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公司章程

时间:2025-05-28 11:16:05 诗琳 公司章程 我要投稿

一人公司章程(精选21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章程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章程起着规定组织纪律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一人公司章程,欢迎阅读与收藏。

一人公司章程(精选21篇)

  一人公司章程 1

  公司章程是各位股东成立公司、公司成立后运营的重要文件依据。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_________等______方共同出资,设立________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按照《公司法》规定执行。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注:根据实际情况具体填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______万元人民币。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并作出决议。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减少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不设董事会的公司章程范本。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减少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及实缴的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项目期别

  股东姓名、名称

  认缴情况

  实缴情况

  出资额

  出资时间

  出资方式

  第二期

  第三期

  合计

  货币出资额:

  (注:公司设立时,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全体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请根据实际情况填写本表,股东人数超过三人或者缴资次数超过三期的,应按实际情况续填本表).

  第八条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股东不按照前款规定缴纳认缴的出资,应当向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六)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其他职权(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如股东不作具体规定应将此条删除)。

  第十一条 股东会的首次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

  第十二条 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按照何种方式行使表决权)。

  第十三条 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十五日以前通知全体股东(注:此条可由股东自行确定时间)。

  定期会议(注:由股东自行确定)定时召开。代表十分之一以上表决权的股东,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监事提议召开临时会议的,应当召开临时会议。

  一人公司章程 2

  我国《公司法》明确规定,订立公司章程是设立公司的条件之一。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出资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 。

  第四条 住所: 。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 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如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九条 股东作出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字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为 人(注:成员人数应为3-13人),由股东决定产生。董事任期 年(注:3年以下),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副董事长 人,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十一条 董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负责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审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二条 董事会会议由董事长召集和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副董事长召集和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行职务或者不履行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一名董事召集和主持。

  第十三条 董事会决议的表决,实行一人一票。

  三分之一以上的董事可以提议召开董事会会议,并于会议召开前十日通知全体董事。

  董事会对所议事项应由二分之一以上的董事表决通过方为有效,并应做成会议记录,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当在会议记录上签名。

  第十四条 公司设经理,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董事会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董事会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董事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经理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十五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人(注:1-2人),由股东选举产生;

  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第十六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议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监事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股东认为必要时有权更换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并向股东报告;

  (二)代表公司签署有关文件;

  (三)在发生战争、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下,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九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 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一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二十二条 本章程一式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一人公司章程 3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设立 新疆民发建筑工程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 公司名称: 新疆民发建筑工程有限 公司

  第二条 公司住所: 新疆库车县第四中学科技馆二楼

  第二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 公司经营范围: 建筑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施工,建筑装修装饰工程,地基基础工程,钢结构工程,教学设备、办公用品及仪器销售 。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第三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 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 1000 万元

  第四章 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

  第五条 股东姓名(名称): 江苏兴厦建设工程集团有限公司,

  出资额: 1000万

  出资方式: 现金

  第六条 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七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 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

  (四) 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 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 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七) 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八)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 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 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 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 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 股东 作出决定。

  第九条 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委派产生。执行董事兼任法人代表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 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 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 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 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 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 公司设经理一名,执行董事兼任经理,由股东委派产生。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 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 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 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 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 壹 人,任命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四条 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 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 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 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 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监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 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 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 执行董事 担任。

  第七章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八条 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九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

  (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公司同类的业务;

  (六)接受他人与公司交易的佣金归为己有;

  (七)擅自披露公司秘密;

  (八)违反对公司忠实义务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一条 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规定,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八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二十二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并应在每个会计年度终了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国家承认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并出具书面报告。

  第二十三条 公司利润分配按照《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聘用、解聘承办公司审计业务的会计师事务所由 股东 决定。

  第二十五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

  第二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为20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七条 公司有下列情形之一,可以解散:

  (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

  (二)股东决定解散;

  (三)因公司合并或者分立需要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公司营业期限届满时,可以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

  第二十八条 公司因本章程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规定解散时,应依《公司法》的规定成立清算组对公司进行清算。清算组应当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向登记机关申请清算组成员及负责人备案、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公告。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应当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者人民法院确认,并报送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二十九条 清算组由股东组成,具体成员由股东决定产生。

  第十章 特别规定

  第三十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三十一条 公司可以向其它企业投资,但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不得成为对所投资企业的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出资人。

  第三十二条 本章程未规定的其它事项,适用《公司法》的有关规定,公司章程条款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三十三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的为准。公司根据需要修改公司章程而未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公司应将修改后的公司章程送公司登记机关备案;涉及变更登记事项的,同时应向公司登记机关作变更登记。

  第三十四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公司留存 一 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一人公司章程 4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发票管理,维护经济秩序,有利于公司经济核算,根据财政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发票种类。目前,我公司须使用的发票共有四种:

  1.增值税专用发票

  2.工商企业资金往来专用发票

  3.商业零售税票

  4.服务业统一发票

  第三条发票的管理

  1.发票须由资金财务部指定专人保管,所有发票应一律视同现金妥善保管。

  2.增值税专用发票,根据国家现行规定,每本发票使用时间为两个月(两个自然月份),过期即应注明作废,上税务部门购领新发票时应携带旧发票以备查验。

  第四条发票的使用范围

  1.增值税专用发票,适用于购货方为一般纳税人,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类物资的'销售。

