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唱团章程

时间:2025-06-20 09:55:07 章程 我要投稿

合唱团章程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章程,章程要明确组织内部的管理机制,要对领导岗位的设置、领导者的产生办法和任期、下设部门和分支机构等一一进行确定。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章程很是头疼的,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合唱团章程,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合唱团章程

合唱团章程1

  1、凡第二中学在校学生,品行端正,热爱合唱艺术,具有一定艺术修养并能按要求完成训练、演出任务的'同学,均可报名,经考试符合要求者可以参加合唱团。

  2、我团将为合唱团员开设音乐基础知识、视唱练耳、音乐作品欣赏、歌唱方法等课程。

  3、为保证合唱团员顺利升学,原则上团员在团时间不超过两年。除个别同学自愿留团外,高三同学将自动退团。届时我团将为退团团员举行欢送仪式。

  4、合唱团团员颁发合唱团纪念证书,每学年评比优秀合唱团员十名,颁发证书。

  5、合唱团每学年组织与外校交流演出。

  6、合唱团将每年不定期邀请省、市著名合唱专家对我团进行指导。

  7、每期演出建立档案(如节目单、照片、录音录象资料等),并在学校网站上发布消息。

  8、合唱团团员应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精神和较强的责任感,积极、自觉、认真、准时地参加排练及演出等各项活动。如无疾病、课程冲突等特殊原因,不得迟到、早退或请假。

  9、对团员考勤采用签到制度和训前请假制度,一学期5次缺席劝其退团;无故迟到、早退30分钟,累计3次算一次缺席。

  10、学校团委将对合唱团团员所在班级加分。

  11、歌谱、歌谱夹的下发应有严格的登记,团员应妥善保管,无故遗失自己复印。

  12、演出服装为合唱团公有,平时由专人保管,演出期间由声部长保管。其他人租借服装需经合唱团团长批准。

  13、合唱团活动训练时间:学期中训练时间为每周四下午16:00~17:30

  14、训练地点:音乐教室。

合唱团章程2

  第一章 宗旨目标

  第一条 成立宗旨

  展现东北人精神风貌,丰富东北同乡业余文化生活,加强老乡之间交流、提高文化修养,弘扬爱祖国、爱家乡的民族精神。

  第二条 发展目标

  发扬团结协作、积极参与、无私奉献精神,努力建设一支具有音乐修养、影响力强,高素质的优秀业余合唱团。

  第二章 活动方式

  第三条 定期、定点组织排练活动,内容由团长及艺术指导负责安排。

  第四条 选择性地参加合唱比赛与演出,不断提高合唱团演出水平。

  第五条 选择性地参加青岛市的有关公益活动,以及与外省、市的文化联谊活动,展示在青东北人精神风貌,树立在青东北人良好形象;

  第三章 组织架构

  第六条 合唱团设团内职务。

  1.团长1人。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协调各副团长及各部门之间关系,负责召开团务会议。

  2.执行团长1人。职责是协助团长工作,协调安排全团事务及实施监督、管理。

  3.监事长1人。职责是实施制度监督、财务监督、纪律监督、法律监督。

  4.艺术总监兼常任指挥1人。职责是制定教学计划;乐理知识培训;歌唱技巧培训;行使指挥权利;选拔团员;合唱排练;督导本团各项训练、演出、比赛活动。

  5.副团长6人。

  (1)业务副团长。负责与指挥共同讨论、制定和执行教学计划;负责本团的排练、演出等事项;参加演出的人员,须由业务副团长考核之后达到要求的方可登台演出;

  (2)保障副团长。负责本团活动的统筹及后勤保障;

  (3)外联副团长。负责本团对外联络、公关事务;

  (4)宣传副团长。负责本团各项会议、历次活动的影像记录、档案管理和对外宣传;

  (5)财务副团长。负责本团财务管理;

  (6)人事副团长。负责团员的审核、考勤、培训及日常管理工作。

  6.声部长4人。男女高、低声部各设声部长1人,职责是负责协助指挥,组织本声部业务学习和排练。

  7.志愿者团队队长1人。职责是组织志愿者进行每次演出、活动的志愿服务。

  8.合唱团执行团长、副团长由团长提名,由团员大会通过产生,声部长每届任期三年,可连选连任。

  第四章 团 员

  第七条 团员由籍贯为东北(黑、吉、辽、内蒙东北地区),年龄要求在50岁以下,特殊人才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音乐基础知识,热爱歌咏活动,愿意积极参与集体活动者构成。合唱团人数暂定70人,男女团员各半。

