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室管理制度

时间:2025-07-18 09:13:59 管理制度 我要投稿

档案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档案室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档案室管理制度合集[15篇]

档案室管理制度1

  为加强财务室的日常管理,确保项目账务资产、各种资料安全,特此制定本制度。

  1、严禁在使用取暖装置,严禁在室内吸烟;

  2、严禁乱接电器电源线路,每半月必须对室内的'电源线路进行检查,防止电线短路的火灾隐患存在;

  3、按要求配备消防器材,定期进行检查、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的完好,满足防火要求;

  4、相关人员积极参加项目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防火自救能力;

  5、制定消防应急预案,以便及时妥善地处理好突发性火灾事故;

  6、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档案室管理制度2

  一、非本室人员一律严禁入内。

  二、档案室内严禁吸烟或燃烧废纸。

  三、严禁在档案室内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四、经常检查档案室的照明等用电设备,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档案室要专人管理,经常检查门、窗和门锁。

  六、保持档案室的清洁卫生,装具案卷等排列整齐。

  七、档案室内必须做到: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有害气体。

  八、档案室要有防火设备,对防火设备要经常检查,做到有备无患。

  九、严格遵守保密守则。

  十、健全档案管理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3

  一、严格执行档案法和保密法,自觉遵路项目和国家的制度,守保密纪律和相关积极采取措施,确保档案秘密;

  二、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按照审批权限和借阅范围借阅档案资料,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档案擅自带出阅档室,也不得扩大借阅范围;

  三、对保管的档案资料内容、数量、存放位置等保密事项,不得外传和泄密;

  四、不得在公共场所和对非档案工作人员谈论档案秘密,严禁在私人通讯中涉及档案秘密;

  五、档案工作人员不得擅自带人进入档案库房,更不得让非档案管理人员自己查找翻阅柜内档案;

  六、非本档案室工作人员未经允许,禁止进入档案库房;

  七、禁止私自出卖属于青临高速项目和国家所有的`档案、资料;

  八、因工作需要携带档案外出,必须经领导同意,并采取有效的安全措施;

  九、销毁档案资料时需进行登记,按照保密规定派专人负责监销,须两人以上监督,严防泄密;

  十、定期对保密工作进行检查,堵塞漏洞,确保档案安全;

  十一、档案室钥匙由专职档案员专管、专用,实行壹把钥匙制度;

档案室管理制度4

  1、文件复印管理办法

  一、复印文件、资料应履行批准、登记和交接手续。

  二、复印涉密性文件,须按秘密文件管理的要求管理,严格控制份数,发生时复印单位要进行登记,阅办后应按规定立卷、归档或清退、销毁。

  三、“四大文件"(中央、国务院、省委、省府文件)原则上不得复印,特殊情况须按保密规定请示领导批准。

  四、有关业务往来单位需复印文件资料,应经有关领导批准,并收取成本费用。

  2、立卷归档制度

  一、归档范围

  参照国家《归档范围及保管期限表》的规定,制定出本单位不同门类档案的归档范围,将归档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

  二、归档时间

  本单位在各项工作中形成的应立卷归档的文件材料,在次年上半年立卷归档完毕;违纪违章案件在结案年立卷;声像档案在各项活动结束后立卷;基建档案在竣工验收后立卷;会计档案在办完决算后立卷,由财会室保管一年后交本单位综合档案室保管。

  三、归档要求

  1、归档文件材料的种类、份数以及文件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

  2、在归档文件材料中,应将每份文件的正文与附件正件与底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分别立在一起,文电应合一立卷。

  3、文件材料的整理立卷,必须按照分类方案立卷,遵循文件材料的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别不同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3、档案保管制度

  一、集中统一管理本单位形成的各种门类、各种载体的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二、建立全宗卷,并内容充实,符合规范;档案室内应有档案资料存放示意图和柜格指引卡。

  三、贯彻“以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认真做好防火、防盗、防虫、防鼠、防尘、防高温、防强光、防有害气体和档案状况检查等方面工作。

  四、切实做好温湿度调节工作,并坚持库房温湿度测记,在高温湿季节采取积极措施降低库房内的温湿度,力争将温度控制在14-24℃,相对湿度控制在40%-60%。

  五、坚持每季度定期检查档案,并做好记录,做到档案室无霉变、褪色、尘污、破损及虫蛀、鼠咬现象的事件。

  六、做好档案进出登记,做到账实相符。

  4、档案查阅借阅制度

  一、查阅档案原则上在阅览室进行。一般只能查阅本部门形成的'档案,如查阅其他部门的档案,需经相应部门负责人或单位领导批准。

  二、外单位人员查阅档案,须持所在单位介绍信,经相关领导批准方可查阅。

  三、借阅档案必须严格履行登记手续,经领导批准,方可借出。归还时要当面点交清楚。借出档案,一般不超过五天,若需续用者,必须办理续借手续。

  四、借阅者要妥善保管档案,不准在借阅的档案上勾划、圈点、批注、涂改,不得擅自拆卷、翻印、拍照、复制,不准移出卷内文件,不得将档案转借他人;确因工作需要复印档案,须经档案管理人员同意。

  五、损毁、丢失、涂改、污损或伪造档案,一律按《档案法》中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5、档案统计制度

