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时间:2025-06-20 09:35:20 诗琳 制度 我要投稿
  • 相关推荐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精选15篇)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频率越来越高,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精选15篇)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政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治理安全隐患。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企业统筹、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项目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转款专用,并督促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事故重大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安全员应建立安全费用台账,记录安全生产费用费率、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项目经理对安全生产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生产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公司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公司安全经费投入台账,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生产费用实行专户核算,企业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九、各部门主管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生产费用计取、支付、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公司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处理办法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2

  1、目的

  为加强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的管理,根据《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建设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管理工作。

  3、职责

  3.1公司总经理应保证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足额提取和使用。

  3.2财务处应保障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优先使用,及时发放。

  3.3使用部门据实申请隐患排查资金,保证专款专用。

  3.4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

  4、专项资金使用

  4.1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适用范围

  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和其他与隐患治理直接相关的费用支出。

  4.2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计划

  4.2.1公司应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计划内,并保证足额提取,专款专用。

  4.2.2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应制定使用计划,数额大于当期计划值时,公司应从生产成本中及时补充,保证足额使用。

  4.3专项资金的使用程序

  4.3.1隐患发生单位根据治理需要,制定使用计划,并报安全管理部门、财务处和公司领导审批。

  4.3.2财务处优先列支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隐患发生单位立即根据使用计划开展隐患治理工作。

  4.3.3在隐患治理过程中发现资金不足,应及时申请、审批。

  4.3.4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结束后,多余的资金纳入财务账目。

  4.4专项资金使用台账

  4.4.1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台账,台账内容应包括具体数额、支付情况、使用内容等。

  4.4.2使用台账应纳入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信息档案内,妥善保存。

  5、奖惩

  5.1各责任人不能保证专项资金及时提取、申报、使用,导致隐患不能及时治理,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导致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2发现擅自挪用专项资金,公司应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直至承担法律责任。

  6、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3

  一、为了建立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事故隐患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规定。

  二、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保证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所需的资金,建立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三、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安全事故隐患整治项目。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一部分专项资金用于其它与防治安全事故和隐患有关的.重要事项。用于购置监管装备的补助,以及安全科技、安全专家活动、安全生产宣传经费等项目。用于发现、排除和举报事故隐患的有功人员应当给予的物质奖励和表彰。

  四、具体用途和专项资金的使用额度,按年度预算执行,其申请、审查和监督等事项另行规定。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4

  一、安全部门接到事故隐患报告后,应当按照职责分工立即组织核实并予以查处;发现所报告事故隐患应当由其他有关部门处理的,应当立即移送有关部门并记录备查。

  二、应当每季、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下一季度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书面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应当由主要负责人签字。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每月向县安监局送一次,重大事故隐患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隐患的现状及其产生原因;

  (二)隐患的.危害程度和整改难易程度分析;

  (三)隐患的治理方案。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每周向煤监站报送一次,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5

  一、生产经营单位是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防控的责任主体。应当建立健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和建档监控等制度,逐级建立并落实从主要负责人到每个从业人员的隐患排查治理和监控责任制。

  二、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三、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矿长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重大事故隐患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二)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三)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四)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五)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六)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四、在事故隐患治理过程中,应当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防止事故发生。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并疏散可能危及的其他人员,设置警戒标志,暂时停产停业或者停止使用;对暂时难以停产或者停止使用的相关生产储存装置、设施、设备,应当加强维护和保养,防止事故发生。

  五、加强对自然灾害的预防。对于因自然灾害可能导致事故灾难的隐患,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本规定的要求排查治理,采取可靠的预防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在接到有关自然灾害预报时,及时发出预警通知;发生自然灾害可能危及生产经营单位和人员安全的情况时,应当采取撤离人员、停止作业、加强监测等安全措施,并及时向当地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报告。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6

  一、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是指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二、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三、地方人民政府或者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及有关部门挂牌督办并责令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治理的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应当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经治理后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提出恢复生产的书面申请,经安全监管监察部门和有关部门审查同意后,方可恢复生产经营。申请报告应当包括治理方案的内容、项目和安全评价机构出具的评价报告等。

  四、对于一般事故隐患,由我矿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立即组织整改。对于重大事故隐患,由我矿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并实施事故隐患治理方案。

  五、定期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排查本单位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出的事故隐患,应当按照事故隐患的等级进行登记,建立事故隐患信息档案,并按照职责分工实施监控治理。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7