  2.商业零售发票,适用于购货方为小规模纳税人或直接消费者,不可抵扣进项税额的各类物资的销售。

  3.资金往来发票,适用于往来款项(如预收款、借款、还款、投资收益等)资金收妥的凭据,不可作为报销凭证使用。

  4.服务业专用发票,适用于咨询、代理等提供服务业务的各项收入。以上发票不得超范围使用。

  第五条发票的使用要求

  1.字迹清楚,不得涂改。

  2.项目填写齐全,内容正确无误。

  3.不得拆本使用发票。

  4.汇总填开专用发票,必须附有销售方开具并加盖发票专用章的销货清单。购货方应索取销货清单一式二份,分别附在发票联和抵扣联之后。

  5.销售货物并开具专用发票后,发生退货或销售折让,若购买方未作帐务处理,须将原发票联和税款抵扣联退还销售方,作废处理。属于销售折让的,销货方应按折让后的货款重开专用发票;若购买方已作帐务处理无法退回原发票,购买方须取得当地税务机关开具的进货退出或索取折让证明单位送交销售方,作为销售开具红字发票的合法依据,销售方收到证明单后,根据退回货物的数量,价款或折让金额向购买方开具红字专用发票。

  第六条罚则。对发票违章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国家、地方政府相关法律规定予以处罚。

  第七条本办法由资金财务部负责解释。

  第八条本办法由中国阳光总裁办公会决定修改与补充。

  第九条本办法自总裁办公会批准,总裁签发之日起公布、实施。

  一人公司章程 5

  第一章 经理岗位职责

  经理是对公司负有全面服务的管理者,处于中心地位,起领导核心作用,负责公司的全盘工作。

  一、认真学习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对物业管理部门制定的方针,政策,法令和上级领导的指示决定及工作安排。

  二、充分发挥和调动手下管理人员和各职能部门的作用,建立健全强有力的管理机构和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不断进行和提高公司管理水平。

  三、负责编制和审定本公司的经营决策,年度计划,员工培训计划和员工工资调整方案,及时提出各个时期的中心工作,确保各项计划和工作任务的顺利完成,使公司得到不断的发展。

  四、贯彻执行安全经营管理和劳动保护条例,保证员工生命安全和身心健康。

  五、加强财务管理和经济核算,不断提高经济效益。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懂技术,会管理的'领导队伍和技术骨干。

  七、认真做好工作考核,鼓励先进,树立典型,发扬成绩,纠正错误,充分发挥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八、以公司经营宗旨为使命,以业主满意为目的,搞好实质工作。

  第二章 办公室职责

  一、认真学习贯彻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各项管理制度和工作计划,并检查落实。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资料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发放。

  三、负责员工考勤工作,建立考勤制度,搞好绩效考核。

  四、做好所有实物与设备的等级与库存管理以及所需物品的购买计划和发放,做到"帐帐相符,帐物相投",物品存放及保管安全妥善。

  五、组织召开例会,会议,撰拟相关材料,做好会议记录。

  六、拟订员工培训计划,并定期或不定期的对员工工作进行总结,如强对员工的培训学习和业务考核。

  七、负责小区的环境绿化和卫生保洁工作。

  八、负责对内对外及对上对下的正常业务,保持公司形象搞好值班工作,监督其他部门工作。

  九、负责筹办各种庆典及接待活动的准备工作,搞好小区文化活动。

  十、负责完成公司交办其它各项工作任务。

  第三章 办公室主任岗位职责

  一、在经理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本岗位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实施。

  二、负责住户的入住装修手续的办理及档案管理,严格执行文件管理程序和文档的分类存档以及报刊杂志的征订和小区业主各类邮件的发放。,

  三、督促检查办公室人员工作,有权对违犯劳动纪律和不能按时完成任务的员工?

  本规章制度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一人公司章程 6

  为进一步推进“三线三边”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加强保洁员队伍管理,提高保洁员的服务意识和工作素质,全面做好开发区卫生保洁工作,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开发区花卉公司聘用,服从花卉公司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从区内失地农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

  2、保洁员必须按划分的责任区域,完成好工作任务,做到每天清扫,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送到垃圾筒内,清扫保洁率达到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开发区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和集中整治活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做好本路段、周围人群的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工作;做好建筑垃圾的监管和汇报工作。

  5、爱护保洁用具,对需维修应请示,对易损保洁工具做到以旧换新,严禁遗失、损坏和个人占有行为。

  6、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必须提前一周向花卉公司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7、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花卉公司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行离职处理。

  8、保洁员保洁期间应注意自身安全,如发生意外或出现不安全事故,聘用方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赔偿、补偿。

  二、奖惩制度

  1、保洁员工资由开发区统一打卡发放,工资标准为每人每月固定工资元,绩效工资元,固定工资每月按时发放,绩效工资根据平时考核情况年底一次发放;

  2、区花卉公司将每周对保洁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评,量化打分,打分结果计入全年考核分值,年终按分值兑现绩效工资;同时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并发放奖金和慰问品等进行奖励。

  3、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收集的将要提出批评,情况严重的要进行处罚。

  4、对于清扫、保洁质量较差,在县级及以上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路段,保洁员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文明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居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文明,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文明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相关领导,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情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保持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必须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一人公司章程 7

  1、为了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农场各项工作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公司发展,结合大田生产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实用于公司从事大田生产的全体人员,具体包括田间管理员及作业员。

  3、大田生产工作全体人员必须遵守上下班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严格按照公司规定按时上下班,如因特殊情况需请假,应严格按公司请假程序办理请假手续,未经批准迟到或早退的,按旷工处理。

