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控制管理制度

时间:2024-12-10 15:27:2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5篇(热)

  现如今,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风险控制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5篇(热)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

  第一条 为保证基金管理规范化运作,有效地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促进公司诚信、合法、有效经营,保障客户及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维护公司及基金投资人的合法权益,本基金管理人建立了科学、严密、高效的内部控制体系。

  第二条 公司内部控制的总体目标

  (1) 保证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合法合规性;

  (2) 保证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3) 实现公司稳健、持续发展,维护股东权益;

  (4) 促进公司全体员工恪守职业操守,正直诚信,廉洁自律,勤勉尽责。

  第三条 公司内部控制遵循的原则

  (1) 全面性原则:内部控制必须覆盖公司的所有部门和岗位,渗透各项业务过程和业务环节,并普遍适用于公司每一位职员;

  (2) 审慎性原则:内部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组织体系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都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 相互制约原则:公司设置的各部门、各岗位权责分明、相互制衡。

  (4) 独立性原则:公司根据业务的需要设立相对独立的机构、部门和岗位;公司内部部门和岗位的设置必须权责分明;

  (5) 适应性原则。内部控制与公司经营规模、业务范围、竞争状况和风险水平等相适应,并随着情况的变化及时加以调整。

  (6) 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力争以合理的控制成本达到最佳的内部控制效果。

  第四条 内部控制的制度体系

  公司制定了合理、完备、有效并易于执行的制度体系。公司制度体系由不同层面的制度构成。按照其效力大小分为三个层面:第一个层面是公司章程;第二个层面是公司基本管理制度;第三个层面是公司各机构、部门根据业务需要制定的各种制度及实施细则等。它们的制订、修改、实施、废止应该遵循相应的程序,每一层面的内容不得与其以上层面的内容相违背。公司重视对制度的持续检验,结合业务的发展、法规及监管环境的变化以及公司风险控制的要求,不断检讨和增强公司制度的完备性、有效性。

  第五条 控制活动

  公司对投资、会计、技术系统和人力资源等主要业务制定了严格的.控制制度。在业务管理制度上,做到了业务操作流程的科学、合理和标准化,并要求完整的记录、保存和严格的检查、复核;在岗位责任制度上,内部岗位分工合理、职责明确,不相容的职务、岗位分离设置,相互检查、相互制约。

  (1)投资控制制度

  ①投资决策与执行相分离。投资管理决策职能和投资执行职能严格隔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与项目组成员有不同人员担任,人员之间保证相互独立。

  ②投资授权控制。建立明确的投资决策授权制度,防止越权决策。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制定投资原则并审定资产配置比例,并评判各投资项目;项目组在投资决策委员会确定的范围内,负责项目筛选、项目立项、项目调研和项目分析报告。

  ③禁止性控制。根据法律法规和公司相关规定,明示股权投资过程中各种禁止性行为。

  ④多重监控和反馈。投资部负责人对项目组投资行为进行一线监控;风险管理部进行事中的监控;审计部门进行事后的监控。在监控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将及时反馈并督促调整。

  (2)会计控制制度

  ①严格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及相应的操作和控制规程,确保会计业务有章可循。

  ②做好会计审核工作,经办财会人员应认真审核每项业务的合法性、真实性、手续完整性和资料的准确性。编制会计凭证、报表时应经专人复核,重大事项应由财务负责人复核。

  ③公司真实、全面、及时地记载各项业务,充分发挥会计的核算监督职能,确保信息资料的真实与完整;建立完整的业务台账系统,并通过业务台账系统和会计核算系统交叉印证,防止出现帐外经营、账目不清等问题。

  ④制定了完善的档案保管和财务交接制度。

  ⑤公司建立财产日常管理制度和定期清查制度,强化资产登记保管工作,确保公司及客户资产的安全完整。

  (3)人力资源管理制度

  公司建立了科学的招聘解聘制度、培训制度、考核制度、薪酬制度等人事管理制度,确保人力资源的有效管理。

  (5)审计制度

  公司设立了审计部门,负责公司的监察工作。监察制度包括违规行为的调查程序和处理制度,以及对员工行为的监察。

  第六条 信息沟通

  公司建立了业务汇报体系,通过建立有效的信息交流渠道,公司员工及各级管理人员可以充分了解与其职责相关的信息,信息及时送交适当的人员进行处理。

  第七条 内部监控

  公司设立了独立于各业务部门的风险控制部门,通过定期或不定期检查,评价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合理性、完备性和有效性,监督公司各项内部控制制度的执行情况,确保公司各项经营管理活动的有效运行。

  第八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九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十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2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 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 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

  第五条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分管法规风控部,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法规风控部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同时行使风险监管职能。

  法规风控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六条 公司各内部控制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共同防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

  第七条 合规人人有责,公司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从高层做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言行应与公司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倡导并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

  第二章 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 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条 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 全面性:风控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

  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全面体现合规管理要求;

  (二) 主动性: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寻求合规支持,主动而且自觉地执行合规制度;

  (三) 独立性: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

  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章 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条 公司建立与自身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基本政策的审批、评估和监督实施。

  经理层负责遵照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规总监和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并具体执行公司的合规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 董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一条 董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决定公司合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规总监,决定合规总监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奖惩事项;

  (四)保证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独立行使合规职权;

  (五)对总裁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六)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二条 因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以下行为且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可对合规总监予以解聘;

  (一)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不向董事会报告或报告不及时;

  (二)向董事会报送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公司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出现重大风险、合规总监不能证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没有履行合规总监职责的行为。

  合规总监已勤勉尽责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时报告公司违法违规行为的,可以免责. 第十三条 在监管部门认为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不符合合规总监任职条件且责令公司更换合规总监人选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解聘合规总监、重新聘任新的合规总监。

  第十四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人员或者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务,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6个月。

  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不得在公司分管与合规管理职务相冲突的部门。

  第五章 监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五条 监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及决策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对重大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在合规总监履职过程中出现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时,向董事会提出罢免合规总监的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合规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规总监和法控部协助;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六章 经理层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 经理层负责遵照董事会制定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经理层的合规职责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和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合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为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保障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享有履行职责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权、调查权,保障合规总监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

  (三)主动执行合规制度并作出表率,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

  (四)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在发现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通报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签署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中期合规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并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七条 各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合规部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对本部门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报告,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合规培训;

  (六)监管机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公司在各部门内设置合规管理岗位,合规管理岗位人员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履行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合规政策和程序的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等职责。

  合规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具体事项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 合规总监的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 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岗位和专门的合规部门(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九条 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

  第二十条 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应及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履行职责的人员不能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超过6个月,公司在6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第二十一条 合规总监向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以及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二)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公司有关机构或不猛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及时处理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定期合规情况报告和临时合规情况报告;

  (八)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

  (九)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的违法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

  (十)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 合规总监参加公司会议,在表决前应对会议表决的事项发表合规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 合规总监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位不相冲突的职务和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部门,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位,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 合规总监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五条 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合规总监有权调阅公司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 合规总监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根据需要向管理层及员工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

  第二十七条 合规总监在行使合规职权时,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

  第二十八条 合规总监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 合规总监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规报告。

  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合规总监应及时向董事长提交临时报告。

  第三十条 合规总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合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违法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董事会要求或合规总监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 合规部门

  第三十一条 法规风控部对合规总监负责,合规总监根据合规工作需要决定法规风控部内部的岗位设置。

  第三十二条 法规风控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

  第三十三条 法规风控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与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

  (二)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三)向合规总监报告前项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 公司应为法规风控部配备足够的合规管理人员。

  法规风控部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的选聘应符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须得到合规总监同意。

  合规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具有把握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能力。

  公司应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十五条 公司应保证法规风控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所必需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 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规风控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合规管理人员不因正常履行职责遭受不公正待遇,确保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其他职责。

  第三十七条 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设立合规岗位,配置合规人员从事所在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部门应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自查,向法规风控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支持并配合法规风控部的风险监控和评估。

  第三十九条 法规风控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合规检查主要检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业务部门合规开展业务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

  合规检查结束后,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下达合规建议或合规风险整改通知书,对于存在重大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可以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情况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层.

  收到合规建议的部门,应及时落实合规建议,并及时向法规风控部反馈落实情况。

  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的部门,须在合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法规风控部。

  第九章 合规实施细则

  第一节 办公行政合规管理

  第四十条 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不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审定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颁布。

  第四十一条 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公文进行合规审核. 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在公司领导审批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正式发文。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函件,须先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

  第四十二条 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

  经公司同意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

  第四十三条 公司及各部门向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业务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及其他纯业务性质的资料无须法规风控部和合规总监审核,但监管部门要求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的,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后报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 第四十四条 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政府不么下达的重要文件,秘书档案室应将文件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法规风控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印章的使用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对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协议、备忘录、函件等,须经法规风控部审核后方可用印。

  合规主管对各部门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况进行事后合规审核。

  第二节 财务合规管理

  第四十五条 公司开立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后,计划财务中心须及时将开户行、账号等情况报法规风控部备案。

  第四十六条 法规风控部对50万元(含)以上、100万元以下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业务(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实施事后合规审查。

  第四十七条 100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前,须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划付.

  第四十八条 计划财务中心每月上旬汇总上月公司50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自有资金划付明细报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根据检查的需要,可调取或查阅付款审批文件、划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 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编制完成后,计划财务中心应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第三节 投资顾问合规管理

  第五十条 公司应通过办公场所、行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下列基本信息,方便投资者或客户查询、监督.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电话、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投资顾问的姓名及其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第五十一条 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研究报告或者基于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五十二条 投资顾问依据公司或者其他投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五十三条 投顾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须实行留痕管理。

  第五十四条 投资顾问协议书及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投顾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十五条 客服专员对所辖客户的基础服务工作及各项与投顾业务有关的客户服务工作,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五十六条 投顾业务客户合规回访工作由客户服务部门独立实施,具体回访机制、程序和内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 投顾业务客户投诉工作根据《投顾业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关系与接待接诉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十八条 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投顾业务进行宣传,应当遵守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违法违规情形。

  公司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体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五十九条 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投顾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六十条 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禁止行为:

  (一)以夸大、虚报推荐业绩等方式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用;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规要求、有损客户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节 发布研究报告合规管理

  第六十一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将其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资格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场所明显处,以便于投资者或客户查验监督。

  第六十二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从业(执业)资格证书。

  第六十三条 在公司员工中凡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者,一律不得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如有违反公司在三年内不受理该员工从事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申报,若对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后果的,该员工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遵守投资咨询也的职业道德、遵循守法合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审慎、准确的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建立“隔离墙”使研究报告不受外部干涉。审慎处理影响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优先提供个相关机构;必须以谨慎、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

  第六十五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对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发送或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须经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审查,在未进行合规审查前公司其他人员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审阅未披露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撰写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还应由所属总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发表或发送。

  第六十六条 遵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外发布的有关投资咨询报告、评论文章,其信息资料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主要来自.......。.行业协会规定信息公开刊登的相关杂志和财经网站等,均应当对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对象和审阅过程做出留痕记录,同事书面报送给公司存档备查,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六十七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向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或社会公众提供投资分析报告、投资分析文章或投资咨询节目(栏目)等形式的咨询服务时,须先行填写《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发送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等级审批表》报公司总裁书面批准后方可实施。

  第六十八条 研究人员发布研究报告应当符合下列内容与格式要求:

  (一)标注研究报告字样

  (二)注明“xxxxxxxxx优先有限公司”和相关业务资质;

  (三)注明署名的研究人员的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四)注明研究报告发布时间;

  (五)注明研究报告依据的信息来源;

  (六)说明研究报告分析方法、依据和研究结论的局限性;

  (七)提示投资风险。

  六十九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就宏观经济、行业状况、市场发表评论或者意见,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必须经过公司同意,并由公司向行业监管机构进行媒体宣传备案后才能参与;

  (二)公示公司的名称和业务资质、分析师姓名和投资咨询执业资格证书编码;

  (三)不得传播虚构、片面、不实和误导性信息;

  (四)发表的意见与公司已发布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观点一致,并说明该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的发布日期;

  (五)不得对具体业务做出明示或者暗示保证投资收益的表述;

  (六)不受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的干涉和影响。

  第七十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向电视、报刊、电台、网络等新闻媒体或社会公众提供投资分析文章须按以下规范要求写作:

  (一)文章中引用上市公司信息,应从业务监管部门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中摘要;

  (二)文章中不允许对上市公司没有公开披露的信息诸如业绩预增、资产注入、资产重组、资产置换以及外资购并等问题进行主观臆断和猜测;

  (三)文章中不允许对上市公司公告进行夸大性、猜测性、随意联想性分析;

  (四)文章中应注意采用上市公司最新的公告资料作为分析的依据,不允许采用过时的资料和数据,以免产生差错;

  (五)文章中应注意上市公司的澄清公告,不允许因没看到澄清公告而使用被澄清的流言作为分析依据;

  (六)文章中不允许使用“即将涨停"、“爆发性拉升行情”、“一触即发”、“拉升在望”、“反弹在即"等煽情性词语,应采用平实、严禁的词语。

  第七十一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通过报刊、网络等公众媒体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或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摘要,应当说明该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的首次发布日期。

  第七十二条 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在知悉本公司、本人以及财产上的利害关系人与有关业务品种有利害关系时,不允许就该业务品种的走势或投资的可行性提出评价或建议;在预测业务品种的走势或对投资业务品种的可行性提出建议时,应明确表示在自己所知情的范围内本机构、本人以及财产上利害关系人与所评价或推荐的业务产品是否有利害关系。

  第七十三条 研究人员制作和发布的研究报告不得受到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以及发行人、上市公司、基金管理公司、资产管理公司、特定客户等利益相关方面的干涉和影响。

  第七十四条 研究人员不允许对与公司存在有承销保荐、财务顾问业务关系的发行人或者上市公司承诺、发布对其有利的研究报告。

  第七十五条 发布研究报告禁止性行为:

  (一)代理投资者从事买卖;

  (二)为自己买卖业务产品;

  (三)同时在其它投资机构执业;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因为客户持有的业务产品而提供不客观的投资分析或投资咨询;

  (六)投资分析和投资咨询中含有虚假、夸大、片面和误导性的内容;

  (七)参加媒体等机构举办的有关业务产品的“擂台赛”,模拟产品投资大赛获类似的栏目或节目。

  第五节 合规审查

  第七十六条 根据审查事项的内容、合规审查可以采取纸面或电子版留痕动态书面审理方式,或采取合规工作委员会会议讨论方式。

  第七十七条 需要提供合规审查的文件和材料一般通过电子文档流转形式由公司办公室转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经法规风控部同意,可以采用纸质流转形式。

  第七十八条 创新产品、创新业务在研发阶段应保持与法规风控部的联系和沟通,并通过内部公函或邮件形式将相关资料提交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认为必要时可派员参加业务部门的相关讨论,听取业务部门的汇报。

  第七十九条 因法律、法规和准则规定的不明确,法规风控部对相关问题的合规性难以做出判断的,应及时报告合规总监,就相关问题与监管部门保持联系沟通。

  第八十条 经与法规风控部事先沟通、合规审查可以通过电子邮件方式,实行于宪审查.

  第八十一条 各部门就提交审核的事项应事先进行内部论证,向合规审查机构和人员出具部门意见,并就该事项的背景材料、存在问题、与相关部门的沟通情况、内部讨论结果等予以充分说明.合规主管应发表初审意见。

  第八十二条 各总部统一负责分管部门的合规审查工作,对合规审查事项统一出具明确意见,然后根据需要转公司或致函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

  第八十三条 对提交合规审查事项,业务主管部门没有明确意见或上报事项材料不充分的,法规风控部有权拒绝审查或要求相关部门提供补充材料。

  第八十四条 对每一审查事项,法规风控部一般应用五个工作日进行合规审查工作. 根据提交文件的类型、内容的多少、问题复杂程度及上报监管部门时间要求等,法规风控部可以适当调整审查时间。

  相关部门应与法规风控部沟通,及时提交相关审查文件和材料。提交审查文件和材料不及时的,应承担由此引起的不良后果.

  第八十五条 法规风控部合规审查分为具体承办人员初审、部门(分管)领导复审、合规总监审定三个阶段。

  第八十六条 法规风控部应根据部门人员专业配备情况、审核事项的来源和重要程度安排相应的审核人员进行初审。重要事项的初审人员应为两人或两人以上;初审人员认为事项重大或疑难复杂的,可报请部门(分管)领导组织内部讨论,必要时征求外部专业机构或常年法律顾问的意见。

  第八十七条 初审人员应根据审核结果出具初步审查意见或建议,意见应明确具体,有充分的法律和政策依据,根据监管部门要求,如需向监管部门呈送合规审查意见,还应按照规定的格式书写。

  第八十八条 法规风控部部门(分管)领导应按照要求对初审事项进行复审,复审意见应明确具体。

  第八十九条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开展合规审查工作。

  第九十条 合规审查意见由法规风控部拟定,由合规总监签署确认。

  第九十一条 在合规审查中发现合规风险隐患的,应当及时向相关部门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相关部门应进行整改,向法规风控部提交整改报告和修订后的相关文件、材料。

  第九十二条 需要提交相关监管部门的合规审查意见,合规总监应签署一式两份,一份交由法规风控部存档。

  第九十三条 法规风控部应对审查文件和材料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和报告及时存档备查。

  第十章 合规考核、合规问责与有效性评估

  第九十四条 公司对各部门和各级管理人员进行年度考核时,应将合规专项考核纳入考核范围。合规专项考核占年度考核的相应权重.

  第九十五条 总裁由公司董事会进行合规专项考核。公司董事会对总裁进行合规专项考核时,应听取合规总监的意见。

  第九十六条 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由合规总监进行合规专项考核。合规总监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时,应听取总裁意见。

  第九十七条 合规总监由公司董事会进行考核,公司董事会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时,应听取总裁的意见.

  第一百条 公司应对违法违规行为建立问责机制,明确问责对象、标准、程序、方式等。

  第一百零一条 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与合规管理相关的职责,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及经营管理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承担最终责任;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及经营管理活动的合规性负首要责任;公司员工根据各自职责对其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承担直接责任。

  第一百零二条 法规风控部认为公司部门负责人未能有效履行合规职责时,应及时向合规总监报告,合规总监对部门负责人继续履职有异议的,应向公司总裁提出该部门负责人不得继续履职的建议。

  第一百零三条 公司应制定合规有效性评估方案,定期对合规管理环境和合规管理职责履行情况进行有效性评估。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委托外部专业机构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进行评估,及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建议.

  对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全面评估,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一章 合规风险管理的外部监管

  第一百零五条 法规风控部负责组织学习监管部门发布的监管规则、意见等监管文件。

  法规风控部应及时向监管部门咨询,准确理解和把握监管要求,并反馈公司的意见和建议.

  第一百零六条 公司在发生违法违规或涉嫌违法违规行为、存在合规风险或者发现较大风险隐患时,合规总监应及时向监管部门提交临时报告。

  第一百零七条 合规总监及合规管理人员在日常工作中应监管部门的约谈沟通交流情况时,应如实介绍情况。

  在监管部门对公司进行现场检查、专项调查、立案稽查以及采取监管措施、作出行政处罚时,合规总监应给予协助配合,并应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合规事项的专项说明。

  第十二章 合规管理与风险防控预案

  第一百零八条 建立风险防控预案的目的

  任何企业都有可能面临各种无法预测或难以预测的各类风险(紧急突发事件),为避免或最大限度地减少此类风险造成的损失,公司就可能出现的一些风险及其防范措施,结合公司实际,提出以下防控要求,以保障全体员工在经营活动过程中的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良好秩序,确保高效、安全运转.

