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代理程序

时间:2025-06-28 09:15:36 好文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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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代理程序

  一、受理档案程序

人事代理程序

  (一)单位人事档案代理

  1、单位提交委托书、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承办人证明和身份证复印件;

  2、提交代理人员花名册;

  3、调档、审档;

  4、签订《单位人事关系及档案管理合同书》;

  5、在综合科交费;

  6、填写人事代理登记表,办理其他相关代理手续,档案转入档案室。

  (二)个人人事档案代理

  1、计划内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

  ①到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或市教育局人事科开具“人事代理通知书”;

  ②到人事代理部填写代理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等代理手续;

  ③交纳代理费;

  ④到市人事局培训教育科或市教育局人事科提取毕业生人事档案;

  ⑤档案编号、整理入库。

  (注:①②③项需个人亲自办理,④⑤项由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办理。)

  2、计划外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代理(聘干)

  ①到就业指导部进行学历认定(聘干审批)并开据“河南省非普通高等教育毕业生工作介绍信”(大中专毕业生人事代理介绍信);

  ②到人事代理部填写代理登记表,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等代理手续;

  ③交纳代理费。

  (三)辞职、辞退人员人事档案

  1、向市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提交辞职、辞退证明(辞职人员要辞职批复,辞退人员要辞退决定);

  2、调档、审档;

  3、审查合格后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签订人事代理合同书等代理手续;

  4、交纳代理费。

  (四)调动人员人事代理

  1、市直企业人员档案代理

  ①填写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两份,经人才中心代理部签署“同意代理”意见后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②回原单位签署“同意调出”并加盖单位行政印章后,由调出单位主管人事部门开具“行政介绍信”并携人事档案到市人才中心代理部签署人事代理合同、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

  ③原单位出具计划生育和政治表现证明。

  (2)市直以外人员人事代理

  ①填写拟调干部登记表一式四份,由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及各主管人事部门签章;

  ②由人才流动部办理调动手续并审查档案;(办理程序见人才流动程序)

  ③到人事代理部填写代理登记表、出具调出地部门的计划生育和政治表现证明签定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人事代理有关手续。

  二、三审定程序

  (一)由人事代理部依据个人档案材料为见习期满或新调入人员填写代理人员“三审定”表;

  (二)报人才中心就业指导部审批。

  三、工资审批程序

  由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将代理人员的基本情况输入工资软件,按照河南省事业单位工资标准,办理转正定级、重新核定工资、工资调标和晋升等工资手续,打印工资表,加盖用人单位公章(单位代理人员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后报人事代理部审核盖章。

  四、职称考评

  (一)考试

  1、人事代理部根据考务中心的安排,通知有关代理人员填写职称考试报名表,由报名人员提交与报名所需材料,审验合格后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2、以人才中心名义集中到考务中心报名,并按要求和规定领取准考证和相关材料;

  3、代理人员按有关要求参加考试;

  4、按有关规定人事代理部为代理人员办理相关证件和存档材料,并通知本人领取证件。

  (二)评定

  1、人事代理部根据市人事局职称科的安排,通知有关代理人员或单位按时间和要求交验相关证件,填写相应表格,经科室长、主管领导审查合格后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报市人事局职称科进行审查并盖章;

  2、人事代理部按评审单位分别上报参评人员材料;

  3、评审结束后人事代理部按要求办理其他后续事宜;

  4、将有关证件和材料分别发放给代理者本人或存入个人档案。

  五、年度考核

  (一)个人代理的由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根据考核情况由领导签字加盖人事代理章;单位代理的由单位按本单位代理人员领取年度考核表,由个人填写年度考核表,根据考核情况由单位领导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将年度考核表和名单统一报送市场管理科,领导签字并加盖人事代理章;

  (二)人事代理部加盖年度考核专用章(代理单位集体办理);

  (三)将年度考核表存入个人档案。

  六、集体户口

  (一)未就业的大中专毕业生落户手续

  1、个人提交申请;

  2、提交代理合同及户口迁移证;

  3、缴纳户口托管费;

  4、到档案室借报到证和分配介绍信,由人事代理部开具落户证明信;

  5、到建设路派出所办理人才中心代理人员集体户口。

  (二)迁出户口

  1、个人提交申请;

  2、提交对方开据的户口准迁证;

  3、到建设路派出所办理迁出手续;

  七、组织关系

  (一)组织关系接收

  1、市直以外代理人员所在原组织部门对濮阳市委组织部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市直人员直接对市直工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2、市委组织部门对市直工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3、市直工委对人事局党委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4、人事局机关党委对人才中心流动党支部开具组织关系介绍信;

  5、携人事代理合同书办理接转手续。

  (二)组织关系转出(程序与接收相反)

  八、档案管理程序

  (一)代理人员调出档案

  1、市直调出:人才市场大厅代理窗口根据由有调档权利的人事部门开具的符合规定的调档函,办理相关交费、转档手续后,对档案室开具“调档通知单”,档案室凭通知单核查完善档案材料后密封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密封章,承办人签字档案交付承办人即可转走;