  4、大田生产田间管理员必须服从公司指派的工作安排,统筹安排,带领大田生产作业人员做好田间生产,如无法胜任田间管理工作的,将予以辞退。

  5、大田生产作业员必须服从田间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尽职尽责做好生产工作,不得故意刁难、疏忽或拒绝田间管理员的工作安排,违者每次罚款10-20元,情节严重的,将予以辞退。

  6、全体大田生产人员工作时间必须按公司要求统一着装,违者罚款5元。

  7、大田生产工作人员工作期间严禁闲坐聊天、吃东西、打瞌睡、打牌等,严禁偷闲怠工,严禁在有机区抽烟、吐痰和大小便,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10-20元罚款。

  8、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论大小一经发现,一律严厉处理,涉嫌违法的,一律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9、田间管理员必须按公司制定的'`生产计划,根据作物种植特点,结合天气情况和人员组织生产,并尽量控制生产成本。除自然因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生产。

  10、田间管理员在安排作业员作业前,必须制定生产任务、作业方法、生产标准,做好示范,在作业员完成任务后必须进行合格验收,并作好田间生产记录。

  11、作业员必须严格按作业方法、生产标准进行生产,并服从管理员安排,完成规定的生产任务,任务验收合格后,方可登记工分。作业过程中,应尽量保护好作物,如有损毁,应及时向田间管理员报告处理。

  12、作业员在生产过程中要注意节约用料,不得随意乱扔物料、工具,每日完成任务后,必须对工作区域进行清理,将垃圾放入垃圾桶或临近垃圾堆里,并将多余的农资物质及时交由田间管理员统计并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大田内。

  13、作业员完成温室大棚工作后,要按照田间管理员要求,及时敞篷或闭棚,如未按要求敞篷或闭棚的,罚款5元。

  14、本制度自发布之日实施,由董事会负责解释。

  一人公司章程 8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逐步扩大,出现了以消费类产品(包括各种消费券、代金券,以下统称消费类实物)冲抵业务款项的情况。由于消费类实物具有特殊性质,使之无法用一般的资产增减或收入增减,因此为了规范这一特殊情况,特制订如下规定:

  一、基本原则:

  1、一般说来,只有在客户因自身资金方面原因导致业务款项无法回收、且该客户确系只能提供消费类实物用以抵换相应业务款时,方可同意客户用消费类实物进行抵换。

  2、公司要求所有以业务抵换的消费类实物明细报告必须如实上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财务经理。

  3、消费类实物的使用必须经过严格的审批,任何人不得未经审批自行使用。

  4、集团监查审计中心将不定期对用于冲抵业务款的`消费类实物的`价格、数量、使用情况等进行审查,如发现弄虚作假现象将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直至开除。

  二、审批流程:

  1、相关业务人员应提前以书面报告方式详细说明业务经过,经直接主管经理同意后与客户就消费类实物的种类、价格(市场价格或面值、最低价或折扣价等)、数量等进行洽谈,消费券的实际抵换价格应低于券面价格的50%,实物价格应低于市场批发价80%。

  2、业务人员与行政部专人共同对用于冲抵业务款的实物进行查验。查验时应认真核对实物价值、实物完好程度、使用有效期限等,查验完毕后由业务人员及职能部门人员签字后办理入库。

  3、业务部门填写《实物抵业务款申请表》,详细填写表中各项内容(如产品种类较多可附产品明细),后附购买发票、入库单及其它使用说明文件,由总经理签字,上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审批后,报财务备案并确定收入计算方式。

  4、行政部负责对所有库存消费类实物的数量、出库价、有效期限等定期统计汇总并在每月底进行公告;同时行政物业中心有责任在有效期限内对消费类实物进行变现处理或根据有效期限申报上级领导安排使用,以减少损失。

  5、任何部门需要使用抵回的消费类实物时,如属送客户使用,应由业务人员提出书面申请,经直接主管经理签字同意,总经理审批即可至行政部办理出库手续,出库价格与入库价格一致,计入领取部门当月成本;如属部门内部员工自行使用,除按上述手续办理外,必须上报公司总经理/大区总裁总裁批准同意后方可领用,出库价格与入库价格一致,计入领取部门当月成本或部门费用。

  一人公司章程 9

  为了公司车辆的管理规范,提高车辆使用效率和节约开支,充分服务于工作,确保车辆良好的运行状态及行驶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一、所有车辆实行统一管理,相对固定,因工作需要可统一调配使用,日常工作由各部门安排使用,车管人员监督使用情况。公司车辆统一由秦文波同志负责,各部门领导负责本部车辆管理。

  二、开车时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规定车速行驶,遵守交通法规,文明礼让,安全行车,防止发生交通事故。

  三、严格遵守交通法规,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爱护车辆、节约油修费用,要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调整、不开英雄车,赌气车、冒险车。

  四、车辆固定驾驶员,因工作需要其他驾驶员使用的,交接时必须检查验收车辆,并填写交接单,由接车人负责车辆安全责任。检查验收注意:外检是否有擦挂、碰撞痕迹,内检机油、刹车油是否缺油或漏油,检查电瓶是否缺少电解液,水箱是否缺水、漏水、水温是否正常,仪表显示是否正常,始终保持车况良好,车容整洁,严格按规定操作,确保行车安全。因人为及操作不当造成车辆发动机及其他零部件损坏的,处罚30—100元。