  第一百零九条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责任人

  负责人:常务副总裁、各部门总经理

  成 员:各具体应急预案负责人、各部门负责人、各部门应急配合人员

  第一百一十条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部门

  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或技术支持部门

  第一百一是一条 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部门主要职责:

  (一)公司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由公司常务副总裁和各总部总经理全面负责指挥,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或技术支持部门负责具体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及应急处理实施工作,包括发生事件的应急处理及相关工作。

  (二)各部门应挑拨或指定应急处理协助配合人员,包括现场负责人、联络人员。

  (三)处理人员应具备现场应急处理的基础知识和技能,定期进行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相关知识的学习培训。现场应急处理部门需配合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消防设备和医疗药品等,并进行经常的维修和补充,保证应急处理工作的正常进行。

  (四)应急处理部门应建立健全的应急处理档案,包括:应急处理小组成员名单和联系电话、社会处理机构的联系方式、处理基本技能学些培训、演练记录、应急处理器材、设备目录及维修保养记录、事故应急处理记录等。

  (五)工作原则:加强防控、快速反应、安全有序。

  第一百一十二条 紧急突发事件分类

  (一)客户来访投诉

  (二)媒体记者上门采访

  (三)监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机构突击检查

  (四)公司设备、设施突发故障

  (五)公共卫生事件(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疾病、食物中毒) (六)火警

  (七)治安问题

  (八)其它紧急突发情况

  第一百一十三条 各类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一)客户来访投诉应急处理预案

  1、接待流程:前台-—投资顾问-—客服经理——营销总监

  2、投诉客户来访应特别重视,要安排专人在指定区域(会议室、贵宾室)热情接待

  3、前台文员要懂得基本的客户接待礼仪,询问客户的基本情况,然后引导客户在休息室等待,微笑服务、泡茶,请客户稍等,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如汇报对象不在或联系不上应立即向更上一级汇报。

  4、负责接待人员要及时受理客户问题,并做好安抚工作

  5、如外省客户投诉根据客户情况安排食宿

  6、对于情绪激动的来访投诉客户、保安要在会议室外守候

  (二)媒体记者上门采访应急处理预案

  1、接待流程:前台文员—-营销总监——总部总经理和法律顾问接待,同时通知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

  2、由前台文员接待,原则上微笑服务,不回应媒体记者询问的所有关于公司内部、运作等方面问题

  3、保安不允许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和手段携带摄像器材对公司内部进行摄像或录音

  4、营销总监接待,不对实质性问题进行回答,只对媒体人员的到访做接待和情况了解

  5、营销总监根据实际情况汇报总部总经理,由总经理汇报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进行协调处理

  (三)监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机构突击检查应急处理预案

  1、接待流程:前台接待——总经理办公室负责人——总部总经理和法律顾问接待,同时通知公司常务副总裁或董事长

  2、对监管、工商、税务、社保、公安、政法等政府机构来访应特别重视,各总部要安排专人在指定区域(会议室、贵宾室)热情接待

  3、对于来访者,负责接待人员要及时了解清楚来访者的目的和需要配合的事情,尽快配合处理,并应及时向上级汇报.如汇报对象不在或联系不上应立即向更上一级汇报

  (四)公司设备、设施突发故障应急处理预案

  1、当办公区域内发生停电、停水事故时,各部人事行政部门应及时对故障原因进行断定,如果属于物业供电、供水事故,应迅速通知物业抢修,向公司员工做好解释工作,并做好水、电恢复供应相关设备的防护工作;如属突发性设备故障引发,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应及时组织技术人员对故障设备进行处理、抢修,以防止事故进一步扩大化,并提供备用设备,保障工作的正常开展,事后分析原因,并向公司领导汇报

  2、设备故障紧急抢修:在无备用设备的情况下,个部人事行政部门要组织相关设备的技术人员及时对设施设备发生故障的原因进行分析、诊断及抢修排障,尽快恢复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行

  3、损失评估、设备补给,如事故造成损失的,还应由各部门负责统计因紧急突发事件而造成无法修复的设备明细,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据此将相关设备作报废处理,调整账务,核算损失,根据需要及时报相关部门对损坏的设备进行补给,以保证相关部门工作正常有序进行

  (五) 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预案

  1、公共卫生事件主要有三种:一是重大传染病疫、二是群体性疾病、三是食物中毒

  2、当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发生后,各总部人事行政部门及各部门负责人必须迅速赶赴现场,立即将病人就近送往医院,并在有关医护人员的指导下,组织协调对病人的抢救、隔离治疗等救援工作

  3、相对其他紧急突发事件而言,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以预防、防控为主

  4、重大传染病疫情、群体性疾病等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主要采取以下措施进行防控:

  (1)避免全体活动,避免出入人群聚集的公共场所

  (2)定期对办公场所进行消毒,储备常用防治药品

  (3)做好办公区域的卫生保洁,加强对垃圾和污染物的管理

  (4)人事行政部负责组织协调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

  5、中毒引发的重大公共卫生事件

  (1)立即将中毒人员送往医院抢救

  (2)保护好现场、封存剩余食品,将留样提供给医疗卫生部门检测

  (3)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调查处理,并做好善后工作,报公司领导

  (六)火警应急处理预案

  1、任何人发现火警后都有义务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并应迅速报告人事行政部门,人事行政部门接到火警报告后,部门 负责人及保安人员应立即赶赴现场,利用现有消防设施灭火,并视情况决定是否拨打119报警

  2、火警灾情较重时,部门负责人应报告公司领导及物业公司,并立即打开所有消防通道,电灯或应急灯,组织员工疏散

  3、火警处理后,人事行政部门应分析原因,追究责任,并向公司领导部门报告

  (七)治安问题应急处理预案

  1、任何人发现办公区域内有打架斗殴事件,都要立即通知保安人员或当事人部门负责人迅速到场劝阻、制止,无法制止的要立即拨打110报案

  2、及时送被打伤的人员到就近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或拨打急救电话120 3、发生重大打架事件,造成严重伤亡的,立即报公司领导及拨打110报案

  4、事件处理完毕,人事行政部应分析原因,并向公司领导报告

  (八)其它紧急突发情况的应急处理

  对于那些没有预案控制的突发事件,可依据“紧急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工作原则灵活处理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指导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履行出资人职责的企业(以下简称中央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增强企业竞争力,提高投资回报,促进企业持续、健康、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 中央企业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贯彻执行本指引。中央企业中的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国有控股企业由国资委和国资委提名的董事通过股东(大)会和董事会按照法定程序负责督导本指引的实施。

  第三条 本指引所称企业风险,指未来的不确定性对企业实现其经营目标的影响。企业风险一般可分为战略风险、财务风险、市场风险、运营风险、法律风险等;也可以能否为企业带来盈利等机会为标志,将风险分为纯粹风险(只有带来损失一种可能性)和机会风险(带来损失和盈利的可能性并存)。

  第四条 本指引所称全面风险管理,指企业围绕总体经营目标,通过在企业管理的各个环节和经营过程中执行风险管理的基本流程,培育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包括风险管理策略、风险理财措施、风险管理的组织职能体系、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和内部控制系统,从而为实现风险管理的总体目标提供合理保证的过程和方法。

  第五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包括以下主要工作:

  (一)收集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二)进行风险评估;

  (三)制定风险管理策略;

  (四)提出和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五)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六条 本指引所称内部控制系统,指围绕风险管理策略目标,针对企业战略、规划、产品研发、投融资、市场运营、财务、内部审计、法律事务、人力资源、采购、加工制造、销售、物流、质量、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通过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制定并执行的规章制度、程序和措施。

  第七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要努力实现以下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一)确保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二)确保内外部,尤其是企业与股东之间实现真实、可靠的信息沟通,包括编制和提供真实、可靠的财务报告;

  (三)确保遵守有关法律法规;

  (四)确保企业有关规章制度和为实现经营目标而采取重大措施的贯彻执行,保障经营管理的有效性,提高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降低实现经营目标的不确定性;

  (五)确保企业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保护企业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八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注重防范和控制风险可能给企业造成损失和危害,也应把机会风险视为企业的特殊资源,通过对其管理,为企业创造价值,促进经营目标的实现。

  第九条 企业应本着从实际出发,务求实效的原则,以对重大风险、重大事件(指重大风险发生后的事实)的管理和重要流程的内部控制为重点,积极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具备条件的企业应全面推进,尽快建立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其他企业应制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的总体规划,分步实施,可先选择发展战略、投资收购、财务报告、内部审计、衍生产品交易、法律事务、安全生产、应收账款管理等一项或多项业务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建立单项或多项内部控制子系统。通过积累经验,培养人才,逐步建立健全全面风险管理体系。

  第十条 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应与其他管理工作紧密结合,把风险管理的各项要求融入企业管理和业务流程中。具备条件的企业可建立风险管理三道防线,即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为第二道防线;内部审计部门和董事会下设的审计委员会为第三道防线。

  第二章 风险管理初始信息

  第十一条 实施全面风险管理,企业应广泛、持续不断地收集与本企业风险和风险管理相关的内部、外部初始信息,包括历史数据和未来预测。应把收集初始信息的职责分工落实到各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

  第十二条 在战略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战略风险失控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国内外宏观经济政策以及经济运行情况、本行业状况、国家产业政策;

  (二)科技进步、技术创新的有关内容;

  (三)市场对本企业产品或服务的需求;

  (四)与企业战略合作伙伴的关系,未来寻求战略合作伙伴的可能性;

  (五)本企业主要客户、供应商及竞争对手的有关情况;

  (六)与主要竞争对手相比,本企业实力与差距;

  (七)本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投融资计划、年度经营目标、经营战略,以及编制这些战略、规划、计划、目标的有关依据;

  (八)本企业对外投融资流程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第十三条 在财务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财务风险失控导致危机的案例,并至少收集本企业的以下重要信息(其中有行业平均指标或先进指标的,也应尽可能收集):

  (一)负债、或有负债、负债率、偿债能力;

  (二)现金流、应收账款及其占销售收入的比重、资金周转率;

  (三)产品存货及其占销售成本的比重、应付账款及其占购货额的比重;

  (四)制造成本和管理费用、财务费用、营业费用;

  (五)盈利能力;

  (六)成本核算、资金结算和现金管理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错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七)与本企业相关的行业会计政策、会计估算、与国际会计制度的差异与调节(如退休金、递延税项等)等信息。

  第十四条 在市场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市场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重要信息:

  (一)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及供需变化;

  (二)能源、原材料、配件等物资供应的充足性、稳定性和价格变化;

  (三)主要客户、主要供应商的信用情况;

  (四)税收政策和利率、汇率、股票价格指数的变化;

  (五)潜在竞争者、竞争者及其主要产品、替代品情况。

  第十五条 在运营风险方面,企业应至少收集与本企业、本行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产品结构、新产品研发;

  (二)新市场开发,市场营销策略,包括产品或服务定价与销售渠道,市场营销环境状况等;

  (三)企业组织效能、管理现状、企业文化,高、中层管理人员和重要业务流程中专业人员的知识结构、专业经验;

  (四)期货等衍生产品业务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流程和环节;

  (五)质量、安全、环保、信息安全等管理中曾发生或易发生失误的业务流程或环节;

  (六)因企业内、外部人员的道德风险致使企业遭受损失或业务控制系统失灵;

  (七)给企业造成损失的自然灾害以及除上述有关情形之外的其他纯粹风险;

  (八)对现有业务流程和信息系统操作运行情况的监管、运行评价及持续改进能力;

  (九)企业风险管理的现状和能力。

  第十六条 在法律风险方面,企业应广泛收集国内外企业忽视法律法规风险、缺乏应对措施导致企业蒙受损失的案例,并至少收集与本企业相关的以下信息:

  (一)国内外与本企业相关的政治、法律环境;

  (二)影响企业的新法律法规和政策;

  (三)员工道德操守的遵从性;

  (四)本企业签订的重大协议和有关贸易合同;

  (五)本企业发生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情况;

  (六)企业和竞争对手的知识产权情况。

  第十七条 企业对收集的初始信息应进行必要的筛选、提炼、对比、分类、组合,以便进行风险评估。

  第三章 风险评估

  第十八条 企业应对收集的风险管理初始信息和企业各项业务管理及其重要业务流程进行风险评估。风险评估包括风险辨识、风险分析、风险评价三个步骤。

  第十九条 风险评估应由企业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和业务单位实施,也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协助实施。

  第二十条 风险辨识是指查找企业各业务单元、各项重要经营活动及其重要业务流程中有无风险,有哪些风险。风险分析是对辨识出的风险及其特征进行明确的定义描述,分析和描述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风险发生的条件。风险评价是评估风险对企业实现目标的影响程度、风险的价值等。

  第二十一条 进行风险辨识、分析、评价,应将定性与定量方法相结合。定性方法可采用问卷调查、集体讨论、专家咨询、情景分析、政策分析、行业标杆比较、管理层访谈、由专人主持的工作访谈和调查研究等。定量方法可采用统计推论(如集中趋势法)、计算机模拟(如蒙特卡罗分析法)、失效模式与影响分析、事件树分析等。

  第二十二条 进行风险定量评估时,应统一制定各风险的度量单位和风险度量模型,并通过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系统的假设前提、参数、数据来源和定量评估程序的合理性和准确性。要根据环境的变化,定期对假设前提和参数进行复核和修改,并将定量评估系统的估算结果与实际效果对比,据此对有关参数进行调整和改进。

  第二十三条 风险分析应包括风险之间的关系分析,以便发现各风险之间的自然对冲、风险事件发生的正负相关性等组合效应,从风险策略上对风险进行统一集中管理。

  第二十四条 企业在评估多项风险时,应根据对风险发生可能性的高低和对目标的.影响程度的评估,绘制风险坐标图,对各项风险进行比较,初步确定对各项风险的管理优先顺序和策略。

  第二十五条 企业应对风险管理信息实行动态管理,定期或不定期实施风险辨识、分析、评价,以便对新的风险和原有风险的变化重新评估。

  第四章 风险管理策略

  第二十六条 本指引所称风险管理策略,指企业根据自身条件和外部环境,围绕企业发展战略,确定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风险管理有效性标准,选择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移、风险转换、风险对冲、风险补偿、风险控制等适合的风险管理工具的总体策略,并确定风险管理所需人力和财力资源的配置原则。

  第二十七条 一般情况下,对战略、财务、运营和法律风险,可采取风险承担、风险规避、风险转换、风险控制等方法。对能够通过保险、期货、对冲等金融手段进行理财的风险,可以采用风险转移、风险对冲、风险补偿等方法。

  第二十八条 企业应根据不同业务特点统一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即企业愿意承担哪些风险,明确风险的最低限度和不能超过的最高限度,并据此确定风险的预警线及相应采取的对策。确定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要正确认识和把握风险与收益的平衡,防止和纠正忽视风险,片面追求收益而不讲条件、范围,认为风险越大、收益越高的观念和做法;同时,也要防止单纯为规避风险而放弃发展机遇。

  第二十九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与收益相平衡的原则以及各风险在风险坐标图上的位置,进一步确定风险管理的优选顺序,明确风险管理成本的资金预算和控制风险的组织体系、人力资源、应对措施等总体安排。

  第三十条 企业应定期总结和分析已制定的风险管理策略的有效性和合理性,结合实际不断修订和完善。其中,应重点检查依据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和风险控制预警线实施的结果是否有效,并提出定性或定量的有效性标准。

  第五章 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第三十一条 企业应根据风险管理策略,针对各类风险或每一项重大风险制定风险管理解决方案。方案一般应包括风险解决的具体目标,所需的组织领导,所涉及的管理及业务流程,所需的条件、手段等资源,风险事件发生前、中、后所采取的具体应对措施以及风险管理工具(如:关键风险指标管理、损失事件管理等)。

  第三十二条 企业制定风险管理解决的外包方案,应注重成本与收益的平衡、外包工作的质量、自身商业秘密的保护以及防止自身对风险解决外包产生依赖性风险等,并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

  第三十三条 企业制定风险解决的内控方案,应满足合规的要求,坚持经营战略与风险策略一致、风险控制与运营效率及效果相平衡的原则,针对重大风险所涉及的各管理及业务流程,制定涵盖各个环节的全流程控制措施;对其他风险所涉及的业务流程,要把关键环节作为控制点,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

  第三十四条 企业制定内控措施,一般至少包括以下内容:

  (一)建立内控岗位授权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各岗位明确规定授权的对象、条件、范围和额度等,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超越授权做出风险性决定;

  (二)建立内控报告制度。明确规定报告人与接受报告人,报告的时间、内容、频率、传递路线、负责处理报告的部门和人员等;

  (三)建立内控批准制度。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事项,明确规定批准的程序、条件、范围和额度、必备文件以及有权批准的部门和人员及其相应责任;

  (四)建立内控责任制度。按照权利、义务和责任相统一的原则,明确规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岗位、人员应负的责任和奖惩制度;

  (五)建立内控审计检查制度。结合内控的有关要求、方法、标准与流程,明确规定审计检查的对象、内容、方式和负责审计检查的部门等;

  (六)建立内控考核评价制度。具备条件的企业应把各业务单位风险管理执行情况与绩效薪酬挂钩;

  (七)建立重大风险预警制度。对重大风险进行持续不断的监测,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制定应急预案,并根据情况变化调整控制措施;

  (八)建立健全以总法律顾问制度为核心的企业法律顾问制度。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建设,形成由企业决策层主导、企业总法律顾问牵头、企业法律顾问提供业务保障、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法律风险责任体系。完善企业重大法律纠纷案件的备案管理制度;

  (九)建立重要岗位权力制衡制度,明确规定不相容职责的分离。主要包括:授权批准、业务经办、会计记录、财产保管和稽核检查等职责。对内控所涉及的重要岗位可设置一岗双人、双职、双责,相互制约;明确该岗位的上级部门或人员对其应采取的监督措施和应负的监督责任;将该岗位作为内部审计的重点等。

  第三十五条 企业应当按照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的职责分工,认真组织实施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确保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第六章 风险管理的监督与改进

  第三十六条 企业应以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大决策、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为重点,对风险管理初始信息、风险评估、风险管理策略、关键控制活动及风险管理解决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采用压力测试、返回测试、穿行测试以及风险控制自我评估等方法对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进行检验,根据变化情况和存在的缺陷及时加以改进。

  第三十七条 企业应建立贯穿于整个风险管理基本流程,连接各上下级、各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信息沟通渠道,确保信息沟通的及时、准确、完整,为风险管理监督与改进奠定基础。

  第三十八条 企业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应定期对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自查和检验,及时发现缺陷并改进,其检查、检验报告应及时报送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

  第三十九条 企业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应定期对各部门和业务单位风险管理工作实施情况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检验,要根据本指引第三十条要求对风险管理策略进行评估,对跨部门和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解决方案进行评价,提出调整或改进建议,出具评价和建议报告,及时报送企业总经理或其委托分管风险管理工作的高级管理人员。