  档案统计是以表册、数字的形式、系统地反映档案产生的数量、速度、室藏档案的状况和变化,利用档案的效率和发展趋势,从而为本单位领导对档案工作决策提供可靠依据。为此,特制订档案统计制度。

  一、档案统计工作,必须依照统计法和国家有关规定,如实地统计档案资料,不得虚报、瞒报、拒报,更不能伪造、篡改。

  二、认真做好档案的基本登记和综合统计两部份工作。档案登记最基本的内容是档案数量和状况的登记,以及档案利用的登记;档案综合统计就是档案利用、档案工作人员、档案室建立等情况的统计。

  三、档案统计不只限于一般地登记数字和填送报表,应对收集的统计资料进行整理,分析研究,从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意见,以便做好档案统计工作。

  6、档案资料收集办法

  一、资料是人们在工作、学习中用于参考的各种公开或内部出版物和文件、档案的复制品。一般包括书刊、报纸、传单、简报、地图、图片、图表、录音录像带等出版物。资料在实际工作中具有重要的参考作用。

  二、本单位收集资料的范围主要是于单位职能工作有一定参考作用的交通年鉴、交通电力法规汇集、电力科技、电力统计资料、四大文件及其它刊物。

  三、各处室收集或编制的资料应即时向档案室送交一至两套,以备借阅参考。

  四、通过各种途径收集有关资料,使档案室保存的资料内容丰富而有特色,便于机关工作参考利用。

  7、档案保密制度

  一、认真学习、宣传、贯彻执行《保密法》增强保密意识,提高保密的自觉性,严格依法办事。

  二、档案管理人员和借阅档案的人员,均负有保守档案秘密的义务,严格遵守保密守则,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档案文件内容,不给私人索取提供档案材料,不得非保密本上记录档案内容,不准携带档案材料探亲访友或进入公共场所,保守档案机密。

  三、严格档案查、借阅手续,认真按《档案利用制度》、《档案鉴定制度》办事,绝密、机密档案文件,只能在阅览室查阅,若因工作需要借走或复印,须经有关领导批准,借出利用的各类档案,必须妥善保管,不准私自复印或带回家中。

  四、经鉴定属销毁的档案材料,由鉴定小组指派专人,护送到指定地点监销。

  五、非档案室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无关人员不得随便进入档案室,档案室柜钥匙不得交他人或放在不谨慎的地方。

  六、对来访客人进行登记,做好保密情况记录,并立卷归档。

  七、经常关好门窗,如发现有失密现象应及时报告,及时处理。

  8、档案鉴定销毁制度

  一、档案的鉴定销毁是档案工作的重要内容。为了保证库存档案质量,提高档案设施的使用率,制定档案的鉴定销毁制度。

  二、档案的鉴定销毁,按照《档案法》有关规定及档案规范中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由档案自身实际保存价值确定,对失去价值超过保管期限,又无历史凭证作用的档案,应在鉴定后予以销毁。

  三、对库存档案材料要定期进行鉴定,在征求有关处室意见基础上,提出销毁档案的初步意见并造好清册,经办公室主任审核,报主管领导批准后销毁。

  四、对于经过鉴定销毁的档案材料,由鉴定人填写销毁清册一式二份,一份经主管领导审查后归档,一份交档案形成部门备查。

  五、销毁档案材料,须到指定纸厂进行,并有监销人在场,直到全部档案材料化为纸浆。

  六、重要的历史资料,未到期的档案材料不得销毁。

  9、档案利用制度

  一、档案室保存的档案主要满足本单位工作的查考,为本单位两个文明建设服务,档案工作人员要积极提供利用,开展好咨询服务工作。

  二、外单位查阅档案必须两人以上凭单位介绍信方可查阅,查阅党内文件,必须经分管档案工作的领导批准;档案一般不借出,情况特殊需借出时,须经主管领导批准,期限不超过三天、收回时严格检查,并注销借阅手续。

  三、查阅档案必须在档案人员指定的地点(阅览室)查阅,查阅时不能在档案文件上圈点、画线、涂改、批注和将文件抽换、裁剪、撕毁或拍照,违者必究。

  四、查阅档案人员摘抄的档案内容要经过档案人员核对无误加盖公章后方能有效。

  五、查(借)档案应反馈利用效果,填写利用效果登记簿,并跟踪考察利用效果,收集利用典型事例,按年度或专题整理汇编,年终写出利用工作总结。

  10、档案库房管理制度

  一、档案实行专人管理。档案室的钥匙由档案管理员管理。因事需交由他人临时保管的应经领导同意,并作好登记。

  二、档案库房应坚固、安全,与办公室分开,配备防盗、防光、防高温、防火、防潮、防尘、防鼠、防虫等设施设备。

  三、档案库房属机要重地,非档案人员不得入内。

  四、档案库房须整洁卫生,档案柜架排列整齐、美观,并保持库房适宜的温湿度;档案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并作好记录。

  五、档案人员要随时检查案卷,发现档案破损、变质及其它异常情况要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向领导报告。

档案室管理制度5

  一、本单位档案权限于本单位及本系统工作人员利用,凡查借阅档案,必须履行登记手续,填写查借阅登记表和利用效果登记表,并将利用结果及时向档案室反应,任何人不得例外。

  二、外单位来查阅档案的人员,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检验查阅人员的身份和问清查阅的`目的、范围、经分管领导批准前方可查阅。

