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5篇[热]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车辆安全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
1、车辆起步前,要先检查看装卸人员是否下车,车辆周围有无障碍物,确认安全后方可起步。
2、行驶过程中,驾驶员应该保持车辆以合适的速度匀速行驶,注意与前车保持适当的安全距离,谨慎采取紧急制动措施,车辆转弯时,应减速慢性。
3、注意不抢行,不冒险,自觉做到先慢,先让,先停;会车时不侵占对方行驶路线。
4、在危险路段,冰雪道路以及雾天行驶时,严格控制车速,禁止紧急制动和猛打方向。
5、下陡坡时不准熄火,空挡滑行。通过弯道时要靠道路中心线右侧行驶,严禁侵占对方中线。
6、夜间行车要高度提高警惕,保持适当车距;行车中如感觉困倦时应选择安全地点停车休息,严禁疲劳驾驶。
7、车辆必须严格按照有关规定通过渡口及无人看守的'铁路道口。
8、连续行驶3小时要适当休息,同时对车辆进行检查;24小时内实际驾驶时间累计不能超过8小时。
9、严禁酒后开车,人工直流供没等违章作业现象。
10、车辆行驶中发生故障时,应允许移至合适的地点维修,并设置警告标志,严禁在行车道上维修车辆或车辆存在安全隐患时行车。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2
一、所有的机械车辆必须经项目部领导或有关部门批准方可出车。
二、机械车辆出车前必须认真检查各部机件、转向器及制动装置是否处于完好状态,各系统的油、水是否加足,确认无故障后方可出车。
三、操作和驾驶机械车辆时,必须精力集中,谨慎驾驶,不开疲劳车,不开赌气车,不违章开车。
四、机械设备作业时,要认真观察周围环境,倒车或调头时要兼顾前后左右,机械施工中,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五、施工车辆严禁超速行驶,严禁抢装抢卸,严禁超车,严禁驶出施工区域,夜间开车必须使用近光灯。
六、机械车辆行驶中,若发现异常情况须立即停车检查,待故障排除后方可继续运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3
一、办公室负责站里车辆调度、车辆安全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办理减免车船使用税、车辆保险责任经济索赔工作。
二、制定交通安全管理有关制度、管理办法,并不断健全、完善。
三、业务科室因工作需要用车,须提前提出申请,办公室根据工作的轻重缓急,全面平衡派车。
四、本站职工私人用车以及职工家属因病、因事需要用车,须经站领导批准后方可用车。
五、车辆必须在规定地点停放,不得擅自在其它地方存放。
六、车辆维修、购买部件,到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同意后再到指定地点维修和购买部件。正常维护、小修保养由办公室主任批准,大修、购买部件由处长批准。
七、汽车加油在指定的'中国石油加油站加油,刷卡消费。没有特殊情况不再使用现金加油。每月30日到办公室登记行车里程,以便考核和掌握百公里耗油情况。
八、每月一次安全例会。根据不同时期和上级要求,利用多种形式,广泛深入地宣传交通法律、法规、安全常识等教育活动,提高驾驶员自觉遵守纪律和法律意识;及时传达《安全简报》、《事故通报》中与交通相关的事故案例,进行总结,吸取经验教训。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4
一、安全管理
1、机动车司机熟悉交通规则,必须持交警部门发放审核的驾驶证驾驶相应的车辆。
2、学习驾驶员不准单独驾驶。
3、实习驾驶员应由正式司机带2-3月后才准单独驾驶。
4、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健全,安全活动开展正常化。
5、超高、超长、超宽大件和特殊重型设备、器材运输应有专门的安全措施,并悬挂明显标志。
二、车辆
6、及时维护保养,保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带病运行。
7、出车前检查制动、转向、灯光等,确保性能良好可靠。
8、备有消防器材。
9、特种车辆标志清楚,油罐车装有拖地链条。
10、冬季冰冻期间应配有防滑链条和挡木,回场后将水箱中的水放空。
三、临时交通道路
11、路基坚实,边坡稳定。
12、路宽:双车道7米,单车道4米,不准堆放材、物品占用公路。
13、单行道有回车场。
14、排水良好,路面无积水。
15、危坡险段设有标志、护柱、护墙等。
16、及时清理路面废物,填平坑洼、保持平整。
17、重要交叉路口、铁道路口、重要设施应有明显标志和灯光信号。
18、横跨路面的线路、设施应埋在地下或高于路面4.5米。
19、交通繁忙的路口有专人指挥。
20、卸料倒碴场地平坦,不得有较大坡度,临空边缘有车档。
21、装卸料场所有专人指挥。
四、驾驶
22、按规定的车速、车距行驶,礼貌行车,不盲目超车、会车。