  第四十条 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至少每年一次对包括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在内的各有关部门和业务单位能否按照有关规定开展风险管理工作及其工作效果进行监督评价,监督评价报告应直接报送董事会或董事会下设的风险管理委员会和审计委员会。此项工作也可结合年度审计、任期审计或专项审计工作一并开展。

  第四十一条 企业可聘请有资质、信誉好、风险管理专业能力强的中介机构对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工作进行评价,出具风险管理评估和建议专项报告。报告一般应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实施情况、存在缺陷和改进建议:

  (一)风险管理基本流程与风险管理策略;

  (二)企业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风险管理及内部控制系统的建设;

  (三)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与信息系统;

  (四)全面风险管理总体目标。

  第七章 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四十二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风险管理组织体系,主要包括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内部审计部门和法律事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组织领导机构及其职责。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建立健全规范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股东(大)会(对于国有独资公司或国有独资企业,即指国资委,下同)、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依法履行职责,形成高效运转、有效制衡的监督约束机制。

  第四十四条 国有独资公司和国有控股公司应建立外部董事、独立董事制度,外部董事、独立董事人数应超过董事会全部成员的半数,以保证董事会能够在重大决策、重大风险管理等方面作出独立于经理层的判断和选择。

  第四十五条 董事会就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对股东(大)会负责。董事会在全面风险管理方面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审议并向股东(大)会提交企业全面风险管理年度工作报告;

  (二)确定企业风险管理总体目标、风险偏好、风险承受度,批准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了解和掌握企业面临的各项重大风险及其风险管理现状,做出有效控制风险的决策;

  (四)批准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五)批准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六)批准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七)批准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八)批准风险管理措施,纠正和处理任何组织或个人超越风险管理制度做出的风险性决定的行为;

  (九)督导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

  (十)全面风险管理其他重大事项。

  第四十六条 具备条件的企业,董事会可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该委员会的召集人应由不兼任总经理的董事长担任;董事长兼任总经理的,召集人应由外部董事或独立董事担任。该委员会成员中需有熟悉企业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的董事,以及具备风险管理监管知识或经验、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董事。

  第四十七条 风险管理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提交全面风险管理年度报告;

  (二)审议风险管理策略和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

  (三)审议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以及重大决策的风险评估报告;

  (四)审议内部审计部门提交的风险管理监督评价审计综合报告;

  (五)审议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六)办理董事会授权的有关全面风险管理的其他事项。

  第四十八条 企业总经理对全面风险管理工作的有效性向董事会负责。总经理或总经理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持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负责组织拟订企业风险管理组织机构设置及其职责方案。

  第四十九条 企业应设立专职部门或确定相关职能部门履行全面风险管理的职责。该部门对总经理或其委托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工作报告;

  (二)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跨职能部门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研究提出风险管理策略和跨职能部门的重大风险管理解决方案,并负责该方案的组织实施和对该风险的日常监控;

  (五)负责对全面风险管理有效性评估,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的改进方案;

  (六)负责组织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七)负责组织协调全面风险管理日常工作;

  (八)负责指导、监督有关职能部门、各业务单位以及全资、控股子企业开展全面风险管理工作;

  (九)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条 企业应在董事会下设立审计委员会,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对审计委员会负责。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部门的职责应符合《中央企业内部审计管理暂行办法》(国资委令第8号)的有关规定。内部审计部门在风险管理方面,主要负责研究提出全面风险管理监督评价体系,制定监督评价相关制度,开展监督与评价,出具监督评价审计报告。

  第五十一条 企业其他职能部门及各业务单位在全面风险管理工作中,应接受风险管理职能部门和内部审计部门的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执行风险管理基本流程;

  (二)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重大决策、重大风险、重大事件和重要业务流程的判断标准或判断机制;

  (三)研究提出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重大决策风险评估报告;

  (四)做好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建立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工作;

  (五)做好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有关工作;

  (六)建立健全本职能部门或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子系统;

  (七)办理风险管理其他有关工作。

  第五十二条 企业应通过法定程序,指导和监督其全资、控股子企业建立与企业相适应或符合全资、控股子企业自身特点、能有效发挥作用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

  第八章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

  第五十三条 企业应将信息技术应用于风险管理的各项工作,建立涵盖风险管理基本流程和内部控制系统各环节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包括信息的采集、存储、加工、分析、测试、传递、报告、披露等。

  第五十四条 企业应采取措施确保向风险管理信息系统输入的业务数据和风险量化值的一致性、准确性、及时性、可用性和完整性。对输入信息系统的数据,未经批准,不得更改。

  第五十五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能够进行对各种风险的计量和定量分析、定量测试;能够实时反映风险矩阵和排序频谱、重大风险和重要业务流程的监控状态;能够对超过风险预警上限的重大风险实施信息报警;能够满足风险管理内部信息报告制度和企业对外信息披露管理制度的要求。

  第五十六条 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应实现信息在各职能部门、业务单位之间的集成与共享,既能满足单项业务风险管理的要求,也能满足企业整体和跨职能部门、业务单位的风险管理综合要求。

  第五十七条 企业应确保风险管理信息系统的稳定运行和安全,并根据实际需要不断进行改进、完善或更新。

  第五十八条 已建立或基本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企业,应补充、调整、更新已有的管理流程和管理程序,建立完善的风险管理信息系统;尚未建立企业管理信息系统的,应将风险管理与企业各项管理业务流程、管理软件统一规划、统一设计、统一实施、同步运行。

  第九章 风险管理文化

  第五十九条 企业应注重建立具有风险意识的企业文化,促进企业风险管理水平、员工风险管理素质的提升,保障企业风险管理目标的实现。

  第六十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融入企业文化建设全过程。大力培育和塑造良好的风险管理文化,树立正确的风险管理理念,增强员工风险管理意识,将风险管理意识转化为员工的共同认识和自觉行动,促进企业建立系统、规范、高效的风险管理机制。

  第六十一条 企业应在内部各个层面营造风险管理文化氛围。董事会应高度重视风险管理文化的培育,总经理负责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日常工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培育风险管理文化中起表率作用。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和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成为培育风险管理文化的骨干。

  第六十二条 企业应大力加强员工法律素质教育,制定员工道德诚信准则,形成人人讲道德诚信、合法合规经营的风险管理文化。对于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企业规章制度、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法及违反道德诚信准则的行为,企业应严肃查处。

  第六十三条 企业全体员工尤其是各级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应通过多种形式,努力传播企业风险管理文化,牢固树立风险无处不在、风险无时不在、严格防控纯粹风险、审慎处置机会风险、岗位风险管理责任重大等意识和理念。

  第六十四条 风险管理文化建设应与薪酬制度和人事制度相结合,有利于增强各级管理人员特别是高级管理人员风险意识,防止盲目扩张、片面追求业绩、忽视风险等行为的发生。

  第六十五条 企业应建立重要管理及业务流程、风险控制点的管理人员和业务操作人员岗前风险管理培训制度。采取多种途经和形式,加强对风险管理理念、知识、流程、管控核心内容的培训,培养风险管理人才,培育风险管理文化。

  第十章 附则

  第六十六条 中央企业中未设立董事会的国有独资企业,由经理办公会议代行本指引中有关董事会的职责,总经理对本指引的贯彻执行负责。

  第六十七条 本指引在中央企业投资、财务报告、衍生产品交易等方面的风险管理配套文件另行下发。

  第六十八条 本指引的《附录》对本指引所涉及的有关技术方法和专业术语进行了说明。

  第六十九条 本指引由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 本指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公司股权投资业务的安全运作和管理,加强公司内部风险管理,规范投资行为,提高风险防范能力,有效防范和控制投资项目运作风险,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权投资业务是指使用资金对企业进行的股权投资类业务。

  第三条风险控制原则

  公司的风险控制应严格遵循以下原则:

  (1)全面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覆盖股权投资业务的各项工作和各级人员,并渗透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2)审慎性原则:内部风险控制的核心是有效防范各种风险,公司部门组织的构成、内部管理制度的建立要以防范风险、审慎经营为出发点;

  (3)独立性原则:风险控制工作应保持高度的独立性和权威性,并贯彻到业务的各具体环节;

  (4)有效性原则:风险控制制度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部门的规章,具有高度的权威性,成为所有员工严格遵守的行动指南;执行风险管理制度不能存在任何例外,任何员工不得拥有超越制度或违反规章的权力;

  (5)适时性原则:应随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变化,公司经营战略、经营方针、风险管理理念等内部环境的改变,以及公司业务的发展,及时对风险控制制度进行相应修改和完善;

  (6)防火墙原则:公司与关联公司之间在业务、人员、机构、办公场所、资金、账户、经营管理等方面严格分离、相互独立,严格防范风险传递及利益冲突给公司带来的风险。

  第二章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第四条风险控制组织体系

  公司应根据股权投资业务流程和风险特征,将风险控制工作纳入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之中。公司的风险控制体系共分为五个层次:执行董事、风险控制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部、业务部。

  第五条各层级的风险控制职责

  执行董事职责:

  (1)审议批准风险控制委员会的基本制度,决定风险控制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听取风险控制委员会的报告;

  (2)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

  (3)决定公司内部风险管理机构的设置;

  (4)法律法规或公司章程规定的其它职权。

  风险控制委员会,其职责包括:

  (1)组织拟订公司的风险管理基本制度;

  (2)对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审批的股权投资项目进行合规性审核;

  (3)监督和评估风险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等。风险控制委员会对执行董事负责。

  投资决策委员会职责:对单笔投资额不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不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的股权投资项目的投资和退出作出决策。

  风险控制部是公司内专职的风险管理部门,其职责包括:独立于业务部开展风险控制、合规检查、监督评价等工作;在出现重大问题时及时向风险控制委员会报送相关专项报告。

  业务部职责:具体负责项目开发、执行、退出过程中的风险控制。业务部负责人作为股权投资项目风险管理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部的风险控制执行工作,并负有及时报告、反馈项目投资过程中发现的风险隐患和风险问题的职责。

  第六条为建立健全内控机制,公司设立独立于项目组的后台管理部门。

  综合管理部负责股权投资项目的文档管理、印章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会议筹备,以及相关会议资料的管理等。

  财务部负责股权投资业务的财务核算和资金划拨,为股权投资项目分别设置账户、独立核算、分账管理。

  第三章风险控制流程

  第七条风险管理的业务流程由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分析、风险控制和风险报告五个步骤组成,是制定风险管理战略及防范措施的重要基础。

  第八条风险识别指对经营活动中存在的内部及外部风险的来源进行辨别。

  第九条风险评估是对风险的严重程度及发生概率进行科学合理的量化分析。

  第十条风险分析主要对风险的驱动因素进行归因分析,并评估其影响,提出避险建议和措施。

  第十一条风险控制是对业务流程的各个环节制定风险防范和处理措施。

  第十二条风险报告是指业务部、风险控制部根据职责范围和报告体系定期或不定期向主管领导提交的与风险评估分析相关的报告。

  第四章风险识别与评估

  第十三条股权投资业务面临政策风险、法律风险、操作风险、市场风险、合规性风险等多种风险。

  公司运营过程中,相关部门应当在职责范围内对各种风险进行必要的识别、评估及分析,履行相关的风险控制职责。

  第十四条政策风险

  政策风险是项目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并且会影响项目公司的估值和退出方案的实施,从而转化为投资失败风险。项目公司所属行业的国家产业政策、行业规划、税收政策等发生重大变化导致项目投资前后技术、市场、产品、客户发生不利变化,并导致项目公司偏离投资方案、估值整体下降,造成投资项目无法退出或亏损退出。

  第十五条合规性风险

  项目公司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必须符合法律法规和证监会的监管要求,对法律法规等理解有误、故意违反则将出现合规风险。

  第十六条法律风险

  与被投资方、合作方、项目管理人之间的合同协议存在缺失导致出现不利于我方的诉讼。

  第十七条操作风险

  股权投资业务包括投资项目的选择(即项目开发、初步审查、项目立项、尽职调查、投资决策、项目实施)、投资项目的管理和项目退出等业务环节,在上述每个环节均存在操作风险。主要可以归纳为决策失误、投资失控、员工内部欺诈、被投资方和合作方的外部欺诈、尽职调查存在缺失、资金划拨差错、项目公司经营管理不善、项目跟踪缺失、项目公司报告不畅等风险,其中,决策失误、投资失控是重大风险。

  第十八条市场风险

  由于股权投资业务从项目投资到投资退出往往要经历宏观经济、项目所属行业、产品市场、证券市场等的`波动,导致项目公司估值、项目退出的市场环境发生变化,从而造成退出方案无法实施或投资目标无法实现的风险。

  第五章风险控制

  第十九条公司对股权投资项目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全面和重点分析,并检查、控制投资业务的合规性风险。

  第二十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合规风险进行事前和事中控制:

  (一)为保证股权投资业务合法、合规,制定、审查相关的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二)制订、审阅股权投资业务的相关合同、协议,确保合同的规范性和合法性;

  (三)监督股权投资业务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控制制度有效地执行;

  (四)确保股权投资业务投资决策服从国家产业政策,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第二十一条公司通过以下手段对投资项目进行事后控制。

  (一)制定股权投资业务的合规检查制度;

  (二)对股权投资业务运作和内部管理的合规性进行检查,并向公司通报;

  (三)检查相关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的执行情况,确保资产管理业务遵守公司内部制度。

  第二十二条市场风险的控制措施主要体现在投资立项环节上。

  第二十三条公司制订项目立项标准。立项标准应该参照国家产业发展规划,符合公司关于投资范围的相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业务部应当根据立项标准和投资范围,对备选企业进行筛选形成项目池。项目人员应当在广泛收集项目方提供的商业计划书及其他相关信息材料的基础上,对入选项目池的项目进行初步评估和风险收益分析。符合立项条件的,根据公司规定申请立项审批。

  第二十五条风险控制部应当对公司签定的合同、协议等法律文书进行审核,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六条在项目运作过程中,风险控制部提供法律方面的专业支持。必要时,可申请引入外部中介机构提供法律服务,防范法律风险。

  第二十七条公司制定专门的项目管理和投资决策制度,明确项目投资的业务流程和具体要求。

  第二十八条为维护基金的权益,项目投资的范围应当符合以下规定:

  (一)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资金拆借、贷款、抵押融资或者对外担保等用途;

  (二)不得将基金资产用于可能承担无限责任的投资;

  (三)单笔投资额不得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四)单一投资股权不得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的【30%】,如果突破【30%】,需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五)不得将基金资产投资于公司股东或其控制的企业;

  (六)法律法规以及基金合同约定禁止从事的其他投资。

  第二十九条尽职调查的风险控制

  (1)公司建立尽职调查制度,规范尽职调查的工作内容。项目组在尽职调查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程序,记录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形成相关报告。

  (2)项目组开展尽职调查工作期间,项目负责人必须对拟投资企业进行实地考察。

  (3)项目组应当对尽职调查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和完备性负责。

  (4)项目组认为必要时,可申请聘请外部中介机构,参与或独立进行调查工作。

  第三十条投资决策的风险控制

  (1)投资决策委员会对项目投资或退出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独立发表审核意见;

  (2)投资决策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委派专人或聘请外部专业机构进驻现场进行独立的尽职调查,提交独立的调查报告;

  (3)股权投资业务的项目投资和项目退出必须经投资决策委员会通过。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项目,应当经过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并根据基金合同规定提交股东审议。

  第三十一条项目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对已投资项目的跟踪管理机制。

  (1)项目组负责项目投资后的跟踪管理,具体包括:定期实地回访项目公司;定期收集项目公司财务资料、行业发展情况、企业财务状况;定期对项目公司进行重新估值;定期对原定退出方案的可行性进行重新评估等。

  (2)项目组负责每月或每季度完成一次对投资项目项目的跟踪管理工作,编制《项目管理报告》,并向主管领导提交该报告。

  第三十二条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和应急处置机制,对投资项目重大风险事项的处置进行决策。项目组在跟踪管理过程中发现项目公司的经营情况重大变化、重大法律纠纷、权益发生变动、或者财务指标恶化、亏损等重大事项的,项目组应当及时报告。

  第三十三条公司建立项目退出审批机制,对项目退出进行决策。当项目达到预期投资目标或出现重大紧急事项需要退出时,项目组根据具体情况,制定退出方案,报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单笔投资额超过基金资产总额的【30%】,或者单一投资股权超过被投资公司总股本【30%】的股权投资项目,应当提交执行董事和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

  退出方案未通过审议的,项目组应当研究并重新设计退出方案,直至项目实现退出。

  第三十四条对财务与资金管理的风险控制

  公司建立独立的财务核算体系,制定规范的财务会计核算制度,配备专职的财务核算人员。

  公司按照有关规定及要求使用资金、单独开立银行账户。

  第三十五条对人员管理的风险控制。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应当专职。

  第三十六条公司建立专门的内部控制机制,对公司风险进行隔离,防范利益冲突,规范关联交易。

  第六章风险控制报告

  第三十七条风险控制报告分为定期报告和临时性报告两类。

  第三十八条风险控制部门定期对公司业务运作、日常经营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进行风险评估与评价,在每年度4月底前向公司领导上报年度风险控制报告,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

  第三十九条公司发生或可能重大事项的,风险控制部接到报告后,根据重大事项报告的相关规定向公司领导报送临时性报告。

  第四十条风险控制报告中应明确风险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可能存在的风险以及应对或补救措施等内容。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四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四十二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了规范本公司基金托管与运营外包业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私募投资基金管理人内部控制指引》、《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法律文件及相关监管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及其旗下所有子公司。

  第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基金托管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四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运营外包机构的选择、评定、确认与监督管理。

  第五条 基金托管机构是指依法设立的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者其他具备托管资格的金融机构。商业银行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会同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核准;其他金融机构担任基金托管机构的,由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核准。

  第六条 外包服务机构是指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外包机构”)为基金管理人提供销售、销售支付、份额登记、估值核算、信息技术系统等业务的服务。

  第七条 外包机构包括为私募基金管理人提供募集服务的在中国证监会注册取得基金销售业务资格且成为中国基金业协会会员的机构(简称基金销售机构),为私募基金募集机构提供支付结算服务、私募基金募集结算资金监督、份额登记等与私募基金募集业务相关服务的机构。

  第二章 托管机构遴选与管理

  第八条 公司所管理的产品原则上都应选定托管机构进行托管,如不进行托管的,应在基金合同中进行约定,并建立独立的保障私募基金财产安全的制度措施和纠纷解决机制。

  第九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托管机构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属地经营:原则上应当满足基金的托管机构、托管账户与基金注册地需保持一致。

  (二)资质管理:托管机构需具备托管资质,托管机构的净资产和风险控制指标应当符合相关规定。

  (三)费率合理:托管机构的费率不得高于同期市场平均水平。

  (四)协议合规:管理人和托管机构必须签订标准的托管协议。

  (五)内控规范:托管机构具有完善的内控机制与操作规范,有完善的内部稽核监控制度和风险控制制度

  (六)托管机构需要满足我方划款对于时效性的要求。

  (七)系统支持:托管机构须有相应的IT系统满足管理人的业务需求(如有需求)。托管机构需有安全高效的清算、交割系统(如有需求)。

  (八)团队配备:托管机构需设有专门基金托管部门,并配备专业的托管团队,取得基金从业资格的专职人员达到法定人数。

  (九)资金安全:托管机构需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的条件。

  (十)场地安全:托管机构有符合要求的营业场所、安全防范设施和与基金托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设施。