  五、严禁无照驾驶,严禁酒后开车,严禁疲劳驾驶。严禁私自将车辆外借他人使用,违规者处罚200元,造成事故的'由本人承担全部责任。

  六、非公务用车出渭必须经总经理批准后方可使用,未经请示或同意的发生的一切事故及责任由用车人员承担。

  七、公务用车违犯交规造成的罚款由驾驶员承担20%,非公务用车违规造成的罚款由个人承担。

  八、车辆出现故障需维修时,驾驶人员要及时汇报部门领导,由部门领导和车辆负责人沟通,并经车辆负责人实际查看确认故障及原因后,按公司规定开具维修单,经总经理审签后方可到修理厂维修。

  九、车辆保养及维修过程中,驾驶员要始终坚守修车现场,关注维修质量和换件是否真实可靠。

  十、驾驶员经常学习,熟悉车辆性能,提高驾驶技能和保养车辆水平,尤其是未经正规训练的司机,自己要自觉学习《交通安全法》,练习基本功,尽量避免违章和事故。

  十一、车辆用油按公司目标责任制的标准执行,节约留用,超用不补。

  十二、本制度自20xx年四月一日起执行。

  一人公司章程 10

  一、严格执行消防法律、法规、省市有关消防条例和企业程序文件、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建立各级消防安全保证体系,制定和落实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职责分明,责任到人。(分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体系附后)

  二、施工现场项目经理须与分包单位和班组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把消防安全的责任层层分解到各施工人员。

  三、施工项目必须建立健全的防火安全制度。

  四、施工项目必须建立管理人员及各工种的岗位防火安全职责。

  五、分公司、施工项目必须建立义务消防组织,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分公司义务消防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六、加强义务消防队员进行消防知识学习和教育,使其掌握防火知识和灭火基本知识。

  七、检查奖罚办法

  1、分公司每月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检查,施工项目每周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必须定人、定时、定措施进行整改落实。

  2、分公司根据季节气候不同特点及上级部门检查要求进行不定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通知项目整改。

  3、对贯彻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定,成绩显着的项目、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4、在分公司检查中,受通报表扬的,在值班、巡逻时及时消除火灾事故苗头的,及时组织扑救火灾,避免重大经济损失的,以及其它在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贡献,给予500元~1000元奖励。

  5、违反用火、用电等防火制度的;擅自破坏、移动灭火器材的;灭火机维修不善,影响使用或配备不足的;擅自动火或未监火人员的.;给予500元~100元罚款。

  6、发生一般火灾事故的;二次提出整改未及时按期整改火灾隐患的;在每月检查中被通报批评的;给予500~1000元罚款或停工整改。

  7、发生重大火灾事故的`;对重大火灾事故隐患在多次提出整改意见仍不采取措施予以消除的;发生火灾事故不及时上报或隐瞒不报或弄虚作假的;对发生火灾事故或重大违章作业,防火责任人发现后不主动制止或组织力量抢救的;将给予10000元以上(含)罚款及停工整改。

  8、如被新闻机构曝光或上级部门检查通报批评的,按分公司有关规定处罚。

  9、罚款统一缴财务部门,做到专款专用,用于奖励和一些必要的消防活动开支。

  八、火灾事故应急准备与响应预案(附后)。

  九、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在分公司范围内适用,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一人公司章程 11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公司管理制度。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必须自觉遵守党纪国法,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严格要求自己,杜绝一切违法乱纪的行为,敢于同不良倾向行为做斗争。

  二、公司倡导树立“一盘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岗薪制”的分配制度,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必须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增加集体和组织观念,对于不服从领导,不服从组织分配,经教育而不改者,立即除名。

  九、爱护公共财物,对于丢失、损坏(直接和间接)公共财物者,必须造价赔偿。加强团结,相互支持,协作工作,严禁挑拨离间,搞小动作,破坏公司威信和正常业务的进行。如有发现,将根据情节给予处理,情节特别严重者,除名。

  十、干部、职工,办事必须注重效益,严肃认真,严禁拖拉推诿,努力工作。为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而奋斗。对公司有重大贡献的员工,将给予表扬和重奖,重奖不封顶。

  十一、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十二、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员工守则

  一、遵纪守法,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维护公司声誉,保护公司利益。

  三、服从领导,关心下属,团结互助。

  四、爱护公物,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五、不断学习,提高水平,精通业务。

  六、积极进取,勇于开拓,求实创新。

  一人公司章程 12

  1、目的

  为指导重大危险源的辨识,规范本公司的危险源管理,保证公司的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重大危险源管理。

  3、职责与分工

  主管部门:安全部。负责指导本公司重大危险源辨识和对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工作。

  相关部门:公司各部门、各车间。负责本部门重大危险源的辨识和管理工作。

  4、内容与要求

  4.1、重大危险源辩识

  重大危险源:指长期或临时地生产、加工、搬运、使用或贮存危险物质,且危险物质的'数量等于或超过临界量的单元。

  临界量:指对于某种或某类危险物质规定的数量,若单元中的物质数量等于或超过该数量,则该单元定为重大危险源。

  4.2、重大危险源的管理

  4.2.1、公司聘请具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危险源进行安全评估,并根据评估结论、意见进行改进,保证重大危险源单元处于良好的安全状态。

  4.2.2、现场配有事故喷淋水源、消防水源、灭火机防毒面具、空气呼吸器、防毒衣等消防防护用品,做为处理事故之用,所属单位要加强管理,使之处于良好的备用状态。

  4.2.3、加强重大危险源的检查。所属区域操作工要做好当班的巡回检查,严格交接班制度;管理人员至少每天巡检一次;安全环保部人员至少每周巡检一次,每月进行一次综合检查。查静电跨接,查避雷设施,查安全附件等。查出问题立即整改,不能整改的,立即上报。