23、驾驶室不准超坐,或堆放过多的物品。
24、严禁酒后开车,不准穿拖鞋开车。
25、不准私自出车和绕道行驶。
26、自卸车、油罐车、平板车、吊车、装载车、机动翻斗车、除驾驶室外,不准乘载人。
27、载重汽车载人、人货混载应遵守有关规定,车厢墙板高度大于1米,载运器材应绑扎牢固。
28、载运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应严禁烟火,做到低、中速行驶,不准随便停车,雷雨天气停止行驶。
29、危坡险段处禁止停车。
公路养护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办法
第一条为维持高速公路养护作业现场秩序,规范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正确引导驾乘人员按规定线路有序通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路政管理规定》、《道路交通标志和标线GB5768-1999》、《道路作业交通安全标志GA182-1998》等法律、法规和规范,结合南华路政中队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高速公路养护作业安全管理包括:
(2)、作业车辆、机械管理;
(3)、作业现场管理;
(4)、作业区通行(保通)管理。
南华路政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搞好协调配合,对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进行规范管理。
第三条公路需要养护施工作业时,由省公路投资公司楚雄管理处向中队报送《公路养护施工作业情况工作函》。明确施工时间(期限)、施工路段、施工单位、施工对象(对公路特定病害情况采用对应的养护措施)、影响交通的情况下采取的交通管制措施。
第四条由作业(施工)单位向中队报送:
(1)、经楚雄管理处审核同意的《公路养护施工作业表》;
(2)、《施工组织计划》。主要包括:
①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目标;
②管理模式、质量体系、施工方案和施工工序;
③施工组织及进度、安全保障措施;
④主要车辆机具使用计划、劳动力安排计划;
⑤现场文明施工措施;
路政中队对工程概况、工程特点和难点、施工组织及进度进行重点了解,做到心中有数。
(3)、《安全保障措施》(施工保通方案),施工保通人员名单,通讯录,施工保通人员值班表。
第五条由施工单位报送的材料经中队与楚雄管理处,交警共同审核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作业。对未经路政审核同意的施工坚决取缔,责令施工方迅速恢复交通。
第六条中队与施工单位签订《施工作业安全管理及保通协议》,明确双方责任和义务。必要时,收取路政保通服务费。
第七条对施工单位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收取施工保证金。施工结束后,经路政、管理处检查恢复原状后全额退还施工单位,未恢复原状的,由中队收取公路路产损失赔偿费、清理费等。
第八条中队拟定《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方案》,进行施工作业管理及保通工作,实施对施工作业人员(保通人员)、车辆机械、施工作业现场、作业区通行(保通)的管理和监督,中队对路巡班组进行监督考核。
第九条路巡班组的职责是:
(1)、配合、指导施工单位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2)、对施工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要求必须穿着统一的反光安全标志服。无反光条的标志服需及时更换。要求施工保通人员在岗,及时引导交通,看守施工标志、标牌。禁止施工作业人员穿着拖鞋工作,禁止在工地饮酒、打闹、随意穿越高速公路。
(3)、对作业车辆,机械进行检查。
①作业车辆,机械必须有明显的'安全标志,喷涂反光油漆或粘贴反光膜,并保持表面清洁。
②作业车辆必须在顶部配置黄色闪光警示灯。
③作业车辆应当停放在作业区内。
④尽量避免作业车辆在社会车辆通行路段调头。
⑤车辆,机械须审验合格,技术状况完好,并配备素质相当的驾驶员、操作员。
(4)、对施工作业现场进行监督检查。
①施工单位必须按国家规范设置明显的施工标志、安全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②夜间及雨雪雾天气施工单位必须设置红色警示信号。
③施工单位应按照公路施工养护规范堆放材料,并设置安全标志,并及时清除施工路段路面杂物。
④施工单位无擅自占用、拆除、移动、涂改、损坏公路附属设施的行为。
(5)、在施工现场进行安全保通工作。
①引导通过施工现场的车辆按照设置的标志有序通行,服从路政员、施工保通人员的指挥。
②配合施工单位进行公路施工作业交通管制,为公路养护作业提供交通安全服务。