  第十条 公司托管机构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筛选:必须在具有托管资质的商业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中进行选择,前期需对托管机构进行全面了解和沟通,综合比较确定托管机构。

  (二)反馈:向拟合作的托管机构提供托管机构评估问题清单,由托管机构按要求列明资质和相关条件,在2个工作日内反馈给公司。

  (三)评估: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问题清单反馈中提及的费率等关键因素以及前期沟通了解掌握的信息进行综合评估。

  (四)选定:根据综合评估情况,选定托管机构。

  第十一条 托管机构选定后,相关部门(综合管理部门与合规部门)应负责托管协议的起草、审定工作,协议中应明确托管机构的如下义务:

  (一)托管机构应当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向投资者提供基金信息。托管机构的固有财产应当独立于基金财产,托管机构因基金财产的管理、运用或者其他情形而取得的财产和收益,归入基金财产;

  (二)公平地对待其管理的不同基金财产;

  (三)安全保管基金财产;

  (四)按照规定开设基金财产的资金账户和证券账户;

  (五)对所托管的不同基金财产分别设置账户,确保基金财产的完整与独立;

  (六)保存基金托管业务活动的记录、账册、报表和其他相关资料;

  (七)按照基金合同的约定,根据基金管理人的投资指令,及时办理清算、交割事宜;

  (八)办理与基金托管业务活动有关的信息披露事项;

  (九)对基金财务会计报告、中期和年度基金报告出具意见;

  (十)复核、审查基金管理人计算的基金资产净值和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

  (十一)按照规定监督基金管理人的投资运作;

  (十二)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规定的其他职责。

  (十三)基金托管机构不得从事内幕交易、操纵交易价格及其他不正当的交易活动。

  第十二条 托管协议正式签署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应负责后续对接工作,包括不限于:根据托管机构提供的资料清单,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或委托托管机构进行托管账户的开立;负责开户资料及印鉴卡片等重要凭证的保管;督促托管机构按照托管协议要求履行托管职责。

  第三章 外包机构的遴选与管理

  第十三条 公司开展业务外包应根据审慎经营原则制定业务外包实施规划,外包活动范围应与公司经营水平相适宜。

  第十四条 公司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基金份额(权益)登记。办理基金份额登记业务的机构应保证登记数据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可开立注册登记账户,用于基金投资人认(申)购资金、赎回资金和分红资金的归集、存放与交收,并设置有效机制,切实保障投资人资金安全。

  第十五条 公司证券投资基金业务可委托外包机构办理估值核算,办理估值核算业务的`机构应按照合同或协议的要求,保证估值核算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六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外包遴选工作,遴选工作应主要核查以下内容:

  (一)品牌影响力:外包机构应品牌信誉良好,无不良记录。

  (二)外包资质:外包机构应为按照《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试行)》的要求到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备案,并加入基金业协会成为会员的机构

  (三)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运营团队。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的团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应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四)IT系统:外包机构应拥有稳定、专业的系统开发和运维团队,系统配置完善,并且有持续优化的意愿,做好风险隔离,并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数据。

  (五)风控机制:外包机构应风控机制完备,并与托管业务进行办公场所与团队隔离。外包机构应具备开展外包业务的能力和风险控制能力,审慎评估外包服务的潜在风险与利益冲突,建立严格的防火墙制度与业务隔离制度,有效执行信息隔离等内部控制制度,切实防范利益输送。

  (六)资源源投入:费率合理,并有意愿加大资源投入力度开展长期业务合作。

  第十七条 公司对外包的评定流程如下:

  (一)尽职调查:公司在委托外包机构开展外包活动前,应根据备选外包机构的范围,对其人员配备、防火墙制度、业务隔离措施、利益输送防范措施、软硬件设施、专业能力、诚信状况、过往业绩、按时定期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等情况进行全面、现场调查。

  (二)业务谈判:公司XX部门与运营外包机构成员洽谈详细业务操作流程、费率及协议等重要因素,并达成一致意向。

  (三)选定:根据实际考察结果进行综合评估,确定运营外包机构,并经合规部门审定后签订书面外包服务合同及协议,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及违约责任,协议条款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1.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应独立于外包机构的自有财产。外包机构破产或者清算时,外包服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不属于其破产财产或清算财产。

  2.外包机构应对提供外包业务所涉及的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实行严格的分账管理,保证提供外包业务的不同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之间、外包业务所涉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与外包机构其他业务之间的账户设置相互独立,确保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的安全、独立,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挪用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

  3.外包机构在开展外包业务的同时,提供托管服务的,应设立专门 的团队与业务系统,外包业务与基金托管业务团队之间建立必要的业务隔离,有效防范潜在的利益冲突。

  4.办理私募基金销售、销售支付业务的机构开立销售结算资金归集账户的,应由监督机构负责实施有效监督,在监督协议中明确保障投资者资金安全的连带责任条款。

  5.开展基金销售业务的各参与方应签署书面协议明确各方权责。协议内容应包括对基金持有人的持续服务责任、反洗 钱义务履职及责任划分、基金销售信息交换及资金交收权利义务等。

  第十八条 外包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及合同或协议的规定,诚实信用、勤勉尽责、恪尽职守,防止利益冲突,不得从事侵占基金资产和客户资产、利用基金未公开信息进行交易等违法违规活动。

  第十九条 外包合同签订后,公司综合管理部门负责协调双方根据项目运营实际情况,确认基金涉及的相关外包业务流程。

  第二十条 在开展业务外包的各阶段,公司应关注外包机构是否存在与外包服务相冲突的业务,以及外包机构是否采取有效隔离措施,每年开展一次全面的外包业务风险评估。

  第四章 监督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定期与托管机构和运营外包机构召开例会,定期沟通,了解托管机构是否合规运作,同时托管机构应定期向管理人提供托管报告;了解运营外包机构的人员配备情况、业务操作的专业能力、业务隔离措施、软硬件设施等基本运作情况,保证满足业务发展的实际需求。

  第二十二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门应根据签订的托管协议及外包服务协议,不定期考察托管机构及运营外包机构是否严格按合同履行其义务和职责,如若发现未履行或履行不严格,可对其发出口头或书面的警告,情节严重的,可发送公函或律师函。

  第二十三条 公司综合管理部应对外包业务报送情况进行监督。根据《基金业务外包服务指引》,外包机构应在规定时间内内向基金业协会报送外包业务情况表和外包运营情况报告。

  第五章 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制度与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有关规定不一致的,以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为准。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及修订。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自批准发布之日起实施,修改时亦同。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6

  盘县见合担保有限责任公司风险控制流程管理制度(试行)

  本管理制度按担保业务程序共分为七章,分别是:

  (一)受理,客户申请受理与项目立项。

  (二)调查,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三)审批,包括项目融资方案审批、担保调查审批、放款审批。

  (四)放款,包括面签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发放。

  (五)保后管理,包括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客户风险分类制度。

  (六)风险预警,包括责任划分、处置方式、预警方法和违规处罚。

  (七)代偿流程管理,包括风险客户认定、代偿流程、债权追偿、项目终结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

  业务完结。

  第一章

  受理

  客户向公司申请担保时,经客户经理与其初步接洽后,基本符合担保条件的,发给其担保申请表。企业应按担保申请表要求和实际情况完整、准确、真实的逐项填写,同时提供下列材料:

  (一)担保申请人的基本资料

  A、法人

  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信息查询单;

  2、公司简介、验资报告、公司章程;

  3、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简历及签字样本;

  4、申请担保的董事(股东)会决议及董事(股东)会成员签字样本;

  5、借款用途有关的证明材料(购销合同、合作协议等);

  6、近二年财务审计报告、近三个月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银行对账单和近三个月的税单及水电费清单;

  7、贷款卡及密码银行信贷登记咨询系统信息单,与报表不符应详细说明;

  8、主要存货明细、固定资产明细、应收账款明细及账龄分析表、或有负债情况表等;

  9、反担保人/物/企业的有关资料;

  10、其他有关资料(如生产经营或投资项目取得的环保许可证明,医药、卫生、采矿等特殊行业持有有权部门颁发的生产、经营许可证明等)。

  B、自然人

  1、个人简介;

  2、身份证件及婚姻证明(如身份证、公务员证、教师证、警官证等);

  3、银行征信报告;

  4、工作及收入证明;

  5、近三个月的水费、电费、煤气费、或其它能证明其住址的付款收据;

  6、家庭/个人资产清单;

  7、担保能力的证明,如房产证复印或其它资产证明。

  C、其他组织(略)

  (二)信用反担保人的基本资料

  1、法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法人的资料;

  2、自然人

  参照担保申请人为自然人的资料。

  (三)反担保物的基本资料

  1、抵/质押物清单;

  2、抵/质押物权利凭证或购置发票;

  3、抵/质押物评估报告(由公司签约的专业评估公司提供);

  4、抵/质押物财产保险单,(财产保险到公司签约的保险公司购买);

  5、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设立抵/质押的决议;

  6、其他有关资料。

  (四)反担保方式为抵押或质押应提供的材料

  1、抵押物、质物清单;

  2、抵押物、质物权利凭证(并经政府管理机构查询或确认);

  3、抵押物、质物评估报告;

  4、股东会或董事会同意抵押、质押的决议;

  5、其他有关材料。

  企业所提供的复印件要加盖公章。

  业务主办必须核对原件,并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在复印件上加盖“此复印件与原件一致”的印章并签名确认。

  业务主办可根据企业实际情况对材料的种类和内容进行删选和添加。

  第二章

  调查

  调查环节包括项目初审和项目综合分析。

  项目初审主要通过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包括企业实地调查和家访调查),获取担保项目、担保申请企业及反担保人真实全面的信息,通过综合分析评价形成结论,即调查报告。

  初审结束后,经过一定的授权和审批流程,如果需要时可向申请企业出具担保意向书。

  调查环节应注意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资料审核、实地调查、综合分析评价和调查报告。

  一、资料审核:

  资料审核的信息来源除了从企业,还应从其他途径如银行、财税、供应商、上下游客户和供电供水等处获取;

  对材料信息审核过程中需进一步明确、补充,发现的漏洞、疑点列为下一步实地调查的重点;

  二、实地调查:

  1、风险部确定一名风险经理与项目经理同时进行实地调查,项目金额超出公司授权范围,公司主管业务的副总和项目终审人或授权终审审批人必须参加实地调查;

  2、实地调查前,要列出调查提纲,明确调查目标以保证调查的质量和效率;

  3、实地调查应了解企业和项目背景,了解企业负责人的信用和能力,考察企业管理团队和整体素质,企业市场竞争情况、销售和利润,弄清借款用途和还款来源;

  4、主要核实企业现金流的真实情况,生产型企业,通过考察企业主要生产经营场所,核实企业存、发货明细判断企业生产销售情况;贸易型企业,通过核实企业上、下游客户情况判断企业销售获利情况;

  三、项目综合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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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综合分析是在资料审核和实地调查的基础上,对已经获取的信息进行综合判断、分析、比较和评价,得出分析结论,并最终形成调查报告。综合分析的要点包括:

  1、分析、判断担保申请人的主体资格、还款意愿;

  2、分析环境对企业的影响,主要包括: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等;

  3、分析企业的还款能力,主要通过对其现金流的分析掌握企业的真实财务状况和偿债能力,预测企业未来的发展趋势,预计在未来的借款期间是否能够产生足够的现金流来偿还借款;

  四、调查报告:

  调查报告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主要内容,并认真填写公司统一设计的《项目调查表》(表式附后)。

  a)担保申请人的背景情况;

  b)项目的基本情况;

  c)产品销售及市场预测分析;

  d)财务状况及偿债能力分析;

  e)借款用途计划及还款来源;

  f)银行负债及或有负债情况;

  g)反担保措施;

  h)综合分析风险程度;

  i)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j)调查结论。

  第三章

  审批

  一、项目审批流程

  1、对于担保金额在人民币500万元(含)以内,且有效资产最高90%的抵押价值覆盖的项目,其业务审批流程为:项目经理→业务部门审核→业务副总审批→风险部审批→授权终审人→报送银行审批(融资方案、内部审批意见、担保意向函)→缴纳保费→借款人面签合同文本→落实反担保手续→法务部审核→与银行签署担保合同并出具担保函→向银行出具放款通知书→资料归档;

  除此以外的业务审批流程:基本与上述流程相同,但终审人终审前要经过评审会审议。

  2、风险部对项目进行可行性、合规性审核,审查财务数据独立给出额度意见。并按照公司授权执行否决权;

  3、法务部对项目本身及合同文本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4、内部合同文本由公司股东会授权给评审会有权终审人签字终审。对银行等外部金融机构签署保证合同、借款合同等对外合同文本时,由总经理或总经理授权人签字。

  二、复议

  1、复议项目指公司规定无须上评审会审批的项目,审批未获通过,业务主管提出复议申请的项目;或是已上评审会,但由于调查资料欠缺或反担保物不足,但资料齐全后尚可考虑审批的项目,此复议项目在评审会上直接由评审委员决议;

  2、复议由负责该项目的业务部门申请,风险部组织并召集召开评审会进行审批,并做好《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

  3、对于评审会审批结论为不同意的项目,原则上不鼓励重新复议。确需重新复议的,应增加相应的反担保措施,降低项目的风险系数,以增加项目重新通过的概率,减少人力物力的重复和浪费;

  4、提交给评审会的复议项目业务申报书应简要说明前次的审批意见,对前次审批中提出的不同意理由逐一作出分析,为审批中需关注的重要情况提供决策信息;

  5、同一笔项目最多只能复议一次。

  三、贷款评审委员会(评审会)

  1、评审会即贷款审批评议委员会,负责对各报批项目和复议项目的审批;

  2、评审会组成:见《评审会工作条例》

  3、评审会召集程序:

  (1)、评审会召开前一天,风险部将会议内容、会议地点、会议时间等通知参加会议人员;

  (2)、业务部门必须在评审会召开前一天,将项目审批材料纸质或电子文本发至评审会成员,以便评审会成员预先阅读了解项目情况;

  (3)、评审会成员必须按时参加,因特殊情况不能出席时,必须事先向召集人(风险部、总经办)请假。若参会的评审会成员人数未达评审会成员总数三分之二的,则会议改期进行。风险部应另行确定时间、地点,并通知评审会成员;

  (4)、项目经理报告项目调查情况,风险经理报告风险调查评估情况;

  (5)、与会评审会人员质询,项目经理与风险经理答疑;

  (6)、与会评审会人员从合法性、安全性、效益性等方面对项目进行综合分析并提出具体评审意见;

  (7)、会议评审采用签字表决制,参会评审人员须在《项目评审会会议纪要》上明确填写意见并签字,不得弃权,三分之二以上的与会评审会人员同意视为项目评审通过;

  (8)、授权终审人根据贷审会意见进行项目终审,对评审通过项目,授权终审人执行一票否决权;

  (9)评审会的会议纪要及表决结果视为档案的一部分必须进行归档。

  第四章

  放款

  放款环节包括签订合同、落实反担保措施、担保收费、贷款放款审批、出具放款通知书。

  放款审批流程:项目经理→财务部审批→风险部审批→法务部审批→终审人终审

  一、签订合同

  公司对合同的签订实行面签制。程序如下:

  1、法务部统一拟定业务有关的所有法律文件,包括委托保证合同、抵押反担保合同、质押反担保合同、信用反担保合同及其他须准备的法律文书等,公司核准使用后统一由法务部出具,并加盖“合同文本校验章”;

  2、需要签订法律文件时,风险经理告知法务部项目融资方案(包括借款主体情况以及反担保措施),项目经理按照法务部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书面材料做参考,法务部依据上述材料书面告知项目经理以及负责该项目的风险经理需要准备的法律合同文本并拟定相应其他法律文件;

  3、需要当事人(包括股东代表、法人代表、董事会成员、共有人、反担保人/企业等)签字盖章时,须由项目经理和风险经理必须同时在现场面签;

  4、若借款主体或反担保人要求对公司提供的法律文件进行变动的,风险经理应立即向风险总监汇报,并经法务部审核通过后,方能进行变动;

  5、所有合同文本及相关法律文件在交由公司有权签字人签字前必须经法务部进行合法性审核,加盖法律审核印章。

  二、落实反担保措施

  1、对获得批准担保的企业/自然人,必须以其合法有效、易于变现的资产作抵押或质押,或提供认可的第三方信用担保作反担保,反担保金额应大于担保金额,原则上不能重复抵/质押,根据审批情况,可同时采用一种或几种反担保措施。不允许有纯信用风险敞口;

  2、反担保措施的落实工作,是在必要的法律手续齐备后,于放款前由项目经理与风险部共同跟进办理。业务量较大时,风险部可指派专人进行集中办理登记、公证等事宜;

  3、反担保措施不能落实的,放款环节中止继续进行;

  4、如最终经风险部确认反担保措施无法落实的,由项目经理重新修改融资方案,重新报批;

  5、抵、质押物的抵、质押值计算,原则上应以我司签约认可的第三方评估公司给出的书面正式评估报告中的评估净值为计算依据;

  6、借款主体所有股东、高管及财务主管必须做个人连带责任保证;

  7、反担保措施的具体要求:

  A、抵押

  对抵押物的总体要求是:足值、可变现、且变现能力强,我公司对抵押反担保的具体要求有:

  (1)持有红本房地产证的.商品房抵押的,应到国土局办理抵押登记,签署授权委托书并办理公证。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100%;

  (2)不能办理抵押登记的非商品房(含持有绿本房地产证的房地产、褐本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地产等)、土地、农村集体土地、宅基地等房地产,仅作参考;

  (3)按揭中的商品房能够办理二次抵押登记的,应该办理二次抵押登记,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不能办理的,仅作参考;

  (4)担保金额200万以上的业务,红本房产证房产或变现性强的抵/质押物的评估净值必须占借款金额的50%以上,敞口部分可以采用个人信用、企业信用等保证方式进行补充,不允许有纯信用敞口,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200万元以下的业务,不规定必须有红本房产证房产作为抵押物;

  (5)对于与银行合作的抵押加担保类的融资项目,担保金额可放大到评估净值的100%。但原则上不论是抵押给我司作为反担保,还是直接抵押给银行,抵押物必须办理完善相应的法律和抵押登记手续;

  (6)以机器设备抵押,必须是产权明晰、价值较高的大型成套通用设备,购置发票齐全,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应按有关规定在工商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7)以车辆抵押,要求产权明晰,设备成新率在70%以上,营运用途的使用期在三年以内,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有关规定在车管所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抵押公证;

  (8)以船舶抵押,必须权属清晰,购置手续完备,成新率在70%以上,反担保金额为评估净值的30%——50%,项目经理按规定到海事部门办理抵押登记手续,并办理授权委托公证;

  (9)对于符合抵押反担保条件的机器设备、交通工具等,除了办理相应的法律手续外,还应由抵押人向保险公司购买以我公司为第一受益人的财产保险,期限为担保期限加上六个月延长期之和;

  (10)承诺抵押、包票留置、海关监管设备等无法办理抵押登记手续的不动产不得以抵押方式作为反担保措施。

  B、质押

  (1)对易保管、易变现且价格相对稳定的存货可作质押,但必须采用委托专业监管公司监管的形式,反担保额不超过质物评估净值的50%,其价值可由公司聘请第三方专业人士评估确定;