  1总则

  为加强公司项目专项资金的管理,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根据国家有关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项目专项资金是指公司在科技研发、环境保护、节能减排、产品创新等方面符合国家和省市地产业发展需要纳入重点支持类产品和项目而获得国家和省市地有关主管部门指定特定用途拨付的资金;

  专项资金管理和使用坚持科学安排、合理配置、专款专用、专账核算、严格监管原则;

  2工作职责

  项目专项资金归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分口管理单位为公司经济运行管理部门、财务部门、科技管理部门、产品营销管理部门等单位;

  项目实施部门负责专项资金项目的组织实施,负责按照项目专项资金预算范围按计划合理使用专项资金,负责按照分口管理单位要求提供项目实施各阶段

  基础数据资料和项目总结,负责提请审计部门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负责提请分口管理单位组织对项目各工程进行内部竣工验收和评价,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财务部门负责专项资金指定收款账户的提供,负责根据专项资金拨付文件跟踪落实专项资金到位,负责审查项目实施单位按照专项资金预算范围申报的专项资金使用计划,负责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权限报批后支付专项资金,负责设立专项资金的专用科目进行专账单独核算,负责建立专项资金使用台账,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项目的资金预算、财务决算,负责配合审计机构对专项资金项目的竣工决算审计工作,负责配合分口管理单位接受主管部门的`检查、验收和评价工作;

  审计部门负责在专项资金项目各工程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各工程进行结算审核、出具结算审核报告,负责根据专项资金主管部门要求在专项资金项目交付验收前聘请中介机构对项目财务决算进行审计、出具财务决算审计报告;

  纪检监察部门负责项目专项资金的效能监察工作;

  3项目专项资金使用

  项目资金来源包括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其中专项资金包括专项借款、贷款贴息、资本金注入、专项补助;

  公司收到的项目专项资金要纳入公司资金预算统一管控,以提高专项资金使用的整体效益;

  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审批按照公司资金使用审批办法规定执行;

  项目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标准严格按照申报方案中项目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各项支出原则上不得超出申报方案专项资金预算的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

  项目实施过程中,专项资金和企业自有资金要匹配使用,不得优先全额使用专项资金;

  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项目专项资金未拨付到账前,可先由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待专项资金到账后再将垫付的企业自有资金调整为专项资金支付;企业自有资金垫付可以用银行存款垫付,也可以用票据垫付;垫付的票据包括支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信用证;

  4项目专项资金管理

  根据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要求,公司不为专项资金单独开立存款账户,公司基本存款账户作为公司专项资金的指定收款账户;

  公司收到专项资金拨付文件及后期收到拨付的专项资金时通过“其他应收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鉴于公司银行存款纳入了集团公司资金集中管理,项目专项资金中的材料款、设备款、工程款等采购类款项支付通过公司在财务公司开立的一般存款账户支付或票据支付,费用类款项支付通过现金支付或POS机刷卡支付;项目专项资金支付时通过“其他应付款——专项资金”科目单独核算;

  项目专项资金的账务处理按照2006年2月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规定执行;

  公司从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取得的应计入收入总额的财政性专项资金,财务部门应在专项资金同时符合以下条件时作为不征税收入从纳税所得额中减除;

  专项资金项目因不可抗力或无法预测的情况导致出现重大调整或无法实施,分口管理单位应上报专项资金主管部门,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未使用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专项资金项目验收工作完成后,专项资金如有结余,或项目验收不合格,或项目绩效评价结果差的,分口管理单位按主管部门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规定退回结余专项资金或按主管部门意见执行;

  专项资金项目实施过程中,纪检监察部门等单位或个人发现有未按规定管理和使用专项资金,存在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专项资金等违反财经纪律行为的,一经查实,按公司有关规定对涉嫌人员进行处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5附则

  本办法由资产财务部起草并解释;

  本办法经公司批准后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8

  为切实规范贺兰山实业公司工程项目专项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发挥资金使用效益,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专项资金实行“专人管理、专户储存、专账核算、专项使用”;

  二、专项资金实行报账制,资金拨付一律转账结算,杜绝现金支付;

  三、资金的拨付本着专款专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资金批准的使用计划和项目批复内容,不准擅自调项、扩项、缩项,更不准拆借、挪用、挤占和随意扣压;资金拨付动向,按不同专项资金的要求执行,不准任意改变;特殊情况,必须请示;