  2、外地调出:由人才流动部凭“调整函”向人才市场大厅代理窗口开具“内部调档通知单”,代理窗口办理相关交费手续后,对档案室开具“调档通知单”,档案室凭通知单核查完善档案材料后密封档案并加盖档案管理密封章,将档案经人才市场大厅代理窗口,找流动科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二)借阅管理

  1、借档:档案原则上不外借,如遇特殊情况可由单位开具借档介绍信,由借档单位人事管理人员携单位和个人证明,由人事代理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档案室办理借档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将密封档案归还;

  2、阅档:需要查阅档案的单位,派二个以上人员持阅档单位组织部门对人才中心开具的阅档介绍信,由人事代理部负责人签字同意后,到档案室按规定查阅档案。

  3、本人因报考、评职称等原因需借用本人档案中个别材料的,需要本人持身份证、毕业生等有效证件到档案室填写借条进行借阅,并按期限进行归还,归还时如有涂改、仿制等情况一律按作废处理。

  (三)出具档案证明材料

  个人携代理合同书提出申请或由单位开具介绍信,由档案室依据档案材料出具证明信。

  九、社会保险手续

  养老保险

  (一)参保条件

  1、参加养老保险为人才中心正式代理人员。

  2、参加养老保险年龄不大于35周岁。

  3、代理人员自愿办理原则。

  4、交费公式:当年城镇居民社会平均工资×基数×百分比×月份。

  5、交费时间:每年7月份。

  (二)转入人员参保手续办理程序

  1、区间内(市直内,不含五县二区、中原油田):

  (1)到人才市场养老窗口领取转移表一式三份(区间内转移表)。

  (2)到原单位盖章,然后到人才市场养老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人员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4)个人到劳动局养老金统筹处(石化路再就业服务中心)2楼2~4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完毕后,应及时到人才市场养老窗口上交表格,并按规定交纳从次月起到该年或次年6月份的费用。

  2、区间外(市直以外):

  (1)到人才市场养老窗口领取转移表一式一份(区间外转移表)。

  (2)到原单位盖章,然后到人才市场养老窗口进行资格审查。

  (3)符合条件人员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4)个人到劳动局养老金统筹处(石化路再就业服务中心)2楼2~4窗口办理转入手续。

  (5)手续完毕后,应及时到我人才市场养老窗口上交表格,并按规定交纳从次月起到该年或次年6月份的费用。

  (三)转出手续办理

  (1)符合条件代理人员携带接受单位养老转移表到人才中心人事代理部加盖“人事代理专用章”。

  (2)执养老转移表到劳动局养老金统筹处办理转出手续。

  (3)到用人接受单位盖章。

  (4)手续完毕后,应及时到人才市场养老窗口上交表格进行销户。

  (四)中断手续

  (1)每月清点帐目后对余额不足需要交纳人员,填写停保手续。

  (2)填写完毕后,加盖本中心代理公章,并出具人才中心解除养老保险代理关系证明信。

  (3)工作人员到社保处2-4号窗口办理。

  (五)续保手续

  (1)停保人员自愿填写续保申请。

  (2)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审查后在续保单上填写意见,并加盖公章。

  (3)到社保处2-4号窗口办理续保手续。

  医疗保险及大额保险

  1、申请新增人员填写医保申请单和照片一张,并缴纳相应费。

  2、人才中心工作人员填写新增险种的单据,并加盖我中心代理公章。

  3、到社保处2-4号窗口办理手续。

  4、医疗保险缴纳核算公式:社会平均工资x缴费百分比x8%(其中单位6%)x月数

  5、大额保险计算公式70/12x月数

  十、退休手续

  事业单位

  (一)正常退休

  1、由代理单位或代理人员个人提出申请,经人事代理部审查档案后,按规定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加盖单位、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章;

  2、将档案和退休审批表报人事局退休管理科审批;

  3、审批通过后,单位持退休审批表到相关社保部门办理养老手续。

  (二)病退

  1、由代理单位或代理人员个人提出申请,并向人事代理部报送由劳动部门审批的劳动能力鉴定审批表和单位对代理人员出具的同意病退的决定,经人事代理部审查代理档案后,按规定打印退休审批表(一式四份),分别加盖单位、人才中心人事代理章;

  2、将档案、退休审批表和相关材料报人事局退休管理科审批;

  3、审批通过后单位持退休审批表到相关社保部门办理养老手续。

  企业退休

  (一)范围:养老金按企业标准交纳人员、自愿按企业标准退休人员

  (二)程序:

  1、由申请退休人员单位负责人事人员到社保处领取退休申请表和相关汇总表;

  2、单位填写相关情况后在单位内进行公示并填写意见,交人才中心,借出档案;

  3、人才中心经审查合格后,盖章并按借阅档案规定借出档案;

  4、代理单位负责人事工作人员携表格和档案到社保处办理退休手续;

  5、社保处审查结束后到人才中心退还档案,审批表格存入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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