  三、查阅档案人员应在阅文室、保密室内查阅,并保持安静、卫生、不得在室内吸烟、喝水,以防损坏档案。

  四、查阅秘密文件必须履行审批手续,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五、借阅档案时间一般不超过3天,延长时间需办理续借阅手续,最多不得超过7天,借用份数每人每天不得超过3份。

  六、借阅者应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平安,不得在档案上乱写乱画,不得转借和影英复制、拆换、涂改及污损,违者必究。

  七、借阅档案归还时,档案管理人员要认真清点,仔细检查、并做好归还记录。借阅档案未还人员假设要长期离岗必须在离岗前,将所借档案全部归还,以利保管和利用。

  八、凡遇节假日和特殊情况,档案室有权随时收回借出的档案,材料,以利平安保密等工作。

  九、凡在借阅档案过程中,造成案卷散失,污损或拒不归还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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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编制目录,进袋入档。

  (三)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目录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查阅

  (一)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二)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五、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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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学校档案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档案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及所属各单位档案管理。

  3、本制度最终解释权归人资行政中心。

  二、档案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基本要求

  (一)档案划分及管理部门

  1、档案是指本学校过去和现在,在从事经营管理、教研活动、企业文化等活动中形成的对学校有保持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历史记录。

  2、学校设立档案室,隶属于行政部,并设置档案管理员,负责档案资料的归档督促和日常管理工作。学校制定明确的档案管理员岗位职责,档案管理员必须严格履行职责。

  3、学校档案根据其重要性和保密程度分为学校级和部门级,学校级档案应按标准规范进行分类,有规范的档案编号和标签,并建立电子与纸张分类目录。

  (二)各部门资料管理

  1、学校所属各部门必须设兼职的资料管理员,制定明确的资料管理员岗位职责,规范部门档案管理,实行部门档案与学校档案归口管理。

  2、各部门根据部门资料性质结合学校级档案管理办法,实行统一的标准分类管理。

  3、档案的借阅和移交、销毁,必须按照学校管理规定执行。

  三、档案分类

  (一)档案质量

  1、档案封面应逐项按照规定用碳素钢笔或中性笔书写,字迹要工整,清晰,封面题名应能准确反映出卷内文件材料的内容。

  2、档案文件禁止使用铅笔、圆珠笔、复写纸。破损的档案文件要进行修复处理。

  3、档案必须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联系,区分不同的价值,便于保管和利用。

  4、档案盒表面为《档案目录》,档案盒内文件没有提名的,由档案人员根据内容拟定标题。

  5、档案盒封面应注明立卷人,审核人,立卷时间。

  (二)立档

  1、档案文件材料按照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重要法规性文件的历次稿件排列在定稿之后。

  2、跨的请示与批复,有批复的在批复年立卷,无批复的放在请示年立卷;跨会议文件放在会议开幕年立卷;跨的规划放在第一年立卷;跨总结放在最后一年立卷。

  3、档案文件资料按时间顺序排列,收交时公文处理用纸在前,收文在后;内部制发文件,发文正稿在前,依次为公文处理用纸,发文底稿。

  (三)分类

  1、档案各级分类应赋予统一名称,其名称应简明扼要,以充分表示档案内容性质为原则,并要一定范畴,不能笼统含糊。(如:证照类目、制度类目、文件类目、合同类目等)。

  2、学校档案大致分为以下几类:

  (1)证照类:营业执照及各类证照,注册资料、年检资料、学校章程等;

  (2)文件类:分外来文件(政府职能部门的往来文件)和内部文件;

  (3)制度类:管理制度汇编;

  (4)合同类:分内部经营管理合同和业务合同两种。

  (5)计划总结类:分计划及总结等;

  (6)会议纪要类:办公例会纪要等

  (五)档案编号

  1、档案分类各级名称经确定后,应编制《档案登记目录表》,将所有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编号,用一定顺序依次排列,以便查阅。

  2、档案分类各级名称及其代表数字一经确定,不宜任意修改,如确有修改必要,应事先审查讨论,并拟定新旧档案分类编号对照表,以免混淆。

  3、学校档案员负责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按照《档案登记目录表》条款“对号入座”,各部门要积极配合学校档案管理工作。

  四、归档及保存年限

  (一)归档的文件资料,应按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归档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归档,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或者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的排列并填写《卷内目录》。

  (二)归档的同类文件资料在卷内应按保存期限分别装订,保存期限分为定期和永久。定期按文件材料的保持价值分为1年,5年,10年。

  1、永久保存:

  (1)学校章程、合同

  (2)股东名册

  (3)组织规程及办事细则

  (4)董事会及股东会记录

  (5)财务报表

  (6)政府机关核准文件

  (7)不动产所有权及其他债权凭证

  (8)工程设计图

  (9)学校规章制度

  (10)其他经核定须永久保存的文书2、10年保存:

  (1)预算、决算书类

  (2)会计凭证

  (3)事业计划资料

  (4)其他经核定须保存10年的文书3、1年至5年保存:

  (1)期满或解除之合约

  (2)其他经核定保存5年的文书4、1年以下暂时保存:

  (1)结案后无长期保存必要者。

  (三)学校可根据实际情况拟订文件资料保存期限的补充规定。

  (四)归档的文件资料种类,份数以及每份的页数均应齐全完整,每份文件的正件与附件,印件与定稿,请示与批复,转发文件与原件,多种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均不得分开。