  第八条 新团员由介绍人填写表格并上报分管团长,经每月一次集中业务考核通过方可入团,录用与否仅通知介绍人。

  第九条 团员须承认本团章程,遵守本团各项制度,维护本团集体荣誉,及时缴纳团费。

  第十条 团员要尊重老师和其他团员,认真参加培训和排练,不断提高演唱水平。积极参与演出活动,自觉服从本团演出安排。

  第十一条 团员对本团事务,具有发言权和建议权。

  第十二条 团员请假须以短信的形式向团长或执行团长请假;确有特殊原因需要请长假者,须以书面形式向团长请假,并由团长签字批准方可。

  第十三条 团员如拒不履行本团规章制度,劝说无效,需经声部长报告团务会,团务会研究视情劝其退团。

  第十四条 未经批准,团员连续两次不参加本团活动、连续四次以上请假的,或不按章按时缴纳团员费的,予以作退团处理。

  第十五条 团员不得在合唱团中从事销售、推广等活动,不得从事和散布不利于合唱团团结的.活动及言论,违反者给予一次警告处理,不听劝阻的将予以辞退,并且不得再次加入。团员如有特殊需求,须经过团务会讨论批准方可进行。

  第十六条 团员有退团自由,退团不退团员费。

  第五章 议事程序

  第十七条 合唱团常设团务会,每月月底召开一次;团务会由副团长以上人员参加,副团长不能参加时,可委托本部门的其他人临时代替参加。

  第十八条 团务会职责是研究、决策本团工作计划、比赛演出、年终总结等重大事项;每次会议参加人数过半,重大决议需副团长以上全体参加投票决议。

  第十九条 必要时由监事长提出申请,可以召开扩大会议,会议议题对全体合唱团公布,团员可提出申请参与意见。

  第六章 经费管理

  第二十条 本团经费由团员每年缴纳一次,合唱团在有资金资助情况下,每个团员每年缴纳团员费200元;合唱团在没有资金资助情况下,每个团员每年缴纳团员费500元。

  第二十一条 本团经费全部用于合唱团的场地租赁、教师上课、演出服装、大型演出等。

  第二十二条 经费收支设立帐户,收支情况每3个月向全体团员公布明细。

  第二十三条 参加各种郊游、聚餐所需要的相关费用均由团员自理。

  第二十四条 经费使用须经办人(2人以上)凭发票或收据,经本人签字、会计审核、分管财务副团长签字、团长签字,由出纳付款;经费汇总表扫描件每3个月发群公布一次。

  第七章 其他事项

  第二十五条 本章程解释权、修改权归青岛《关东情》合唱团。

  第二十六条 青岛《关东情》合唱团qq群号125103501;群管理员杨培育、奚俪洪、王路明、郭景虹、姜涌。新申请加入者 必须注明推荐人、本人真实姓名以及来自省份。

合唱团章程3

  一、合唱团的宗旨

  湾龙中学第二届学生合唱团是一支由湾龙中学爱好合唱艺术的同学组成的业余合唱团体。合唱团以“弘扬合唱艺术、陶冶高尚情操、培养团队精神”为追求,为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做贡献。

  二、组织机构

  合唱团接受学校的'领导,由音乐老师周佩佩长期担任合唱团艺术指导兼指挥,合唱团内部实行团务委员会负责制。团务委员会由正、副团长及各声部长等人组成,负责合唱团日常工作。

  合唱团团长:负责合唱团全面领导工作。

  副团长:协助团长及艺术指导老师工作。

  声部长:负责本声部日常排练。

  三、团员的义务

  1、严格遵守合唱团各项规章制度,热爱合唱团。

  2、排练及演出服从管理机构安排,排练时应提前5分钟到场,并做到遵守纪律;演出时应保管好下发的服装道具等物品,并不得私自行动。

  3、凡违反现有管理制度的团员,必须按规定接受相关处罚。

  4、排练及演出时,有事不能到场的团员,必须出示假条。

  四、考核制度

  1、合唱团训练按照演出任务的时间和要求安排,各项活动以课外时间为主,请各位成员务必准时到位。

  2、每位团员每学期有考勤分数20分,迟到十分钟以内者每次扣除1分,迟到超过半小时以上者按缺勤论处,每次扣2分,无故缺勤者,每次扣5分。期末统计时,分数低于10分者,列入考查人员名单,低于5分者勒令退团。

  3、日常培训、考核、会议时不能到达者必须提前提出书面申请,并交于各声乐部部长,一学期请假不得超过5次。

  4、期末总结考勤,评定团员个人诚信度,对优秀的团员进行奖励,考勤不良者按规定惩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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