③对未中断交通的施工作业路段,加强交通安全检查。发生交通阻塞时,配合交警、管理处、施工单位做好分流、疏导工作。必要时,在施工路段入口定点值勤。
第十条路巡班组对检查内容填写《公路施工管理、检查记录表》,并要求施工现场负责人签字。对存在的问题要当场要求施工单位,施工作业人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不及时整改的,上报中队,由中队通报楚雄管理处、交警、并向路政大队及公路所在县市安监局汇报。
第十一条除昆瑞路政支队的路政员依法在中队辖区公路上履行公路作业管理及保通勤务外,其他单位不得使用路政车,路政员在中队辖区公路上进行路政管理职务活动。
第十二条除公路防护、养护外,占用、利用或者挖掘公路、公路用地、公路两侧建筑控制区,以及更新、砍伐公路用地上的树木,应当事先报经路政许可。并参照本办法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5
一、范围
本规定对运输产品车辆卫生安全及其控制的管理要求作出明确规定,适用于承担本公司产品装运、交付车辆的卫生安全监督管理。
二、职责
本规定由质检部归口管理,相关部门配合执行。
三、产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管理
1、卫生安全组织管理
(1)公司成立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和相关成员,其中明确一人为专职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对车辆卫生安全实施专项管理;
(2)公司成品交付运输车辆以冷藏车为主,条件许可时,经车辆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组长批准方可用厢式货车;
(3)成品交付运输车辆原则上由各营销区域经理联系,区域经理有困难的,由营销服务部协调车辆,其车辆必须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4)对于进入厂区装载成品或者承装包装盒、原料等运输车辆进行卸货的,必须由卫生安全管理小组相关人员检查其卫生状况:
1)凡检查发现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的车辆,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质)一律不许装车或卸货;
2)对有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一切车辆,严禁放其驶入厂区,更不得在厂区内进行冲洗或消毒;
(5)卫生安全管理小组对车辆卫生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对于进入厂区装货或卸货的一切车辆,必须经卫生安全监督员签字确认符合卫生安全条件后方可实施。
2、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要求
(1)运输车辆应达到无异味,无污染物危害,混装物品无倒塌的危险。
(2)冷藏车的制冷效果须良好,经消毒后按规定堆放高度装车;厢式货车须采取保温措施(塑料布、棉被等),且干净整洁、无异味,经消毒后按规定高度装车;
(3)运输车辆未装过化学品、危险品等对食品存在潜在危害的情况(如有不良气味、易污染食品包装等物);
(4)运输车辆车厢内、外表面洁净、无污染、无破漏;
(5)驾驶员及其运营作业证件齐全并对应相符且有效,车辆设施等状态完好
3、成品承运车辆进出厂程序
(1)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
1)凡承接本公司成品装运任务的车辆,在进厂前驾驶员应向本公司申报车辆卫生安全状况;
2)填写《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出示相关证件,接受门卫核对审查;
(2)门卫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审查《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内容是否填写完整、清晰、明确;核查证件与车辆的符合性和有效性;
2)现场检查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3)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车辆进入,并将该确认表传递给仓库保管员;若不符合,则谢绝其车辆进入;
(3)保管员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查车辆制冷系统设施状态、制冷效果;
2)查车辆保温措施是否满足要求,保温物品是否干净无异味;