  (五)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内目录表。全部档案组成后,要对档案做统一排列并编写档号。

  五、档案日常管理

  (一)借阅

  1、借阅手续:

  (1)各部门经办人员因业务需要借阅档案时,应由其部门负责人出示书面借阅条向档案员借阅,经办人必须在学校借阅登记表上签字。

  (2)档案员接到借阅条,经核查后,取出该项档案,并在借阅登记表上注明借出日期和归还日期,以备及时催还。

  (3)档案归还时,经档案员核查无异后,档案即归入档夹,填写归还日期,取消借阅记录。

  2、借阅人不得转借、拆卸、调换、污损所借的档案,不得在文件上圈点、画线和涂改,未经批准不得复印和摘抄档案。

  3、借阅人确因工作原因需要复印文件或摘抄文件,需借阅部门负责人书面请示,经行政部主任批准。

  5、借阅人应于规定期限内归还。如有其他人借阅同一档案时,应变更借阅登记,不得私自授受。

  (二)销毁

  1、每年保管期限已满的档案由档案员编制纸质和电子的《档案销毁清册》,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销人后方可进行销毁。《档案销毁清册》需注明:销毁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档案人签章、监销人签章、销毁时间。

  2、销前,按照清册清点;销后,在清册上签名盖章,并将监销情况报告本单位负责人。《档案销毁清册》需永久保管。

  3、保管期限已满但仍不能销毁的.档案有下列四种:未结清的债权债务;未了事项;正在项目建设期间的建设单位、经核定仍有保存参考价值者。应单独抽出立卷,直到事项完结时为止。

  (三)移交

  1、需要进行移交的档案,需由档案员编制《档案移交登记表》,报学校负责人审核批准并指定其监交人后,方可进行移交。《档案移交登记表》需注明:移交档案目录、学校负责人意见、移交方签章、监交人签章、接收方签章、移交时间、移交原因。

  2、移交前,按照清册清点;移交后,在清册上签字,《档案移交登记表》一式两份,移交方和接收方各一份并永久保管。

  (四)保密

  1、档案室的任务是集中统一管理学校已形成的全部文件资料档案,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主动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档案员应忠于职守,遵守纪律,保守秘密,树立全心全意为学校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主动,准确,迅速地为利用者提供档案资料。

  3、爱护档案室的一切设施设备,任何人未经许可不得使用及随意翻动。

  六、附则

  (一)在本制度框架下,学校各部门可根据实际状况制订更为具体的实施细则,但不得与本制度发生冲突,经报行政部备案后,与本制度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制度自印发试行之日起执行。

  附表档案员职责

  1、负责收集、统计、整理、立卷、鉴定、保管学校档案;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2、认真学习档案管理的相关规定、技术和业务知识,掌握归档的基本方法,保证档案质量。

  3、定期擦拭档案架,保持档案清洁,以防虫蛀腐朽,如有破损或褪色的资料,应当及时进行修补和复制,装订部分过窄或有字迹的资料,要用纸加以衬边。纸面过大的书写材料,要按宗卷大小折叠整齐,对字迹难以辨认的资料,应当附上抄件。

  4、归档要注意整洁,归档前要先对文件资料进行分类,再把文件资料按类别分组后分别装入卷宗,以便归档时所有资料都能随手而得,避免盲目查找。

  5、做好保密工作,并采取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鼠、防高温、防强光等措施。

  6、每年进行一次档案清理,编制或更新《档案保管手册》做好文件索引,以便查找。

档案室管理制度8

  一、档案工作人员应严格贯彻执行国家保密法规,遵守保密纪律,明确保密职责,维护档案的平安与完整。

  二、保密文件材料,档案的密级划分,变更和解密,必须按照国家有关制度和规定办理。保密档案及文件材料,要妥为保管,绝密档案要单独保管。

  三、档案库房设施符合八防的要求,要安装铁门(防盗门)铁窗,凡遇重大节假日应提前对库房的平安保密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四、不该说的国家秘密不说,不该知道的'国家秘密不问,不该看的国家秘密不看,不该记录的国家秘密不记录。

  五、不准私自或在无保密保障的情况下复制、使用、存放、销毁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不准将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作为废品出售。

  六、不准借阅秘密档案资料,查阅秘密档案或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并限于在保密室或档案室内阅览,不得抄录和带出,不得向别人透露秘密文件的内容。

  七、不准携带属于国家秘密的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外出开会、参观、学习、游览、探亲、访友和办私事,如确因工作需要,须经保密部门审查批准,同时指定专人保管。

  八、不准向家属、子女、亲友及其他不应该知悉者谈论国家秘密。九、定期进行保密文件、档案、资料和物品的清查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十、不准隐瞒泄密事件,对于造成失密、泄密的人员或事件要及时报告,并视其情节依法追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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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档案的建立

  (一)建立健全校各类档案,目的主要在于为学校领导、上级有关部门领导全面分析、总结、部署及调度学校工作作出决策提供科学可靠的依据。

  (二)全面系统地建立健全学校档案、教师档案和学生档案。学校档案按类以时间为续建立,教师的一般人事档案、一般职务档案和业务档案按人头建立,学生学籍档案按届、按班分类建立。

  二、档案立卷归档

  (一)凡是本单位在党、政、工、团、基建、教学、财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查考价值的文件材料均属归档范围。