  4.2.4、严格外来人员登记制度

  无关人员严禁进入库区,非本工序、本车间人员确需进入的,必须经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员陪同,进入重大危险源单元必须严格登记,库区操作工交待清注意事项并监护。

  4.2.5、重大危险源应急预案编制及演练

  公司按应急预案的编写导则,编制了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公司员工发现险情必须迅速启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处理并上报。

  4.2.6、重大危险源登记

  公司对所有重大危险源进行了登记建档,并严格进行检查,监控,使危害辩识、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成为一个持续的过程。

  一人公司章程 13

  搞好市场调查及预测工作,并据此作出正确的经营方针,是企业提高经济效益十分重要的环节。为对广泛的市场信息进行有效的管理,从而作出近乎实际的市场预测,特制定本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条市场调查及预测工作在经营副厂长领导下由销售科归口,全质办、研究所、计划科、信息中心等有关科室参与共同完成此项工作。

  第二条市场调查及预测的主要内容及分工:

  1.调查国内各厂家同类产品在国内外全年的销售总量和同行业年生产总量,用以分析同类产品供需饱和程度和本厂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能力。此项资料每年六月前由工厂信息中心提供。

  2.调查同行业同类产品在全国各地区市场占有量以及本厂产品所占比重。此项资料每年六月前由工厂信息中心提供。

  3.了解各地区用户对产品质量反映,技术要求和主机厂配套意见,借以提供高产品质量,开发新品种,满足用户要求。此项资料由全质办和研究所分别在每年六月前提出。

  4.了解同行业产品更新其改进方面的进展情况,用以分析产品发展新动向。此项工作由研究所在每年六月前提出。

  5.预测主机配套,全国各地区及外贸销售量,平?分配关系,此项工作由销售科在当年六月前予以整理并作出书面汇报。

  6.搜集国外同行业同类产品更新技术发展情报,外贸对本厂产品销售意向,国外用户对本厂产品的`反映及信赖程度,用以确定对外市场开拓方针。国外技术更新资料由研究所提供,外贸资料由销售科提供。

  第三条市场调查方式:

  1.抽样调查:对各类型用户进行抽样书面调查,征询对本厂产品质量及销售服务方面的意见。根据反馈资料写出分析报告。

  2.组织厂领导、设计人员、销售人员进行用户访问,每年进行一次,每次一个月左右,访问结束,填好用户访问登记表并写出书面调查汇报。

  3.销售人员应利用各种订货会与用户接触的机会,征询用户意见,收集市场信息,写出书面汇报。

  4.搜集日常用户来函来电,进行分类整理,需要处理的问题应及时反馈。

  5.不定期召开重点用户座谈会,交流市场信息,反映质量意见及用户需求等情况,巩固供需关系,发展互利协作,增加本厂产品竞争能力。

  6.建立并逐步完善重点用户档案,掌握重点用户需要的重大变化及各种意见与要求。

  第四条市场调查用户预测所提供的各方面资料,销售科应有专人负责管理,综合、传递并与工厂信息中心密切配合,作好该项工作。

  一人公司章程 14

  我公司创建“五型团队”活动已经进入到整改落实阶段,为了确保公司精细化管理、规范化服务、高效化办公落到实处,力求创建活动取得实效,为建立可行的长效机制打好基础,公司将对各部门规章制度进行修订与完善并汇编成册。实在实施制度如下:

  一、规章制度订立原则与要求。

  订立原则: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保障劳动者的劳动权利,体现权利与义务一致、嘉奖与惩罚结合,督促劳动者认真履行劳动义务,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订立要求:制度条款避开套话、空话,重视实际操作与细节要求。力求部门责任实在,工种分工明确,办事程序精简,部门之间协调一致,管理操作性强,最大限度让用户充足。

  二、规章制度的内容。

  各部门(包括党、政、工、团等公司内部常设机构)工作制度、各工种岗位职责、操作规程、服务标准、管理方法、实施细则、上级下发参照执行的'管理规定及有关制度等。

  三、规章制度的统一格式。

  各类型规章制度以简要的条款为主,格式力求统一。各部门可依据工作实际按格式作适当调整,做到条款简明、表达精准、讲究细节、便于操作。

  四、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步骤与要求。

  1、收集与完善。

  此项工作由部门负责人抓落实,时间为4月20日至5月15日。

  各部门对正在执行的相关制度进行归总、清查,在原规章制度的基础上,针对目前工作实际进行修改、完善,激励创新。对尚无制度管束的工种、办事程序、管理漏洞等进行新制度建立,做到管理到哪里,制度到哪里。涉及到多部门共同完成的`工作,可召开多部门协调会进行讨论完善,避开部门之间制度“打架”,避开显现管理空白区。

  2、审核与修改。

  此项工作由部门分管领导负责,时间为5月15日至30日。

  各部门负责人将修改完善后的制度初稿交分管领导审核。分管领导反复进行斟酌,并广泛听取职工和用户看法,以公司进展和优质服务大局为重,对制度初稿进行再修改再完善。修改稿交副书记办公室汇总。