  (2)应收账款质押。付款方经考察核实必须是诚信企业,信用记录良好。必须由借款人、担保人、付款方签署正式的三方协议(或签署债权转让形式的三方协议),付款方必须书面承诺按时将应付款打入担保方认可的账户,担保方应对该账户进行实质性的监管,以保障借款及时归还;

  (3)股权质押。股权质押企业必须是国际、国内或当地知名企业、行业内的龙头企业或可预见的具有良好发展前瞻性的企业。股权质押企业必须经过出借人或担保方的批准认可,在款项未能按时归还的情况下,出借人及担保方能够通过参股的方式实现其质押权益;

  (4)上市公司股票质押,应到股票托管机构办理股权质押登记,同时由第三方证券公司进行托管,签署三方协议,规定卖出止损点,保障质押人权益;

  (5)特殊情况须经评审会同意;

  出现以下情况之一的不得采取质押作为反担保措施:

  (1)质押物不能满足足值、可变现和变现性强的特点;

  (2)不能够找到信誉可靠的第三方进行托管、监管或者仓管;

  (3)难以在质押期间内完好保存;

  (4)质押物及其凭证难以辨认真伪;

  (5)质押物难以准确的以货币衡量其价值;

  (6)其他信息不对称因素。

  C、第三方信用反担保

  (1)信用反担保人和信用反担保企业的反担保资格的审核条件、提交材料应等同于担保申请人和担保申请企业;

  (2)反担保企业的财务状况、偿债能力(如主营业务收入、净利润、净资产、现金流量净值)等方面的综合实力应优于担保申请人;

  (3)原则上要求担保申请企业的法人代表、财务负责人、主要负责人/实际控制人作为第三方信用反担保人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4)鼓励同行业或上下游企业等采取互保联保的方式作为信用反担保;

  (5)个人信用反担保人担保金额的量化标准:

  公司原则上只允许以下各类人员进行个人信用反担保。

  国家政府公务员、国家公立学校正式教师、市、区级以上医院正式医生、银行正式员工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10——30万,如已婚并在当地有房产,可担保金额为人民币30——50万。

  一、担保收费

  担保费原则上应在借款合同生效之日一次性收取,担保期限超过二年的可以分年度收费,担保期限不足一年按实际期限收费。保证金应按银行规定比例在公司向银行出具保证合同前缴存。

  二、贷款放款审批

  担保费缴纳及保证金缴存凭证必须交财务人员进行审核并在放款审批表上签字确认,然后根据审批流程进行审批后,由风险管理部出具放款通知书,交项目经理通知银行放款。

  第五章

  保后管理

  一、保后管理的岗位设置

  保后管理工作实行业务部与风险部双线管理的方式进行,各自按照不同的工作重点进行独立的保后管理。

  业务部门:定期走访客户,保持对客户的维护和管理,定期以《保后检查表》的形式向风险部书面汇报保后管理情况。

  风险部:负责保后管理制度建设,动态更新台账数据,客户风险分类,对业务部的《保后检查表》独立进行抽查,工作量较大时可抽调其他部门员工进行保后调查。负责安排财务一同对不良业务的清收催收工作

  财务部及时向风险部提供客户的还本付息及欠款信息。

  法务部主要负责清收与代偿过程中的案件诉讼等法律事宜。

  二、保后管理的工作内容

  放款后十天内,业务部门必须将完整的业务资料按《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到档案室归档,并录入业务数据库,保证后续保后管理介入的及时性,保障资产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业务发生的当月业务部和风险部的保后管理人员开始介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及时化解风险。

  对于正常类客户,业务部门保后管理人员至少每月对客户电话跟踪一次,每季度上门走访一次,每季度向风险部提交《保后检查表》,书面报告保后跟踪情况,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资金使用情况、落实还款的资金安排、客户风险分类等。遇到风险,及时采取必要措施,及时化解风险,协助客户保持良好的信用记录。

  对于关注类和风险类客户,视业务具体情况和领导批示加强保后管理的频率。

  风险部监督业务部门定期进行保后管理,依据业务部门上交的《保后检查表》,结合自身判断,决定是否亲自上门抽查。工作量较大时,可抽调其他部门员工进行协助调查。

  风险部依据保后管理情况,对客户进行风险分类确认,上报公司领导,将动态更新的还本付息信息及跟踪情况登记业务台账。

  账务部应及时将还本付息的数据报风险部保后管理人员,风险部负责保后管理人员定期对台账进行更新,并上报公司领导。

  发生代偿后,业务移交资产部进入清收程序,如清收不能结清代偿款项,则进入反担保资产处置程序。

  三、保后管理的客户风险分类制度

  公司对担保业务的客户实行风险分类管理,分类必须遵循真实性与及时性的原则。

  (一)银行贷款担保业务分类标准

  1、正常类:

  能够正常还本付息、支付担保费用,没有足够的理由怀疑客户不能按时足额还款。

  2、关注类:

  出现了按时归还借款的不利影响因素,但不会对借款人整体经营造成大的影响,预计到期内能够足额归还借款。

  3、风险类:

  借款人还款能力出现明显问题,及时执行反担保也可能造成一定损失。

  (二)民间融资(银行委托贷款)担保业务分类标准

  1、正常类:

  能够正常还本付息,并按时支付担保费用的客户为正常类客户。

  2、关注类:

  利息和本金的偿还出现逾期,逾期时间为一期内(一期为一个月);

  申请办理了延期手续,经公司审批通过,且于五天内支付了延期利息和担保费用的客户;

  3、风险类:

  (1)还款意愿不强,无法进行正常的联系沟通,同时不符合延期条件;

  (2)申请延期但未获通过,借款已经到期;

  (3)在借款合同执行期内或延期期间,不能按约定支付本金、利息和担保费用且时间超过一期以上的客户。

  (三)分类管理具体实施:

  项目经理依据以上分类标准,动态及时的进行风险分类的初分,每月初5个工作日前,定期对所有在保客户进行统一分类定级上报风险部,风险部保后管理人员对分类的准确性进行认定,并上报公司领导进行审批。

  对于风险类客户,经领导审批确认后,风险部应立即移交给法务部,由法务部决定是否起诉或移交财务部进行催收清偿。如需移交财务部进行清偿,法务部应立即移交给财务部。移交给财务部的风险类客户,以财务部为主导全面负责催收清偿,法务部提供法务方面的支持与援助。财务部(资产管理部)应全面及时介入,了解业务情况,制定催收清偿方案并加以执行。法务部应积极提供法律支援,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案。业务主办业务暂停,无条件配合催收清偿工作。

  第六章

  风险预警

  保后风险预警管理的目标是促进本公司业务审慎、稳健经营、加强和提高本公司风险管理水平、增强全体员工风险管理责任感、实现全公司风险预警信息共享、第一时间预报风险、明确责任、防止风险蔓延。

  一、风险预警责任划分

  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业务部门负责人为第二责任人、财务部、风险部负责人为第三责任人、公司总经理为第四责任人。

  1、项目经理:客户出现风险信号时,业务主办应在第一时间上报风险部;

  2、业务部门负责人:项目经理负责收集风险信号和具体管理责任,并由部门负责人确保预警信息及相应处理意见第一时间上报,对重大紧急风险信号,可直接以电话、传真等形式在第一时间报告上级主管领导,正式书面资料可酌情次日报告;

  3、财务(资产)部、风险部:负责对全公司业务风险监督管理日常工作、负责风险信息整理、通报和风险预警提示,拟定预案和风险退出办法、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负责向上级汇报并提请及时处理;

  4、公司总经理:对重大风险预警信息做出批示。

  责任人及各部门应按照风险部下发的风险预警提示、处置意见书认真落实相关措施,同时风险部负责风险提示、处置意见整改、跟踪督促、并对整改情况进行稽核检查。

  二、风险预警处置方式

  预警信号出现后,项目经理要及时汇报,并深入企业及有关部门了解情况:

  1、寻找风险信息源;

  2、对风险预警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

  3、采取必要的应急保护措施,防范业务风险蔓延。

  (1)风险程度较轻,但有必要引起关注的,由风险部提出风险预警意见书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预警提示”表格见附件一。

  (2)关注类贷款中风险程度一般,但有继续扩大趋势,由风险部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书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处置意见书”表格见附件二。

  (3)风险程度明显或存在道德风险隐患,由风险部、资产部、法务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报上级领导签发“风险处置意见书”,同时各部门执行总经理下发的新任务。

  风险部根据业务部门提供的风险信号做出风险处置措施下发到业务部实施:

  1、加强对客户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存款账户的跟踪检查;

  2、帮助客户改善经营管理或财务管理;

  3、要求借款人提出更详细的还款计划及相关应急预案;

  4、加强对贷款抵押物的监控和管理;

  5、完善落实担保手续,或追加、更换必要的担保;

  6、进一步完善贷款手续的合法性,补齐相关的贷款资料;

  7、列入关注对象,调整保后管理的客户类别加大检查频度;

  8、收回到期贷款后不再办理继续担保;

  9、提前收回部分或全部贷款,或在合同中增加相应的保护性条款;

  10、加强贷款催收,依法向保证人追偿债务或处置融资担保的抵(质)押物,或与客户协商以资抵贷;

  11、介入企业改制、兼并、购买、分立、租赁等重大事件,落实我公司债权;

  12、与政府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的联系,采取多种渠道维护我公司债权;

  13、依法提起诉讼;

  14、提请法院宣告其破产还债;

  15、其他有助于风险控制的措施。

  三、风险预警方法

  针对不同还款方式客户,各部门采取不同化解风险的办法:

  (一)每月还款客户

  对有逾期记录的客户单独建账,台账中应明确客户逾期具体情况。客户所有联系方式、反担保措施、信用担保人联系方式。

  风险审核员应于每月的25日到各经办行打印每月等额还款客户还款明细,做到第一时间掌握客户逾期情况。

  1、逾期期限未超过一个月

  发现客户逾期,风险审核员应打电话通知客户同时通知业项目经理,综合支持人员催款时间期限:知晓逾期开始七个工作日内。在催款期间项目经理应该积极配合综合管理人员催收款。

  风险审核员如在规定时间内客户仍未归还逾期贷款,在知晓逾期第八日业务主办应协同综合管理员走访客户,了解客户生产经营状况及逾期原因,同时将以下资料提交至风险部:提交客户联系方式、所能找到客户的住所、反担保措施方案、信用反担保人联系方式。项目经理催款期限:综合管理员移交后七个工作日内。在综合管理人员移交至项目经理时,综合管理人员应通知风险部。

  如项目经理在七个工作日内客户仍未归还逾期贷款,在知晓逾期第十五个工作日项目经理应把工作移交至资产部,资产管理人员不仅要电话催收同时应走访客户了解情况,认真督促并根据客户情况提出处理意见。

  2、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过二个月

  如果客户已经逾期一个月,项目经理应交接手上所有业务配合资产管理人员催收逾期款项,应向风险部提交客户逾期原因、客户将如何归还该笔贷款等。如催款一周客户仍未归还逾期款,项目经理回业务部门继续工作,剩下催款任务由资产部派专人负责该客户,并随时向风险部门汇报情况。

  3、借款人逾期期限未超过三个月

  借款人在逾期两期但尚未到三期,资产部门应向风险部提交(1)、反担保措施变现方法。(2)、借款人将如何归还该笔贷款(还款机率有多大)(3)、对借款人生产经营状况仍正常只是短期出现资金紧张,询问借款人是否有其他房产,如有考虑拆借。

  如果借款人出现逾期三期,这该笔业务由资产部移交至清收组,同时信息综合员将诉讼相关材料送至法务部。该阶段由公司总经理负责。

  (二)一次性还款

  对一次性还款客户,风险部建立还款提醒表,对到期前三个月客户必须及时通知项目经理,以文件形式发送给项目经理。

  1、到期前三个月

  到期前三个月必须督促客户准备还贷资金,项目经理应每周打电话友情提醒客户其还贷资金准备情况。并结合企业生产经营状况上交企业还款计划表。同时给以书面实行给借款人送发《贷款到期提醒通知书》。

  2、到期前1个月

  到期前一个月必须督促客户准备还贷资金,项目经理应和财务(资产管理)人员一起回访客户,了解客户资金具体安排。对于企业基本面较好短期还款出现困难的客户,可上报公司同意后,协调债权人,对主债务予以展期,进行展期审计后视具体情况决定是否展期及期限。

  3、到期前十天

  到期前十天,项目经理应停止手上所有业务,直至客户按时还款为止。在此期间,项目经理和财务(资产管理)人员应在企业蹲点,及时掌握企业还贷资金的筹集情况。贷款到期日,若客户不能还款,则由公司代为偿还。

  4、风险类客户的移交和代偿处置

  对存在重大经营风险、道德风险,可能或正在侵害担保债权的风险类客户,经领导审批确认后,风险部应立即移交资产部代偿(具体制度见下文)。

  四、风险预警违规处罚

  对出现的风险预警信息未及时上报,因拖延、隐瞒上报风险预警信息,致使业务风险未及时处置,使风险蔓延、造成经济损失的,将追究具体责任人。

  以上措施均由风险部及公司总经理负责协调,各部门必须主动配合、认真落实,确保信息渠道通畅,切实做好风险控制工作。

  第七章代偿流程管理

  本着“诚信为本,纤毫必偿”的企业核心理念,以及“及早预警、提前代偿、快速处置、减少损失”的经营原则,为保障担保债权如期实现,特制定此办法。

  一、风险类客户的认定

  1、基于借款人经营的原因,反担保人要求解除担保责任;

  2、借款人存在大额债务,因诉讼账户被冻结、财产被保全;

  3、借款人不能按期支付利息或无正当理由要求贷款展期;

  4、借款人主要投资项目失败;

  5、借款人的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责任人信用卡经常大额透支且逾期支付;

  6、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对银行或担保单位的后续跟踪检查避而不见;

  7、反担保的抵押物、质押物,被转移、查封或拍卖;

  8、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被公、检、法机关,海关,税务等国家机关立案调查;

  9、借款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涉嫌重大案件;

  10、借款人出现重大诉讼或产品质量纠纷、内部股权纠纷、知识产权纠纷、劳动纠纷;

  11、借款人出现重大责任事故;

  12、出现其他影响贷款按期偿还的原因。

  二、风险类客户代偿的流程

  风险类客户代偿的基本原则是:及早介入,提前代偿,第一时间控制担保债权,尽量减少代偿损失。具体流程如下:

  1、业务部对风险信息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风险预警报告,第一时间报送风险部;

  2、风险部根据业务部的报告立即核实,并进行分析和判断,形成风险预警意见书报公司总经理,同时抄报业务部总经理及公司业务副总;

  3、风险部召集财务部、法务部提出风险处置意见,报公司总经理;

  4、公司总经理决定立即代偿或到期代偿

  5、风险部向合作银行发出预警通报;

  6、合作银行向客户发出贷款提前到期通知;

  7、合作银行出具代偿通知书;

  8、财务部办理代偿手续;

  9、银行出具代偿确认书,并协助办理相关法律手续。

  三、代偿债权的追偿

  1、代偿后,法务部应决定是否立即提起诉讼并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同时,财务部应开始进行全面催收,在与客户及反担保人进行初步沟通并对其资产进行初步了解后,资产部应拟定资产清收方案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就催收情况每周形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并抄送法务部。

  2、对于需要提起诉讼的,法务部应准备相应的证据材料以及客户的资产情况,配合律师进行诉讼。

  3、对于暂时不需要提起诉讼的,由资产部负责全面催收。在催收过程中,资产部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告知法务部提起诉讼,法务部依据资产部的报告认为需要提起诉讼的,应与资产部进行讨论,并形成报告提交公司总经理决定是否立即起诉。

  4、在对代偿客户进行处理的过程中,法务部应积极提供法律支援,并寻求通过法律途径解决问题的方案。

  四、项目结束

  1、最终清偿的,项目结束。

  2、进入诉讼的执行阶段后,法院宣布执行终止且资产部门的清收工作无法继续进行的,项目结束,由公司专家评审会对代偿损失进行评估,并按如下规定进行代偿损失责任认定及处罚。

  五、代偿损失责任认定与处罚措施

  (一)代偿损失责任认定

  发生代偿以后,公司财务部、法务部协调展开追偿,清收追偿工作截止时间以每年底公司聘请的专家评审委员会评审为准,经过评审后,确认对公司造成损失的,公司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代偿责任划分为前期调查责任、中期审查责任、后期审批责任三个层次,每个层次实行主责任人制度。

  前期调查主责任人为经办业务部门总监。承担业务前期尽职调查是否真实,业务资料是否真实、完整,保后管理是否及时、到位的责任。具体经办的主办人、协办人负有连带次要责任。

  中期审查的主责任人为风险部总监和法务部总监。承担业务中期调查不实、判断失误、风险防范措施设置不当、反担保措施未能监督落实、法律手续不完备、法律文本重大失误、出现重大法律瑕疵等责任。具体经办的风险经理和法律审核员承担连带次要责任。

  后期审批的主责任人为终审人。负有判断失误、把关不严的审批责任。业务副总经理、评审会所有参与评审签字的成员均负有连带次要责任。

  (二)代偿损失责任处罚措施

  由于自身能力、业务水平、疏忽失误等客观原因造成公司损失的,公司将视情节的严重程度给予岗位调整、下放学习、罚款等行政和经济处罚;由于玩忽职守、串通造假、恶意欺诈、谋取私利、收受贿赂等主观因素给公司造成损失的,业务岗公司直接予以辞退,管理岗直接降为业务岗,领导层建立引咎辞职机制;情节非常严重的,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其刑事民事法律责任。

  第八章

  业务完结

  客户还清贷款本息,结清所有欠款、费用等债权债务关系,分别到银行和我公司办理完相关手续,退还权利凭证,注销抵/质押登记,退还质物后,业务完结。

  客户到我公司办理业务结清手续时,应持有银行出具并盖章的《贷款结清证明》和《贷款账户还款明细清单》,财务部应在《业务结清单》上签字证明贷款本息费用全部结清,方能确认业务完结,风险部等其他部门方能办理退还权利凭证和注销抵押登记等后续手续。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7

  一、目的

  为了明确风险辨识与评估的职责、方法、范围、流程、控制原则、风险信息更新、持续改进等,同时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界定出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以更好的、有的放矢的对风险进行控制、防范危险发生,特制订本制度。

  二、范围

  适合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对生产过程及物料、设备设施、器材、通道、作业环境等存在的隐患分析、评估、管制,以及对危险设施或场所进行重大危险源辨识、安全评估、控制管理)。

  三、职责

  1.总经理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领导、组织、协调、分工等职责,由总经理批准发布《重大危险源清单》。

  2.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的策划、实施、检查与监测工作,审查风险评价,组织制定、审核《重大危险源清单》,必要时及时更新清单。

  3.人事行政部(安全办)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公司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危险源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4.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风险辨识、风险评价和控制管理工作。

  四、内容

  1、风险识别的范围

  1.1公司常规活动和非常规活动(如生产、起重、运输、登高、高温、维修作业、办公活动等)。

  1.2所有进入工作场所的人员(包括合同方人员、外来人员)。

  1.3工作场所的所有设施/设备。

  1.4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将来)。

  1.5三种状态(正常、异常、紧急)。

  1.6危险因素的种类

  a)按能量分七种:机械能、电能、热能、化学能、放射能、生物因素、人机工程因素(心理、生理)。

  b)可参考GB/T13861-20xx《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代码》4种类型分类(人的因素、物的因素、环境因素、管理因素)。

  c)可参照GB/T6441-1986《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的`二十种类别分类。