  (二)档案人员应按档案资料收集范围及时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并将筛选后的资料分类、装订、编制目录,进袋入档。档案袋、档案卷的规格要符合上级有关部门统一要求。

  (三)归档材料应统一使用规定纸装订。文字必须是铅印、胶印、油印或用蓝黑墨水、黑色墨水、墨汁书写。

  (四)卷宗必须注明保存期限,凡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为限;注明“长期”的由学校根据实际需要决定保存期限。

  (五)凡档案资料收集范围细目中未编入,但确有使用、保存价值的其他资料,学校可根据需要自行决定是否保存。

  三、档案补充

  (一)教职工任免、考核、晋升专业技术职务,获得学位、学衔,调资,入党入团,奖惩等材料要及时收入个人档案。

  (二)外来文件、函件由档案人员统一分类编号登记,交校有关领导阅后即立卷归档。

  (三)校内印发的文件是档案补充的重点,平时校长室、教务处、德育处、总务处、工会、团队等部门应将有关材料分类保存,每学期结束时,集中交档案人员立卷归档。

  四、档案传递

  (一)教职工因工作调动,需要转递档案,必须按上级有关部门通知的转递项目逐项登记,严密包封,并加盖密封章,通过机要转递,不得公开邮寄或交本人自带。

  五、档案查阅

  (一)校外人员来校查阅档案,必须持有单位介绍信,经学校主要领导批准后方可到档案资料室查阅档案;未经同意不得摘抄档案材料,经同意摘抄的材料须经档案管理人员仔细核对签署意见;查阅者不得将档案材料拿出档案资料室。

  (二)校内人员借阅业务性档案,学生学籍档案须经有关领导同意后方可查阅,并要办理登记手续,在规定期限内完好无损地归还。

  (三)凡未经整理、登记完毕的档案,一律不得外借或查阅。

  六、档案安全保密

  (一)严守有关保密守则,加强档案管理人员的`组织纪律。

  (二)档案资料室门窗要加固,要备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洁干燥,自然通风,严禁吸烟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三)档案管理人员不得将无关人员带进档案资料室,不得外泄档案中的机密,档案室人员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种草稿、废纸等不得乱扔乱抛,应按保密纸处理或销毁。

  二、查阅重要的或密级档案,按《档案保密制度》办理;查阅本职范围外的重要档案,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批准;查阅珍贵档案时,以复印件代替原件利用。

  三、档案、资料一般不外借。确因工作需要外借的,除出具所在单位证明外,(须经办公室负责人或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并办理外借手续(限5天内归还);若续借,需办续借手续。

  四、提供利用档案时,按学校有关规定收费。

  五、外国组织和人员利用开放档案、资料,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六、查阅利用档案时不得随意涂改、拆卷或损毁。本室工作人员对违规者,有权给予劝告、责令赔偿或其它处置,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七、未经主管校领导批准或办公室授权,任何单位、个人无权公布档案内容。

档案室管理制度10

  一、设置专门的档案室,安装防盗设备、配备灭火器材,标示严禁烟火标志。

  二、配置合格的档案箱、柜;钥匙专人保管。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档案室。

  三、建立健全档案登记、传阅、归档、借阅等制度,防止档案丢失、泄密。

  四、档案要由政治上可靠的'专人保管;档案管理人员要自觉遵守保密纪律,档案内容不外传。严禁任何人私自保管档案。

  五、报废的、过期的档案材料及档案工作中形成的不需进档的草稿纸,要进行登记,经主管领导审批,送往有关地点监督销毁,确保保密安全。

  六、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人为的、自然的损坏。

档案室管理制度11

  一、按照本单位《档案保管期限表》,对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和已满保管期限的档案文件进行鉴定,对不需归档的文件和不需继续保存的'档案进行销毁。

  二、对是否归档文件材料进行鉴定时,由档案工作人员与承办部门的文书人员一同完成;对已满一定保管期限的档案鉴定时,应由单位领导主持。

  三、鉴定档案应严肃认真,严格遵守鉴定原则,坚持逐份鉴定,保证单位利益与国家利益不受损失。

  四、销毁档案前,应编制待销清册,报请单位领导及档案行政管理机关批准,不得擅自销毁档案。

  五、销毁档案时,应指派两名以上监销人员。销毁后监销人员要在销毁清册上签名盖章,注明销毁时间、地点、方式。销毁清册归入全宗卷保存。

档案室管理制度12

  一、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实行专人管理。严格保管档案室门、柜钥匙,不得带至办公室外,非档案管理人员不得随便开启档案室门、柜。

  2、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私自摘录、擅自为他人查阅档案,不得向外传播和介绍档案、资料内容及存放位置等情况。

  3、科学管理档案,档案查阅完毕,随时归还原处;档案按保管期结合年代排列存放,资料按类别排列存放。

  4、档案柜进行统一编号,自门口开始从左至右,自上而下编号,并插上查找案卷指引卡。

  5、维护档案安全,每个橱柜必须保持整洁,并放置防霉去虫剂。

  6、档案人员调动工作时,应在离职前办理交接手续。

  二、档案保密制度

  1、档案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纪律,保守秘密,不得擅自扩大档案利用范围,不得泄露档案内容。