  3、定稿。

  全部规章制度的修改稿交办公会讨论通过之后汇编成册,并下发各科室严格执行。时间为6月1日至6月20日。

  一人公司章程 15

  一、目的

  为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特制定本制度。

  二、职责

  防尘与防毒工作由企业安全委员会负责,相关部门协助。

  三、内容

  (一)防护与治理

  1、要认真做好防尘、防毒工作,采取综合措施,消除尘毒危害、不断改善劳动条件、保障员工的安全健康,实现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2、要限制有毒、有害物料的使用,防止粉尘、毒物的泄漏和扩散,保持作业场所符合国家规定的卫生标准,应采取有效防护措施,减少人员与尘毒物料的接触,并定期进行监测和体检。

  3、要根据预防为主、全面规划、因地制宜、综合治理的原则,编制防尘、防毒规划,并纳入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和长远规划,结合控潜、革新、改造,逐步消除尘毒危害。

  4、凡治理技术条件不成熟的危害性大的作业岗位,长期达不到国家规定的工业卫生标准,尘毒危害严重的.作业,要限期整改,直至达到标准。

  5、对散发出的有害物质,应加强通排风,并采取回收利用,净化处理等处理措施,未经处理不得随意排放。

  6、有粉尘或有毒的作业场所要及时清理,保持整洁。

  7、对可能产生有毒、有害物质的工艺设备和管道,要加强维护、定期检修、保持设备完好,杜绝跑、冒、滴、漏,对各种防尘、防毒设施,未经主管部门同意或报请总经理批准,不得停用、挪用或拆除。

  8、有毒、有害物质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二)组织与抢救

  1、公司配备必需的急救器材和药品,组织训练合格的救护队员。

  2、生产车间和仓库成立兼职抢救组。

  3、有腐蚀性的物料或有能使皮肤吸收毒物的`车间,除配备足够适用的防护用具和急救药品外,还应设有洗眼、喷淋或清水池等冲洗设施。

  (三)体检与职业病

  1、新职员工入职后,应进行健康检查,要妥善安排好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患者的工作。

  2、对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在员工,应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3、对从事有毒、有害物质作业的人员,可逐步实行轮换、短期脱离、缩短工时,进行预防性治疗或职业性疗养等措施,对患职业禁忌症和过敏症者,应及时调离。

  4、职业病的范围和诊断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对已确诊的职业病患者应进行积极治疗。

  一人公司章程 16

  第一条:为标准公司的管理,制造文明干净的展厅环境,提高销售业绩,完善日常接待流程,树立良好的.企业形象,利用公司各项工作的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应严格遵守考勤制度,上午xx点未签到者即为迟到,未到xx点半早退同上处理。

  第三条:上班签到后不得外出吃早点或办私事,如确有需要须向直属领导报备。如遇突发大事,请假批准前方可离开,上班时间不能擅自离岗。

  第四条:中午休息时间不得离开展厅,按时填写回访记录。

  第五条:请假休息提前一天告知经理及行政人事部,不行代人请假,不行电话请假,周六、日、节假日原则上不得请假,特别情况除外。

  第六条:员工上班时必需着装干净、得体,进入展厅时,须按要求穿着正装上班,不准佩戴夸张、异类、过大的饰物,不得漂染过于艳丽的头发。女同事要化淡妆,长发须梳理成髻或扎起,不行披肩散发,男同事要勤理发,勤刮胡须。

  第七条:上班时间因私会客需和直管领导报备,时间不得超过30分钟;因私接打电话须简短,通话时不得大声喧哗。

  第八条:上班时间内不行大声喧哗、玩耍打闹、聚堆聊天、玩手机;任何时分不得运用不文明语言和肢体动作。上班时间内不得私自用餐、吃零食。不得在茶水间以外的地方用餐。

  第九条:前台、经理办公室、会客桌、卫生间由当天值班人员负责清洁,保持无灰尘、无杂物、无积水、无蚊蝇、无异味,用品摆放整齐;严禁随地吐痰、乱丢纸屑;垃圾桶不超过3/4满。

  第十条:公司办公区域、公共区域严禁吸烟。

  第十一条:销售参谋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客户发生争吵,有情况,需按时上报,知情不报造成严峻后果者,须担当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正常工作时间前台必需有值班人员站岗;值班根据值班表轮岗,如接待客户或有事离岗时必需通知下一值班人员,严禁显现空岗,如显现空岗追究交、接班两人责任;值班表定期更换。

  第十三条:遵守保密记录,保存好各种内部文件及技术资料,不得泄露公司机密。

  第十四条:文明用厕,留意保洁。

  第十五条:销售参谋每天必需总结好当天客户留档信息,做好跟踪回访工作,并上报部门领导。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试运行。由展厅经理负责监督、检查,违反者第一次警告,第二次现金缴纳成长基金10元,第三次劝退。

  一人公司章程 17

  为确保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加大安全管理力度,加强在岗职工的安全素质,完全发挥车间主任班长的管理能力,确保企业夜间生产作业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益,减少生产事故。保障企业的安全生产和企业健康,稳定发展,以及安全标准化的顺利实施;经公司研究决定,制定本规定:

  一、公司值班人员(包括值班车间主任)值班期间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外出喝酒等办理其他业务。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值班必须找同岗位人员替班,严禁空岗。

  二、公司值班人员值班期间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指定的`厂规、厂记,严于律己,以身作则,坚守正义,以安全职责为使命,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确保安全生产。

  三、首先公司值班巡检期间要配合车间主任共同对生产现场认真检查,发现岗位职工有喝酒、抽烟、睡岗、串岗、洗衣服、看小说等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必须实行处罚,不得有包庇行为,而且主任、班长负连带责任;其次是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事故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处理,把一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之中。