3)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准备开启库门;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4)装卸队长对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
1)查车厢内有无化学品及其遗弃、遗迹、异味,确认有无潜在危害;
2)查车辆载重吨位与卸货单是否匹配;
3)查车辆设施完好状态,无漏,无损伤,其卫生安全行驶条件是否满足要求;
4)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填写确认意见:若符合,则同意启动搬装;若不符合,则将不符合情况向卫生安全监督员报告裁定;
(5)卫生安全监督员确认
1)若门卫、仓库、装卸队对车辆卫生安全检查符合,则对货载车的卫生安全进行全面核查鉴定,并确认所装物品有无倒塌危险等。若完全符合,则在《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中签署符合性意见;
2)若发现车辆卫生安全条件或状态有欠缺,或门卫、仓库、装卸队在检查中发现有不符合的情况,质检部应协助卫生安全监督员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现场评议,并记录现场评议的结论意见;
3)卫生安全监督员将车辆卫生安全状况告知营销部或国际贸易部,协调办理承运手续;
4)门卫凭签署符合性意见的《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及营销部等出具的`相关证件放行车辆出厂。
四、记录管理
1、承运车辆、公司门卫、仓库、装卸队等负责人,对《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的填写,应按YCD/CX002—20xx《记录控制程序》中“5、2条记录的填写”要求执行,否则所产生的一切后果,责任自负;
2、记录填写人、评议人均应在确认表的对应栏内签名,并注明日期;
3、记录表格由门卫保管分发,填写后的记录仍由门卫收集,按月装订成册,送交成品运输车辆卫生安全监督员收存备查,并按《记录控制程序》规定执行管理。
五、本作业文件所涉及的表格
1、成品承运车辆卫生安全确认表
六、本作业文件所形成的记录
1、车辆卫生安全状况申报记录;
2、车辆卫生安全状况检查记录;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6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对进出散装物料车辆的管理,加大环保综合整治力度,特制定本制度。
1、 公司经营部和行政部保卫科具体负责进出散装物料车辆的'管理工作。
2、 保卫科具体负责对进厂散装物料车辆统一监督管理。严禁散装物料车辆未经篷布苫盖进入厂区。
3、 经营部负责对场地装卸散装物料车辆的监督管理,所有散装物料车辆装运不可超高,以保证蓬布能够封闭车箱两侧。
4、 遇有大风天气时,收、放蓬布时,必须在避风的地方进行操作。
5、 装运高温散装物料,注意及时更换耐高温蓬布。
6、 货物装卸完成后,注意及时清理蓬布表面粘连物。
7、 公司在散装物料车辆进出门口设置醒目警示标志,进行告知。
8、 对车辆未经篷布苫盖而进入厂区的,对当班保卫人员和运输散装料车辆司机视情节给予警告或100元罚款。
9、 公司散装物料车辆出厂,篷布未苫盖或未进行防尘处理的,对运输散装物料车辆或经营部有关负责人视情节给予警告或100元罚款。
10、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7
一、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及国家有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定适合本单位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各机电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检查制度的'落实情况。
二、按照《安全生产法》的要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领导机构,生产部门盒班组应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督促、教育和检查职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三、定期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安全知识培训,教育职工严格执行各工种工艺流程,工艺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章作业。
四、驾驶员维修车辆前,应将车辆停、架牢固后方可作业。举升设备应由专人操作,非工作人员不准进入车下,举车时不准检修举升设备。
五、对车辆运载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和化学物品,粉尘、腐蚀剂、污染物、压力容器等应有安全防护措施和设施,压力容器及仪表等应严格按有关部门要求定期校验。