  2、严格档案借阅制度,健全手续,做到万无一失。

  3、不利于保密的地方不得存放机密文件和资料。

  4、不得擅自摘录、复制档案内容,不得私自将文件和档案带回家中和公共场所查阅。

  三、档案管理员的主要任务

  1、负责学校文书、教学、教育、后勤等材料的收集、整理、保存、统计、利用工作。

  文书档案:是指上级文件及学校在实际工作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学档案:是指学校及教师个人在全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教育档案:是指学校对学生进行教育管理中形成的文件材料。

  后勤档案:是指学校的基础建设、生产、科研等方面形成的材料。

  2、凡学校工作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均由各部门进行收集、整理、立卷、归档。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处理。

  3、学校综合档案的归档时间:文书、档案材料每年四月份进行立卷归档;教学、教育档案材料每学年结束后立卷归档。后勤档案在工作结束后立卷归档。

  4、卷内文件应齐全完整。收文应有正文、附件、办理结果;发文应有定稿、印本、附件;来往文书应有请示、批复;处分材料应有综合、旁证、个人交待和处理结果。

  5、卷内文件排列要正文在前,附件在后;印本在前、底稿在后;批复在前,请求在后。各类案卷均要填写卷内目录。卷内文件要编写张次号。归档的文件材料字迹清楚,纸质优良、签署完备。不准用铅笔、圆珠笔和复写纸书写,并拆除卷内金属物。

  6、案卷装订要整齐美观。标题一般应有作者、问题、名称,能反映卷内文件内容,政治上无误,文词上简明确切。封面要用正楷字填写,字迹要工整清洁。

  7、文件材料归档后,档案人员应本着便于保管、方便利用的原则对案卷进行必要的加工整理、编目、登记和统记,做到排列有序,并按年代和保管期限编号。

  四、档案借阅制度

  1、外单位查、借档案,必须持单位介绍信,审明查档案原因,经本单位分管档案领导批准后可准予查阅。

  2、本单位人员查阅涉入本单位的有关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

  3、查、借档案者必须认真填写借阅登记簿。

  4、查借档案者要爱护档案,不准在卷内涂改、勾画、撕拆、抽取档案。

  5、查阅档案一律在本单位内查阅,原件一般不得借出,如特殊情况需外借者,须经领导批准,限三天内归还,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

  6、档案归还时,档案工作人员应清点无误后签收,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报领导处理。

  五、档案立卷归档制度

  1、本部门在工作活动中形成和使用的.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以及其它有关材料、录章录像带、照片、文电等应立卷归档。

  2、必须按本部门立卷归档分类方案,将各种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由档案人员和各室分别立卷。

  3、每年将有保存价值的文件材料,按照“年度――机构――问题”和文件形成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分类准确,合理组卷。

  4、立卷要做到书面材料规范,排列顺序正确,目录、页码清楚,标量确切简明,保管期限划分准确,案卷装订整齐美观。

  5、文书档案在第二年九月底前立卷归档,其它门类档案按有关规定按期归档。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十月前移交档案室,其它门类档案的移交按有关规定执行。

  6、各处室归档的案卷必须编制移交目录,向档案室移交,交接双方按移交目录清点核对,并履行签字手续。档案室对接帐的案卷要进行质量检查,及时登记,编目上架。

  7、档案室对文书档案和其它门类档案的立卷工作进行督促检查与指导帮助。

  六、档案统计制度

  1、建立、健全科学的档案统计工作,准确地反映本单位档案数量质量及其管理状况。

  2、建立档案、资料、设备等实物统计工作和登记台帐,做到数字准确。

  3、坚持做好档案资料统计的基础工作,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4、每年对全部档案资料进行全面检查,并做详细记录。

  5、逐步实现统计工作完整性,统计分类标准化,统计基础工作规范化。

档案室管理制度13

  为了加强本校档案工作的业务建设,逐步实现档案工作规范化,全面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为教育事业和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积累档案史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家档案局《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档案工作管理体制

  1、档案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校在公务活动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全部档案均由本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2、加强对档案工作的领导,明确分管校长,并列入议事日程。办公室由主任具体分工主管档案工作。

  3、建立健全档案管理网络,由各部门配备专职档案人员,业务上受档案室指导并配合检查。

  4、本校综合档案室同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和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档案工作基本任务

  1、集中统一管理本校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除人事档案外的各种门类载体的全部档案,积极提供利用,为本校各项工作服务。

  2、指导、检查、督促文件的形成、积累、整理、归档工作。

  3、制订档案工作计划和管理规定。

  4、办理领导交办的其他有关档案业务工作。

  档案收集制度

  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必须由各部门兼职档案员收集齐全,分类整理,编制移交清单,按规定时间移交学校综合档案室集中管理,任何个人或部门都不得据为己有或拒绝移交。

  1、日常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的文件材料,各部门一律在次年的第一季度内整理完毕,向档案室移交。文书档案应在第二年的六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教学档案应在第二学年的九月底以前完成归档工作。

  2、基建工程、设备仪器在项目完成后或告一段落时,经办部门应将归档材料组成保管单位,经负责人审定后向档案室移交。

  3、一次专题会议、一次活动结束后,应及时将归档文件材料向档案室移交。

  4、因公外出参观、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获得的文件材料在一个月内向档案室移交。

  5、会计文件材料,一般次年的第一季度由财会人员完成整理立卷,在财务部门保存一年后向档案室移交。

  6、声像材料要用文字标出摄像、录音、摄影的对象、时间、地点、内容和作者,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档案整理制度