  四、值班期间除了操作岗位的监督检查,并且对重大危险源、关键装置重点加强巡检力度,发现有不安全隐患要及时通知有关人员立即解决。

  五、值班人员夜间做好安全保卫工作。(主要防火、防盗、防破坏)

  六、公司规定夜间巡检查岗不能低于5次;其中下半夜不能低于3次,每次巡检必须到丙烯腈罐区、发酵岗位、水合岗位、精制岗位、茶水炉房监控探头照像;并且公司值班记录每次巡检填写后必须经过主任、班长共同签字,才能证明公司值班人员到生产现场巡检。

  七、公司进出运货的车辆必须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包括原料、产品名称、吨数、发送目的地等)

  八、公司值班人员夜间负责写领料单据;并与车间主任夜间负责写提货单、过磅单、出门证,并共同签字;并且早晨必须汇报仓库保管员。

  九、公司规定今天公司值班人员到明天下午休半天(正常情况)

  十、公司主要领导不定期到厂进行夜间巡检。

  十一、公司值班人员早晨要自觉清理值班室和院内的卫生,保持环境卫生清洁。

  公司制定的值班制度自公布之日后要严格遵守、认真执行,公司将不定期抽查公司值班记录和监控录像,若不执行者,公司将实行处理。

  一人公司章程 18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钟岩泉、李明雅、林海明、李跃富等四方共同出资,设立泉州市联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泉州市联科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泉州市丰泽区丰泽街煌星大厦东区0712。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房地产开发经营,销售及物业管理(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 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需经行政许可的项目,应依法向许可监管部门提出申请,经许可批准后方可开展相关活动。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 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 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依法向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手续。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九条 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第十条 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如下:

  钟岩泉:认缴出资额3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 1年内缴足。

  李明雅:认缴出资额3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35%,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

  林海明:认缴出资额25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25%,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

  李跃富:认缴出资额100万元人民币,占注册资本的10%,出资方式为货币,于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缴足。

  第十一条 公司股东应当按照章程的规定缴付出资,不得虚假出资、抽逃出资。

  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公司置备股东名册,记载于股东名册的股东,可以依股东名册主张行使股东权利。

  第六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十二条 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十)修改公司章程;

  (十一)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以书面形式一致表示同意的,可以不召开股东会会议,直接作出决定,并由全体股东在决定文件上签名、盖章。

  一人公司章程 1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烟草专卖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对国家烟草专卖局、中国烟草总公司的有关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企业名称:中国烟草总公司。英译名China NationalTobacco Corporation,缩写CNTC。

  第三条公司宗旨: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有关法规、法令、方针政策,按照国家计划,对所属企业的生产、供应、销售、进出口业务和对外经济技术合作实行集中统一经营管理。

  第四条公司所有制形式和隶属关系:中国烟草总公司是全民所有制企业,是全国性的农工商贸一体化的、具有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受国家烟草专卖局领导。

  第五条公司地址:北京市宣武区虎坊路11号,邮政编码100052。

  第二章注册资金

  第六条中国烟草总公司全部的注册资金包括工业、商业、外贸企业为一百三十二亿元人民币,其中:固定资金一百零七亿四千万元;流动资金二十四亿六千万元。统一归中国烟草总公司经营调度使用。

  第三章业务范围和组织机构

  第七条中国烟草总公司的业务范围是,统一组织和安排全国烟草行业的生产经营和建设工作,统筹安排烟草行业农、工、商、贸的协调发展,推动行业技术和管理进步,发展横向经济联合,解决行业生产经营中的重大问题。对烟草基层工商企业进行领导、协调、管理和服务。

  具体职责是:

  一、根据国家中长期规划编制年度综合计划,研究投资方向,编制基本建设和技术改造计划,组织重点项目的论证和实施,检查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执行情况,进行全行业统计分析工作。

  二、以“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为指针,制定烟草行业科技规划,组织科技攻关,推广烟草行业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的普及应用,依靠科技兴烟。

  三、落实国家烟叶种植、收购、调拨计划,推广“良种化、规范化、区域化”等科学种烟措施,提高烟叶质量,安排好烟叶的加工、储备和出口。

  四、组织实施年度卷烟工业生产计划,开发适销产品,提高产品质量,增加经济效益,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加强企业管理。

  五、安排全国卷烟市场,组织跨省、区卷烟调拨,负责商情调查、预测工作,开拓卷烟市场,搞好卷烟流通,满足城乡人民需要。

  六、组织烟草行业专用设备和原、辅材料的生产、供应和先进技术的消化吸收工作。

  七、贯彻国家对外贸易方针政策,统一管理烟草行业进出口业务,实行工贸结合、技贸结合,完成国家创汇任务。

  第八条中国烟草总公司下设办公室、综合计划部、财务会计部、生产管理部、科学技术部、行政管理部六个部室(与专卖局合署办公机构未列)和中国烟叶生产购销公司、中国卷烟销售公司、中国烟草物资公司、中国烟草机械公司、中国卷烟滤嘴材料公司、中国烟草进出口总公司六个专业公司。

  第九条中国烟草总公司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设立省级烟草公司。各省级烟草公司可根据业务发展需要,在所辖区内分别设立地(市)、县级烟草公司。

  第四章法定代表人

  第十条中国烟草总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设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若干人。总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工作,对总经理负责。总经理全面负责指挥公司生产经营活动。

  第五章经营管理

  第十一条中国烟草总公司贯彻执行国家财政方针政策和财经纪律,根据国家财政规定制定烟草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加强经营管理,努力增收节支,提高全行业经济效益,积极完成国家财政上缴任务。

