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断证明书

时间:2025-08-08 07:20:43 诊断证明 我要投稿

[经典]诊断证明书15篇

  在现实生活或工作学习中,要用到证明的地方还是很多的,证明是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经历或某事真实性的一种凭证。那么拟定证明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诊断证明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经典]诊断证明书15篇

诊断证明书1

   xxxx医院医学证明文件管理规定为进一步加强我院医学证明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病历管理规定》、《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办法》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管理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指医学证明系指医院为患者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出生医学证明和居民死亡医学证明等证明文件。

  二、医学证明文件是具有一定法律效力的医疗文件,是作为病假休息、计划生育、工伤司法和残疾鉴定、保险索赔、出生信息和死亡信息等项工作的重要依据。

  三、临床医务人员要以科学、严谨、求实的态度,完整真实地书写相关证明内容,表格式文件要逐项准确填写,与实际病案记载相一致。

  四、医学诊断证明管理规定

  1、医学诊断证明书只证明患者的疾病情况,需要证明健康情况的须到体检中心参加健康体检。

  2、临床医师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要实事求是,符合医学规范,必须亲自诊治患者后方可开具,不得出具与自己执业范围无关或者与执业类别不相符的医学证明文件。

  3、为非患者本人的人员开具诊断证明时,办理人需出具本人及患者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和委托书。

  4、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者,应由医院组织会诊,经过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5、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司法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6、患者因病需要开具病休证明的,要根据病情从严掌握。可开可不开的一般不开,如病情确需休息的,门诊医师可开给一周以内的`病休时间,一周以上的病休由门诊办主任签字;对已确诊的癌症、骨折等特殊病种及某些传染病,如结核、慢性肝炎等,医师每次可开给一个月以内的病休时间,产假、计划生育假遵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7、医学诊断证明书的签名不得代签或使用印章,医师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书须经科主任或科副主任签字,开具日期必须是当天日期。

  8、盖章处工作人员需仔细审核证明书内容及医师签名,并进行相关登记后加盖“xxxx医院医学诊断证明专用章”。如发现诊断证明书未按规定开具,盖章人有权拒绝盖章并要求开具人进行改正,情节严重的上报医务科处理。

  9、医学诊断证明书原则上一次诊疗活动只能开具一份,带印戳的复印件不再盖章。患者因办理多项业务需要多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可在首份医学诊断证明书盖章前进行复印复制,一同进行盖章。

  10、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基本内容

  (1)、患者姓名、年龄、性别、门诊号/住院号

  (2)、诊断名称

  (3)、病情介绍(接诊时间、主诉、诊疗经过,疗效、目前状况等),出院病人还应注明出院时间。

  (4)、医生建议(指后续治疗措施,病休、康复治疗建议等)

  (5)、医生签名和开具日期

  11、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医生的资格要求

  (1)、获得执业医师资格;已在xxxx医院注册。

  (2)、正在xxxx医院临床(不含医技)岗位上工作。

  (3)、其他人员一律不得开具诊断证明书。

  五、出生医学证明管理规定

  1、按照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出生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定执行出生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和存档工作。

  2、我院只为在院内出生的婴儿开具出生医学证明书,其他非院内出生的一律不予开具。

  3、由在我院出生婴儿的父母携带其身份证、结婚证及出院结账发票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到我院产科核查核对相关信息后,由产科专职人员开具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出生医学证明》,并到医务科加盖“河南省出生医学证明xxxx医院专用章”后生效。

  4、特殊情况(单亲、非婚生育、延迟开具)的,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程序办理。

  5、出生医学证明书的存根和相关办理资料由医务科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六、死亡医学证明管理规定

  1、按照卫生部、省市卫生行政部门有关死亡医学证明发放管理规定执行死亡医学证明的领取、发放、登记和存档工作。

  2、我院只为接诊的急诊死亡患者和在我院抢救无效死亡的患者开具死亡医学证明书,其他非院内死亡的一律不予开具。

  3、由在我院死亡患者的配偶、子女、父母或其其他亲属携带死者身份证(或驾驶证、军官证、户口薄等)原件及办理人的身份证原件到死者的就诊科室核查核对相关信息后,由死者的主管医师携带病案资料到医务科开具卫生部统一印制的《居民死亡医学证明书》,医务科审核无误后加盖“xxxx医院医务科”印章后生效。