  档案室在接收到各部门档案材料后,要按照本校《学校档案分类方案》和《学校档案档号编制方法》的有关要求,分类整理,并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等。

  1、文书档案实行以件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2、教学档案实行以卷为单位进行整理归档,应当按照《机关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3、会计档案按照《会计档案管理办法》、《会计档案案卷格式》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4、基建、设备、科研档案按照《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5、照片档案按照《照片档案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6、录音、录像档案按照《磁性载体档案管理与保护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7、计算计光盘、激光视盘和激光唱盘等档案应按《电子文件归档管理规范》的有关要求整理编目。

  8、实物档案包括各种荣誉奖品的、宣传纪念品等不同载体和不同物质形态的实物原件,应当按件编写说明和编制目录。

  档案保管制度

  1、档案员每季度要对库房档案管理状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向分管主任汇报,并采取有效措施,保证档案的安全。

  2、库房做到防盗、防光、防火、防潮、防虫、防鼠、防高温,室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的物品,杜绝有害气体和物理污染窜入室内。

  3、做好库房温、湿度记录,定期进行,发现超过规定的温、湿度时,要及时采取降温、降湿措施。

  4、对胶片、照片、录音带、录像带等采取特制的装具进行保管。

  5、定期打扫库房卫生,做到窗明地净,箱柜无灰尘,,室内无蛛网,橱柜架排列有序。

  6、下班前认真检查门窗,切断库房电源,保证档案的安全。

  档案保密制度

  1、加强保密教育,认真学习贯彻《保密法》,充分认识档案工作的重要性、机要性,自觉保守党和国家的机密。

  2、健全保密制度,严格遵守接待、保管、安全、保卫等有关保密规定,杜绝工作差错。

  3、开展保密检查,定期对室藏档案资料进行检查,发现泄密事件及时追查,并报告领导及有关部门。

  4、严格调阅制度,健全借阅手续。凡外地、外来单位来查阅档案者,须持单位介绍信,严禁将档案带出阅档室。

  5、不得让无关人员随意进入档案库房。

  6、无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及文件材料,严格办理销毁审批手续,统一送市保密回收站销毁。

  7、凡违反保密规定造成损失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档案利用制度

  1、档案人员熟悉室藏档案情况和主动了解学校各项工作对利用档案的需要,积极主动地做好提供利用工作。

  2、档案室必须编制《归档文件目录》、《案卷目录》、《全引目录》,并根据利用工作的.需要编制专题文件目录(卡片)等检索工具。

  3、建立计算机文件级目录数据库,实现计算机管理和检索档案,做到调卷迅速、准确。

  4、档案室利用档案资源,开展档案的编研工作,编写全宗介绍、组织沿革、大事记、基础数字汇编、发文汇集、专题文件汇集等汇编资料。

  5、外单位来档案室借阅档案,应按规定办理借阅手续,在档案室阅览室或指定地点阅档,不得外借。查阅档案时,不允许在案卷上圈划、批注、污损、涂改、剪裁、撕页、折卷。

  6、本校工作人员或基层单位因工作需要查阅档案时,一般应在档案室内阅看,不得外借,如特殊情况需外借时,须经分管领导批准,办理登记批准手续,约定归还日期。借阅者不得将案卷转借他人。

  7、秘密级档案须经领导批准后方可查阅,阅者对所借档案负有保密和安全责任,并须在档案室阅办,阅后及时归还,不得擅自转借、损坏、拍照或复印。

  8、凡经批准查阅的档案,如需摘抄、复制(印),须经档案专管干部审核,确认无误后加盖证明章才能生效。

  9、档案利用反馈工作,由利用者或档案人员填写《档案利用效果登记簿》。

  档案统计制度

  1、档案统计工作的主要内容包括:档案室人员、经费、设备、面积情况;室藏档案资料的种类和数量情况;档案的收集、整理、鉴定、保管、检索、利用、编研情况,以表、册等形式提示它们的过程、现状和变化。

  2、统计数据必须准确可靠,不得马虎草率和弄虚作假。

  3、定期、不定期地进行帐物核对,做到帐物相符。

  4、建立统计台帐,及时做好平时原始数据的登记工作,注意积累统计资料。

  5、统计报表应注明填报单位、时间、填表人、审核人。填写时一律用阿拉伯数字书写,字迹工整清晰。

  档案鉴定制度

  1、根据国家档案局1987年12月4日颁发的《关于机关档案保管期限的规定》、《文字档案保管期限表》,结合本校的具体情况,制定本校档案保管期限表,定期对档案进行鉴定,准确地判定档案的存毁。

  2、为了保证鉴定工作有组织、有监督地进行,必须建立档案鉴定工作小组,由校分管档案的领导、档案人员和有关业务部门的代表组成。

  3、鉴定应采取直接鉴定法,按照档案的实际情况以案卷为单位,逐件逐张地审查,直接判定其价值。对一时难以判定价值的档案,应采取保存从宽,销毁从严;孤本从严,复本从宽的处理方法。

  4、对鉴定后需要销毁的档案,必须确认已无价值,经分管领导审批,并报区文教局、档案局后再行销毁。

  5、销毁失去保存价值的档案须由鉴定小组提出意见,登记造册,经校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二人在指定地点监销,监销人要在销毁清册上注明“已销毁”字样和销毁日期、地点,并由监销人签字。