六、发生事故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汇报,保护好现场,查明原因妥善处理。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8
1、企业应建立并完善起重车辆的维护保养、定期检验、安全规程、交接班等制度,并通过教育培训确保员工认真执行。
2、企业必须登记所有起重车辆的规格、性能等技术资料,并详细记录历次技术检验、大修理、性能变更以及发生的重大事故,以备查询。
3、机动起重车一般应当由专业的司机驾驶,并指定负责挂钩和指挥的`人员。起重机司机和负责挂钩指挥的人员,必须各项视听功能正常,其中司机还需经过专门培训,并通过企业安全技术部门的考核合格后,才能独立操作起重车。
4、严禁超载操作起重机器设备。
5、在吊运重物时,起重机通常应该走吊运通道,不得从人群上面越过,不得在被吊运的重物上行走,也不允许吊挂着重物进行加工。如果无法避免暂停吊运,应禁止所有人员在被吊运物品下面行走或通过。在吊运重物的过程中,司机和挂钩指挥人员不能随便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
6、起重机司机、挂钩操作员和维修人员必须经常检查其负责设备和吊索,并确保安全运行。在进行检修、加油、清洁等工作时,必须停机操作,如为电动起重机,还必须斩断电源。起重机停止工作后,司机必须将其安全、稳妥地停放在规定位置后才能离开。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9
一、严格遵守交通规则,服从交警管理,严禁酒后驾驶,严禁带故障出车,严禁开赌气车、英雄车、麻痹车,确保行车安全。
二、提高警惕,注意锁好车门和库门。防止车辆被毁、被盗。外出时,一定要停放在安全可靠的'地方。
三、下班后,无任务车辆一律按次序排列停放,未经许可车辆不得在施工现场随意运行。
四、早晚有接送领导及其它任务的车辆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可以由相关领导安排其去向。
五、未经批准,驾驶员不得私自将车交给非本车驾驶人员驾驶。
六、车辆一旦发生事故,驾驶员要及时向车队负责人及交警、保险等有关部门报告事故现场情况,配合相关部门处理事故。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0
1.目的
为了加强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管辖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
3.内容
3.1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不得非法停放在没有停放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资质的停车场。
3.2进入公司专用停车场的车辆必须满足以下要求:
(1)进入停车场停放的从事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必须持道路运输证、质监部门检验合格证明、机动车行驶证、驾驶人员驾驶证、危险货物运输从业人员资格证、道路危险货物运输操作证等相关证件,已到危险化学品运输安全综合管理部门备案。
(2)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按照《道路运输危险货物车辆标志》(GB13392)的规定悬挂标志和标志灯。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安装GPS卫星定位系统、超载报警器和行驶记录仪。
3.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停放、清洗安全管理要求:
(1)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必须到有资质的危险化学品专用停车场停放,禁止在其他路段随意停放。临时停车不准靠近明火、高温场所、人员密集场所等有可能造成危害的地点。
(2)严禁将化学品性质或者扑救方法相抵触的车辆停放在同一区域内。
(3)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应对进入车辆、人员进行严格检查,经检查合格、登记后方可准予导入相应停车区域内。停车场管理人员应进行24小时巡查,遇突发情况应及时汇报并按照处置预案迅速处置。
(4)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应当到具备危险化学品清洗资质的单位清洗,严禁擅自清洗或者倾倒残液。
3.4公司危险化学品运输车辆专用停车场建设必须取得规划许可,并符合公安、交通、消防、环保、安监、质监等部门的要求。
3.5公司专用停车场工作人员负责以下日常检查和管理工作:
(1)停车场要保证专用车辆有地方停放,专用停车区域(周围)悬挂或粘贴“危险”标志。
