学高峰和课外活动时间;非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口要推车步行,确保师生安全;学校的校舍、场地等不得出租给单位或个人作车库使用。
(二)加强集体活动交通安全管理。学校不得组织师生在有机动车辆行驶的公路上跑步、做操和进行其他群体性活动。学校组织学生集体外出活动要按照省市有关规定履行报批手续,制订专门的安全预案,切实落实责任,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范措施,选择安全车辆、安全路线和安全场所开展活动,严防在集体活动中发生交通伤害事故。
(三)加强恶劣天气的交通安全工作。要有针对性地做好风、雨、雪、大雾、霜冻等恶劣天气条件下学生上放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工作,提醒学生及家长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
(四)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出入校园交通安全管理。健全学校值班制度,协调推动增设交警护学岗、采取“1+1+N”模式等,在学生上下学时段安排专人在学校门口及临近道路值勤,引导学生有序进出校园,安全过马路,保障学生交通安全。
(五)加强接送学生车辆管理。每学期开学稳定后,学校要将学生上下学交通方式情况摸底登记,并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公安交管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为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提供依据。校车运营要根据国务院《校车安全管理条例》《XX县校车安全管理办法(暂行)》的要求,规范运作,确保学生乘车安全,坚决杜绝校车超载、超速行驶、不按规定线路行驶、违章驾驶等现象。使用校车的学校(幼儿园)和校车运营单位要加强对校车安全管理和运行等方面问题的排查整治,校车具有行驶记录功能的卫星定位装置安装及使用率必须达到100%。
(六)做好校园周边道路交通环境的隐患排查。学校要对校园周边,特别是大门前道路沿线的交通路牌、信号灯、斑马线、减速带等设置情况进行全面排查。对发现的交通安全设施设置不到位、设施损坏等有关交通隐患要及时汇总上报当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门和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并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隐患整治工作。
四、工作要求
学校要健全完善交通安全教育管理各项工作制度,全力推行学生交通安全管理责任制,认真落实校长第一责任、分管领导直接责任的交通安全职责,落实专人负责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层层分解责任,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及时堵塞管理中的漏洞,消除交通安全隐患。凡因责任心不强、责任制不落实、管理不严、监督不到位、报告不及时导致的交通安全责任事故,将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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