  4、主管医师还需填写《死亡报告卡》,由医务科进行网络直报。

  5、死亡医学证明书的存根和相关办理资料由医务科按照要求归档保存。

  七、其他证明

  1、如有患者姓名或年龄出现错误,则应由主管医师在核对患方提供的患者有效身份证件(身份证或户籍证明)后,在该患者有效身份证件复印件上标注清楚。规范更改格式要求如下:

  证 明

  患者:***,年龄:***,科室:***,住院号:***,根据患方提供的有效身份证件,其姓名应为“***”(或其年龄应为“***”)。

  主管医师签名:*** 时间:***

  2、主管医师更改姓名范围,仅限姓名中同姓、名字中音同字不同。如出现姓名中字音完全不同时,必须有科室主任签名,否则无效。如发生与患方共同作弊情况,将取消其开具诊断证明书的资格,将情况记入个人档案,并自行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

  3、患者住址或联系人出现错误的,主管医师应在核对患者身份证或户口薄等相关证明文件后据实开具。

  4、住院患者的陪护证明由主管医师根据患者病情及护理级别据实开具。

  5、门诊医师不得开具外购药品证明。如有缺药,可与药房联系或用其他药品代替。

  6、上述(3、4、5项)证明材料须统一使用xxxx医院信纸(整张)书写,不得使用诊断证明专用纸等其他类纸张书写,开具医师应签全名及日期。

  八、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须在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后方可开具诊断证明书:

  1、涉及司法办案需要,主管医师在接到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2人以上工作人员证件和办案函后,报请医务科或院领导批准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应将执法机关的介绍信及工作人员证件复印件存档并登记。

  2、因病退休、伤害、残疾、保险索赔等情况,主管医师应接到相关部门的介绍信,并附有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患者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报请医务科批准后方可出具诊断证明书。医务科应将有关部门的介绍信、患者本人的委托书及患者和受委托人双方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存档并登记。

  3、患者本人要求开具涉法涉规涉保类诊断证明书的,须由经治医生报请主治医师以上医师或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盖章后生效。出具诊断证明书的医生应对所做出的诊断负法律责任。

  九、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诊断证明书2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存根

  姓名性别年龄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5、医师签名处应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名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 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盖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诊断证明书3

  住院号:

  姓名: 性别:

  年龄:16岁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20 -12-22

  住院天数:21天

  出院诊断:儿童广泛发育障碍-孤独症,伴攻击行为

  出院建议:

  1. 注意休息,适宜活动,避免过度劳累等。

  2.定期复查,精神内科门诊药物配合治疗。

  3.继续口服抗癫痫药物丙戊酸钠500mg Bid(自备), 坚持规律用药,服用丙戊酸钠期间根据情况监测肝肾功能和血常规,必要时查血药浓度。

  医师签名:

年 月 日

诊断证明书4

  科别: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

  性别:_______________

  年龄:_______________

  入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出院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住院号:门诊

  就诊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工作单位或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诊断意见:更年期综合症建议休息15天

  医师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此证明加盖公章后方能生效。

诊断证明书5

  根据卫生部、公安部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的实际情况,现就《出生医学证明》管理中的有关问题补充规定如下:

  一、《出生医学证明》应由取得《母婴保健专项技术许可证》的医疗保健机构签发,并要设专人管理《出生医学证明》和《出生医学证明》专用章,使用计算机专用软件管理《出生医学证明》。

  二、补发《出生医学证明》程序:

  1、《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发只适用于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且曾经取得《出生医学证明》,后因各种原因丢失《出生医学证明》者。

  2、补发程序:

  (1)新生儿父、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其复印件各一份(B5纸)到原发证医疗机构申请补发,并填写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申请、审核表。