  1.7按层次辨识:厂址、厂区布局、建筑物、生产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装置等。

  2、风险识别的方法

  风险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a.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b.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c.现场观察法: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风险识别的步骤

  3.1人事行政部(安全办,为行文方便,以下直接用“安全办”称道)负责设计风险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3.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按“风险识别的范围”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工序与工序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人与人之间,上级与下级之间等皆存在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的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办;

  3.3安全办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3.4安全办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8

  1.目的

  针对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风险,制定控制计划,明确安全技术措施、控制方法、控制时机及责任人等要求,实施全过程安全控制。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所属各施工项目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制定、实施及日常管理。

  3.职责

  3.1工程技术人员负责在编制施工技术手册时,对施工项目进行安全风险分析预测,根据分析预测结果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

  3.2项目经理协助工程技术人员制定本班组施工项目的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并负责具体实施。

  3.3专职安全员负责本部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实施情况的日常监督。

  3.4工程管理部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审核、监督及日常管理。

  3.5总工室负责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批准与考核。

  4.工作内容和要求

  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制:

  4.1.1 对施工项目进行危险源辨识、评价描述,评价方法见:《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4.1.2对危险源进行危险分级,分为极度危险(j)、高度危险(g)、显著危险(*)、一般危险(y)、稍有危险(s)、微小危险(w)六级。

  4.1.3危险等级在“稍有危险”即“s”级以上的危险源需采取安全技术措施,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进行控制。安全技术措施要全面细致,针对性、操作性强。

  4.1.4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方法的选择

  4.1.4.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重在过程控制,根据工地安全管理需要,设定五个安全管理控制点:书面见证点、见证点、停工待检点、连续监护点、提醒点。

  4.1.4.2安全管理控制点的适用范围见下表:

  控制点

  类别

  控制点

  代码

  控制点适用范围

  书面见证点

  r

  各类人员的'上岗证、体检情况、安全教育情况等

  见证点

  w

  施工过程的设备状态、环境、工艺情况、安全技术措施落实情况等

  停工待检点

  h

  重大施工项目、特殊作业环境或工序等

  连续监护点

  s

  特别危险项目如排架拆除、超重物件吊装、坑井及容器内作业等

  提醒点

  a

  施工人员安全防护设施、作业环境安全、易疏忽的安全注意事项等

  4.1.4.3 控制计划中的每一项安全技术措施均应设安全管理控制点,每个控制点必须有专人负责。

  4.1.5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时机或频次的选择

  4.1.5.1责任人应适时或按时对安全管理控制点实施控制。控制时机或频次一般分为四类:p — 项目开始前、d — 每天至少一次、w — 每周至少一次、t — 每次作业前。

  4.1.5.2p是指项目开工前必须对书面见证点r进行确认,对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进行见证和验证;d是指每日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w是指每周至少进行一次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t是指每次作业前都应进行见证点w、停工待检点h的见证与验证。

  4.1.6 将上述步骤的结果依次填写在《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见附件)中的相应栏内,作为作业指导书的一个必要部分。

  4.2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编号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由编写者进行编号。

  4.2.1有工程编号的施工项目风险控制计划编号示例:

  sd-该施工项目工程编号。

  说明:

  sd——项目部名称(上海大学项目部)。

  4.2.3各部门缩写代码表:

  部门

  代码

  部门

  代码

  机械施工处

  j*

  焊接施工处

  hj

  建筑施工处

  jz

  电气施工处

  dq

  混凝土公司

  hn

  其他

  qt

  4.3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实施

  4.3.1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经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审核、项目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4.3.2应保证施工项目技术负责人、班组长或施工负责人、部门专职安全员、施工技术、安监部门各持有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一份。由项目部安监部门负责统一归档。

  4.3.3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上,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参加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交底,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对其充分熟悉。

  4.3.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中的各级责任人,必须严格按照控制计划中的控制方法及控制时机要求,适时或及时对相应安全技术措施进行确认、见证和验证,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与否负全责。安全技术措施实施后,由责任人签字确认。

  4.4 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的变更

  因施工工序、作业环境、安全技术措施及责任人发生较大变化时,原编制者或各级责任人应及时提出变更请求,经审核、批准后实施变更,确保控制计划的适宜与可靠。

  4.5 所有施工项目未制定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不准开工。

  4.6检查与考核

  4.6.1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进行检查。

  4.6.2 本办法的执行情况按公司《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反违章实施细则》进行考核。

  5.相关文件

  5.1《危害辨识、危险评价和危险控制计划控制程序》

  5.2《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管理规定》

  5.3《职业安全健康奖惩管理办法》

  5.4《反违章实施细则》

  6记录:《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附件:施工安全风险控制计划表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9

  1.目的

  识别企业在生产(管理)、服务、活动过程中能够控制与可能施加影响的危害,评价和确定一级风险、二级风险和重大风险,以确定一般危害和重大危害,作为制定安全标准化目标的基础与依据,并进行有效控制。

  2.范围

  本厂生产活动区域和全体员工。

  3.内容

  3.1评价组织及职责

  (1) 本厂成立风险评价小组

  组长为本厂安全第一责任人,副组长为分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成员为相关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管理部门成员。

  (2)职责

  组长:直接负责风险评价工作。组织制定风险评价程序;审批《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副组长:协助组长做好风险评价工作。负责风险评价管理的具体工作;负责组织进行风险评价定期评审;

  成员:对各单位上报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确定本厂的重大危害和重大风险并编制《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和重大隐患项目治理方案;负责相关方风险评价和风险控制。

  3.2风险管理

  (1) 危害识别

  1)在进行危害识别时,应充分考虑:

  ①火灾和爆炸;一切可能造成时间或事故的活动或行为

  ②冲击与撞击;物体打击,高处坠落,机械伤害;

  ③中毒、窒息、触电及辐射(电磁辐射、同位素辐射);

  ④暴露于化学性危害因素和物理性危害因素的工作环境;

  ⑤人机工程因素(比如工作环境条件或位置的舒适度、重复性工作、照明不足等);

  ⑥设备的腐蚀、焊接缺陷等;

  ⑦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⑧可能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活动、过程、产品和服务:包括水、气、声、渣、废物等污染物排放或处置以及能源、资源和原材料的消耗。

  2)同时还应考虑:

  ①人员、原材料、机械设备与作业环境;

  ②直接与间接危险;

  ③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及紧急状态;

  ④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及将来。

  (2)人的不安全行为:

  违反安全规则或安全常识,使事故有可能发生的行类别:

  1)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2)安全装置失效。

  3)使用不安全设备。

  4)手代替工具操作。

  5)物体(成品、材料、工具等)存放不当。

  6)冒险进入危险场所。

  7)攀坐不安全位置。

  8)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9)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整、清扫等)。

  10)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11)不使用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或用具。

  12)不安全装束。

  13)对易燃易爆等危险品处理错误等。

  (3)物的不安全状态:

  使事故可能发生的不安全物体条件或物质条件(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乏或有缺陷;生产场地环境不良。)

  1)物质:火灾、爆炸性物质;毒性物质;

  2)物体:防护、保险、信号等装置缺乏或有缺陷;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生产(施工)场地环境不良。

  (4)有害作业环境:

  1)作业场所缺陷:间距不足;信号、标志没有或不当;物体堆放不当。

  2)作业环境因素缺陷:采光不良或有害;通风不良或缺氧;温度过高或过低;湿度不当;外部噪声;风、雷电、洪水、野兽等自然危害。

  (5)安全管理缺陷:

  1)设计、监测方面缺陷或事故(件)纠正措施不当;(人机工效学);

  2)人员控制管理缺陷:教育培训不足;雇用不当或缺乏检查;超负荷;禁忌作业等;

  3)工艺过程、作业程序缺陷;

  4)相关方管理缺陷。

  3.3危害识别的范围

  (1)规划、设计和建设、投产、运行等阶段;

  (2)常规和异常活动;

  (3)事故及潜在的紧急情况;

  (4)所有进入作业场所的人员的活动;

  (5)原材料、产品的运输和使用过程;

  (6)作业场所的设施、设备、车辆、安全防护用品;

  (7)人为因素,包括违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8)丢弃、废弃、拆除与处置;

  (9)气候、地震及其他自然灾害等;

  (10)后期服务活动。

  3.4危害识别的方法

  危害识别以事先分析为主的思想为指导,采用工作危害分析法(jha)、安全检查表(scl)、现场观察法等多种方法,可单独或联合使用。

  (1)工作危害分析法(jha):从作业活动清单中选定一项作业活动,将作业活动分解为若干个相连的工作步骤,识别每个工作步骤的潜在危害因素,然后通过风险评价,判定风险等级,制定控制措施。

  (2)安全检查表(scl):安全检查表分析方法是一种经验的分析方法,是分析人员针对拟分析的对象列出一些项目,识别与一般工艺和操作有关的已知类型的危害、设计缺陷以及事故隐患,查出各层次的不安全因素,然后确定检查项目。再以提问的方式把检查项目按系统的`组成顺序编制成表,以便进行检查或评审。

  (3)现场观察法:由专家和咨询师组成现场调查组,通过现场实地观察、询问、交谈,从而快速识别出部门的环境因素;

  3.5危害识别的步骤

  (1)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计危害识别所用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表格,发至各部门;

  (2)各部门负责组织人员,从本部门班组的活动、产品和服务中识别出具有或可能具有危害,填写《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经本单位负责人审批后,报送安全管理部门;

  (3)安全管理部门对各部门识别出来的危害进行整理、汇总、分类,分类形式可按不同的危害分类;

  (4)安全管理部门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补充完善,经风险评价小组讨论后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6风险评价

  (1)风险评价范围

  1)生产经营活动;

  2)生产装置;

  3)储存设施;

  4)检维修作业;

  5)新改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工程;

  6)拆迁工程;

  7)后期服务活动。

  (2)评价准则的依据

  1)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要求;

  2)行业的设计规范、技术标准;

  3)企业的安全管理标准、技术标准;

  4)合同规定;

  5)企业的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等。

  (3)评价准则

  采用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和后果的严重性s及风险度r进行,r=l×s

  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参照表1来制定

  表1事件发生的可能性l判断准则

  等级

  标准

  5

  在现场没有采取防范、监测、保护、控制措施,或危害的发生不能被发现(没有监测系统),或在正常情况下经常发生此类事故或事件。

  4

  危害的发生不容易被发现,现场没有检测系统,也未作过任何监测,或在现场有控制措施,但未有效执行或控制措施不当,或危害常发生或在预期情况下发生。

  3

  没有保护措施(如没有保护防装置、没有个人防护用品等),或未严格按操作程序执行,或危害的发生容易被发现(现场有监测系统),或曾经作过监测,或过去曾经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或在异常情况下发生类似事故或事件。

  2

  危害一旦发生能及时发现,并定期进行监测,或现场有防范控制措施,并能有效执行,或过去偶尔发生危险事故或事件。

  1

  有充分、有效的防范、控制、监测、保护措施,或员工安全卫生意识相当高,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极不可能发生事故或事件。

  2)事件发生后果的严重性s参照表2来制定

  表2事件后果严重性s判别准则

  等级

  法律、法规

  及其他要求

  人

  财产

  (万元)

  停工

  环境污染、资源消耗

  本厂

  形象

  5

  违反法律、法规和标准

  死亡

  >50

  部分装置(>2套)或设备停工

  大规模、

  本厂外

  重大国际、国内影响

  4

  潜在违反法规和标准

  丧失劳动能力

  >25

  2套装置停工、或设备停工

  本厂内严重污染

  行业内、本厂内

  3

  不符合本厂安全方针、制度、规定等

  截肢、骨折、听力丧失、慢性病

  >10

  1套装置停工或设备

  本厂范围内中等污染

  地区影响

  2

  不符合本厂的安全操作程序、规定

  轻微受伤、间歇不舒适

  <10

  受影响不大,几乎不停工

  装置范围污染

  本厂及周边范围

  1

  完全符合

  无伤亡

  无损失

  没有停工

  没有污染

  形象没有受损

  3)风险的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和实施期限参照表3来制定

  表3风险等级判定准则及控制措施

  风险度r

  等级

  应采取的行动/控制措施

  实施期限

  20-25

  巨大风险

  在采取措施降低危害前,不能继续作业,对改进措施进行评估

  立刻

  15-16

  重大风险

  采取紧急措施降低风险,建立运行控制程序,定期检查、测量及评估。

  立即或近期整改

  9-12

  中等

  可考虑建立目标、建立操作规程,加强培训及沟通

  2年内治理

  4-8

  可容忍

  可考虑建立操作规程、作业指导书但需定期检查

  有条件、有经费时治理

  <4

  轻微或可忽略的风险

  无需采用控制措施,但需保存记录

  (4)风险等级的确定

  1)在进行风险评价时,应从影响人、财产和环境等三方面的可能性和严重程度分析,重点考虑以下因素:

  ①火灾和爆炸;

  ②冲击和撞击;

  ③中毒、窒息和触电;

  ④有毒有害物料、气体的泄漏;

  ⑤其他化学、物理性危害因素;

  ⑥人机工程因素;

  ⑦设备的腐蚀、缺陷;

  ⑧对环境的可能影响等。

  2)在确定重大风险时,应考虑:

  ①有关法规、标准的要求;

  ②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的严重性;

  ③企业的声誉和社会关注程度等。

  3)按风险度r=可能性l×严重性s,计算出风险值。

  风险值r≤8的确定为一级风险;

  风险值r在9~12的确定为二级风险;

  风险值r在15~16的确定为三级风险;

  风险值r在20~25的确定为重大风险。

  3.7危害的分级管理

  (1)危害管理分为二级:

  对判定为一级风险和二级风险的危害,作为一般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进行控制管理;

  对判定为三级风险和重大风险的危害,由其所在单位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并报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备案,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各单位上报的控制措施进行整理、汇总,形成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报本厂评审小组组长批准。并将批准后的本厂《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反馈到各单位。

  (2)对确定为重大风险的应制定《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重大风险及控制措施清单

  序号

  危害

  潜在事件及后果

  风险等级

  部门、装置、工艺、设备

  改进措施

  操作、技术人力资源需求限制

  评估

  负责人

  备注

  1

  2

  (3)对确定为重大隐患的项目的风险,本厂应制定隐患治理方案,明确责任人、责任部门、技术方法、资源、时间表,并定期对方案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确保隐患治理方案的有效实施。重大隐患项目治理结束后,有关部门应进行验收,形成报告。

  本厂对重大隐患的项目应建立档案,对项目的立项、治理、竣工验收等过程进行管理。档案应包括以下内容:评价报告与技术结论;评审意见;隐患治理方案,包括资金概预算情况等;治理时间表和责任人;竣工验收报告。

  3.8风险的控制

  (1)本厂应根据风险评价的结果及经营运行情况等,确定优先控制的顺序,采取措施消减风险,将风险控制在可接受的程度,预防事故的发生。

  本厂在选择风险控制措施时,应该先考虑消除危害,再考虑抑制危害,修订或制定操作规程,最后采用减少暴露的措施控制风险;同时还应考虑:控制措施的可行性和可靠性、控制措施的先进性和安全性、控制措施的经济合理性及企业的经营运行情况、可靠的技术保障和服务。

  (2)控制措施的选择应包括:

  1)工程技术措施,实现本质安全;

  2)管理措施,规范安全管理;

  3)教育措施,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

  4)个体防护措施,减少职业危害。

  3.9风险信息更新

  本厂应不断地组织风险评价工作,识别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风险和隐患。应定期评审或检查风险控制结果。

  (1)识别、评价的时机

  1)对于常规的活动每隔一年应组织一次危害识别和风险评价。

  2)对于非常规性(如拆除、新改扩建设项目、检维修项目、开停车、较重要的隐患治理项目和较重要的工艺变更、设备变更项目等)的危险性较大的活动,在活动开始之前进行危害识别风险评价,在此基础上编制实施方案(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等),并经有关领导严格审批。如果有发生严重事故可能的作业活动,还应制定应急措施、编写应急预案,并且要在活动或施工之前进行演练。

  3)当下列情况发生时,应及时进行风险评价:

  1)新的或变更的法律法规或其他要求;

  2)操作变化或工艺改变;

  3)新建、改建、扩建、技改项目;

  4)有对事故、事件或其他信息的新认识;

  5)组织机构发生大的调整。

  (2)危害(风险)的更新按以下原则进行:

  1)各部门将更新的《工作危害分析(jha)记录表》和《安全检查(scl)分析记录表》交所在部门领导审核后,交本厂安全管理部门。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人员(或评价小组)在15个工作日内审核判定,修改后发放至各相关部门。

  2)安全管理部门、对口部门分别保存危害更新所产生的记录。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治理结构,加强公司合规风险管理,增强自我约束能力,实现持续发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合规,是指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行业规范和自律规则、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认并普遍遵守的职业道德和行为准则<以下统称"法律、法规和准则"〉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管理,是指公司建立合规组织架构、制定和执行合规制度,培育合规文化、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的行为。

  本制度所称的合规风险,是指因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或执业行为违反法律、法规和准则而使公司受到法律制裁、被采取监管措施、遭受财产损失或者声誉损失的风险。

  第三条合规风险管理是公司进行全面风险管理的一项核心内容,也是实施有效内部控制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合规管理应当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第四条公司建立健全合规风险管理制度,完善合规风险管理组织架构,明确合规风险管理责任,构建合规风险管理体系,有效识别并积极主动防范化解合规风险,确保公司稳健运营。第五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合规总监作为公司的合规负责人,是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对公司及其员工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

  合规总监分管法规风控部,独立履行合规管理职责。

  公司设立法规风控部为公司合规管理部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同时行使风险监管职能。法规风控部门独立于公司其他部门。

  第六条公司各内部控制部门建立分工协作的关系,共同防范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的各类风险。第七条合规人人有责,公司倡导和培育良好的合规文化,并将合规文化建设作为公司文化建设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合规从高层做起,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言行应与公司的宗旨和价值观念相一致。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应在公司倡导并推行诚实守信的道德准则和价值观,努力培育员工的合规意识,推行主动合规、合规创造价值等合规理念,促进公司内部合规风险管理与外部监管的有效互动。第二章合规管理的目标和基本原则

  第八条公司合规管理的目标是通过建立健全合规管理框架和制度,切实防范合规风险、力求在公司形成内部约束到位、相互制衡有效、内部约束与外部监管有机联系的长效机制,为公司持续规范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第九条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原则:

  (一)全面性:风控合规管理覆盖公司所有业务、各个部门和分支机构、全体工作人员、贯穿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在决策机制、内部控制、业务流程等全面体现合规管理要求;

  (二)主动性:公司及其全体工作人员在其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中应当主动寻求合规支持,主动而且自觉地执行合规制度;

  (三)独立性: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具有独立性,公司的股东、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违反规定的职责和程序,直接向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下达指令或者干涉其工作;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各部门、分支机构应当支持和配合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工作,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阻挠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

  第三章合规管理组织体系

  第十条公司建立与自身经营范围、组织结构和业务规模相适应的合规管理组织体系。董事会是公司合规管理的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公司合规管理基本政策的审批、评估和监督实施。经理层负责遵照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