  第十二条中国烟草总公司执行国家规定的劳动用工制度和劳动工资制度,严格按国家政策处理国家、企业、个人之间利益关系,维护国家利益。

  第六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章程可随着公司的业务发展而进行修改和补充,修改和补充权限在中国烟草总公司。

  第十四条本章程条款若有与国家法律、法令、规定相抵触的地方,以国家的法律、法令、规定为准。

  第十五条本章程由国家烟草专卖局批准后,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核准企业登记注册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本章程随公司停业自行终止。

  一人公司章程 2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祝某某出资,设立某某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 公司名称:_________科技有限公司

  第四条 住所:_________工业区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 公司经营范围: 电子产品研发加工、销售;设备销售;道路普通货物运输;服装加工销售。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时间

  第六条 公司注册资本:10万元人民币

  第七条 股东的姓名(名称)、认缴出资额、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第五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

  第八条 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

  (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决定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执行董事、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经理的报酬事项;

  (三)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四)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

  (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

  (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八)对发行公司债券做出决定;

  (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做出决定;

  (十)修改公司章程;

  第九条 股东做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决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名,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3年,任期届满由股东决定是否连任。执行董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负责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 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 审订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 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 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并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 公司设经理一人,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经理对执行董事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 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股东决定;

  (二) 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四) 拟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 制订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 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公司设监事1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的任期每届为三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三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 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第六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四条 执行董事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任期3年,由股东决定产生,任期届满,可由股东决定连任。

  第七章 股东认为需要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十五条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股东应有书面决定,并签书面股权转让协议。

  第十六条 公司的营业期限20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七条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过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第十八条 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

  第十九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清算组应当自公司清算结束之日起30日内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登记;

  (一) 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

  (二)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但公司通过修改公司章程而存续的除外;

  (三)股东决定解散;

  (四)依法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或者被撤销;

  (五)人民法院依法予以解散;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解散情形。

  第八章 附 则

  第二十条 公司登记事项以公司登记机关准予登记的事项为准。

  第二十一条 本章程一式四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一份。

  一人公司章程 2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本章程是由公司股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规定制定。

  第二条 本公司依法登记注册,是独立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的企业法人,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三条 本公司从事经营活动,承诺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 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四条 公司名称:

  公司住所:

  第三章 公司经营范围及方式

  第五条 本公司的经营范围是: 。

  第四章 公司注册资本

  第六条 本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万元。

  第五章 股东姓名

  第七条 本公司的股东:

  第六章 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第八条 股东出资方式、出资额及出资时间:

  以货币出资 万元,出资时间: 年 月 日。

  第七章 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和议事规则

  第九条 本公司下设股东、执行董事、监事、经理。

  第十条 股东行使下列职权,做出决定时,应当采取书面形式,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任免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3、任免由非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及支付方式;

  4、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5、批准监事的报告;

  6、决定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式;

  7、决定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8、决定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

  9、决定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

  10、修改公司章程。

  第十一条 公司设执行董事一人,由股东委派。

  第十二条 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2、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3、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4、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的方案;

  5、拟订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的方案;

  6、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 执行董事任期三年,任期届满,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四条 公司下设经理一人。经理由股东聘任或者解聘。

  第十五条 公司经理向股东负责,并行使下列职权:

  1、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的.工作安排;

  2、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4、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6、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六条 公司下设监事一人。由股东委派产生,监事任期每届为三年,经股东重新委派可以连任。

  第十七条 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1、检查公司财务;

  2、对执行董事、经理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行为进行监督;

  3、当执行董事和经理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和经理予以纠正;

  第八章 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八条 是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股东委派。

  第九章 财务、会计利润分配及劳动用工制度

  第十九条 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包括下列财务会计报表及附属明细表:

  1、资产负债表;

  2、损益表;

  3、现金流量表;

  4、财务情况说明书;

  5、利润分配表。

  第二十条 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并提取利润的百分之五到百分之十列入公司法定公益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五十以上,可不再提取。

  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上一年度公司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和法定公益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公司的公积金用于弥补公司的亏损,扩大公司生产经营或者转为增加公司资本,公司的法定公益金用于本公司职工的集体福利。

  第二十六条 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章 公司的解散事由和清算办法

  第二十一条 公司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解散:

  1、章程规定经营期限届满;

  2、股东决议解散;

  3、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被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关闭的;

  4、破产。

  第二十二条 清算办法。本公司终止时,应当在十五日内成立清算组,进行清算。

  (一)清算组在清算期间,行使下列职权:

  1、清理公司财产,分别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

  2、通知或者公告债权人;

  3、处理与清算有关公司未了结的业务;

  4、清缴所欠税款;

  5、清缴债权、债务;

  6、处理公司清偿债务后剩余财产;

  7、代表公司参与民事诉讼活动。

  (二)清算组自成立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于六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债权人自接到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未接到通知书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内,向清算组申报其债权。

  (三)清算组在清理公司财产,编制资产负债表和财产清单后,制定清算方案,并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

  (四)公司清算结束后,清算组制作清算报告,报股东或有关主管机关确认,并报公司登记机关,申请注销公司登记,公告公司终止。

  第十一章 其它事项

  第二十三条 本公司营业期限为十年,从《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如继续经营,须经股东决定,并向公司登记主管机关办理登记手续。

  第二十四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一式 份,公司存档一份,股东一份,并报公司登记机关备案一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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