  (2)原发证医疗保健机构对申请人提交的.《出生医学证明》补办申请、审核表进行审核,审核无误者给予补发《出生医学证明》,将北京市《出生医学证明》补发申请、审核表及新生父母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留存在病案中。

  (3)未报户口者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副页;已上户口者只补发《出生医学证明》正页。

  三、1996年1月1日以前在医疗保健机构出生的新生儿丢失《出生医学证明》并未办理出生登记的,新生儿父、母持本人身份证、户口本及复印件(B5纸)向出生医院提出申请,由该医院核对病历记录无误后,出具医院诊断证明,存留新生儿父母身份证明等文件复印件,新生儿父母凭医院诊断证明申报出生登记。

  各有关部门应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签发、换发、补发及出生人口登记等工作,使《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得到进一步规范。

诊断证明书6

  兹有我校(单位)xxxxxx,性别:xxxxxx;xxxxxx年xxx月xx日出生,身份证号码:。籍贯:xxxxxx省xxxxxx市。该同志属(已婚未育,具体自己写)未婚未育。特此证明

  xxxxx

  xxxxx年xx月x日

诊断证明书7

  医学诊断证明书是证明病人就诊过程及诊休意见的文字凭据,它是病人考勤、工伤诊断、肇事赔偿、司法鉴定以及各类保险报销的重要凭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具体情况,现对医学诊断证明书管理作以下规定:

  一、凡本院有处方权的医师,有资格为患者开具医学诊断证明书。实习医师出具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审阅签字,方为有效。

  二、医师填写诊断证明要慎重认真,不能单凭患者简单主诉,而不以科学检查为依据,或因人情关系利用职权滥开医学诊断证明书,更不允许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

  三、原则上规定出具医学诊断证明必须由首诊医师书写。

  四、医师开具的诊断证明书、休(病)假证明,日期应填写就诊当日,当日盖章有效,非当日开具不予盖章(特殊情况见下一条规定)。病休的时间根据病情而定,急诊一般不超过3天,门诊不超过1周,慢性病不超过2周,特殊情况不超过1个月。

  五、对事后的'医学诊断证明书,一般不予补办。确有特殊情况的,要以事实为依据,核实后并经院领导批准才能补办,补办落款日期必须书写为 补办当日日期,同时注明“补办”二字。

  六、因打架斗殴、凶杀或交通事故,不开病休证明。遇有特殊情况必须有公安部门要求开病休证明的介绍信。

  七、下列情况须接到有关部门介绍信,经主管院长审查,指定专人办理,方可盖章生效:

  1、凡涉及司法办案需要,应有公检法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等执法机关的介绍信;

  2、因病退休、伤害、保险索赔、建议疗养、变更工作、外地治疗等,应有有关部门的介绍信。

  八、诊断证明书一般交本人带回,特殊情况由医院转交患者单位。涉及法律的诊断证明,由患者单位派人取回。

  九、对学术上有争议的诊断,需开诊断证明书的,应由医院组织专家会诊,经讨论后,慎重开出诊断证明书。

  十、凡涉及司法部门处理的案件中的医疗诊断问题,以法医部门经过组织鉴定的最后意见为最终诊断。

  十一、医院不作劳动能力及伤残程度鉴定。工伤、残疾鉴定应介绍至劳动保障部门,职业病诊断应介绍至职业病防治机构。

  十二、医生多开具的医学诊断证明书在加盖“重庆宏仁医院业务专用章”后生效,“重庆宏仁医院业务专用章”由院办公室保管,盖章人员具有审查医学诊断证明书权利,对不符合规定的医学诊断证明书给予扣留并及时上报院领导。