(2)所有在停车场停放的车辆不允许装载有危险货物。
(3)停车场有专人值守,对车辆出场、回场进行登记,对停放车辆进行统一管理,并对停车场的安保状况负责。
(4)停车场内按消防要求设置消防栓、灭火器等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和消防设施,定期检查维修,保持完好,并放置在规定的位置,不得挪作它用。
(5)停放的车辆不得阻塞消防车通道和堵挡消防栓。
(6)停放的车辆之间保持一定的安全疏散距离。
(7)停放车辆按顺序停放在专用停车场所,现场应设置定置线、区域标志、警示标志、道路指示标志、限速标志、进出口标志、减速带等。
(8)进场司机必须遵守安全防火规定。严禁在停车场内吸烟和动用明火。用过的油棉纱等废弃物,必须及时清理,不准存放在停车场内。
(9)在停车场内禁止以超过限速的速度行驶。
(10)禁止在场内乱丢垃圾与弃置杂物,车场内应保持清洁和道路畅通,进出口不准停放车辆和堆放杂物。
(11)配备必要的安保设施和监控系统,确保车辆停放安全。
(12)无关人员禁止进入停车场。
(13)做好《停车场值班记录》和《车辆出入停车场场记录》等相关记录。
3.6公司建立专用停车场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3.7车场若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按照本单位制定的应急救援预案,立即组织救援,并立即报告公安、交通、消防、安监、环保、质监等部门。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安全管理,保障项目部生产经营工作的正常开展,进一步完善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加强安全教育,监督车辆的安全行驶,杜绝安全事故发生,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根据国家省市、厅等的有关法律法规和***策,结合项目部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项目部公务车辆的安全管理。
三、职责
1、综合办公室负责对项目部公务车辆及驾驶员日常管理、检查、监督。
2、安全科负责公务车辆安全统筹工作,以及车辆安全行驶的监督工作。
3、驾驶员要钻研驾驶业务,爱护车辆、服从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
四、工作制度
(一)总体要求
1、综合办公室应为每车、每位驾驶员建立档案。
2、驾驶员必须参加安全学习和年度考核,否则不得驾驶公务车辆。
3、安全科应每年与驾驶员签订《安全责任书》,对年度未发生安全事故的驾驶员进行奖励。
(二)车辆管理
1、机动车辆的`落户、参保、报废等手续,驾驶人员的上岗操作和年度安全教育及车辆的动态情况管理,由综合办公室和安全科具体负责执行。
2、驾驶员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法》及各项规章制度,服从调派,爱护车辆,积极完成好任务。
3、为杜绝对车辆技术状况不熟导致的安全事故发生,项目部车辆实行定车定人制度,没有特殊原因及领导批准不得随意更换人员、车辆。
4、外聘驾驶员,应严格审查考核,根据项目部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后,方能驾驶车辆。
5、租用外面车辆和聘用驾驶员,必须经项目经理同意并与车主和驾驶员签订租车协议和安全协议。
(三)车辆的使用、维护管理
1、公务车辆必须经过公安交通管理机关检验合格,领取号牌、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2、为充分发挥车辆的运行效率,各级车辆管理部门应认真做好车辆的动态管理,按需调派车辆,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
3、各驾驶员应填报当日车辆行驶动态、用途、里程、油耗(修理费材料费等)日志,每月统一上报其对应的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登记,以便车辆管理人员掌握车辆使用情况,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4、车辆必须做到定期修理与日常维护相结合,各车辆驾驶员应履行对车辆的勤检查职责,按照强制保养,视情修理的原则,保持车况良好。
5、小车班应认真做好车辆的保养、维护、使用、年审管理工作,使车辆的各项手续齐备,车况良好。
车辆长途行驶前,必须上检验槽进行检验。
车辆在交接时必须清点随车工具及车辆检验。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2
学校是学生密集、学生活动的公共场所,为了保障全校师生员工的安全,维护校园秩序,经学校研究决定,对进出校园的车辆加强管理,确保全校师生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一、进一步规范校园车辆管理