  四、严格专项资金初审、审核、审核制度,不准缺项和越程序办理手续,各类专项资金审批程序,以该专项资金审批表所列内容和文件要求为准;

  五、专项资金报账拨付要附真实、有效、合法的.凭证;

  六、专项资金利息收入年终一律转入本金滚动使用;

  七、加强审计监督,实行单项工程决算审计,整体项目验收审计,年度资金收支审计;

  八、对专项资金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督查,确保项目资金专款专用,要全程参与项目验收和采购项目接交;

  九、对工程类项目专项资金所发生的隐蔽工程,负责资金结算的工作人员,必须到现场签证认可,否则财务部门不予结算;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9

  xx公司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为合理、有效、规范使用专项资金,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流程,确保财政性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根据国家专项资金管理有关制度及公司相关资金管理办法,特制定本规定,请各部门及分子公司遵照执行;

  一、专项资金的概念:

  专项资金指公司从特定资金来源形成的,或向国家、省、市相关职能部门进行具有特定用途的专项申请,获得批复或批准,并划拨到公司账户的资金;

  二、专项资金的类别:

  专用基金、专项拨款、专项资金和专项借款;

  三、专项资金的管理要求:

  1、各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部门管理规定;

  2、对各种专心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生产经营资金开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3、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4、在资金使用上,坚持转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紫荆正确达到预期目的;

  5、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四、专项资金各管理部门职责:

  1、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银行开户、划拨审核、支付,资金预算、决算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使用的审批、监督与审查,以及各项专用资金的汇总与分析;

  2、项目申请单位:根据项目归口部门,负责各个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论证与可研的编制,负责专项资金项目备案、申请及报批工作,负责专项资金对应项目评价、验收与对外对上汇报工作,负责对项目承担单位专项资金的`申请进行指导,提供技术支持等;

  3、项目承担单位:

  负责本部门专项资金项目的前期组织、项目试验生产运营及相关管理工作,负责资金使用台账的建立及情况说明,进行资金使用各阶段的小结及统计,负责项目运行各阶段的总结及数据统计工作,做好项目验收准备工作;

  4、其他各相关部门:

  根据归口及部门职责,负责专项资金项目运行各过程中的配合工作包括项目委托外协、项目材料采购、证照申办、运营管理等;

  五、专项资金的管理流程:

  1、论证:密切关注相关国家规定及相关行业信息,对符合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项目,由项目申请单位牵头,组织相关技术经济部门、实施单位等进行项目筛选及论证,就符合条件的项目组织材料及项目可研报告;

  2、申请/报批: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向公司汇报进展,对获批项目及时移交公司财务及项目执行单位;

  3、划拨/审批:财务处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负责向专项资金划拨部门提供企业专项资金指定账户,并及时草各级财政不能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公司规定程序进行资金申请,投入项目运营;

  4、使用: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公司自有资金同步配套,按比例使用,不得优先使用专项资金;财务处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指定专人建立台账,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专项资金项目工程或试验完毕及时按规定办理工程决算与财务结算,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安全、完整;

  5、监督:公司专项资金的使用与管理部门均为专项资金的监督部门,有权及有责任对专项资金的审批与使用进行监督;同时公司审计处定期、不定期对专项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抽查或全面检查,并就具体情况向公司报告;对检查中出现的问题进行归类,提出整改、完善意见,保证专项资金的使用到位、合理;

  6、验收:专项资金项目要按申请假话推进,按时完成建设或试验任务,达到申请报告中预期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同时由项目申请单位会同承担单位、财务处及相关部门,开展项目竣工结体验收工作,对项目进行专项评价,并组织开展工程结算与财务结算相关工作;按期准备好专项资金使用全程项目进展、资金使用、项目验收、项目评价材料,接受专项资金的审批部门、财政部门、审计部门等的检查,保证资金转款专用,维护公司形象与利益;

  六、本管理办法自文件下发之日起执行;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0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文件精神,建立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生产的正常进行,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具体内容如下:

  一、安全资金账户

  管理部门根据公司安全费用提取和的管理的.有关要求,做好管理部门的安全费用的提取和支出管理;

  二、安全费用使用管理

  1.编制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管理部门应按公司安全生产资金保障办法要求,按年分季编制上报安全费用使用计划;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经管理部门审核批准后执行;安全费用使用计划的内容包括:

  ⑴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教育费用;

  ⑵从业人员配备防护用品劳动费用;

  ⑶安全设施、设备投入和维护保养费用;

  ⑷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评估、整改治理、监控等费用;⑸事故应急救援器材、设备投入及维护保养和事故急救演练等费用;

  2.安全费用使用;根据公司管理部审核批准的安全费用使用计划,每季度末,管理部按照实际安全费用使用情况,在安全费用提取的额度内据实核销,超过安全费用提取额度的费用部分,可在下个季度安全费用提取额度内继续核销;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生产法》及财政部、国家安监总局《高危行业企业安全生产费用财务管理暂行办法》提取费用的规定,结合本学校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一、按照《暂行办法》规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列入安全专项费用,在义保经费中列支,专门用于完善和改进学校安全办学条件,治理安全隐患,确保隐患整治资金的.落实。

  二、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按照“项目计划、确保需要、规范使用”的原则进行管理。财务处应将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纳入学校财务安全费用计划,保证专款专用,并督促监控其合理使用。

  三、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当用于以下事项:

  安全隐患或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和其他与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的直接或相关的支出。

  四、总务处应建立安全费用台帐,记录安全隐患费用的数额、支付计划、使用要求、调整方式等条款。安全治理工作结束,多余的安全生产费用纳入财务,由主办会计管理。

  五、校长对安全隐患费用全面领导。审批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经费使用报告、安全经费提取和使用情况年度报告。

  六、财务部负责对安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进行统一管理,审核安全费用提取、安全投入计划、安全经费使用等,根据年度安全隐患排查计划,做好资金的投入落实工作,建立安全经费台帐,确保安全投入迅速及时。

  七、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汇总并编制学校安全费用投入计划,审核安全投入报告,监督检查安全投入落实情况,汇总并建立学校安全经费投入台帐,编制年度安全经费提取和投入情况报告。

  八、安全排查治理费用实行专户核算。学校应当按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不得挪用或挤占。年度结余资金结转下年度使用;安全排查治理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按照有关规定再行列支。

  九、安全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有关专业安全排查治理费用的使用实施监督管理。

  十、发现安全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费用的,学校将按情节严重程度严肃处理。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2

  为了调动项目加强施工管理,提高工程质量安全的积极性,实现管理目标要求,鼓励先进、鞭策落后,并方便实际管理中的操作行为,现发布《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及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并严格遵照执行。

  一、经费管理机构

  安全经费管理由分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日常事务由项目部和质量安全部负责。

  安全经费管理条例施行“定期与不定期检查相结合、内业与外业相结合、对人与对项目相结合、外部经费与内部经费相结合,当场开据、定期评定、按月兑现”的原则。

  二、经费使用方式方法

  公司将采取日常不定期和定期对现场施工过程和内业资料进行检查。定期检查时间为每月下旬,由分公司领导带队,不定期检查原则上每周一次,分公司授权质量安全部具体组织实施。根据实际情况给与适当的奖励/处罚,作为经费资金。

  三、经费实施办法

  1. 安全经费对象

  对象为各部门、管理人员、作业人员等。

  2. 安全经费原则

  (1)评定由项目部、质量安全部提供资料及评定经费的.多少,具体应根据具体情况落实到责任人。

  (2)安全经费情况结果,项目部在每月在生产会上进行通报,以公开公平原则。

  (3)质量和安全处罚同一事项,按高标准进行一次处罚。

  (4)情节严重的,多次整改不力的,可以加倍,加重处罚。

  (5)安全经费兑现

  ① 奖金:奖励金由分公司拔项目部,在质量安全基金中列支;

  ② 罚金:由分公司财务统一管理。由分公司在当月验工计价拔款中。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3

  为加强对现金的使用、保管进行控制,确保现金资产的安全,杜绝违法乱纪行为,根据财政部《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和中国人民银行关于《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精神,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订本校现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的原则

  执行内部管理制度的.要求,实行钱账分管。明确规定现金的收付、结算、登记等工作,由报账会计和出纳分开管理,实行会计管账不管钱,出纳管钱不管账。

  二、使用现金的范围

  1、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4、5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超过限额部分原则上应以转帐结算凭证(转帐支票、汇票或信汇)支付;