  6、档案销毁清册应归入全宗卷,以留存查。

档案室管理制度14

  一、认真学习贯彻党和国家档案工作方面的方针政策,执行档案工作法律法规,做到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认真钻研档案工作理论和技能,接受继续教育和岗位培训,具备相应的档案专业知识,持证上岗。

  三、发扬"甘为人梯,无私奉献"的兰台精神,积极为单位的`各项工作服务,为国家和民族积累档案史料。

  四、遵守保密纪律,严格控制机密档案的使用范围,及时做好档案降密、解密工作。

  五、执行档案登记备案和报送现行文件制度,及时向有关部门报送有关报表和文件。

  六、积极参加档案学会工作,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档案学理论研究,总结工作经验和撰写学术论文。

档案室管理制度15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加强馆内部消防安全管理,确保档案的安全和馆内工作的正常运行,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结合本馆实际,特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实施方案。

  一、消防安全工作组织

  (一)建立消防安全工作领导小组,馆长任组长,副馆长任副组长,成员由全体工作人员组成,负责组织、落实本馆消防安全工作。

  (二)消防安全工作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二级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即: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长);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馆员);各负其责,层层把关,保障消防安全。

  (三)指定专人兼任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员,明确其职责,确保重点部位消防安全工作万无一失。

  (四)消防安全工作由校综治办归口管理,消防安全所形成的材料,及时整理归档。

  二、消防安全责任制

  (一)档案馆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岗位安全职责。

  2、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确定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责任人。

  3、针对本部门是学校所有档案的保存点这一特点,对工作人员及勤工助学学生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及消防知识培训。

  4、组织防火检查和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并做好检查记录。

  5、定期组织检查灭火器,确保其完好、有效。

  6、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二)各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馆长)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部门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馆内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馆业务工作统筹安排,制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

  (5)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2、二级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工作人员)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岗位安全职责,严格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下班前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做到档案“九防”要求。

  (3)每月进行一次电器和线路的检查,发现故障、老化、破损、绝缘不良等不安全因素,必须及时报修,并做好记录备案;发现重大隐患应立即采取预防措施,并向馆领导报告。

  (4)制止一切违反消防安全的.行为。

  (5)如发生火灾事故,应主动积极地提供情况,查明原因。

  (6)做好本部门灭火器材的保管工作,使灭火器材处于良好的备战状态。

  3、重点部位(档案库房)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严格执行档案馆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认真履行档案库房安全管理职责,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2)禁止与库房管理无关人员进出库房,禁止在档案库房内存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在库区内吸烟及使用明火。

  (3)每天对库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不少于两遍,并作好检查记录。

  (4)下班前关好库房门窗,切断电源,妥善保管好库房钥匙。

  (5)保管好库区内配置的消防灭火器,熟悉灭火器的位置,熟练掌握使用知识。

  (6)发现险情要立即报告,出现火灾要奋力扑救,尽最大努力保护档案及国家财产安全。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消防安全宣传与学习制度

  1、定期组织学习消防条例,普及消防知识,及时传达上级各项消防指示精神,不断提高防火安全意识,结合本馆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布置。

  2、重视节假日及霉雨季节的防火安全,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落实到位。

  3、认真执行各项安全管理制度,采取督促和抽查相结合、教育与考核相结合的方法,加强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杜绝一切违章事故的发生。

  (二)安全管理制度

  1、本部门实行责任制,每年由馆领导与各馆员签定责任书。

  2、各馆员下班前需对门、窗、电器设备、阅览场所进行安全检查,切断电源,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要情况与校综治办联系;

  3、非馆内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库房。

  4、馆内各贵重物品,由专人负责保管,并存入保险柜内。

  (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严格执行《消防法》和档案馆消防安全制度。

  2、不准在库房、办公室和阅档室等乱拉、乱接电线,不准擅自使用电炉、电烙铁、热得快等电热器具。

  3、严禁个人擅自储存易燃、易爆物品,对违反规定者,将按"危险品管理条例"严格查处。

  4、档案馆范围内的走廊、楼梯、电梯等公共部位严禁堆放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各科(室)废旧物品、杂物需集中统一处理。

  5、库区、阅档案、会议室、办公室、计算机房等场所严禁吸烟,杜绝火灾隐患。

  6、各消防责任人,对配置的灭火器要定期组织检查、保养,保持良好状态。

  7、对现有消防器材,非紧急情况或未经馆领导同意,任何个人不得擅自动用。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开展消防知识普及教育。印发消防知识学习材料,组织各种层次的学习活动,使馆员掌握消防知识;

  2、把安全防火教育内容纳入工作宣传、年度计划,并作为重点业务学习内容之一;

  (五)消防器材维护保养制度

  1、消防器材(灭火器、消防栓)是灭火的专用器材,任何人不得私自挪用或移动;

  2、灭火器要按期更换(一般使用期限为3年),充填药剂;

  3、灭火器如有丢失或损坏,要查出原因后及时添置;

  4、配置档案库房重点要害部位的灭火器,由负责库房安全的专人负责保养,做到定点、定人,如有遗失或破损及时向馆领导汇报;

  5、对有故意损坏或私自挪用消防器材行为的人,根据情况作出必要的处罚以及经济赔偿,造成后果者追究其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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