  合规总监和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

  公司全体工作人员应自觉严格遵守并具体执行公司的合规管理政策和程序。

  第四章董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一条董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审议批准合规管理工作的基本政策,监督合规政策的实施,并对实施情况进行年度评估;

  <二>决定公司合规部门的设置及其职能;

  <三>聘任或者解聘合规总监,决定合规总监的薪酬、福利待遇和奖惩事项;

  <四>保证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独立行使合规职权;

  <五>对总裁履行职责的情况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六>对合规总监进行考核;

  <七>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十二条因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存在以下行为且情节严重、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的,董事会可对合规总监予以解聘;

  <一>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不向董事会报告或报告不及时;

  <二>向董事会报送提供虚假信息的;

  <三>公司发生xx违规行为、出现重大风险、合规总监不能证明自己已依法履行职责的;

  <四>董事会认定的其他没有履行合规总监职责的行为。

  合规总监已勤勉尽责并按规定向董事会及时报告公司xx违规行为的,可以免责。第十三条在监管部门认为合规总监未能勤勉尽责,不符合合规总监任职条件且责令公司更换合规总监人选时,公司董事会应及时解聘合规总监、重新聘任新的合规总监。

  第十四条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务或者缺位时,公司董事会应当及时指定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人员6或者一名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务,代为履行职务时间不得超过个月。代为履行职务的人员不得在公司分管与合规管理职务相冲突的部门。

  第五章监事会的合规职责

  第十五条监事会履行以下合规职责:

  <一>监督董事会的决策及决策流程是否合规;

  <二>监督董事会和高级管理人员合规职责的履行情况;

  <三>对重大合规风险负有责任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向董事会提出罢免的建议;

  <四>在合规总监履职过程中出现本制度第十二条第一款情形时,向董事会提出罢免合规总监的建议;

  <五>对公司经营管理是否合规进行调查,并可要求公司合规总监和法控部协助;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第六章经理层合规职责

  第十六条经理层负责遵照董事会制定的合规管理基本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确保合规政策和程序得以遵守。经理层的合规职责分为高级管理人员的合规职责和各部门、分支机构<以下简称"各部门"或"本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高级管理人员的`主要合规职责:

  <一>根据董事会批准的合规政策,建立健全公司合规管理的组织架构、控制机制和制度;在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的督导下,制定和传达具体的合规政策并监督执行,对公司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为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履行职责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和技术支持;保障合规总监和合规部门享有履行职责所必要和充分的知情权、调查权,保障合规总监参加或者列席与其履行职责相关会议,调阅相关文件资料,获取必要信息;

  <三>主动执行合规制度并作出表率,推进公司合规文化建设;

  <四>及时、有效防范和应对合规风险,在发现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通报并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签署公司向监管机构报送的中期合规报告、年度合规报告,并保证报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六>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章程和董事会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第十七条各部门负责人的合规职责

  <一>执行法律、法规和准则;监督管理本部门及工作人员执业行为的合规性,对本部门合规管理的有效性承担相应责任;

  <二>自行或根据合规部门的督导,评估、制定、修改和完善本部门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对本部门合规经营管理制度和流程是否健全、合理和有效,以及合规管理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评价,并按规定向合规部门报告;

  <四>发现本部门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时,主动、及时向合规总监或合规部门报告,积极妥善处理,落实责任追究,完善内部控制制度和业务流程;

  <五>组织本部门员工的合规培训;

  <六>监管机构或公司规定的其他合规职责。

  公司在各部门内设置合规管理岗位,合规管理岗位人员对本部门负责人负责,履行对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执行合规政策和程序的状况进行及时有效的监督、检查,评价和报告等职责。合规管理岗位人员的任职条件、工作职责等具体事项由公司另行规定。

  第七章合规总监的合规职责

  第十八条公司设立合规总监岗位和专门的合规部门〈管理合规总部〉,负责督导和协助经理层有效管理合规风险,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的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规性进行审查、监督和检查,履行合规政策开发、合规审查、咨询、监督检查、培训教育等合规支持和合规控制职责。合规总监是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由公司董事会聘任。

  第十九条公司解聘合规总监应当有正当理由。第二十条合规总监不能履行职责或者缺位时,公司应及时制定高级管理人员代为履行职责,代为66履行职责的人员不能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代为履行职责的时间不超过个月,公司在个月内选聘具有任职条件的人员担任合规总监。

  第二十一条合规总监向董事会负责,履行以下职责:

  <一>对公司内部管理制度、重大决策、新产品和新业务方案以及监管机构要求进行合规审查的申请材料和报告等进行合规审查,并出具合规审查意见;

  <二>监督相关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准则的变化,及时评估、完善公司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流程;

  <三>采取有效措施,对公司及其工作人员经营管理和执业行为的合法合规性进行事中监督,并按照监管机构的要求和公司规定进行定期、不定期的检查;

  <四>组织实施公司信息隔离墙制度;

  <五>及时向董事会报告发现公司存在的xx违规行为或合规风险隐患,并及时向公司有关机构或不猛提出制止和处理意见,并督促整改;

  <六>保持与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联系沟通,主动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的工作,及时处理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要求调查的事项,配合监管机构和自律组织对公司的检查和调查,跟踪和评估监管意见和监管要求的落实情况;

  <七>向公司董事会提交定期合规情况报告和临时合规情况报告;

  <八>按照公司规定为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和分支机构提供合规咨询、组织合规培训;

  <九>处理涉及公司和员工的xx违规行为的投诉与举报;

  <十>对总裁之外的公司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进行合规专项考核;

  第二十二条合规总监参加公司会议,在表决前应对会议表决的事项发表合规意见,但不参与表决;

  第二十三条合规总监可以兼任与合规管理职位不相冲突的职务和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不相冲突的部门,不得兼任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职位,不得分管与合规管理职责相冲突的部门;

  第二十四条合规总监列席公司董事会,参加公司总裁办公会;

  第二十五条根据履行职责的需要,合规总监有权调阅公司相应的文件资料,获取必要、充分的信息,公司其他部门和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第二十六条合规总监有权独立调查公司内部可能违反合规制度的事件,获取相关文件和记录,根据需要向管理层及员工了解情况,相关人员应予积极配合;

  合规总监认为必要时,可以公司名义聘请外部专业机构或人员协助其工作。第二十七条合规总监在行使合规职权时,应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时沟通。第二十八条合规总监应当将出具的合规审查意见、提供的合规咨询意见、签署的公司文件等履行职责有关的文件、资料存档备查,并对履行职责情况作出记录。

  第二十九条合规总监每年定期向董事会提交公司上年度合规报告。

  对已察觉或已出现的公司重大违规行为或重大合规风险,合规总监应及时向董事长提交临时报告。第三十条合规总监向公司董事会提交的定期合股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公司合规管理的基本情况;

  <二>合规总监履行职责情况;

  <三>公司xx违规行为、合规风险的发现及整改情况;

  <四>公司合规管理有效性的评估及整改情况;

  <五>董事会要求或合规总监认为需要报告的其他内容。

  第八章合规部门

  第三十一条法规风控部对合规总监负责,合规总监根据合规工作需要决定法规风控部内部的岗位设置。

  第三十二条法规风控部在合规总监的领导下履行本规定第二十一条规定的职责。第三十三条法规风控部享有以下权利:

  <一>为履行合规管理职责,通过参加会议、查阅文件、与有关人员交谈、接受合规情况反映等方式获取必要的信息;

  <二>对违规或者可能违规的人员和事件进行独立调查;

  <三>向合规总监报告前项调查结果及处理建议,必要时可直接向董事会报告;

  <四>公司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四条公司应为法规风控部配备足够的合规管理人员。

  法规风控部负责人及合规管理人员的选聘应符合公司的相关管理制度要求,并须得到合规总监同意。

  合规管理人员应具有与其履行职责相适应的资质和经验,具有法律、财会、金融等方面的专业知识,特别是应具有把握法律、法规和准则的能力。

  公司应通过系统的教育培训提高合规管理人员的专业技能。

  第三十五条公司应保证法规风控部行使合规管理职能所必需的费用。

  第三十六条公司支持和保障法规风控部和合规管理人员履行工作职责,并采取措施切实保障合规管理人员不因正常履行职责遭受不公正待遇,确保合规管理人员不承担与其合规职责相冲突的其他职责。第三十七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公司规定设立合规岗位,配置合规人员从事所在部门的合规管理工作。

  第三十八条公司各部门应主动进行日常的合规自查,向法规风控部提供合规风险信息或风险点,支持并配合法规风控部的风险监控和评估。

  第三十九条法规风控部对公司各部门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合规检查。合规检查主要检查管理部门内部控制和履行管理职责的情况以及业务部门合规开展业务情况和风险管理情况。合规检查结束后,对于存在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下达合规建议或合规风险整改通知书,对于存在重大合规风险的部门,法规风控部可以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谈话提醒,并将情况报送公司经营管理层。

  收到合规建议的部门,应及时落实合规建议,并及时向法规风控部反馈落实情况。收到合规整改通知书的部门,须在合规整改通知书规定的整改期限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送法规风控部。

  第九章合规实施细则

  第一节办公行政合规管理

  第四十条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内不规章制度进行合规审核。

  公司内部规章制度在公司领导审定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颁布。第四十一条法规风控部是公司公文的合规审核部门,负责对公司公文进行合规审核。以公司名义下发的公文在公司领导审批之前,须先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然后再予以正式发文。

  以公司名义对外出具的函件,须先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第四十二条未经公司同意,公司各职能部门不得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

  经公司同意以部门名义对外出具公文,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出具。第四十三条公司及各部门向监管部门和其他政府部门报送的财务报表、业务统计表等各类报表及其他纯业务性质的资料无须法规风控部和合规总监审核,但监管部门要求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的,须经法规风控部进行审核后报合规总监签字或出具意见。

  第四十四条监管部门、行业协会、政府不么下达的重要文件,秘书档案室应将文件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法规风控部根据公司有关规定对公司印章的使用进行合规审核。公司对外出具文件以及合同、协议、备忘录、函件等,须经法规风控部审核后方可用印。合规主管对各部门非合同用章的用印情况进行事后合规审核。

  第二节财务合规管理

  第四十五条公司开立自有资金银行账户后,计划财务中心须及时将开户行、账号等情况报法规风控部备案。

  501第四十六条法规风控部对万元<含>以上、万元以下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业务<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实施事后合规审查。

  第四十七条万元含以上的公司大额自有资金对外划付内部资金划拨业务除外〉前,须由法规风控部进行合规审核后方可对外划付。

  50第四十八条计划财务中心每月上旬汇总上月公司万元<含>以上的大额自有资金划付明细报法规风控部,法规风控部根据检查的需要,可调取或查阅付款审批文件、划款凭证、银行对账单等相关材料。

  第四十九条公司净资本计算表、风险资本准备计算表和风险控制指标监管报表编制完成后,计划财务中心应及时抄送法规风控部。

  第三节投资顾问合规管理

  第五十条公司应通过办公场所、行业协会和公司网站公示以下基本信息,方便投资者或客户查询、监督。

  <一>公司名称、地址、联系方式、投诉、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等;

  <二>投资顾问的xx及其投资咨询执业资格编码;

  第五十一条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应当具有合理的依据。投资建议的依据包括研究报告或者基于研究报告、理论模型以及分析方法形成的投资分析意见等。

  第五十二条投资顾问依据公司或者其他投资咨询机构的研究报告作出投资建议的,应当向客户说明研究报告的发布人、发布日期。

  第五十三条投顾业务推广、协议签订、服务提供、客户回访、投诉处理等环节须实行留痕管理。第五十四条投资顾问协议书及投资顾问向客户提供投资建议的时间、内容、方式和依据等信息,5应当以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投顾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五条客服专员对所辖客户的基础服务工作及各项与投顾业务有关的客户服务工作,应当以5书面或者电子文件形式予以记录留存。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协议终止之日起不得少于年。第五十六条投顾业务客户合规回访工作由客户服务部门独立实施,具体回访机制、程序和内容由公司另行制定。

  第五十七条投顾业务客户投诉工作根据《投顾业务管理制度》和《公共关系与接待接诉管理制度》相关规定实施。

  第五十八条公司通过广播、电视、网络、报刊等公众媒体对投顾业务进行宣传,应当遵守信息传播的有关规定,宣传内容不得存在虚假、不实、误导性信息以及其他xx违规情形。 5公司应当提前个工作日将广告宣传方案和时间安排向公司住所地及媒体所在地的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五十九条公司通过举办讲座、报告会、分析会等形式,进行投顾业务推广和客户招揽,应当提前5个工作日向举办地相关监管部门报备。

  第六十条开展投资顾问业务的禁止行为:

  <一>以夸大、虚报推荐业绩等方式对服务能力和过往业绩进行不实、诱导性的广告宣传及营销活动或传播其他虚假、片面和误导性信息;

  <二>以任何方式向客户承诺或者保证投资收益;

  <三>直接代客操作或与客户约定分享投资收益或者分担投资损失;

  <四>利用咨询服务与他人合谋操纵市场或者进行内幕交易;

  <五>以个人名义向客户收取投顾服务费用;

  <六>其他违反相关法规要求、有损客户合法利益的行为。

  第四节发布研究报告合规管理

  第六十一条在公司从事研究工作的人员,均应当将其从事投资咨询业务的xx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放置在其工作场所明显处,以便于投资者或客户查验监督。

  第六十二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不得出租、出借、转让、涂改从业<执业〉xx书。第六十三条在公司员工中凡未取得投资咨询从业资格者,一律不得从事投资咨询业务,如有违反公司在三年内不受理该员工从事投资咨询业务资格的申报,若对公司造成声誉或经济损失后果的,该员工还要承担赔偿责任和法律责任。

  第六十四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法规和公司制度,必须遵守投资咨询也的职业道德、遵循守法合规、独立、客观、公平、公正、及时、审慎、准确的原则有效防范和控制利益冲突,建立"隔离墙"使研究报告不受外部干涉。审慎处理影响价格的敏感信息,公平对待利益相关者,不得优先提供个相关机构;必须以谨慎、诚实、信用和勤勉、尽责的态度为投资者提供高质量的投资咨询服务,为市场的规范、健康发展和树立维护公司的良好形象做出贡献。第六十五条在公司从事研究的人员,对客户、媒体和合作伙伴发送或发表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须经公司合规管理人员进行合规审查,在未进行合规审查前公司其他人员以及其他任何部门均不得审阅未披露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撰写的投资咨询报告和评论文章,还应由所属总部领导和公司领导签字认可后方可发表或发送。

  第六十六条遵照相关主管部门的规定,为加强日常监管、切实保障投资者的利益,公司对外发布的有关投资咨询报告、评论文章,其信息资料来源必须合法合规,主要来自

  行业协会规定信息公开刊登的相关杂志和财经网站等,均应当对发布的时间、方式、内容、对象和审阅5过程做出留痕记录,同事书面报送给公司存档备查,相关业务档案的保存期限自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年。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1

  总 则

  为规范公司的风险管理,建立规范、有效的风险控制体系,提高风险防范能力,保证公司安全稳健运行,提高经营管理水平,结合公司发展方向和管理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 总体目标

  第一条 将风险控制在与总体目标相适应并可承受的范围内.

  第二条 实现公司内外部信息沟通的真实、可靠.

  第三条 确保法律法规的遵循.

  第四条 提高公司经营的效益及效率.

  第五条 确保公司建立针对各项重大风险发生后的危机处理计划,使其不因灾害性风险或人为失误而遭受重大损失.

  第二章 风险控制部部门职责

  一、负责公司信用销售的风险控制管理

  1、负责客户资信状况的调查、审核,参与信用销售合同的评审。

  2、负责信用销售资料和重要债权文件的整理及存档;

  3、负责信用销售业务的保险购买、理赔沟通工作;对车辆保险复盖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4、负责信用销售业务过程中的公证、车辆上牌、抵押登记的管理工作,对车辆上牌率、抵押登记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5、负责信用销售业务的权证收回及管理工作,与银行、厂家、融资公司做好相关权证交接和交接凭证的管理,对权证返还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6、负责对信用销售业务未放款情况进行监控,并督促业务部门按要求完成相关手续,协调银行或融资公司放款;

  二、负责公司应收款的清收管理。

  1、负责信用销售业务贷后逾期的监控和管理,建立逾期报表,对贷款、融资款欠款逾期率、台份逾期率进行统计和分析;

  2、负责信用销售垫款、回购欠款以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的催收工作,建立客户应收款台账,并进行统计分析。

  3、负责其它应收款的清收工作。

  三、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处理

  1、依权限负责公司对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的处理,

  2、负责提出公司疑难、逾期超限的应收账款开展法务清收的申请,对进入诉讼程序的欠款,协助法院、总公司风控部对欠款人的财产采取查封扣押措施;

  3、负责对公司各类合同进行合法性的审核。

  对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与支持;

  四、负责公司全面风险控制管理

  负责公司企业风险管理,组织协调公司全面风险管理的日常工作;

  2、定期或不定期跟踪评估公司营运风险,提出应对风险方案,组织协调落实实施;

  3、负责或协助公司对风险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五、协同公司建立客户档案

  1、负责客户资信调查档案的建立;

  2、负责客户应收款台账的建立;

  3、随时向业务部门反馈客户资信状况,协助公司建立客户档案。

  公司风险控制管理部经理职责

  1、 全面管理、协调本部门各项工作的开展;

  2、负责制定本部门各项工作计划及指标,督促落实各计划及指标的'实施与完成;

  3、及时向领导反馈工作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

  4、负责跟踪评估公司营运风险,提出风险应对措施及建议;

  5、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公司规章制度行为及时纠正,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领导及时反映;

  5、负责组织本部门的业务学习,总结本部门工作得失,根据工作的需要组织定期或不定期的专项业务学习

  6、 负责本部门与其它部门的沟通协调工作。

  公司风控部业务管理员岗位职责

  1,负责信用客户资信状况调查、预审核,参与本部门对信用销售合同的评审。

  2、 负责信用销售业务手续的办理、放款情况的跟进;

  3、 协办公司应收款的催收;

  4、 负责信用销售资料、文件的整理归档;

  公司风控部法务专员岗位职责

  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对总公司、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见;

  拟定和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

  代表公司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协办客户的资信情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

  负责公司部门、员工投诉事宜的调查、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6、 负责为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协助公司贷后管理员、资金管理员督促客户及时还款,负责应收账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 负责主办或协办疑难账款的法务清收及相关诉讼工作。

  8、 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总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上级及时反映;

  9、 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宣传、培训;

  10、 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及提出法律建议;

  11、负责、协助公司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公司权证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主办信用销售商品产权的合同公证、车辆上牌入户(协助客户)、抵押登记的工作;

  信用销售业务的权证收回及管理工作,与厂家、银行、融资公司做好相关权证交接和交接凭证的管理。

  对车辆上牌率、抵押登记率、权证返还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负责销售商品的上牌、抵押登记及权证的相关数据录入(融资公司系统和工起公司系统)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公司权保险专干岗位职责

  负责主办信用销售商品保险的购买、保险理赔的沟通协调;

  跟踪信用销售商品在信用期内保险复盖情况,负责主办信用销售商品保险的续买;

  对车辆保险复盖率进行统计,并实施控制措施;

  负责销售商品的保险相关数据录入(融资公司系统和工起公司系统)及统计工作,建立相关台账,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公司风控部贷后管理员岗位职责