  5、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它支出。

  三、按照现金管理制度,严格掌握库存现金限额,超过部分及时存入银行,未经银行批准,不准坐支、套取现金,不准私自挪用公款和借支私用,不准白条顶库。银行结算起点定为500元。超过500元现金支付,需通过公务卡或银行转帐。

  四、派人到外地采购,其采购款项,必须由财务科通过银行汇款,不得携带大额现金到外地采购。

  五、购置国家规定的专项控制商品,必须采取银行转帐结算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六、对已办妥的收付凭证,要及时按顺序登记现金日记账,并结出余额。账面余额要与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日清月结。若有长短款要及时向财务负责人报告,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七、负责保管库存现金及现金支票、空白收据、有关印章、在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损,如有短缺,要追究其经济责任。

  八、各类外出人员返回后,一周内必须到财务科结算报销。如有特殊情况,本人确实无法来结账,应经本部门领导批准,同时要指定他人按期结账。凡逾期不结者,从借款人工资中扣除。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4

  一、总则

  为加强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合理、有效使用,切实保障安全生产,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与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相关的活动,包括资金的预算、申请、审批、使用、监督及考核等环节。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坚持 “专款专用、突出重点、注重实效” 的原则,优先保障重大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治理。

  二、资金预算管理

  每年年末,企业安全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根据本年度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实际情况及下一年度工作计划,结合安全生产风险评估结果,共同编制下一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资金预算草案。

  预算草案应详细列出各类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的预计资金需求,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设备设施的购置与维护、隐患整改工程费用、安全检测检验费用、员工安全培训费用等。

  预算草案经企业管理层审核通过后,纳入企业年度财务预算,并报董事会备案。预算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应按照企业财务预算调整程序进行审批。

  三、资金使用范围

  安全隐患排查费用:用于支付各类安全检查、隐患排查活动所产生的费用,包括聘请专业安全检测机构的检测费用、安全管理人员的差旅费、检测设备的购置及维护费用等。

  隐患整改工程费用:针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实施整改工程所发生的费用,如建筑工程施工费、设备购置及安装费、材料采购费等。

  安全设备设施维护与更新费用:为确保安全设备设施正常运行,对其进行维护、保养、维修以及更新换代所需的费用,如消防设备的定期维护、特种设备的检测与维修、安全防护装置的更换等。

  员工安全培训费用:组织员工进行安全知识培训、隐患排查技能培训等所涉及的'费用,包括培训教材编写与印刷费、培训师资费用、培训场地租赁费用等。

  其他与隐患排查治理相关的费用:如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费用、安全风险评估费用等,经企业管理层批准后,可从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中列支。

  四、资金申请与审批

  资金申请流程

  各部门在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过程中,如需使用隐患排查治理资金,应填写《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申请表》,详细说明资金用途、金额、预计使用时间等信息,并附上相关项目的实施方案、预算明细等资料。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申请表》经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后,提交至企业安全管理部门。

  安全管理部门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初审,重点审查项目的必要性、资金预算的合理性以及是否符合资金使用范围等。如发现问题,及时与申请部门沟通并要求补充或修改资料。

  初审通过后,安全管理部门将申请表及相关资料报送至财务部门进行复核。财务部门主要对资金的来源、支付方式以及是否符合财务制度等进行审核。

  资金审批权限

  金额在X元以下的资金申请,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金额在X元(含)至X元之间的资金申请,需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批。

  金额在X元(含)以上的资金申请,经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财务部门负责人、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审核后,提交企业总经理审批。

  五、资金使用与支付

  获得资金审批通过后,申请部门应严格按照审批通过的资金用途和预算安排使用资金,不得擅自挪用或超范围使用。

  在资金支付环节,申请部门应根据企业财务制度的要求,提供合法、有效的发票及相关凭证,经财务部门审核无误后,办理资金支付手续。对于工程类项目,应按照工程进度进行款项支付,并预留一定比例的质量保证金,待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再予以支付。

  对于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形成的资产,如安全设备设施等,应按照企业资产管理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入账和日常管理,确保资产的安全与完整。

  六、资金监督与考核

  内部审计监督: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应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资金预算的执行情况、资金使用的合规性、项目实施的效果等。审计报告应及时提交企业管理层,并针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安全管理部门监督: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的实施过程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是否按照既定方案推进,资金使用是否合理,及时发现并纠正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如发现申请部门存在违规使用资金的情况,有权暂停资金支付,并要求其限期整改。