1、学校教职工机动车辆,在校内行驶,严禁鸣笛,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小时。
2、遵守交通法规,严禁任何人利用校内场地练车。
3、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应停放在规定的区域,不得停放在陡坡地带,防止车辆自动滑行,造成安全事故,不得占用消防应急车道,造成安全隐患。
4、学校教职工的机动车辆,自己应妥善保管,严防盗窃事故发生。
5、来校参加文体、教育教学等活动的车辆,谁组织谁负责指导安全规范使用车辆。
6、凡遇上学、放学等学生出入高峰期,不论是在校内行驶或准备进出校的任何车辆必须自觉停车,待学生疏散完后,方可继续行驶。
7、机动车辆进出校门,应自觉接受门卫值班人员的查询;
二、外来车辆的管理规定
1、严禁报废车、无牌无证车进入校园。
2、上课期间,探望学生的'家长的车辆不得进入校园。
3、严禁营运性质的出租车、摩托车、三轮车、大货车进入校园。
4、来校办理公务的车辆进校,须经门卫值班人员同意并登记后方可进校。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3
一、学校应会同镇政府、交管所、派出所等部门与中巴车车主签定安全责任书。
二、中巴车车主必须手续齐全,有驾驶证、营运证,购买“车上乘客保险”。
三、接送学生期间,车主在规定停靠时间内,不得漏带学生,不得私自带客,对乘车学生关心爱护。
四、车主在行车过程中负责学生的安全,特别是雨雪天、雾天要倍加小心。若发生车祸造成学生伤亡事故,全部责任由车主负责。
五、学生在校内上车前由值班老师点名,并填好学生乘车情况记录,对到上车时间还未到的学生查明原因。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二)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三)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四)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五)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六)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七)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八)车辆设备安全管理分公司、部门、安全人员及驾驶员四级管理。
(九)主要内容是监督落实车辆强制维护检测、视情修理,设施设备齐全有效,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十)车辆设备的安全检查分为;日常检查、周检查、月检查、二级维护和大修竣工出厂检查、换季维护竣工检查以及长途出车检查。
(十一)驾驶员每天出车前、行车中、收车后对车辆进行日程,车管人员每周按照《汽车日常维护作业项目规定》的要求,统一对车辆进行的一次检查,公司每月按照《汽车一级维护作业项目和技术要求》等规定,统一对车辆设备进行的一次检查。
(十二)督促车辆按时到当地经确认的综合性能监测站进行综合性能检测,确保车辆达一级以上。
(十三)检查车辆标志牌灯是否有效,及时更换损毁的标志牌灯,定期检查消防设施,确保处在正常的工作状态。
(十四)建立车辆安全管理奖罚体系,对车辆设备的维护、检测、技术管理取得成效的给予奖励;对车辆设备管理混乱、车况降低安全性能的管理部门和人员给予处罚。
车辆安全管理制度15
为加强环卫清运司机管理,保障车辆安全运行和垃圾清运,全面提升环卫管理水平。根据《道路交通法》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法》,乙方严重违反以下本单位规章制度的,xxx有权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二、发生交通事故(乙方主要责任)造成人员死亡或严重伤残,经济损失在20万元及以上的;三、酒后驾车及醉酒驾车的;
四、严重违反交通法规,屡教不改,交警部门扣满12分的';
五、经常无故迟到、早退,经教育无悔改表现,全年累计超过20次的,或者因身体健康状况或其他原因不能坚持正常工作,经常请假,全年累计请病事假超过15天的,或者无视工作纪律,无故连续旷工3天或全年累计10天的;六、参与、煽动闹事,危害国家政治、经济、社会秩序的;
七、违背职业道德,违反工作规程,损害本单位经济权益,造成严重后果的;
八、因个人原因造成单位财产损失10万元及以上或其行为对社会影响和本单位产生严重不良影响的;
九、不服从工作安排及分配、消极怠工,且对工作造成严重后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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