  十三、填写医学诊断证明书时要求诊断明确,字迹清晰,不能缺项、漏项,不得随意涂改。医学诊断证明书开具日期应与门(急)诊病历及出院记录相符。

  十四、凡不负责任违反上述规定乱开证明或提供伪证或出具虚假医学诊断证明书的医务人员,一经查出,一律严惩,责任自负。

诊断证明书8

  临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疾病诊断证明书 NO。

  姓名 性别 年龄 电话 单位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年 月 日

  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涂改无效。

  3、只作疾病证明,不得作其它证明使用。

  XXXX医院

诊断证明书9

  科别:呼吸内科

  姓名:

  住院号:门诊

  就诊日期:

  性别:女

  年龄:27

  入院日期:

  出院日期:

  工作单位:

  家庭住址:xxx市

  病情摘要:

  1、反复发热、咳嗽5天。

  2、症状、体征:发热,咳嗽,有痰,呕吐胃内容物一次,咽充血(++),双扁桃体II°大。双肺呼吸音粗,双下肺可闻及少量干湿性罗音。

  诊断结论:病毒性湿热感冒、急性上呼吸道感染。

  建议:5% GNS 500ml青霉素320U / vgtt Bid *3d (皮试)

  2.泰诺2盒/ 1#tid po 3.

  如有不适随时复诊。

  负责医师:xx

  xx年x月xx日

诊断证明书10

  姓 名 :

  住 所 :

  诊 断 :

  病案号:

  年 龄 : 岁

  职 业 :

  性 别 :

  入 院 日 期 : 自

  年 月 日 起

  共 住 院 天

  出 院 日 期 : 至 年 月 日 止

  治 疗 结 果 :

  出 院 后 注 意 事 项 :

  科主治医师 :

  年 月 日

诊断证明书11

  兹我辖区居民(身份证号:)与广东省深圳市南山区居民(身份证号:)于20xx年2月19日登记结婚。男方初婚未育,没抱养小孩,没有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此证明为女方户籍地办理壹孩生育证之计划生育证明,证明自出具之日起六个月内有效。

 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诊断证明书12

  兹有我单位职工:王麻子,性别:xxxx男,(身份证号码:xxxx),与李美女,(性别:女,身份证号码)于20xx年08月17日依法登记结婚,系初婚。夫妻于xxxxx年xx月x日生育壹女孩,xxxxx年xx月x日,身份证号,系非农业户口。 xxxxx年xx月x日与(男,生于xxxxx年xx月x日,身份证号:)结婚,双方均系初婚,婚后于xxxxx年xx月x日生育一女孩,取名,系计划内第一胎,该夫妇至今只生育过这一个孩子,未抱养和收养过其他子女,未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系独生子女,该夫妇符合《山西省计划生育条例》第十一条一款二项的规定,申请再生育,望给予批准。

  xxxxx

  xxxxx年xx月x日

诊断证明书13

  第x号姓名:xxx

  性别:女

  年龄:44岁

  单位:xxx

  治疗日期:20xx-07-31

  病史:患者自诉于3小时前工作时被机器压伤右足,当即伤处疼痛、流血伴患足功能障碍,伤后患者无头晕及头痛,无恶心及呕吐等不适。家属急将患者送往胜利油田管理局胜利医院就诊,拍片后为求进一步治疗急来我院就诊。门诊查体后以“右足挤压伤”收入院。

  诊断:右足挤压伤

  1、右足背皮肤潜行剥脱

  2、右足第4、5趾骨折

  建议:入院手术,抗感染等对症支持治疗。

  骨外科医师:xxx

诊断证明书14

  xx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 存根

  姓名

  性别

  年龄

  门诊或住院号:

  地址或单位:

  电话:

  病情摘要:

  诊断:

  医嘱及建议:

  医师签名: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1、未盖本医院医疗章无效。

  2、医院章盖在医生签名处及骑缝章方有效。

  3、涂改无效。

  4、只作当时疾病证明。

  5、医师签名处应有执业医师审核签名

诊断证明书15

  兹证明病人______,男,41岁,因患急性阑尾炎,于______年3月6日住院。经立即施行手术和十天治疗后,现已痊愈,将于______年3月16日出院。建议在家休息一个星期后再上班工作。

  主治医生:____________

  ______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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