  考核机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考核机制,将资金使用情况与各部门及相关人员的绩效考核挂钩。对于资金使用合理、项目实施效果显著的部门和个人,给予一定的奖励;对于存在违规使用资金、项目进展缓慢或未达到预期效果的部门和个人,按照企业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七、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或上级政策相抵触的条款,以国家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 15

  一、目的

  为规范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有效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特制定本专项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企业范围内所有涉及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监督等活动。

  三、资金来源

  企业年度财务预算中专门列支的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资金。

  政府相关部门给予的安全生产隐患治理补助资金。

  其他合法的资金渠道,如因事故责任方赔偿用于隐患整改的资金等。

  四、资金管理原则

  专户存储:企业应在银行设立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专用账户,对资金进行单独核算、专户存储,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不得与其他资金混用。

  计划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应按照年度计划和项目预算进行安排,严格控制资金支出范围和标准,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和计划性。

  效益优先:在保证隐患治理效果的前提下,注重资金的使用效益,优先安排对安全生产影响较大、治理效果明显的隐患排查治理项目。

  公开透明:资金的使用情况应定期公开,接受企业内部各部门及全体员工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度。

  五、资金使用计划编制

  每年年初,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牵头,组织各相关部门对本单位存在的安全隐患进行全面梳理和评估,确定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清单及相应的资金需求。

  根据隐患排查治理项目清单,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会同财务部门共同编制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计划。计划应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内容、治理目标、资金预算、实施进度安排等详细信息。

  年度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计划经企业管理层审议通过后,下达各部门执行,并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在执行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计划,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

  六、资金使用审批流程

  项目申报:各部门在实施隐患排查治理项目前,应填写《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申报书》,详细说明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治理方案、资金预算等内容,并提交至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项目审核:安全生产管理部门收到项目申报书后,组织相关专家或专业人员对项目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项目的合规性、治理方案的科学性、资金预算的合理性等。审核通过后,将项目申报书提交至财务部门。

  资金审批:财务部门根据年度资金使用计划和项目审核情况,对项目资金预算进行复核。对于符合规定的项目,按照资金审批权限进行审批。资金审批权限如下:

  单项资金预算在X万元以下的项目,由财务部门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共同审批。

  单项资金预算在X万元(含)至X万元之间的项目,需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后,报企业分管领导审批。

  单项资金预算在X万元(含)以上的项目,经财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审核后,提交企业总经理办公会审议决定。

  资金拨付:经审批通过的项目,财务部门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合同约定,将资金拨付至项目实施部门。项目实施部门应严格按照资金使用计划和相关财务制度使用资金,确保资金安全、合理使用。

  七、资金使用监督与检查

  定期报告制度:项目实施部门应定期向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报告项目进展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每月提交《隐患排查治理项目进展及资金使用情况报告》。报告内容包括项目完成进度、资金支出明细、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等。

  内部审计监督:企业内部审计部门定期对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审计。审计内容包括资金的筹集、分配、使用是否符合规定,项目实施是否按照计划进行,资金使用效益是否达到预期等。审计结束后,出具审计报告,并对发现的问题提出整改建议。

  专项检查:安全生产管理部门不定期组织对隐患排查治理项目的专项检查,重点检查项目实施进度、治理效果、资金使用合规性等情况。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要求项目实施部门限期整改。

  社会监督:鼓励企业员工对隐患排查治理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如发现违规使用资金的行为,可向企业相关部门举报。企业对举报属实的员工给予一定的奖励,并对违规行为进行严肃查处。

  八、奖惩措施

  奖励:对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表现突出,有效消除重大安全隐患,或在资金使用过程中严格遵守制度,节约资金成效显著的部门和个人,企业给予表彰和奖励。奖励方式包括但不限于荣誉证书、奖金、晋升机会等。

  处罚:对违反本制度规定,擅自挪用、截留隐患排查治理资金,或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弄虚作假、虚报冒领资金的部门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处罚措施包括责令限期整改、追回违规使用的资金、通报批评、经济处罚、行政处分等;构成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九、附则

  本制度由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以往与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相关的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隐患排查治理资金使用专项制度】相关文章: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0-13

隐患排查治理制度01-02

隐患排查治理报告制度05-21

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09-26

学校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06-26

[优]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01-22

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范本08-07

【实用】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1-10

[通用]隐患排查治理制度15篇01-03

公司专项资金管理使用制度05-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