  负责信用销售业务的贷后逾期监控和管理,以及申请gps开停机的管理;

  对客户的逾期还款、信用销售垫款、回购欠款以及销售过程中产生的应收账款开展催收工作;

  依据公司、公司的相关规定,报请将严重逾期或客户资信出现严重问题的客户,在整理相关资料后移转法务专员催收。

  负责公司其它应收款的催收工作。

  公司资金管理员(信用销售会计)岗位职责

  负责信用销售台账建立,实时监控客户的保险、上牌和抵押登记情况,及时更新相关数据;

  对信用销售过程中客户所产生的逾期欠款进行监控,建立客户逾期台账、报表,并反馈给业务管理员、贷后管理员开展催收工作;

  对客户欠款逾期率、台份逾期率进行统计和分析,向公司、总公司风控部提出相应风险预警;

  负责所有回款、资金的输机工作。

  第四章平行部门关系:

  1. 根据投资项目的需要在项目实施和运营过程中要求财务部门提供财务风险信息和数据 2. 根据投资管理部的要求在投资子公司运营过程中提供风险预测和提示 3. 业务部门必须根据风险控制部门的要求及时提供与客户签订的业务合同以及交货计划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2

  1、起草、审查和修改公司各类法律文书,对总公司、公司制定的规章制度提出法律意见;

  2、拟定和审核公司各类合同、协议;

  3、代表公司处理诉讼和非诉讼法律事务,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4、协办客户的资信情况调查及调查报告的撰写;

  5、负责公司部门、员工投诉事宜的调查、反馈,并提出处理意见;

  6、 负责为公司应收账款的清欠工作提供法律上的支持,协助公司贷后管理员、资金管理员督促客户及时还款,负责应收账款逾期四期以上的清欠管理;

  7、负责主办或协办疑难账款的法务清收及相关诉讼工作。

  8、 对公司各部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行为,违反总公司、公司规章制度行为提出纠正意见,督促有关部门予以整改,并向上级及时反映;

  9、组织实施对公司员工的'法律宣传、培训;

  10、 为公司的运营提供法律咨询及提出法律建议;

  11、负责、协助公司危机事件和重大纠纷的处理。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3

  第一条、

  为加强医学装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学装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卫生部20xx年颁布的《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规定和要求,由医院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学装备合法、安全、有效,对首次进入我院使用的医学装备严格按照《医用耗材新产品购置使用准入制度》及《医学装备购置管理制度》中的要求准入,对器械的`采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采购规范、入口统一、渠道合法、手续齐全,将医学装备采购情况及时做好对内公开,对在用大型及生命急救支持类设备每年要进行评价论证,对医用耗材使用中发生的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提出意见及时更新。

  第三条、

  对设备及耗材依据《医学装备验收与领用管理制度》、《医学装备维修保养管理制度》、《医学装备报废管理制度》、《医用耗材入库验收制度》、《医用耗材发放领用制度》、《植入性医用材料专项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的要求,作好安装验收、出入库、维护保养及报废的管理工作。

  第四条、

  对医学装备采购、评价、验收等过程中形成的报告、合同、评价记录等文件进行建档和妥善保存,保存期限为医学装备使用寿命周期结束后5年以上。

  第五条、

  对从事医学装备相关工作的技术人员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学历、技术职称或者经过相关技术培训,并获得国家认可的执业技术水平资格。

  第六条、

  对医学装备临床使用技术人员和从事医学装备保障的医学工程技术人员建立培训、考核制度。组织开展新进设备使用前规范化培训,开展医疗器械临床使用过程中的质量控制、操作规程等相关培训,建立培训档案,定期检查评价。

  第七条、

  临床使用科室对医学装备应当严格遵照产品使用说明书、

  技术规范、规程操作。对产品禁忌症及注意事项应当严格遵守,需向患者说明的事项应当如实告知,不得进行虚假宣传误导患者。

  第八条、

  医学装备出现故障时使用科室应当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医疗设备管理科按规定进行检修。经检修达不到临床使用安全标准的医学装备不得再用于临床。

  第九条、

  发生医学装备临床使用不良反应及安全事件时临床科室应及时处理并上报设备科和药剂科,再由药剂科上报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第十条、

  严格执行《医院感染管理制度》、《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器械专项管理制度》、《医疗废物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对消毒器械和一次性使用耗材相关资质进行审核。一次性使用耗材按相关法律规定不得重复使用。按规定可以重复使用的应当严格按照要求清洗、消毒或者灭菌并进行效果监测。医护人员在使用各类医用耗材时应当认真核对其规格、型号、消毒日期、有效日期等不符合使用要求的严禁使用并及时上报药剂科。

  第十一条、

  临床使用的植入与介入类医学装备名称、关键性技术参数及唯一性标识信息应当记录到病历中。

  第十二条、

  制定医学装备安装、验收、使用的相关制度。

  第十三条、

  对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的预防性维护、检测与校准、临床应用效果等信息进行分析与风险评估以保证在用设备类医学装备处于完好与待用状态,保障所获临床信息的质量。

  第十四条、

  在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科室的明显位置公示有关医用设备的主要信息,包括医学装备名称、注册证号、规格、生产厂商、启用日期和设备管理人员等内容。

  第十五条、

  遵照医学装备技术指南和有关国家标准与规程由相关科室定期对大型医学装备使用环境进行测试、评估和维护。

  第十六条、

  对于生命支持设备和重要的相关设备制订相应应急备用方案。

  第十七条、

  医学装备保障技术服务全过程及其结果均应当如实记录并存档。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根据公司的经营发展战略和薪酬策略,为有效发挥薪酬在人才吸引、保留和激励管理中的重要作用,为各级员工提供明确、充足的发展空间,在企业与员工双方和谐双赢的基础上实现公司的可持续发展,特制订本制度。

  1.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2.薪酬管理原则

  (1)战略性原则:薪酬管理模式体现公司的战略导向和企业文化价值取向,并与公司现阶段经营管理状况相适应。

  (2)内部公平性原则:充分考虑公司薪酬管理数据的前提下,基于科学的职位评估得出准确、客观的职位价值,作为公司薪酬体系优化的基础,保证公司职位薪酬标准内部差距的合理性与公平性。

  (3)市场化原则:在充分掌握区域、行业市场薪酬状况的前提下,以公司员工当前总现金收入回归后的市场定位为依据,按照区域、行业市场有竞争力的薪酬水平进行调整。

  (4)绩效导向原则:将公司每年经营目标落实到全体员工,将员工的绩效奖金与公司年度绩效和个人考核成绩相挂钩,强化各级员工的业绩意识、全局意识和协同意识,实现风险、贡献与个人收益的对等。

  (5)素质优异倾斜原则:公司每一职位级别对应相应薪资,各级员工的薪酬水平均倾向于公司任职时间长、经验丰富、专业素质优异、业绩高的员工,以强化各级员工为公司长期服务,并主动、持续提升个人能力素质和工作绩效的职业动机。

  第二章职位管理

  1.公司职位级别设置

  公司建立并不断完善以岗位价值为基础的职位管理体系。职位管理体现岗位导向,职位管理和职位评估遵循职级架构统一、集中管理与定期维护相结合的原则。

  2.职位设置

  公司根据每一个项目设置为:管理人员、项目人员、营销人员和内勤人员三大类。

  管理人员包括:总经理、副总经理、总经理助理,运营总监

  项目人员:基金经理,项目助理

  营销人员具体包括有:营销总监(初级、高级)、团队主管(初级、高级)、客户经理(初级、中级、高级)等岗位;

  内勤人员具体包括有:人事岗、行政岗、培训讲师以及前台等。

  第三章员工薪酬

  1.员工薪酬的内容(基本工资+绩效部分)

  (1)客户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2)团队主管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3)营销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

  (4)人事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5)行政岗位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6)前台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

  (7)基金经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8)基金助理薪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项目提成

  (9)运营总监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10)副总经理薪金=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业绩提成+项目提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构成

  (1)员工总现金收入由基本工资、绩效奖金、津贴补助和业绩提成构成。

  (2)员工总现金收入实得金额为员工总现金收入应发金额扣除个人所得税及各类保险等后实际领取的金额。

  (3)总现金收入的内部比例体现层级越高绩效比例越大的原则。

  (4)员工薪酬总额均为税前薪酬。

  第四章薪酬标准

  1.薪酬结构与标准

  2.绩效奖金

  绩效奖金设立的目的在于鼓励员工努力创造优良的工作业绩,实现绩效目标,从而促进公司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绩效工资的核算方式为:绩效分(100分满分)*绩效工资=当月绩效工资

  例:80分*1000元=800元

  各级工作人员每月绩效考核评分由上级领导根据当月工作情况评判。管理岗位绩效工资由总经理评判

  连续6月绩效分高于90分,晋升一级。

  3、业绩提成

  客户资金到位后的下一月,公司按照业务提成方案发放业务员提成奖励,如客户是通过三方中介机构介绍引入资金,中介费用在客户引入资金三个工作日内给中间人发放提成资金

  4.津贴补助

  凡入职转正员工可享受全勤奖,生日奖,婚庆补助,生育补助等等奖金补助

  5.薪酬普调

  公司将根据行业市场薪酬变化情况,结合企业的战略目标和战略定位,定期动态对全体员工的总现金收入水平进行普遍调整。调整的参考因素包括上年度公司经营绩效表现、本年度公司经营绩效预期、企业利润率增长情况以及市场薪酬水平的变化情况等

  5.发放标准

  员工每月完成对应考核任务,全额发放基本工资和岗位工资;未能完成考核任务则只发放基本工资。

  第五章福利待遇

  1.福利内容:

  员工福利主要包括法定福利和补充性福利。

  (1)法定福利:员工可以自行选择是否缴纳社会保险或选择公司提供的保险补贴。(员工选择缴纳社会保险所对应的缴纳金额将直接从工资中扣除)

  (2)补充性福利:

  a工龄补贴:内勤人员工龄补贴根据员工加入公司时间长短而确定,工龄补贴为100元/半年,每半年调整一次。

  b其它福利:公司在福利费余额范围内为员工发放的其它福利。

  住院员工慰问:

  人事部门负责安排慰问品并代表公司向因病祝愿的.员工问号,慰问品包括鲜花水果或营养品,具体选择由总经理决定,慰问品价值不得超过500元。有关部门需提前向人事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住院员工的详细资料:姓名,医院,入院日期,房间号码,联系方式等。

  员工聚餐:

  在合理支配及使用公司资源的基础上,丰富员工福利,使员工加强相互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同时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及员工的归属感。

  聚餐类型有员工年终聚餐、特殊工作日或特殊项目期间的用餐等。任何一种形式的聚餐均需要在费用产生之前得到总经理的批准,不得超出费用审批上限。就餐地点需要货比三家进行比价。行政部门需要把初选的结果,就餐安排、活动内容等资料交公司总经理审批后,方可执行。为丰富内容,可增加员工参与表演等项目。

风险控制管理制度15

  为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规范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维护正常的医院工作秩序,结合医院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内涵

  (一)概述

  1.医院风险是指所有可能影响医院目标实现的事项。

  2.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医院通过风险组织建设、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处理等一系列活动来发现、了解、处理风险,促成医院减少失败、降低不确定事项、实现目标的一种方式。

  它是由一个不同部门不同层次人员共同参与的过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是指在我院工作范围内与社会群众、广大患者和医院职工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决策、重要改革措施、重大工程建设项目,以及与社会公共秩序相关的重大活动等重大事项在制定出台、组织实施或审批审核前,对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开展系统的调查,科学的预测、分析和评估,制定风险应对策略和预案。这是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最重要的工作。

  二、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坚持的原则

  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稳定是硬任务,建立健全医院风险化解制度,准确预测、提示、规避和化解风险,防止和克服因决策、政策、项目、改革、医患纠纷等引发不稳定隐患,实现由被动保稳定向主动创稳定的转变。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应包括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组织人员、制度设计(修订)流程及方法、评估流程和处置方法及措施、控制管理制度及职责等内容。

  (一)统一领导、分级负责

  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负责制度。医院建立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委员会。委员会分三级机构组成,一级管理机构为领导小组,二级管理机构为专业组,三级管理机构在二级机构下根据工作职能由若干部门构成。

  1.领导小组:由院长任组长,分管院领导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任成员;

  负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整体组织的建立,并督促落实。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综合协调、组织工作的落实。办公室设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

  2.专业组:根据分管领导分工各负其责,由各分管院领导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负责人为成员,分别成立医疗管理、护理管理、行政后勤管理、经济管理、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等5个专业组,负责所属专业组范围内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

  3.工作小组:在二级管理机构下,由分管领导牵头,由主办部门负责人任组长,协同部门及相关工作人员任成员,根据实际工作需要成立具体的工作小组。如成立医疗管理专业组下设医疗质量管理、医保管理、医疗缺陷管理、感染管理、外科管理、内科管理、医技管理工作小组;党群工团及服务管理专业组下设医德医风管理、星级服务管理、党务管理、工会管理等。

  根据风险的涉及范围,可分别由一级、二级或三级机构负责完成,一般多鼓励由三级工作小组开展活动,解决身边现场的风险问题。

  (二)建立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岗位职责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具体应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组织架构及职能、组织人员及职责权利与义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体系设计、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考核评价、风险数据库建立、风险识别、风险评估、风险控制、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培训、风险文化建设、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监督、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报告等处出详细的规定。

  因此,对医院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体系的建设,由各专业组及工作小组负责本工作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的拟报工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负责制度建立的综合协调、修订完善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制度的审议工作。

  三、建立医院风险识别、评估体系及风险数据库体系识别、评估医院潜在的各项风险,并建立风险数据库,这是医院推行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关键。

  医院风险识别的目标是要做到识别医院每一部门、每一岗位、每一业务、每一事项、每一流程可能存在的重大风险。因此,需要全院各部门按照部门工作取能权限、工作事项范围、业务工作流程、岗位职责同步进行,并最终交叉汇总形成风险数据库。

  (一)风险识别

  风险识别可由管理工作小组采用头脑风暴法将医院目前所存在的风险逐一列出,也可按照业务流程图组织架构逐一清理风险。按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规范,通过业务流程图清理是最常用也是最有效的,其具体的工作流程如下:

  1.按每一部门、科室、班组、岗位、业务事项,将医院所有业务工作按流程进行分类并编号,建立医院全部业务流程图编码目录。

  2.对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多层次的组织、拆分,以检验其流程划分的恰当性,并对全部业务流程图目录进行调整和修订完善。

  3.按每一业务流程中的节点进行风险分析,尽可能寻找出每一业务工作中可能涉及的风险事项。

  4.按每一业务流程建立风险文档,并对各风险发生的原因、可能生、影响程度、可能的结果和后果、风险控制措施进行记录和描述,即建立风险说明书(可按照岗位说明书格式拟定),经专业组审核后,统一交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最后提交领导小组审议。

  (二)风险评估

  风险评估包括事前评估、事中评估、事后评估。

  1.事前评估:在进行风险识别时,要做好对风险发生的可能性、发生的前提、发生的后果程度等进行分析和评估。此项评估要作为风险说明书的构成要素一并纳入。

  2.事中评估:在风险发生时,首先就需要对风险产生的原因、可能带来的影响进行预估,并启动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将风险纳入处理渠道,进行早期干预;

  在深入了解风险发生的根源、执行干预的具体效果后,评估如何对风险采取承担、转移、转换、对冲、补偿、控制等多种方式进行处理,力争把不良影响降到最低。

  3.事后评估:风险处理完毕后,由工作小组对风险发生、处理全过程进行分析,以规避此类风险的再次发生。

  风险评估的一般流程:定义流程、目标风险;确定风险评估报告基础;识别风险;确定每一风险形成原因及后果;确定每一风险的影响程度;确定风险发生的.可能性;确定风险级别;确定风险处置策略及策略的有效性;修订风险评估各要素;最后形成风险评估报告。

  领导小组可通过综合安全检查表法(SCL)、LEC评价法来建立风险评估量表(如下),以此来对风险进行评估分级。如根据风险发生的后果按无关重要、较小、中等、较大及空难性顺序来定性量度(按1至5级);

  根据风险发生的可能性按几乎肯定、很可能、可能、不太可能及罕见的顺序来定性量化(按5至1级)。分别将横向和纵向等级相乘,乘积表示风险的大小。注:可在此表基础上再综合风险发生的频繁度。

  四、风险的控制处理

  风险的控制处理包括鉴定处理风险的各种选择范围,对这些选择进行评估,制定风险控制处理的具体计划措施并加以实施。

  (一)风险的控制处理过程可选择的模式不继续进行可能产生风险的活动;

  降低发生的可能性;

  减小后果;

  风险转移;

  保留风险。选择最适合的实施方法,使其成本需要与所得到的利益相称。如果风险程度很高,但此风险可能得到相当大的机会(如新技术、新业务的开展),此时需要根据对风险处理的成本和纠正风险潜在后果的成本,相对此情况可通过增加对风险损失的提前告知、严谨的科学态度、严格的工作流程,来减少风险及风险到来时的损失。

  例如在高危患者手术及新技术应用时,为了治愈病人及卫生事业的发展均采取接受风险方法来处理;

  在考虑其风险的大小及可能原因后,可采取严格的操作流程,由高水平富有经验的专家来实施,以减少风险发生的可能性;

  并在事先实施会诊签字、知情同意签字等,一方面让患者了解发生风险的可能性、达到理解支持及转移风险,另一方面进一步加强实施者的责任感,准确预见可能发生风险的情况,以分解转移风险,使风险降到最低。

  (二)风险的实时监控处置

  充分发挥风险工作小组的作用,适时了解掌握风险发生时的实际情况,随时掌控风险发生的进程,适时发布处置命令,以化解风险或减少风险可能带来的不良后果。

  五、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的持续改进

  (一)修订完善

  通过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实际效果进行评估,对达到控制效果、减少或降低风险后果的办法、措施,予以保留;

  对未达到控制效果的,总结产生的问题所在及形成原因,每年进行修订完善。

  (二)考核奖惩对风险事后评估的情况纳入考核奖惩或绩效考核,及时予以兑现(具体细化纳入奖惩体系统一管理)。

  (三)标准固化对经过实际运行,较为成熟的管理制度、工作措施纳入医院管理标准的工作手册,规范为管理办法、工作指南,使风险处理纳入规范化、标准化处置程序。

  六、相关工作要求加强工作协调,建立工作机制。

  (一)整体联动,协调配合。各部门、科室要牢固树立风险防范的工作观念,相互配合、相互协调,建立整体分析、评估、处置、改进的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格局。

  (二)信息预警超前,做好苗头问题及早发现。实现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经常化;领导小组办公室、相关工作组、工作小组及部门要注意收集整理风险信息资料,供领导决策参考,切实做到随时掌握情况、随时报送信息、随时解决问题。

  (三)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季度工作会议,实行信息预警工作制度化,定排查风险,建立工作台账、目录。做到每月必须排查突出性矛盾和普遍性问题。

  (四)严格考核,严明奖惩。加大对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制度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确保工作顺利开展。领导小组办公室将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纳入综治目标管理内容,对不认真履行职责酿成重大风险问题的,实行责任追究制,促进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工作取得实效。

  (五)抓住风险评估和控制管理关键,强化社会稳定风险控制。始终将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因素作为管理的重点,努力维护社会稳定,将可能引起社会稳定的风险控制在萌芽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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